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故人易变新客又来
天似苍穹倒灌,银河似水倾斜,这雨又是一日,停不得了。
花清眠收拾好行囊后,敲响江寻易的房间,“昨日萧野找我,来送女王手谕,让我去大良筹粮。花月国产粮少,粮仓小,要早做准备。”她抬眼打量着江寻易。
“好,我收拾行李。”
“寻易。”花清眠唤了一句,“萧野是女王身边近身侍卫,统领皇宫。”
江寻易:“我知晓。”
“四品武职。”
“嗯。”
“女王对他的信任,尤胜于我。”
话到此处,江寻易已经明白。阿简想让他跟萧野去。“我无心官场。”
“可你总要成家立业,不是么?”花清眠说:“我想了一夜,你同萧野护送我师父的骨灰回去。我与萧野有一点儿同窗之谊,我再修书一封给女王,你以后就跟着萧野,终归能谋个好差事的。”
“阿简……”
“你听我说完,”花清眠眼睫下压,眸子晦暗不明,聚在他眼中,似要将人看穿,“此去大良,怕是凶多吉少,那边瘟疫要起,我不想你同我涉险。”
“那我更该陪你同去!”
花清眠脸上微不可查地动了一下,若旁人都不晓得大良起了瘟疫,听到她说这句话,第一反应该是问“大良有瘟疫?怎么回事?”可江寻易好似知晓一样,注意力全在别处。
她心里希望这是误会,不过是江寻易更看重同自己的情谊而已。她想验证一下自己的猜测。
她重复了自己的上一句话的重点,声音听着带着一丝无奈,可她自己晓得,是苦涩。“我说,大良那边有瘟疫,人传人了。”
江寻易这才对上花清眠的眸子,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扮作一脸惊讶,“你说什么?大良有瘟疫?”
是了,花清眠心里隐隐作痛。
她更希望江寻易可以骗她说,他也收到消息了。可他却装作不知晓。
花清眠“哦”了一声,脸上看着淡淡的,不辨颜色,“昨日夜里百里逢集派人给我送信,说大良有瘟疫,让我趁早做打算。花月国产粮不足,这些年经常困于周边国家粮食价格,女王有意多储粮,可目前看还是不乐观。届时入了秋,颗粒无收时再做打算,肯定来不及,待入冬,说不定已是饿殍遍地。”
她停了停,又说:“女王来信,有意让我去筹粮,是给我回越州铺路,官复将军之职。可是我,已无力再去同花繁花茂争什么。我去筹粮,只是为了花月国的百姓,免遭灾害之难,希望民众有粮吃,度过这个冬季。”她想着,总归要将自己的想法和江寻易说明白。
“阿简,你我相识多年,虽有主仆之分,可你从未将我当做仆,我亦当你和朝颜是家人,我私将你们两人当我家中妹妹。朝颜离去,她走,是她不应该。可我待你的心,自始至终没变过,无论你回了越州之后是否再做将军,我都能理解。你若不弃我,我自是跟着你。”
花清眠拍了拍江寻易的肩膀,走出房门,心头觉得酸酸的。她明明知晓江寻易不会跟萧野回越州,可她仍要一试,是想要将心上的自欺欺人,摊开来。
如今摊开了,就是拿着一把刀,剖了心肝一样难过。
即便朝颜背叛了她,她也从不疑朝颜待自己的真心。朝颜侍奉她,让她冬暖夏凉,那是主仆分内,可朝颜折了自己的银钱,看见好玩好看的东西都买给她,这不是主仆,是情意。
只可惜她和朝颜,从此分道扬镳了。
如此刻,江寻易待自己的感情,无关风月,没有男女之情,可多年来跨越主仆情意的情感是有的,坦荡、磊落、如家人一般相护。花清眠隐隐不安,好似江寻易也要离她而去。
来这个世界走一遭,起初的花清眠觉得她能扭转原主的命运、身边有两个相护扶持的朋友,已然是于这陌生世间里最幸运的事情。可眼下,相护扶持的朋友好像都出了问题,爱她护她的师长都已离去,余下的所谓“家人”不是想要她死,就是想要榨干她最后的价值。
她忽然觉得很孤单,想找个人倚靠。
若是百里逢集在,就好了。她想。
可他还有家仇未报。
这里,没有什么属于她的东西,不论是情感还是物质。她看着窗外雨涟涟,她该去做些有意义的事情,比如为花月国的子民筹粮,比如用自己所知道的知识,避免大良的瘟疫扩大。
“花将军,”萧野的包袱斜挎在背后,已然打点好行李,冲着花清眠拱手道别,“上官大人的骨灰我会带回越州。就此别过。”
“我送萧统领一程。”花清眠和萧野下了楼,萧野跨上马,提了缰绳,遥遥一拜,“时候不早了,回吧。”
花清眠看着他身后装满骨灰的马车,留恋似地抚摸了一下车辕。而后敛裙屈膝,跪在地上,朝着马车磕头三拜,“师父在上,一路……安息吧……”
萧野沉默注视着她,直到她起身,对着赶马的车夫摆了摆头,示意启程。
随后,消失在清溪镇雨幕的街道上。
江寻易拿着伞下楼,就见花清眠站在归云客栈房檐下,她的背影好似孤单又无助,方才是哭了么?
她呆呆地望着雨出神,他看着她。
不知过了多久,花清眠转身,“寻易,我们也准备出发去大良吧。”
身后跑来两个粉衣黄裙的姑娘,一个是丫鬟,合伞,抖着水花,一个是小姐,拿着一方绣帕,擦着肩上的水。
“小姐,等等我来擦。”那丫鬟忙不迭地说,生怕累着自家小姐。
她家小姐,头上系着鹅黄发带,身上穿着菡萏粉的上襦,配着百褶绣了花蝶的黄裙,如这雨里难得一见的花朵,让人不由感慨豆蔻梢头二月初,美人尤少时。
更为难得的是,她通身派头确是少有的书卷气,只那么一站,即便被雨打湿了衣衫,仍是大家闺秀,气定神闲,举止轻雅端庄。
她眼中直直望向客栈的板柜后的掌柜,颔首施了一礼,不慌不忙问道:“掌柜的,请问那日你家门前慌乱时,出手的巾帼女英雄可还在?”
掌柜望着就在她身侧的花清眠,不知该开口还是不开口。那女子冲着他的目光看去,见到花清眠时,眼中明显亮色。她不慌不忙,规规矩矩施了个礼,说道:“小女子乃是大良沈家庄沈千繁。前几日在隔壁首饰铺承蒙女英雄相救,今日来此谢恩。”
沈千繁!!!
花清眠听着名字一愣,将自己原先难过的情绪尽数抛到脑后。
大良国中,沈家庄是首屈一指的富豪人家。庄主沈万山出身草莽,靠养马、倒粮起家,十年内成为北境最大的马场主人和粮商。
沈万山是个大老粗,有一个幼女,从小当闺女一样栽培着,请的是北境三国中最好的夫子教习,就奔着以沈家财力去培养出个能入皇帝后宫的人。是以他的女儿沈千繁,虽然是出自商贾之家,可满身书卷气,是个大家闺秀的做派。
原本是要嫁给大良太子的,可她生了翻盘之心,逃婚到了清溪镇,遇难时得了百里逢集相助,对他一见倾心,后来嫁给了百里逢集。
总归沈千繁是个顶好的命格,虽然没成为大良的皇妃,但是后来成了邺国的皇妃。
而百里逢集也靠着沈万山的马厂,组了一只强大的骑兵,在围困邺城时,起了决胜的关键力量。
本着感情线尽数崩了,事业线还在原则,花清眠想,看来这个机会是要帮百里逢集招兵买马的。
只是这剧情好似比书里快了不少,是不是百里逢集能提前报仇,自己也能早早离开这里?
沈千繁见花清眠看着自己发怔,以为是恩公不记得自己,又说:“恩公怕是不记得小女子了?那日你将我和玉儿推到首饰铺的门里,救了我们。”伸手指着客栈边上首饰铺的位置。
“我记得,”花清眠客套地点点头,“举手之劳,不必挂怀。”她见江寻易转身上楼,脚步快得跟逃跑似的,诧异叫住了他:“寻……阿兄,怎么了?”她唤了叫法,想要同这个姑娘隐藏自己的身份。
江寻易背对着客栈里的人,只将将转了小半张脸,故意换了声调,将声音压得很是沉稳的模样,“我去收拾行囊,我们不是也该出发了?”
“好,那我和沈姑娘在此喝茶,你把我的也取来。”花清眠指了指窗边的座位,“姑娘可要喝杯热茶?”
沈千繁微微一笑,坐在花清眠对面,“恩公要去哪里?”
“在下来自越州,小字阿简,你若不介意,唤我名字就好。”
“阿简姐姐,千繁可以这么叫你么?”她声音娇软可爱,听着让人怜惜,花清眠点点头,说:“我和阿兄是在越州城做粮食营生的,今年雨水多,想着去大良,趁机屯些粮食,好在秋后赚些银钱。”
“巧了,我家中是做粮草生意的,姐姐若是不介意,我们一路同行。不敢说我爹爹卖的粮食物好价低,起码有我来介绍,到了大良那边也便宜行事些。”沈千繁极力示好,想表达自己的感恩之心,“姐姐不要怀疑,我不是坏人,说的是真话。”
“嗯嗯,千繁说得在理,我信你的。同行也好,刚巧我和阿兄都是头一遭去大良,人生路不熟,还可以和你有个照应。”花清眠嘴角弯了弯。
丫鬟玉儿扶着沈千繁上了她们备好的马车,说在外头等她。花清眠去寻掌柜,说有要事委托。
掌柜将一早叫后厨准备的食盒、水袋拿了来,“姑娘可是有事要托付我们阁主?”
花清眠点头,从袖中摸出一锭金子,放到账台上,“烦请掌柜的告知楚阁主,派人帮我去南楚找一个人——我的师弟君卿承。转告他,就说师父亡故了,让他回越州奔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