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洋娃娃x自闭少爷(37)
“师范类……应用类……b13区……”宋沛慈一目十行的看完,脸上的笑容已经彻底消失不见。
他平静的问:“欢欢,你不要跟我一个学校,甚至想要跨区离开我吗?”
指尖叩在本子的封面上,微微用力,压出克制的白痕。
“你抢我本子……算了,这点现在不重要。我的意思是,我想好我以后的工作生活了,我想当个老师,我喜欢小朋友。”
欢欢不知道为什么宋沛慈要擅自帮她报考专业,但还是非常认真的解释。
“还记得旅游的时候吗?我说当我想好了,如果可以的话,我就告诉你。我想好了,而且我的分数足够了……”
“不需要,欢欢。”宋沛慈伸手,扣住了欢欢的手腕,俯身,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不要去喜欢别的小孩,只要我一个就够了。我们会上同一所大学,依旧会住在一起,周边的房子我已经安排好了。我们还会是情侣、同学、同桌。欢欢以后会是我的妻子,我的助理。”
“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欢欢脑子一片空白,嘴唇开合,却不知道反驳些什么 ,只能艰难的吐出一个字:“……不。”
她想说不是这样的,也不该是这样的,这样对她好不公平。
但是宋沛慈的吻已经落了下来,欢欢第一次拒绝他的亲吻,狠狠咬了宋沛慈。
嘴里已经尝到了血腥的味道,可宋沛慈就像感知不到疼痛一样,依旧吻得迷醉,甚至更加兴奋。
过分的让欢欢的整个口腔沾染上他的血。
等到欢欢被放开的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每一口呼吸,都是浓浓的血腥味,一种实在是令人厌恶的味道。
宋沛慈适时递上水,欢欢接过来喝了好几口,才勉强压下那股味道。
“宋沛慈,你是不是更喜欢我是娃娃的样子。”欢欢忽然问。
“……”宋沛慈顿了一下,然后捏着欢欢的手腕,问:“为什么这么说?”
“我知道了……”欢欢敛下眉眼,低低的说:“我知道了,你更喜欢把我关在别墅里,只能等你回来,也喜欢我只敢跟你一个人说话的时候。”
“……”宋沛慈沉默,这一点他无法反驳。
“宋沛慈,可我已经是一个人类了。”欢欢声音有些颤抖。
“我可以选择我的生活,我的身份,和我的工作,而不是……成为你一辈子的附庸。”
“欢欢,不要说胡话,我们是要永远在一起的。”宋沛慈依旧握着欢欢的手腕,另一只手轻柔的为欢欢拭去眼泪。
“宋沛慈……你好自私,你为什么这么自私,为什么我一直没有发现……”欢欢甩开宋沛慈的手,后退一步。
“是我没有引导好你吗?”欢欢看着宋沛慈,茫然的问。
“欢欢是最好的,因为我天生就是个坏孩子。”宋沛慈平静的回答。
到了这个地步,他依旧平和稳定,游刃有余,相比于眼眶发红的欢欢,也更显得冷酷漠然的像个怪物。
“欢欢,我不喜欢你甩开我的手。”宋沛慈这样说。
欢欢看着他又重新扬起的温柔宠溺的微笑,脑海中却忽然划过很多画面。
刚变成人那天,她破门而入,宋沛慈投过来的漠然一瞥;小巷中,身上沾染血渍,面无表情低着头,在那里吞云吐雾。
最后定格成,宋沛慈残忍的冲她笑,轻声说着“我不允许”。
很多很多,一些违和却无伤大雅的瞬间。
“……”欢欢无言,也许只是她太过自信,又太过愚蠢,对这些视而不见,才到避无可避时才发现。
看到欢欢脸色受伤的表情,宋沛慈心里像是被刀割一样疼痛,但他不明白要怎么做,于是他握住那只被欢欢甩开的手,声音低下去,就像以往任何一次那样。
“欢欢,我手疼。”
然后举起右手,将小拇指的疤痕暴露在两人的视线里面。
“宋沛慈,你混蛋!呜呜呜……”欢欢忍不住,蹲下去哭。
宋沛慈变得不知所措,失去了刚刚的游刃有余,眼中是落寞的茫然,他不知道欢欢这次为什么不再来牵他的手了。
但他依旧走过去,和欢欢一起蹲下,把欢欢紧紧的抱在怀里,温柔的哄着:“不哭不哭,要是很难看,你不想再看到的话,我以后戴手套好不好?”
欢欢哭的更大声了。
“你的病是不是从来就没好,你是不是一直在骗我……而且我真的很想去当老师,不想去学金融……我才不要一直跟着你!”
听到最后一句话,宋沛慈抬起欢欢的下巴,以吻封缄,带有惩罚性的啃咬厮磨,连呼吸都只能被掠夺到只剩下最后一丝。
拇指擦去欢欢唇角的水渍,看着欢欢因为缺氧而略略失神的眼睛,像是宣誓一般虔诚的说:“欢欢,答应过的事情,是不可以后悔的。”
他轻柔爱怜的吻落在欢欢额头,低声说:“你答应过我的。”
“我的病真的好了,是欢欢你帮我治好的,只不过我天生有点问题,医生说这是天才病,身份加上本身的障碍,所以陈无雪嫌麻烦,彻底让我变成了一个病人。”
“因为弄坏比治愈要方便很多。”
宋沛慈抱着欢欢仔仔细细的解释,他十分乐意和欢欢分享自己。
“我天生很难体会到情绪,除非特别激烈深刻,否则什么都是浅浅的,是很容易变成自闭症的那一类人,但也因为如此,我的专注力更强,面对问题更冷静理智。”
“但在你面前我一直是个正常人,欢欢带给我的每种情绪,都让我想死在那一刻。”
宋沛慈不停亲吻着欢欢的头发。
“欢欢,你很重要,很重要……我们不可分离,失去你我会死的……”
欢欢疲惫的闭上眼,靠在宋沛慈身上,有些生无可恋。
所以呢,她还是要跟着宋沛慈去上金融,然后以后去当他的助理,或者一辈子被他圈养吗?
【任务完成度:75】系统的提示音这时候出现。
好吧,唯一的好处是她看着不断倒退的进度,终于觉得是正常的,而不是在心里暗自怀疑数据出错了。
欢欢苦中作乐的想着。
……
欢欢发现,自己这么多年来真的一点都不了解宋沛慈,而且对他的滤镜估计有十米厚。
这个混蛋把她给锁起来了!
原本她还在纠结,这么一锁她肯定要跑。
……
远处隐隐约约传来呼唤,轻缓的脚步声与宋沛慈无奈温柔的过分的嗓音重合在一起。
欢欢仿佛被猎人逼到绝路的小动物,忍不住回头张望。
空旷走廊光滑的墙壁将这些声音反射到四面八方,令人找不到声音的源头。
欢欢不知道该怎么办,此时此刻,过于宽大蓬松的裙摆虽然华丽,但却过于显眼和累赘了。
她在惊慌中穿过楼梯和几扇门扉,来到一处几乎是除了打扫女佣就无人踏足过的房间。
多亏与她还是洋娃娃的时候,因为宋沛慈去上学而显得漫长无聊的时光,令她把这栋别墅当成探险的迷宫玩耍。
她对地形的熟悉程度,比只在客厅,书房,卧室等有限几个地方的宋沛慈要高得多。
房间里有什么地方可以躲得吗?
柜子里面,沙发后面,桌子底下或者窗帘后面。
但是身上这套过于繁琐华丽的裙服,限制了欢欢大部分的躲藏行动。
那次谈话之后,宋沛慈隐约感知到什么,他开始限制欢欢的活动空间,并且光明正大的隔绝欢欢对外界的交流。
好像问题积攒到一定程度,不得不面对后,直接采取的最万无一失也最粗暴直接的手段。
欢欢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刘姨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所有人都不再出现在眼前,世界里除了宋沛慈外再无一人。
就像,自己还是洋娃娃的时候。
而且,变本加厉。
欢欢像猫一样钻到柜子底下的空隙里,白皙伶仃的脚腕处,系了一个金色的铃铛,像是宠物身上的标记。
欢欢缩在里面,握住脚腕,防止铃铛震颤发出声响,系铃铛后面的绳子的锁扣,紧紧贴合在雪白的皮肤上,微微收紧,印出痕迹。
被打扮成洋娃娃一样的欢欢,蜷缩在狭小黑暗的角落里,心跳急促的跳个不停。
她知道自己无法逃出这栋别墅,可是她也不想被宋沛慈抓回去。
曾经有一次她跳出窗户,甚至跑到了马路上。
结果还是被宋沛慈抓住,马路旁边的花坛洁白的理石坛壁上,她被按在那里亲吻,呼吸不得。
如果宋沛慈愿意,他可以让她在这种亲密的事情上得不到一点快乐,缺氧的痛苦能正好卡在人承受的极限。
“再跑就把你锁起来。”宋沛慈平静温柔的声音响在耳边:“欢欢不想被戴上链子,连大学都上不了,对不对?”
她不回应,而是趁机推开宋沛慈,企图再次逃跑,却被他握着手腕,拦腰拖回来。
欢欢第一次知道,宋沛慈的力气那么大。
“还会跑吗?”宋沛慈一边吻她一边问。
欢欢软在他怀中大口大口贪婪地呼吸着空气,垂下眼,不回答。
宋沛慈爱怜的摸了摸她细软顺滑的亚麻色头发,把她抱到路边的长椅上,蹲下去,脱了她的鞋,为她戴上这个用冰刃都割不开的铃铛。
柜子的门被拉开,刺眼的光线照进来,照亮欢欢苍白的脸,和蜿蜒铺散的华丽裙摆。
赤裸的脚半露,指甲盖泛着淡粉色的脚拇指,控制不住的往后瑟缩。
宋沛慈单膝跪在地上,一手抬高抵着柜板,用身体形成狭小的空间,头颅微垂,看着他的漂亮娃娃。
“躲够了吗?”宋沛慈脸上的表情很淡:“我最近的耐心越来越不好了,欢欢,不要回避我。”
他另一只手慢慢伸出,抚摸她的头发,指尖有些凉,小拇指上带了个细细的指环,白金材质,上面镶嵌着几颗切割完美的榄尖形白钻,折射着五彩斑斓的光芒。
将一切狰狞的疤痕用华丽昂贵的配饰遮盖。
欢欢僵硬着身体被宋沛慈抚摸,手指掠过耳后时,她觉得自己再被一条潜伏多年的毒蛇绞紧,再也没有一丝存活的空隙。
欢欢被宋沛慈抱了出来,被迫靠在他坚实的怀里,红色的绸面衣摆如花朵般散落,宛如宋沛慈身上盛开了一朵娇艳的花。
他带着凉意的手指慢吞吞顺着欢欢纤薄的脊背往上抚摸,像是在确认什么,又像是在标记什么。
最后,手掌停在后颈。
“叮铃铃。”
欢欢纤细的颈脖被戴上同脚腕如出一辙的金色铃铛,扣紧的链条微微陷进如雪般细腻的皮肉,带来被握住的窒息感。
欢欢脸色变了:“宋沛慈,我不喜欢,这让我觉得自己像宠物,而不是一个人。”
“欢欢是我的宝贝。”宋沛慈细密的吻落下来。
他的手指拨了下欢欢脖子上的铃铛,房间里响起清脆的声响,宋沛慈不断用手指摩挲着那片皮肤。
酥麻的痒意和铃铛的脆响不断传来,看样子宋沛慈很喜欢这里的铃铛。
在这个位置,一些隐晦暗沉的心思昭彰露骨,毫不遮掩。
“喜欢我给你配的这件衣服吗?”宋沛慈抱着欢欢走在走廊,轻声问。
如霜雪细腻的脚裙摆中露出,脚跟有些红,那是光着脚在坚硬的地板上跑过的结果。
自那天宋沛慈在外面给她脱了鞋,戴上铃铛后,他再也没给欢欢准备过鞋袜。
欢欢把头埋进他怀里,拒绝交流。
如果他不改正加道歉,那么她就永远不会原谅他。
但是宋沛慈变得越来越过分,欢欢觉得自己的忍耐度在被不断消磨。
宋沛慈将欢欢抱回房间,整个房间的地面都被铺上了浅灰色的柔软地毯。
他将欢欢放在床上,拿来湿纸巾,蹲下来,捧起欢欢的小脚仔细擦拭。
擦完之后,欢欢的脚踩在地毯上,手掌那么大的毛绒没过脚背。
宋沛慈顺手拨了下脚上的铃铛,抬头对欢欢笑道:“金色和红色很搭配,欢欢以后可以都穿红色吗?”
“就像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样,我喜欢你穿热烈的颜色,很漂亮,很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