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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非他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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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爷,老爷”马吉祥和司马涂暾,几乎同一时间听到有人在喊。异曲同工,抬头朝前望。却原来,一行人正从他们俩对面匆匆而来。司马涂暾下意识的提问马吉祥道:“小哥,前面有人叫我是吧,莫非,莫非是我家人?”

    马吉祥对司马涂暾家人,还算是眼熟。特别是司马昭君和小秋菊,对马吉祥来说,见他们俩身影、听她们俩话音,便能判断出真伪。人已经走到对面,马吉祥岂有认不出之理。他点点头,笑着告诉司马涂暾:“呵呵,老大爷,我早猜到你是我们家邻居了。你女儿司马昭君和小秋菊,都来了。是你们家人,没错!”

    司马涂暾,脸上荡起欣慰。“哦,还知道来找我,嘿嘿!看来,还没到十分讨厌老朽的时刻。小哥原来是邻居打鱼人家的后生,请问,你是他们家老几呀?大中午,你不回家吃午饭,走在田间羊肠小道,太阳正值中南,你汗流浃背,不怕累着?”

    马吉祥挥挥手,倒不是和司马涂暾打招呼。而是和迎面走来的司马昭君、秋菊等示意。“唉,老大爷,打鱼人、种田人,哪有不晒太阳之理。特别是除草、施肥,一般情况下,都赶在中午时分。一是为了容易让除掉草根的草,晒干死去;二是利用中午时施肥,作物在高温下容易吸收。”

    司马昭君走到老爷面前,辞色严厉的质问老爹:“啊哟,爹爹,你是怎么逃出众人的眼睛走出来的呀?知道大家有多担心你吗?整个大院的人都出动。你看看,连徐妈也找过来了,你说您老咋就不省心,大中午的折磨人呢!”

    徐妈推推大小姐,意在让她少说话。她害怕老爷听不下去女儿司马昭君对自己嘬责,辞让长辈,是晚辈的一种修养和品德。

    司马昭君气得没有搀扶司马涂暾,徐妈急忙上前,从马吉祥手里,扶过老爷,关切的问道:“老爷,大院里都是人,您是咋走出来的呀?知道您是长期困在家里闷得慌,出来散散心,这没有错。问题是,您得让太太知道呀?”

    “咯嘣,咯嘣,咯嘣”稻田里,有一种能飞又能跑、又能在水里游的鸟儿,不停地叫着。徐妈的话引起大家共鸣。“对呀,老爷!您下次再走出来,随便叫一声,让我等陪伴着,就不会大惊小怪了。回家,估计太太肯定要对我们几个发火。”

    秧田里,齐膝高的秧苗,呈现墨绿色。一阵风吹过,秧苗沙沙作响。青蛙、癞蛤蟆、水咕噜,“呱呱呱,咕咕咕”叫个不停。偶尔,也看到一只只大青虫,摽在剑叶形秧苗上,啃噬蠢动。马吉祥见着,甭管是不是自家秧田,阬头弯腰,将蠕动大青虫捉住,放到嘴里细细品味。

    “啊哟,马吉祥,你,你不要命了?虫子你也吃得得么,恶心死啦!不担心它们会毒死你?”司马昭君见得马吉祥从捉虫,到两个手指头捏着,“啪”一下扔到嘴里,那个动作,一看就知道,他不是第一次,应该是他习以为常的动作。

    大青虫捏在手里,那种肉肉的感觉,令人畏惧。“哇塞,我说马吉祥,你,你不会以吃虫为生吧?要知道虫子有毒性的哎!”秋菊脸上露出惊讶,担心马吉祥被虫子毒死,不是大小姐一个人的事。

    司马涂暾摇摇头,不无目的的说:“孩子们,你们不知道,吃虫子的习惯,可不是自寻死路。而是聪明之举。因为,因为,那虫子吃的是青草、庄家,长出的都是身体必须的肉质蛋白。既滋补人类,又去除庄稼危害。一举两得,功不可没,功不可没啦!”

    司马昭君看得马吉祥笑眯眯样子,嘴嚼着虫子,那种品尝美味的眉头舒展样子,有些沉醉。便走到秧田埂上,寻找大青虫。要说以前啦,没为什么农药、化肥一类农作物用品。庄稼地生虫,人类只有人工捕捉。

    要么大早上,天刚蒙蒙亮,人们起床下地。一块地,一颗颗扮根理稍,一丝不苟寻找害虫。害虫大清早进食。它们用像人类眼睛一样的触须,寻找嫩芽啃噬,其危害性极大。秋菊、海棠、冬梅,包括司马昭君,都将目光投放在稻田的秧苗上。见到虫子,不是动手拿过去,而是指着秧苗上的大青虫,对着马吉祥喊道:“小哥哥,这里,这里有一只”

    说她们娇气,不敢碰虫子,那是冤枉。而是,小丫鬟和司马昭君一样,虽然穷苦出生,从不下地干活,是每个男人应尽义务。从做女儿开始,到做别人家小媳妇。女人,除了干家务活、缝缝补补、生孩子、带孩子,其余,一切都是男人来支配。哪怕揭不开锅,都与她们没关系。

    所以,不认贫贱富贵,女人不下地干活,靠男人在外干活养着,是整个社会共识。好处就是,女人不与社会人等接触,就没那么多费心事。长期以往,女人或多或少习惯于男人抚养。依赖男人,仿佛成为女人的一种习惯。

    所以,称男人顶梁柱,早在父系氏族社会便开始酝酿。醇化男主外,女主内家庭生活结构,在当时社会起到决定性作用。不用说,海棠、秋菊、冬梅,包括徐妈在内,没见过大青虫,不是装出来的撒娇。而是事实就是如此。尚若不是因为家庭生活拮据,公公婆婆双双老弱病残,丈夫又是力不从心。徐妈怎么可能,一个人来到司马涂暾家里打长工呢?

    捉虫,对司马昭君和小丫鬟来说,给马吉祥吃,不是她们目的。好玩,好奇,令一群人一发不可收拾。相继竞争捉虫子,已成为她们一种娱乐。哪怕司马昭君因为田埂两边都是水,脚下一跐,一只脚“哗”一声站在水沟里。她也没有像第一次从马吉祥船上落水那样的,魂不守舍。

    而是淡定自若,从淤泥里拔出陷下去的一只脚,洗洗裤腿,继续玩着捉虫子游戏。一边跟在徐妈和老爷后边,一边捉虫子,踔厉前行,情绪激昂。“小心,大小姐,我也是在你们几个面前,张扬一下吃虫子胆量。这玩意吃不饱,穿不暖。不能当主食,消消闲而已!”

    马吉祥看她们几个认真的样子,好像自己以大青虫当嗜好一般。其实,没那么夸张。吃虫子,也不是马吉祥专利。第一次尝试吃虫子,还是跟哥哥学的。跟着两个哥哥下地干农活,回家一趟,来回好几里地远,来来去去耽搁时间。

    每到农忙季节,都是爹娘、或者嫂子,肩挑背驮,将食物送到田间埂头。有一天,嫂子和爹娘迟迟不出现。兄弟三人肚饿得肚皮贴着后背,无精打采。干农活的人,肚子吃不饱,哪来力气干活?

    左望右望,就是不见有人送饭过来。正值秋冬时节,兄弟三挖红薯。生吃红薯,有些舍不得是次要。害怕被爹娘质怪偷吃,才是主要因素。哥哥一眼瞅得红薯叶上,有大青虫。蠕动的身躯,肉呼呼煞是眼馋。

    观察大青虫动静,哥哥突然一把抓起大青虫往嘴里塞。惊得二哥和马吉祥直愣愣看着他,以为大哥饿疯了,连吃庄稼的虫子都敢往嘴里放。“噶几噶几”哥哥嘴里嚼着大青虫,嘴角流出大青虫绿色液体,他用舌头裹进去,继续嚼得津津有味。

    兄弟两也顾不上问哥哥是什么味道,逮到大青虫、蚂蚱、蝉蛹等等,地里挖的,树上着的,寄生在各种各样庄稼上的,无处不在的虫子,成为兄弟三人填饱肚子的一种简单、快捷的最有效方法。

    有翅膀,拽掉往嘴里塞;没翅膀的,身上长毛的,兄弟三人捉住在脚底板下踩死。蛇、黄鳝等等,那就更不用说了。逮到蛇,当场剥皮,找点干柴火,吹着用玉米须制作的火捻,点着柴火,当场烧烤。

    兄弟三人,吃的津津乐道,满嘴油粘,黑不溜秋。马吉祥学着哥哥的样子,看到虫子就吃。有一点,他跟哥哥一样,只找身上没长毛的虫子吃。浑身布满各式各样毛浓浓的虫子,坚决不吃。但绝不放过它们,大凡生长在庄稼地里的虫子,十有八九没有毒性。

    大毛虫不但长得渗人,布满它们身体的一层毛浓浓的东西,很有可能是它们保护自己的有毒物质。再说了,那毛浓浓的虫子,就像吃鸡鸭鹅那样。得退去身上羽毛方能食用。猪、牛、马、羊肉,都是挎掉身上长长的一层毛,才能食用。

    根据这样的原来理,毛虫不是不能吃,而是吃起来麻烦。你说就那么一丁点大,大不了

    手指头那么粗,怎么给他们去毛呀?索性,将它们消灭。留着它们,啃噬庄稼。不吃它们,是因为吃起来有点麻烦。干农活的人,一天当着两天用,没时间花在吃穿住上。吃虫子,也没啥怪味道。和吃鱼、吃肉差不多。鱼有腥味,肉有骚味。吃虫子当然也有一种水济济,清郁郁味道。

    有可能,是肚子饿了,吃什么都是香的。有道是食饱无滋味,饿极糠生津。待到嫂子急急忙忙将食物送到田间,愧疚的对兄弟三人急忙赔不是时。却只见兄弟三人埋头苦干,一个也不搭理她们。

    马吉祥还时不时找到虫子,仰起头,举得老高老高放到嘴里。噶几噶几嚼劲十足,看得两位嫂子,急忙阻止:“不能吃,会被毒死的,不能吃,不能吃。”兄弟三人,呵呵一笑,默不作声,接二连三看到虫子就吃。

    对嫂子送来的食物,眼睛瞟也不瞟。我去,看着兄弟三人,莫非饿极成疯了?马吉祥也不知道从哪里学到的胆量,居然敢吃虫子。他记得非常清楚,哪一年,他才八岁。哥哥问他吃虫子是什么滋味,他摇摇头说:“看到肥肥的虫子,头脑里出现大块大块猪肉的影子。没想那么多,当它们是块猪肉、牛肉、羊肉等等得了呗!”

    “大哥问我,那二哥,你,你是怎么知道虫子还能吃的呀?爹娘并没有告诉我们,虫子还能填饱肚皮的呀!”二哥看一看他,笑着摸一摸他的头,不以为然。

    “和你一样,肚子饿了,大脑产生幻觉。眼睛接触的虫子,仿佛不是虫子,而是一团肥肉。吃起来油黏黏感觉,和肉没什么区别。活人嘴里能长出青草吗?当然不能。饿死,是因为你不知道什么叫生存。活人,就得尝试在极端情况下的生存能力,老爹经常教导我。”

    从那以后,马吉祥便有了肚子饿了,看到虫子就吃。吃虫子对他们家人来说,和吃鱼差不多。甚至感觉,有些虫子味道,比吃鱼还要鲜美。人嘴两块皮,说什么话,仅仅靠嘴皮动一动。吃什么食物多了,味觉停留在呆滞、停息状态。

    有了换着吃食物的习惯,吃什么都感到新鲜。所以,你看马吉祥一家人,吃饭饭香、吃菜菜嫩。树上野果,只要是人能吃的,他们家一年四季,都有来自不同树木上野果、野叶。野菜,遍地都是。正所谓遍地是黄金,只怕你没有发现。

    恩德和三狗蛋挑着胆子,从田埂上走来。见一群人围着老爷,有说有笑。也不知道发生什么,只是和老爷打招呼:“啊哟,徐妈,你怎么有时间带老爷来地里转转呀?大中午的,在地里不好受吧?”恩德哪里知道,徐妈等人是难得下一次地。

    所谓咋见小猪筛细糠,不经常看到的地方,对任何人来说,那都是一场新鲜事物。来到旷野的大田面积,树木花草,展现在她们面前,皆为焕然一新。老爷呵呵一笑:“不是你们俩说的那样,依我看,待在稻田里,比在家里舒服多了。唉!早知道,我经常出来走走了!”

    恩德原以为,自己说出这句话,会引起众人对自己共鸣。吃大米、白面味道香醇。却不知道农人辛苦、心酸、劳累,是对农人的极不尊重。所以,碰到老爷大中午走在庄稼地,不妨让他感受一下做佣人生存不易。

    出乎意料的是,老爷不但没有按照他意思,同情和怜悯他们俩。而是对自己的偶尔一次田间走动,看到生机勃勃庄稼,犹如他端起喜爱的云南普洱,啜饮一口,细细品味,清纯醒脑,其乐无穷。恩德失望至极,认为,老爷这个人达官贵人,尚不知体察民情,同情弱者。

    “唉唉,老爷,你喜欢,以后不妨多来田间走走。坐着看一看,或许,也会累着!”

    马吉祥父亲,睡在两条板凳上。一群人见状,摒弃呼吸,轻手轻脚,鱼贯通过。李贵从大门口走出迎接,再不出来迎接老爷,那他真的说不过去了,做人不能太明显欺负人不是。

    看到徐妈等人带着老爷回家,风姿绰约的小茴香,急忙指着李贵:“我去,到这节骨眼下,你把你自己当司马家族老太爷啊?不出门去找老爷也就罢了,人到门口,你都不知道迎上去?”

    李贵不敢不听,受委屈,从他一脚踏进司马家族大院开始。令他心悦诚服的是,小茴香太太对自己嘴狠心慈。揪他、掐他、捏他,撕撕他耳朵,揪一揪他嘴巴,已经成为小茴香习惯性动作。

    是疼爱,还是发泄,李贵也弄不清楚。不让他和老爷接触,说是老爷刚刚生他的气,吃他的醋,见老爷如同火上浇油;这一会,又怪罪他李贵不主动上前迎接,是对老爷的不尊敬。我去,嘴长在小茴香嘴上,任凭她怎么说,都是对的。

    李贵迎上去,从徐妈手里接过老爷一只胳膊,和蔼的问道:“啊哟,老爷,您这是去哪了啊?跟我说一声,陪陪您,也免得太太担心不是。”不会说话,情商底的人,真的非李贵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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