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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大梁都城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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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夜才下了雨, 到了早晨天该大亮的时候,头顶的天空依旧阴沉沉的。

    山坡上雾气弥漫,走在其中, 前方五六步远的地方就看不清了, 如此差的能见度,唯有眼力一等一的人才能辨认出身边雾气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时在幻化成各种图案。

    图案转瞬即逝,忽而是林间万兽相残, 肥嘟嘟的麻雀敢去啄老虎的头,然后被一巴掌拍死, 落单的梅花鹿不要命地冲向群聚的豺狼,脖颈转瞬间被咬住, 鲜血直溅;忽而是城郭之中杀声震天, 杀红了眼的士兵扑向手无寸铁的百姓;忽而是千军万马, 厮杀不止的战场——后者明显要比前两者要清晰。

    唯有杀戮,只有杀戮,无穷的杀戮图景中, 欲念蒸腾而上, 萦绕鸣鸿刀。

    秀发严实地束缚在头盔中, 于元沅穿着半是金属甲片半是皮革的盔甲, 一副此方世界标准的军人打扮。

    “无名氏的杀猪刀”是于元沅用得最顺手的武器,世道已大乱,哪怕顾忌着恢复不久的那点子道德观念, 也不缺少亡命徒给她杀。

    于元沅单人连挑了若干个山寨,大杀特杀一通,险险将杀猪刀所需的血气拉回到及格线。而在她追着山匪玩猫鼠游戏的过程中,鸣鸿刀突然有了反应——或者说, 有了诉求。

    与当初贪婪无比,血也要肉也要骨头也不挑的杀猪刀相比,鸣鸿刀的吃相要斯文许多,它不爱亲自下场,只催促于元沅出手,挑拨生灵们自相残杀。

    于元沅算是明白云住寺的和尚们为什么非说鸣鸿刀是不祥之物,不惜付出巨大人力镇压,除非这个世界的主流是魔道,否则她不觉得这破玩意哪一点跟镇国神器能挂上钩。

    鸣鸿刀渐渐与当年那把在于元沅耳边啧啧不休,挑拨她随意害人的杀猪刀重合——这当然不是什么吉利的征兆。

    然而于元沅指望鸣鸿刀尽快恢复,帮她开辟回家之路,好在鸣鸿刀不挑剔,谁动手,要杀谁,统统不管。

    寨子里,她在定住山贼后诱导受害者反杀,若是找不到合适的反杀对象就转头去喂杀猪刀,或者用鸣鸿刀诱使山林间的动物自相残杀也行,就是效果不如杀人好。

    两刀交替使用,于元沅摧毁了无数山寨,受害者陆续返回家园,口舌传唱间,助她闯下偌大的名声,把邻近地区盗匪吓得转行的同时,亦引起有心人的注意。

    此时,几队叛军经过多轮角逐,在朝廷逼迫下最终合为一股,自号大顺军的势力听说了于元沅”义士”的名声,派专人外出寻访,向于元沅抛来橄榄枝。

    她欣然应允。

    鸣鸿刀的重铸道路之一是统一天下,与整肃大厦将倾、高位者仍不忘争权夺利的大梁相比,大顺这一新兴势力更容易往上爬,而战争作为收割生命的最快方式,能带给身为“屠夫”的她的收获,显然比跟盗匪们小打小闹来得多。

    于元沅曾经是如此想的。

    …………

    伫立在浓雾中。一双眼睛半开半阖,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周边厚重得快要凝结成水滴的雾气企图侵染,却永远被阻隔在离睫毛一毫米远的位置。

    山间的浓雾中,于元沅难得保持了一身清爽。

    空气中传来“铮”的一声,流卷不止的晨雾忽而凝固住。

    于元沅的右手动了动,灰黑色的长刃归鞘。

    刀收,雾消,云散,日出。

    “嘿呦,这破天,总算亮起来了。”一队兵士向山坡下方走来,身上穿着的衣物远比于元沅的简陋,几乎说不上是甲胄。

    紧挨着一座繁华的城池,山坡下开阔的平地是名副其实的战场,大顺军和朝廷军队近日在这里交手数次,以大顺的胜利为终结。

    溃败的朝廷军队不仅留下了生命,还有兵甲和武器等战利品。大头当然第一时间就拉回兵营,不过昨天战争结束后天色已晚,没办法收拾得太干净,这一队兵士早晨过来就是来收尾的。

    一夜骤雨,原本染成嫣红色的苇草丛恢复了枯黄的本态,血肉残肢被雨水冲刷成不祥的灰白,散落在荒凉的大地上。

    白骨露于野。

    兵士们是看惯了的,他们不是第一次做类似的活计,各司其职,一波人将自己人和朝廷士兵的尸体分开,好把自己人安装,一波人拿木棍拨弄面目全非的官兵尸体,看身上有没有值得搜刮的物品,有的话就直接收集起来,另一波人将被扒得半|裸的官兵尸体统一抬到旁边选好的位置,按照某种规律堆成堆。

    “天都大亮了,快点把京观堆出来,否则回去别想吃口热乎的。”负责管理这队兵士的伍长催促说。

    有愣头青嘀咕着:“大早上的,干完这活,谁还有胃口吃东西。”

    都是在战场上摸打滚爬过的老兵,按说早就习惯了尸体的气味,但是暴雨过后,尸体的腐败程度还是比想象中要严重一些。,

    “说啥呢说啥呢。”伍长两道粗黑的眉毛拧紧,蒲扇似的大手举起,就要扇过去,忽然僵在半空。

    “呃,于将军早!”

    从山坡缓缓步下的于元沅点了点头,算是回应,冷淡的目光流连在眼前将要成型的人肉金字塔上。作为人肉金字塔的主材料,这些尸首统一头朝外,脚朝里,堆了一层又一层,狰狞而恐怖。

    战捷陈尸,封土而成,是为京观。

    大顺军的规矩,打完胜仗后别的事情可以不做,尸体必须得摆,也不知什么毛病。

    神州之地,一座座拔地而起的血肉坟茔,似乎象征朝廷逐渐走向衰亡。

    真是要命的仪式感……于元沅握刀的手紧了紧。

    “嘎,嘎。”

    盛宴已备,披着漆黑羽翼的食腐鸟满怀喜悦地俯冲而下,挑开尸体的眼皮,三两口叼出眼球——这是它们在死人身上最喜爱的部位。

    士兵们任由乌鸦们跳来跳去,反正不影响他们搬运尸体。

    自动张开的领域能隔绝令兵士吃不下早饭的腐臭气息,却隔绝不了扑面而来的死亡气息。于元沅与最近一具尸体空洞的眼眶对视上。

    山匪们只向比他们弱的人下手,是否有罪很容易判断,但这些被上位者驱赶着走上战场的底层士兵呢?

    听说为了应对反贼的攻势,大梁内部开始强行征召男丁,之前还好,最近她看到对面有官兵连把像样的武器都没有就被推上战场,这仗还怎么打?

    如果说战场上不杀人你就得等着被杀,所以人皆有罪,那么——

    于元沅侧过身子,眺望远方,似乎还能看到昨夜城中雨水都浇不灭的漫天火焰,听到不绝的哭喊。

    城内地方有限,昨日大顺的攻城部队一分为二,一半进城震慑百姓,一半留在城外驻扎,根据她以往的经验,昨晚进城的那波人没怎么守规矩。

    京观越堆越高。

    于元沅将头盔往下压了压,遮住眼中暗芒。

    “停下,别堆了,去那边挖几个坑,把它们全给我埋了,记得埋深些,别下完一场雨,脚就冒出来了。”

    对伍长来说,这可是个新鲜指令,两道眉毛拧得更紧,他犹豫着说:“于将军,可是军中规定——”

    于元沅抬起一只手,以不容置疑的语气发令:“照我说的去做,将军那里我去解释。”

    大顺军是草莽班子起家,礼仪方面没规定得那么严厉,于元沅头上顶着个将军的名号,他们这只队伍的首脑也只是个将军。

    官大一级压死人,伍长最终叫停了堆人肉积木的工作,不过他以“于将军的亲兵不在,我来护送您回去”的借口陪在于元沅身边,哪怕营地离这里没有几步路。

    于元沅明白他这是怕出事,想提前一步回去报信,也懒得管他。

    两人一走远,留下挖坑的士兵觉得他们听不见了,纷纷小声抱怨起来。

    “想一出是一出,一会儿要堆京观,一会儿要人挖坑,今儿个的早饭绝对吃不上了!”

    “又不是我们自己想堆的,明明是军规……不照着做还要挨军棍。”

    “这还不至于吧,那位于将军,上面有人罩着,要挨棍子也不能是她挨……”

    …………

    连绵的营帐中,中间最大的一顶。

    鸣鸿刀已经不见,于元沅空着双手站在桌案前,侃侃而谈:“昨晚雨下得太大,我过去看了,尸体什么的烂得很不像样,最近天气热,军队还要在平州城驻扎一段时日,再垒京观的话容易引发疫病,最好把尸体在远离水源的地方埋起来,可惜天气太潮,不好先烧一遍……城里也要注意,别太过分了……”所以屠城什么的就别干了。

    案后之人停顿片刻,冷声道:“军规你是知道的,陛下旨意,要求胜仗之后必要堆起京观,以夸耀大顺的武功。”

    于元沅脸色丝毫未变。

    果然,对方话锋一转:“不过这次先这样吧,反正已经堆起来了,堆完再埋也是种说法嘛,天热后疫病确实是个问题,至于城里头,等那些富家大户给兄弟们腾出地方,我会让仲丰约束手下人的。”

    于元沅绽开一个微笑,“多谢啦,师兄。”

    桌案后的青年有她熟悉的五官,不熟悉的气势。

    时隔数年,于大丫和虎子相遇。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复健,争取日更到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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