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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的小青梅(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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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峥厉六年五月二十八,“李培”将军班师回朝,一入京城便见两旁百姓夹道欢迎。这阵势,恍惚让季佩吟想起她爹的念叨,立了战功回京有多威风,那时候她只觉得好笑,都多少年前的事情了,还拿出来说啊。

    如今也只能对着两旁百姓,淡淡一笑。

    季佩吟解了战甲,着一身布衣,上紫宸殿。

    “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时过境迁,她发现,陛下这个称呼叫起来竟然很顺口,她那些仇恨心气,在与敌人厮杀之中,似乎发泄了不少。

    对季佩吟来说,这无非就是个表彰大会,皇帝把她夸了一顿,赐她个“镇西大将军”的虚衔,但连升三级成了“冠军将军”,赏下不少丝绸金银。而跟着季佩吟打胜仗的士兵家里,还有战死的士兵家眷,都免了一年税收。

    领赏后的季佩吟站在武官之列,皇帝还在和其他文官说个没完,她的眼神忍不住往文官之列搜寻,却没有见到余晖,也没有见到余相。心里暗自疑惑,只等下朝后打听。

    “陛下,丞相之位不宜空置太久,还请陛下早日定夺。”

    “臣附议,余相已过世两月有余,应当再选贤才任职。”

    “臣也附议,臣以为……”

    季佩吟骇然,原本低着头心不在焉,猛地抬头望向一个个正在谈论丞相一职要谁来当的文官们。

    要不是他们说得正火热无暇顾及,早就感觉到锐利的目光,然后回望季佩吟而去。

    这个早朝最终以选出新任丞相而落幕,下了朝,不少武官来恭喜季佩吟,她一边和人寒暄,一边打听余相,才知道余相过世前后的事情,也知道皇帝有多器重余相,不仅追赠为太师,还赐谥号文正,获得大栗以来文臣里最大的殊荣。

    走在自己熟悉的街道,季佩吟心情复杂,本想绕路再看一眼曾经的季府,终究放弃这个念头,算了,估计早就变成别的地方了。

    余府门口挂着两个白色的灯笼,给季佩吟通报的下人也是一身白衣。

    小厮带着季佩吟进府,季佩吟忍不住张望开来,她看到老管家在长廊上走过,两鬓斑白。

    余府的一草一木,看似没有改变,却早已经过四季花谢花开,修修剪剪。

    “李将军请。”小厮把人带到便退下。

    季佩吟踏入厅堂,便见到一身朴素衣裳的余晖,四目相对,却是无言良久。

    季佩吟终是把自己带来的果篮放在桌上,缓缓开口,“在下回京才听闻,余相病逝,而病逝之前还在朝堂力荐在下,实对在下有恩,只可惜在下来迟,未能拜祭,着实遗憾。这些水果祭品,略表我意,只望余公子去拜祭余相时带上。”

    余晖挑了一下眉,“多谢李将军,请坐,早已备好茶水,将军喝茶。”

    “余公子请。”

    两人就这么客套来客套去,说着一点也不敞亮的话,余晖想留季佩吟吃饭,季佩吟拒绝,最后尴尬到无话可谈,季佩吟只说了几声“公子珍重”,就潇洒离开。

    天生我余晖,追妻路上漫漫如长夜。

    余晖内心疯狂尔康手,但没有办法非常霸道总裁地留住她,毕竟打不过啊,现在她的眼神贼凌厉了,上过战场的人就是不一样!

    季佩吟没有久留京城,她现在的职责是镇守安西,所以很快又回安西去了。

    而余晖这边深受封建社会制度“荼毒”,为了彰显以孝治国的理念,封建社会官员的父母去世,一般都需要辞官守孝,这种制度叫做丁忧。

    在丁忧三年内,孝眷们得根据时间而穿孝服,渐渐由重转轻,直到换红,表示哀随日减,由凶复吉。孝眷不可做官,不可参加科举,不可参与任何红白事,不可去欢乐场所,不可婚嫁儿女,逢年过节不庆祝等等。

    总之就是要宅在家守孝,原则上丁忧期满后官复原职,但实际上很少有官复原职的人,毕竟哪个岗位其实都不缺人,余晖那个户部侍郎的位子也一样。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余晖其实挺挫败的,这些年他也有想过偷跑去安西,在季佩吟麾下当个小兵,但季佩吟连他的信都从来不回,他去了能怎样,显得惹人烦而已。

    换位思考,有人这么死皮赖脸追着自己不放,不仅不会觉得感动,还会觉得这人没出息,越看越烦越讨厌。

    他只能走细水长流攻势,他相信,人只要活得久,一切皆有可能!等峥厉死了,季佩吟也该放下了,找个机会,他们还是有可能的。

    峥厉九年二月,余晖再次谋得官职,在刑部当一个六品小官。

    安西,夜晚,将军府。

    “将军,您的家书到了。”

    季佩吟拿过信,回到房间,拆开取出信纸,只见这字一笔一划飘逸到过分,显然是余晖的笔迹。官宦人家的子弟中只有他的字丑到会被同龄人笑话,幸亏投了个好胎,不然这手字去参加科举,写得再好,那些老眼昏花的考官也很难看懂。

    季佩吟仔细瞧信。

    吾弟:

    有时候我也不知道要跟你说些什么,因为我连你有没有收下信都不知道,但我是不信你真有铁石心肠的。

    今天怎么样呢?反正我和追风都很想你,也都不怎么活泼了,你明明有机会来看看它的,可是你没有,是不是忘记它了?但它没有忘记你,我是怎么知道的呢,因为我常常带它回“老家”。

    忠犬八公的故事在上次已经说过了,或许很可能变成现实,不过追风身边肯定还有我在一起等。

    我不会写诗,尽管读过很多诗,但始终掌握不到诀窍,兴许都被那些才子给写完了,再怎么穷新穷巧,都只得落一个相似。

    我这里有一首诗,是王小波写给李银河的,李银河是王小波所追求的女人。他们是谁不重要,我怎么知道人家的情诗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对这首诗有共鸣,想写给你看。

    “今天我感到非常烦闷

    我想念你

    我想起夜幕降临的时候

    和你踏着星光走去

    想起了灯光照着树叶的时候

    踏着婆娑的灯影走去

    想起了欲语又塞的时候

    和你在一起

    你是我的战友

    因此我想念你

    当我跨过沉沦的一切

    向着永恒开战的时候

    你是我的军旗”

    你是不是觉得,这也能叫做诗?嗯,他自己都觉得是歪诗,可我觉得这种诗还不错,没那么多条条框框,不讲究格律音韵,很好理解,很能表明自己的心意。

    希望你看到了能对我心软一些,如果你没有看到,那么请风把我的思念吹到你的耳边,请日月替我照看好你。

    愿你好,很好很好。

    落款:愚兄。

    确实是一个傻哥哥……季佩吟想着,不由苦笑,慢慢把信纸贴向胸口,久久不能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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