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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我不是汤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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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厨房里没有餐桌,过去船员们似乎只是领到食物以后就回到自己房间用餐,我站到一架可以伸展开腿的铁架前,表面上的土痕迹被擦出几道粗暴的印,是用袖子随意擦拭的那种,还有几滴已经风干导致变了颜色的剩菜和汤滴。

    谢桐应该不止第一次在这里吃饭。

    “能接受站着吃饭吗?”他端着一副方形的餐盘走了过来,“我没找到椅子。”

    “当然。”我马上回答。

    其实我很想告诉他,只要有正常的食物和淡水,让我跪着吃喝都没问题。

    我们的晚餐是装在两副类似食堂打饭的餐盘中,只是我用的这副有点脏,沾着硬邦邦的厚油渍,或者是血迹,不论是什么,这个时候也没必要在意那么多了,毕竟前两天连雨水都喝的那么甜。

    左边盛着鱼肉和土豆,右边就是一堆说不上颜色的皇帝豆,还有一块皱巴巴的面包。

    香气犹如一支倩美的手,撑开了我的鼻孔,接着迫不及待地往嘴里塞了一块鱼肉。

    有可能是我太饿了的缘故,鱼肉竟然没有任何味道,但是能感受到肉的质感颠覆口腔中的乏闷和干涸,难道是长时间没有进食导致味觉失灵了吗?哦,这可不是好事儿。

    肉的火候正正好好,松软不失嚼劲,我又尝了一块土豆,可依旧尝不出味道,类似感冒时品不出食物的感觉,很痛苦。

    “味道怎么样?”谢桐看上去很饿,嘴里填满了食物,两腮高高的鼓起,“因为我是船上大厨,需要一些中肯的建议,比如该放多少调料之类的。”

    “如果是建议的话那么很抱歉,”我如实回答,“我的味觉出了问题,品尝不出来菜的味道,可是不管怎么说,鱼肉和豆子的火候刚刚好,很难得连土豆都不软不硬的。”

    谢桐一口吞掉了整块鱼肉,装着满勺的豆子也被一口吃了进去,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饿。

    面包比想象的要硬一些,哦不,形容的不恰当,应该说硬的不可思议,我想到了一些这个面包的用途,它可以用来敲碎核桃,凿钉子,或者是当石头一样砸向人们的后脑勺,总之,我根本没有联想到要将它吃进肚子。

    谢桐看我掂量着面包,问我,“面包不合你的胃口吗?”

    “其实我更习惯搭配大米饭,没关系,有的吃就很满足了。”我回答。

    “大米饭?”他皱了皱眉,停止了咀嚼,似乎思忖着什么,“啊,大米,大米,你指的是水稻对吧?”

    我点点头,不知道还能说出什么。有些不理解他对大米饭的称呼,任何人绝对不会把水稻和大米饭相提并论,虽然大米是水稻里的,可它毕竟不能直接上桌食用。

    “在我出海之前也种植过这东西,”他笑了一下,“但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久的让我忘了是不是发生过。”

    谢桐将面包浸泡在鱼汤中,过了一会儿,坚硬的面包充分吸取了汤汁的水分,变得软和了一点,他拿起勺子舀了一小块。

    我也用了相同的方法,将面包浸泡在鱼汤里。

    “谢桐,”我问他,“你在船上待多久了?”

    他一边咀嚼一边翻白眼,我觉得这不是什么值得考虑的问题。许久,他说:“这可不太好说,真要说出来时间可以追溯到1872年,哦,对没错,是那年,你忘了吗?1872年6月12日,你说我们要将身体投身于大海,不做战争中的亡魂,当死亡人数过多的时候,我们的尸体只会变成两个麻木的数字,只有家人会在教堂里祈祷,在墓碑前痛哭流涕,只有爱人留下一束花朵。”

    我的大脑里似乎有一个高速运转的隧道,不知道是谁的记忆如同恶毒的空气,一股脑全部钻进我的大脑,汤淳,这个名字不再那么耳熟,他是谁?等等,我是谁?我……我好像记得他说的那件事,

    我想起来了。

    没错,那是1972年的6月11日。我——罗伯·奈顿,很高兴那一天成为鹰身女妖号的船员,史蒂芬说得没错,是我提议登船的,做个船员要比什么入伍要好得多。

    史蒂芬家里有一座庄园,他两个哥哥在他这个年纪的时候死于南北战争,作为唯一的儿子,父亲不愿让他入伍。

    他的家有座祖先一手创立的庄园,靠种植棉花为生,那几年,庄园甚至可以做到自给自足,会种植小麦制作白面包,种植甘蔗和苹果酿制果酒。

    和周围宅邸相比较的话,史迪芬的家并不是很起眼,可起码能生产出生活所需要的东西,只有冰块和辣椒需要运河从别的地方运过来。

    那时候我才十几岁,最喜欢做的是冬天和史蒂芬一起坐在烧的滚烫的壁炉前,听着他祖父讲述以前冬天的故事。

    壁炉映射我红彤彤的面容,几颗火星溅射出。

    他的祖父的故事说在他小的时候,冬天才是最冷最漫长的,和现在的冬天比起来,现在的冬天就像住在太阳上一般。

    史蒂芬的祖父小的时候经历过一次最冷的冬天,是的,他老了,记不清那是哪一年,只记得他冻掉了下唇,或许不是冻掉的。

    寒潮来临之前,他的父亲让他和其他兄弟姐妹吃一顿饱饭,那是一只用糖和油熏烤出来的鹿肉,好像还添加了某种特制的调料,不,那不是毒药,我说了它只是一种调料。

    冬天的树林很难看到任何猎物,史蒂芬祖父的父亲扛着猎枪在树林中寻找着鹿的踪迹,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依靠它们的粪便和脚印辨别经过的时间,以此可以判断它们在哪里歇息过。

    在冬季,鹿可是个稀罕玩意儿,打下一头鹿可以吃半个冬天,可是史蒂夫的祖父有三个哥哥,两个弟弟,还有四个妹妹以及一个姐姐。

    单靠鹿肉可维持不了整个冬天,寒潮来了以后,如果没有足够的食物,那就只能吃掉自己,况且那个时候更不可能看到任何四条腿走路的生物了。

    有一头眼睛上带着斑点的鹿出现在史蒂夫祖父的父亲的视野中,它没有任何防备,俯身饮着还没有完全结冰的溪水。

    猎枪的声音响彻整个森林,一群冬季的渡鸦离开枝头,朝着天空飞去。

    火药击中了它的腹部,它逃跑了,消失在冷白色的林中,可是留下的血迹不会跟着它一同消失。

    猎人扛着猎枪踏过小溪,水浸湿他的靴子,在积雪的加持下形成坚硬的冰碴,鹿血似乎还在散发着热气。

    猎人沉住气一直跟着脚印和血迹,来到了树林的深处,鹿的脚印开始杂乱,血迹由零星点点变成一大摊,最终,猎人在杂乱的树丛中找到它的尸体。

    史蒂夫的祖父说鹿肉很甜美,他完全吃不出其他调料的味道。

    接下来的几天,他的兄弟姐妹纷纷倒下,呼吸也在那个时间停止,他们的父亲一点也不着急,每一个孩子倒下的时候,父亲就会将他扛起来,拖到事先挖好的坑里,将孩子扔进去,然后开始向坑里注水,到了晚上,坑里的孩子变成了一根冰棍。

    猎人在冰棍周围铺好没有水分的干草,干草臭的要命,因为是之前用牛粪水浸泡后晾干的。

    等干草堆得完全看不到孩子的时候,他们的父亲在上面填上土,再用铁锹拍打均匀。

    埋掉所有的孩子一共用了一个礼拜。

    现在,家里只剩下猎人和他的妻子,那半头鹿肉足够他们撑过冬天,他们不用吃掉自己的胳膊了。

    春天的时候,猎人将土挖出,干草已经被融化的冰水湿透,他的孩子浑身湿漉漉的,猎人将所有的孩子一一从土里挖了出来,埋掉他们需要一个礼拜,可是挖出来的时候仅仅用了半个下午。

    黄昏时,天边的晚霞和山谷顶端接连辉映,孩子们有了呼吸,然后睁开眼睛,将冬天吃的鹿肉吐了出来,他们平安无事,只有史蒂夫的祖父下嘴唇被冻掉了一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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