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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腹背受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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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乐城四面环山,在太宗朝是防备突厥南下的重要军镇。眼下虽然承平日久,但是武备库里的军械还是相当够用,其中最宝贝的是那十六台重型弩炮,传闻是大将军侯君集为征突厥督造,又得名侯将军炮。使用碗口粗竹竿制成的弩箭,箭头裹上浸满火油的棉布,箭身装上火硝、硫磺和黑炭,威力巨大。

    天色渐渐暗了,城外远处的天空被火光照亮,想必是叛军连营扎寨,隐隐传来的人喊声、马吠声。城里已经实行宵禁,城墙上兵士高举着火把,整座平乐城死寂一片。

    黑夜里不知有多少尸妖在游荡,但是老百姓都户门紧闭,加上尸妖比较分散,所以还未酿成大祸。

    现在想来,只要叛军按时退去,再集中兵力将尸妖挨个击杀,平乐城应该就能就能重归安宁吧。

    陆德均将全部士兵分为三组,一组站岗放哨,一组巡逻,一组合甲而眠。这是他第一次指挥作战,虽然是佯攻佯战,也要把兵书里学到的东西好好用起来。

    一夜无眠。

    天刚微亮,西门城楼上传来骚动,发现敌人一支小分队搭长梯爬上了城楼。

    “敌警!”

    鼓声大作,陆德均操起箭壶冲出大营。

    城墙上,战士迈着沉重整齐的步伐迅速向西门集结。

    十几个黑衣人手持胡人特有的弯刀,被几十位长矛兵团团围住!

    原来是想趁破晓前搞偷袭,幸好自己安排了足够人马警备,早就听说胡人有大战前偷老窝的传统,搞不好就是冲着我来的。

    小哑巴是摔跤高手,安排他做个小队长,只见他赤手空拳抱摔一个敌兵,丢下了城墙。

    “放箭放箭,不要恋战!”陆德均下令道。

    一个负伤被擒的敌人被带到我跟前,见他磨盘脸硬胡茬,分明是个胡人模样,也不会中原汉话,叽哩哇啦的乱叫。

    “是卢炯派你们来偷袭吗?”陆德均问。

    那汉子操着生硬的汉话,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全部格杀!”

    “拉走关着吧。”陆德均想着等叛军撤退的时候,没准拿俘虏换点好处。

    “安排警戒,轮流休息!”

    早上,仆固远找到陆德均,说薛思义已无大碍,回鹘商队准备好了十几峰骆驼打算离开,不过在他的劝说下,打算再等几日。

    “这次二哥帮了大忙!”仆固远说,“漠北到葱岭都是回鹘人的地盘,你救了薛思义,回鹘人少不了感谢你的。”

    “二哥要的不多,有酒喝就行。”陆德均笑着说,“回鹘美女可以给我安排几个吗?”

    “以二哥这一身本事,何愁没有女人?”

    “城里的尸妖怎么样了?”

    “城里人人自危,老百姓关门闭户,那尸妖虽然力气大,脑子可不好使,不太会开门找人。”仆固远说。

    “三天前传到城里的瘟疫,不知感染了多少人,这些人在这三天时间内,又不知咬伤了多少。只求叛军赶紧开拔,我们好闪人。”

    副官紧忙跑来,

    “报告守备大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都发现有叛军活动!”

    我登上最高的敌楼,放眼望去,四个方向旌旗招展,吹角连营。

    平乐城已经几十年没打过仗了,看到这个阵势,最有经验的老兵也不由得惧了三分。

    敌阵里冲出来几名胡骑,来到城门前叫骂道,要敌将出来单挑。

    大哥,这已经是大唐了,你还当是三国呢?不过陆德均也不惧,翻身上马,带着几个亲信士兵冲出城门。

    “来将何人!报上姓名!”那络腮胡、大酒肚的胡将指着陆德均大声喊道。

    陆德均拍马慢慢走近,心中估算着距离。

    “鼠辈汉奴!还不快来受死!”

    眼看进入射程,陆德均也不跟他废话,挽起长弓,一箭射中他的眼窝。

    另外几名胡将操起长戟拍马向前,陆德均张弓搭箭,奋力射向敌将坐骑,箭头贯穿了坚硬的马头骨,伴随着一阵嘶鸣,为首冲锋的敌人应声而倒。

    另外几名胡将面有惧色,勒马返回。

    “逆贼,跟你爷爷学一学这仗该怎么打!”陆德均冲着他们的背影喊道。

    忽然,周围敌声大作、金鼓齐鸣,陆德均刚想勒马返回城里,看到敌方阵中旌旗招展,仪仗士兵一字排开,缓缓簇拥出一个墨绿的麾盖,麾盖后是一面两丈高的大旗,上书“大燕征虏大将军卢”。

    一位面色白皙、银盔绿袍的将军,骑着马一步一步走到阵前,想必就是敌帅卢炯了。陆德均没见过这么大阵仗,心想这胡人就是胡人,真心不讲就啊,弄个这么绿的帽子顶在头上。

    “来将何人?”卢炯气定神闲地问道。

    “大唐平乐县守备,陆德均!”

    白面将军没有说话,左右副将露出不以为意的表情,有几位笑了出来。

    敌方一位副将喊道,“小兵奴!你可认得在河洛十战十捷、威震天下的卢将军?”

    陆德均心想,跟你这鸟人在这废什么话,为什么打仗前还有假客气,便喊道,“我不认得这么多反贼!”

    卢炯盯着我,眼睛咪成了一条线,说,“区区一个守备,不知天高地厚。平乐乃河东咽喉,用这么一个草包打头阵,大唐果无人邪!”

    左右副将哈哈哈大笑起来。

    这鸟人,收了钱说话就是好听。

    四面的敌军开始行进,陆德均也察觉到不对劲,拍马返回城里。

    不一会儿,敌军大部队如排山倒海而来。手持盾牌的士兵冲锋在前,几十人举着登城的云梯,身后马步兵齐进,从四个方向对平乐城发起了进攻。

    艹,说好的佯攻呢?

    沈万的五百两黄金到底有没有送出去啊!

    输人不输阵,陆德均先下令侯将军炮射几发,看看烟花再说。

    由十名士兵拉满的驽弦将重达十斤的火驽箭射向敌阵,滚滚浓烟呼啸,犹如十几支火龙突入,箭头里装的火油和火药发挥巨大威力,城墙下没多久陷入一片火海。敌人手里的盾牌在火驽的巨大冲击下柔若无物,火油所及,连人带马全部吞入浓烟之中,为首的敌军胆怯掉头,不一会敌军退去,留下数十具焦黑的尸体。

    侯将军炮果然名不虚传!

    “万岁!”守城的士兵欢呼道。

    休整了不到一个时辰,城外又是金鼓大作。只见十几辆两层高的破城车像一头头巨兽,缓缓开来。那破城车虽是木制,但外面蒙上厚厚的铁皮,足以藏下四五十名士兵。最厉害的是车身安置了巨大的攻城锤,重达数千斤。作战时,几十人悠起巨锤,砸向城墙或者城门。一般的夯土城墙不出十下,定能捣塌。

    可是弩机专门针对这种行动缓慢的攻城武器啊!

    弩机的攻击距离可达二里以上,只要准头足够,一发碗口粗的火箭就可以送一车士兵去见前大燕皇帝。

    眼看攻城车进入射程,陆德均一声令下,十几条火龙滚滚射向龟壳一般的攻城车。

    车身上那点铁皮完全抵挡不住弩机的攻击,一发入魂,兵士争先恐后冲出车外,没着火的士兵掉头回跑,得以幸免;着火的士兵被烧得在地上打滚挣扎。守城士兵点燃箭矢一阵齐射,如同下了一场火雨。侯将军炮又是几个齐射,解决掉差点靠近城墙的几辆战车。几个回合过后,城外只剩几辆烈烈燃烧的木头架子。

    眼看天色慢慢暗了,敌军没再进攻。第一天的战斗,得益于弩炮的巨大威力,平乐守军竟然一人未失,打退了叛军八万大军的两次进攻。

    可是陆德均却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叛军两次进攻,都是冲着破城来的!县令信誓旦旦说只需要佯攻三天,就能坐拥本府抗敌首功。只怕这样的佯攻再来一天,自己就成烈士了。

    这时,他又想到尉迟宽给我信中说的话,“不要相信任何人”。

    残阳如血,平乐县城在万山之中宛如一叶孤舟。城外的叛军此刻也埋锅造饭,敌军唱起家乡的牧歌,婉转凄凉,一阵一阵传到了城内。

    傍晚,城中百姓送来酒食犒劳守军。

    “什么?消息可靠么?”酒桌上,胡二、马三一番话,将陆德均震惊的体无完肤。

    “二哥,我们跟着你混了这么久,还信不过么。”马三飞快地说,“沈家的车马前天晚上就出了城,王县令府上叫了整整十辆大车,在昨天关城门前出了北门。好多人都看见了。”

    最坏的猜测应验了。

    尉迟大哥说得对,我不应该相信任何人的话。

    既然所有人都放弃了平乐城,那我在这里又有什么意义呢?率领四百老弱病残抵抗八万虎狼之师,我陆德均最好的下场,可能就是战死沙场、身首异处之后,被人写进史书里。

    生前不能显贵,死后流芳百世又有何用!

    可是平乐城此刻被围得如铁桶一般,若不能决一死战,如何得以脱身?

    正犯愁之际,一名胡子花白的老兵端着一碗酒来到我面前。

    “开元二十六年,我曾随王忠嗣大将军北伐契丹,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了!从未打过今天这样的痛快仗!老汉今年六十了,尚能挽一石之弓,能跟随守备大人在家门口杀敌,九泉之下有颜见王将军了!”说罢,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老军爷,干!”

    陆德均与老军爷饮完一碗,豪气顿生,畅快无比。

    忽然间,警鼓大作。

    “有尸妖聚集在军营外!”

    在篝火映照下,大营栅栏外十余米的街巷里,隐约看到人影摇晃。随着人影越来越近,能听到野兽般恐怖的低嚎声,和鞋底在地面上拖行的声音。

    “上城墙,上城墙!”

    陆德均心中叫苦,这可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一转眼,栅栏外密密麻麻站满了尸妖,狰狞可怖。

    说是军营,但只是在城墙内侧的登城入口处,用栅栏围起来供几百个士兵吃喝训练的一块地方。栅栏只有一人高,用削尖的竹子绑扎而成。这东西对活人还有点阻拦效果,对于没有痛觉的尸妖,可能就聊胜于无了。

    陆德均张弓搭箭,却在尸妖之中看到几个平日里熟悉的面孔,他们都在这附近的老街坊。这么多尸妖同时聚集,可见这一日有更多人完成了尸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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