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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金丝雀x替身太子(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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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芳继续说,压低了一点声音:“尤家被抄家,福寿公主怎么会不罢休,且常五姑娘对其父不甚孝顺,令常大人不喜,京中圈子暗地里,谁不知道常五不孝之名,常五姑娘这才亲事耽搁。”

    大族结亲,本质是一场资源流通和绑定,孝名,贤名,才名,代表着这个姑娘的家族地位,也是身上携带的资源多少,常五姑娘如此境地,怕是嫁不到好人家了。

    周芳幽幽道了句可怜,她想象着常五姑娘的各种艰辛,表面风光,内里十分凄惨,甚至比自己还不如,这才能十分顺畅的产生怜悯。

    以一个丫鬟之身,去可怜人家正经嫡出的大小姐。

    小梳子跪在地上,地上的冷气直往膝盖里钻,刺痛难忍,他想起那一截令他惊心动魄的手腕,觉得周管事说的不对。

    那样的姑娘,只有她主动挑选别人的份。

    而且……

    他轻轻吸了一口夜里的冷气,一股清清淡淡的甜香被他捕捉。

    贵女的香料都是由专人配的,他不懂这些,只是觉得味道特别,闻起来清淡提神,却又莫名甜腻。

    那是荷包上的香气,常姑娘从袖子里翻出来的时候他闻到过,荷包贴身放久了,也沾染上一点。

    小梳子捏着荷包,碎银微薄的重量却让人踏实,让人在寒冷中能感受到自己的重量。

    小梳子忽然鼻尖酸涩,被周管事和师傅收走荷包时没有,跪在寒冷的黑夜里没有,却在东西回到手里后,委屈控制不住漫上来。

    在小梳子心里,从此仙女的形象就是常姑娘的形象。

    但在另一边,小梳子心中的仙女却被人毫不留情的拽下,让对方随自己一起堕落。

    欢欢慢慢合上眼,片刻之后,指尖攥紧手中的布料,捏出消不去的褶皱,眼睫颤动的厉害,眼角溢出晶亮的泪水。

    书房内榆木松灯燃烧整夜,欢欢浑身颤抖,意识昏沉间却还记得不要发出声音,实在受不住,呜咽着咬住李承基的脖子,额头的汗水和眼角泪水不断滴落。

    第二天擦亮,天空还是深色的墨蓝,常家的马车便离开了这间宅院。

    衣服她早有准备,备了两身一模一样的,脏的那套直接扔入旁边嵌松绿石掐丝珐琅火盆。

    周云用棍子捣了捣,确保所有痕迹烧干净,马车行过泗水河道,盆里的东西倾泻,顺着冰凉的河水冲散,直至无影无踪。

    欢欢从后门回到常宅,她有自己的小院,昨夜下人们的茶水里添了安神药物,因此知道这件事的只有周云一个。

    周云是家里的老人了,欢欢小时候就开始伺候,十几年前闹灾荒,兵荒马乱时卖身进来,这么多年的情分,哪怕没有周芳的路子,她也是信的过的。

    欢欢趴在柔软锦被上,周芳端着药进来,被她一身雪白的皮肤晃了眼。

    “小姐,你又是何苦,尤家和逆王勾结的证据确凿,没人会在这件事上插手……”周云红着眼眶,从小瓷瓶中挖出药膏,推开在欢欢纤薄柔嫩的后背上。

    手下的触感滑嫩微暖,便是她一个上了年纪的女子也爱不释手,更别说男人。

    男人都是虎豹豺狼,小姐总也不放在心上。

    “李承基……哦不,太子殿下,也不需要他插手,只要他的手肯松一点点,我就能做很多动作,比如给我娘请个御医,或者给我舅舅一家送点东西,他松一点,我们这些小人物会好过很多。”欢欢闭着眼,声音平静。

    药膏敷在背上,冰凉的温度缓解了疼痛,疼痛消下去,酸胀却又浮上来,可想而知后背的惨烈。

    太子殿下近几年性子愈发漠然肃正,威严一天比一天摄人,不喜风月,不好美色,自然没有贴身的人。

    倒是让她摘了果子,但是殿下正值壮年,多年的精力却不是她能轻易承受的。

    是她先承受不住,咬着对方哭泣求饶,他也顺势放开她,后来她意识回归,没敢放下悬着的心,又不知死活撩拨了一次。

    太子默认了她荒唐的举动,却也不再顾忌,最后被人翻过去按在书桌上时,才知道那人对她多有怜惜。

    走的时候要不是对方扶了一把,又开了角门让车马驶进庭院,怕是要当众出丑。

    周云看着欢欢身上的痕迹,心里难过,小姐本就养的娇,轻微磕碰一点就会留下印子,本来如美玉般无暇的后背变得斑驳累累,令人看着胆战心惊。

    太子那样堂皇清正的人,怎么会对一柔弱女子使这样大的力气?

    周云揉开药膏后,从旁边备着的热水里拧干帕子,敷在有淤青的地方,周云甚至隐隐看到小姐柔软上男人的指印,之后便垂下眼,不敢再看。

    雪腻堆成的后背上一对精巧的肩胛骨,欢欢这处生的极美,流畅晃眼,轻轻立起,牵动连接的肌肉线条,能让人目光一直追随到纤薄的细腰。

    像是一对惹人心折的羽翅。

    能看的出男人对这处极为喜爱,既有爱怜的吻痕,也有暧昧的齿印,累加在一起,在莹白肌肤的映衬下,像是被折了翅的羽翼,残虐的美景令人移不开眼。

    “行了,你也陪我熬了一夜,去休息吧,去睡一觉。然后调去母亲院子里,不要走漏消息,帮我照顾好母亲。”欢欢面含疲惫,抬手,制止了周云的动作。

    折腾一夜,她现在只想睡觉。

    欢欢在蒸腾的暖房里披上中衣,浑身惫懒,坐靠在旁边架子上。

    绸缎般的墨发垂在脸侧,压着白皙的脸颊,唇色愈发艳红。

    周云垂眼,不敢对上欢欢清棱棱的黑眸,自家小姐的容貌愈发摄人,此番尝试过云雨,竟有种令人不敢直视之感。

    周云知道,自家小姐从小就是好看的,哪怕在孩童不辨美色时期,也是独一份的扎人眼球。

    染布的颜料极易褪色,因此越是鲜艳美丽的衣衫都是从来只穿一次,穿完就扔,不必浆洗,可是这样过于奢靡,哪怕是公主,也有衣服略微黯淡的时候。而那些百姓,都是穿原色的灰色褐色,白色总是洗的发黄,往街上看,满眼不见亮色。

    但小姐永远是鲜亮的,在欢欢身上,黑愈黑,白愈白,红更红,旁人身上都有的颜色,在她身上总要极端几分,分明的容不下一丝杂色,这样浓烈又纯粹的颜色,生来该是在这混沌的世间惹人注意的。

    “这边是不是好久没种树了?”欢欢含糊的问,看样子快要睡过去。

    “这处空了三年,自尤姥爷和季少爷走了后,小姐嫌麻烦,这里就用博物架填上了。”周云回道。

    欢欢半睡半醒间听到两个久违的称呼,有种恍然如梦感,许是今夜她真的走上了一条荒唐路,而曾经能阻止她的人都成了白骨,倒难得低落。

    “哦,这样啊。”欢欢随意的应一声:“那还是种上吧,桃花和梨花看腻了,找点颜色鲜艳的种上。”

    这间暖房引后山暖泉水,修建成亭台浴池,是母亲送她十岁的礼物,两旁本该移栽花树,二十年生的大桃树或者梨花树。

    泡澡时淡粉和洁白的花瓣就会飘在水上,抬头花团如云,低头花瓣如霞,美不胜收。

    屋内种树,自然种不活。这花树要得一年一换,她懒得折腾,但自有人帮她折腾,先前是外祖,后来是季舒。

    这两人不在,自己好像把一切照顾的一塌糊涂,欢欢拧着眉,难得升起这种涨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念头。

    “要是季少爷还在,看见小姐这样会心疼的。”周云看着欢欢的脸色斟酌着,希望能让小姐想起季少爷的教导,男人不能随意沾惹,季少爷总有办法让小姐明白这一点。

    可周云不是尤外祖也不是季少爷,欢欢听了这话没什么反应,只是撑着头懒懒附和:“确实,季舒最疼我了,外祖知道这件事怕是会打断我的腿,季舒却会打断太子的腿。”

    “他要是晚点死就好了。”欢欢感叹一句,然后觉得这话不对,又加了一句:“不对,他要是不死才好。”

    “好了,不谈了。”本来已经快忘记的人,结果又想起来,欢欢实在是兴致缺缺。

    周云看着欢欢眉眼间的倦怠,闭口不再说话。

    欢欢从暖房旁边的暗门进了卧室,躺在柔软的床榻上,昏沉间倒是又想起来一件事。

    季舒好像是她第一个喜欢的人,就在参加完他葬礼的后几天,那几天诸事不顺,一切都蠢的出奇,连她爹那张脸也变得更加厌烦。

    于是她才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一个长得不丑也不好看,平和的正正好好,只是性子实在是温柔的一个人。

    浅薄的喜欢就像是微风吹皱湖面,没几天就变得波澜不惊。

    陷入深沉昏睡的一个念头是,太子的眼睛挺像季舒。

    另一个念头是,教她看身份给钱的人原来是季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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