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拍卖行的套路
我带着两个朋友,来到虹口区多伦路的一爿小店里来找老秦。
许久未见的老秦手里拿着茶壶,正在盘货。店里古董东西堆放得乱七八糟,柜台上摆着很多第三套人民币和粮票、电影票根等物。
见我们来了,他腾出一小块地方,给我们沏茶去了。
我翻看着他的图册,说道:“第三套人民币你也卖啊?这算古董吗?”
“算啊,一般翻一百倍吧。”他递给我一小杯武夷山大红袍,“尝尝,40年的老茶。”
“八十年代的?那不是算你我的同龄人了。”我惊道,差点被这小子的狼狈样骗了,他这小日子过得舒坦着呢。
“罗工,这不是你这贵客到嘛,平常我可舍不得喝。”我的心思又被秦汉阳一眼看穿了。
寒暄客套了几句,刘宇郑重拿出了一个锦盒,小心翼翼地捧出来那把紫砂朱泥什么壶。
秦汉阳扫了一眼,抬头看我:“罗工,跟我去再拿点茶叶?我送姐夫点我新得的茶。”
还有这种好事?我跟他出了门,一个拐弯我们换到一处角落说话。
“优优,他们两位是什么朋友?”秦汉阳问我,一离开生人,他又恢复到之前在湖北乡下随意的样子。
“其中一个是我高中同学。”我说。“不是拿壶那个。”
“好,我知道分寸了。秦汉阳点头。真的给我拿了一盒老枞水仙陈茶出来。
我们回到店里,秦汉阳拿出手机,点开了淘宝,随手拍了一张壶的照片。
很快淘宝上就出现了很多个店家,99块包邮,搜同款不下几十个。
刘宇不肯相信,又自己拍照搜了一遍。果然是99块包邮的壶。
他脸色肉眼可见迅速颓废了下去,说:“这几天,我的价值观发生了扭曲,直到被你们纠正了过来,感谢朋友感谢马云先生。”
薛鹏也愣住了,显然他没有预料到是这个套路。“秦哥,优姐,为什么专家们一个比一个能忽悠呢?”
这就涉及到中国的拍卖法了。
【拍卖法】没有规定拍卖人需要保证拍品的真实,拍卖前拍卖公司会刊印业务规则,作出免责声明。
1996年颁布的【拍卖法】规定:第十八条“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来源和瑕疵”和“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但同时也规定:第六十一条“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一条法律,让拍卖行对真伪的鉴定有了免责条款,却让买受人没有保障。
西方国家法律规定,拍卖公司必须对拍品真伪作出保证,比如德国,英国,相应的法规就不一一列举了。
中国的拍卖法不保真,让所谓“专家”们具备了恣意喷粪的土壤。
另外,第二十九条“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和第五十六条“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也就是说,卖不卖得掉,一旦拍卖,刘宇都要向拍卖人支付费用,估值越高,约定的费用就越高。哪怕中途醒悟撤回,费用也是要付的。
听秦老师讲完,薛鹏感慨一句:“城市套路深,我想回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