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说不出的爱
四月中旬,天气还是冷。
午后,千落刚从种植大棚里回来,便收到凤城传来的消息。
“飞霞阁易主,东家不详。”千落手指一下一下的敲击着桌面,闭着眼靠在椅背上,嘴里念念有词。
看来少军终是慢了他人一步,太可惜了这么好的地盘,她蓝图都已拟好,正想准备找人大展身手,这回泡汤了。
我得去凤城一趟,瞧瞧是何方神圣敢来跟我抢地盘。
学堂从去年秋收就筹备扩建了,“回”字形四重院,一重院各二层,以原先的小合院为中心,往外扩展。
男人们还在开山采石,就地取材。为了孩子们的安全,决定在学堂期间,学子不得外出。
所以千磊中午没在家。
她写了一封信让管事嬷嬷转给千磊,便去马厩里牵出自己的专骑,一个人快马加鞭去了凤城。
日落西山,也没见千落回来。
千磊坐在门前石阶上,手里拿着那封信笺,远远的眺望回家必经的路口,神情落寞。
嬷嬷来喊他几次回去吃晚膳,他头都没回一次。
见小主子这么沉默,嬷嬷心里难受。
傍晚,空中飘起了雪花,千磊这才慢慢吞吞的回屋里去,望着一桌可口的饭菜,他一点食欲都没有。
“小主,先吃点垫垫肚子吧,你本来身骨就欠佳,庄主又不知几时才回来,你不吃不喝的,饿坏的可是你自己的身体,听嬷嬷一次劝,实在吃不下饭菜喝碗汤水也好。”嬷嬷苦口婆心地劝他吃些东西,瞧瞧他失魂落魄,也不知他到底听到了没。
嬷嬷五十几岁了,身体很棒,因为她做的饭菜好吃,山庄初始时,便被安排到院里照顾姐弟俩的一日三餐,活儿相当轻松。
千落这人没主子架势,家里面力所能及的活儿不会假手于人,嬷嬷平日里就负责做饭洗碗打扫下卫生,两人的衣服被褥都不用她洗的。
千落闲散在家时,饭菜还不用她做,她在这儿,就好像在自己的家里一样。
她参与了小主的成长,也见证了庄主对小主的重要性。
“嬷嬷,姐姐以后会不会离开我?”油灯下的少年低着头,双手无力的放在大腿上,收紧了又松开,松开了又收紧……
“你这孩子胡思乱想什么呀?”嬷嬷盛了碗汤给他,慈祥的望着他笑:“庄主很在乎你的,她这次出去,肯定有要紧的事非去不可,不是故意不带你的。”
“……那,姐姐真的说了,晚上会回来吗?”千磊还是低着头看自己的手,热腾腾的汤就在眼前,香气扑鼻,他也没有要喝的意思:“姐姐是不是心里有喜欢的人了,才一个人出去见?她以前可不是这样子的。”
“小主啊,这个嬷嬷不作评判。”嬷嬷叹了口气:“庄主已是成年人,有喜欢的人实属正常,别家姑娘比她小都儿女成群了,难道小主不希望庄主生活更幸福美满么?”这孩子真护食,不过也能理解,因为他只有庄主一个亲人了。
“……喜欢,就是怕姐姐嫁人后不管我了。”千磊隐去眼中的不焦虑,他无法理解自己,干嘛这么抵触她有喜欢的男子。
他想永远留在姐姐身边,这个想法自有记忆起从没更改过。
理不清自己抱着什么样的心理去反对,莫名其妙的,就是强烈的不喜欢。
也受不了!
姐姐已经19岁了,那一天总会来的,或许就在明天。到时,我该怎么办?
人长大了就是贪心,拥有的越多,越不知足。
千磊对自己姐姐的情愫是最独特一份的,只是年纪还小,正处于懵懂期,又碍于血缘关系,他分不清自己心中所萌生的强烈牵绊之情,根在哪里。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占有欲越强,心里产生的依赖和患得患失之感就会越严重。世间不堪承受的也大有人在,要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精神失常的痴情人了。
不符合年龄的情愫,本身就更加的让人郁闷不安。
找不到答案,得不到点化,长此下去,身心所受的煎熬,只多不少。
凤凰钱庄,后堂。
千落皱眉翻阅一大堆的探子送来的资料,半天眉头都舒过。
四个管事的围着坐了一桌,都不敢打扰她。
桌上的热茶,冒着气儿又冷却,倒添了几回,也没见她喝一口。
室内很静,静得只有翻阅纸张的声音。
“盛世勤,二十六岁,都城人?”千落头未抬,边看边问。
有什么东西在她脑海里一闪而过,太快了她抓不住。
“此人好狡猾,我们的人多方打听暗访,查到的就那么一点点皮毛,也不知道真假,还待查证。”李牧,二十一岁,凤凰钱庄的暗卫总领,属员两百多人,是个厉害人物。
“主子,属下已经传书都城那边的人帮忙查一下,相信不久便有回音,属下惭愧,有负主子重托,让人捷足先登了。”蓝少军自责不已。
千落放下手中资料,淡定的对大家说:“好地盘自然有竞争者,可见此人眼光不错。错过了就错过了吧,我们也乐得清闲,不必挂怀。李牧,让家人们都歇了,不必再查了,木已成舟,再查下去也查不出一个媳妇儿来,撤了撤了。”
几人被她的话逗笑了。
李牧老大尴尬死了,这主子每次见面老是变着法儿催婚,比亲爹亲娘还操心。
“咳咳咳……”他拳头掩嘴咳了几声,掩过不自在:“主子,咱们基地只有男人,一天天的,别说姑娘了,连母的蚊子都没一个,我们去哪里找媳妇啊?”
“若飞霞阁能盘下来,你们的媳妇儿也就不用愁了。唉∽这老天爷非要你们单身,我也没办法。”男多女少的世道,辜负了那么多的好男儿,太浪费了。
“主子后面应该还有一句:男多女少的世道啊,辜负了我们家那么多的好男儿,太浪费了。属下猜的对不对呀主子?”蓝少军太了解这主子了,在一起相处了几年时间,一看眼神就知道她在想什么。
“哈哈哈……”千落笑着给他竖了个拇指,太赞了。
“烟花地的女子不是良配,主子何出此言?”笑过后,另一个管事的问。
“这你就不懂了,里面的丫鬟都是贫苦人家出身的好女孩,她们被生活所迫,委身讨活。在里面,她们都是凭自己的辛勤,坚韧地努力生活着的一群可敬群体,打着灯笼都难找的生活强者,你们说良配不良配?”若有别的选择,谁愿意进烟花地?而进烟花地为婢的女子,大部分都是心智坚韧、为家付出的苦命人。花魁只为银子,丫鬟们顶多只能为自己和家人,解决一日三餐温饱。
“还是主子看得透彻,属下愚昧了。一竹竿打翻一船人的想法,确实不可取,主子的见解,属下还是第一次听闻,真的震撼到属下了。”
千落在大家心里,大英雄级别的存在,站在她身边的家人,男女老少哪个不敬仰?
每次被训话,真如神话本子里的如来佛点化众生迷律场面。
“地儿都被人盘去了,这事就别提,等他们开张了,我们去逛一逛,弄不好哪天新东家经营不善,我们还能接手,连改造装修费用都省下了,这不更美哉?”千落美滋滋的幻想着。
“瞧你美的,主子,真不查了吗?都城的人,离我们这十万八千里远,怎么突然间跑来这里做生意?我们之前什么风声都没听到。”李牧有些担忧。
“不查了,好人坏不了,要是坏人的话,你去查反而助其恶行,后面更不好收拾。若他们安分做生意,我们就不用管。我们凤凰钱庄不参与江湖中的是是非非去,这是我今次出来的主要原因。后续看情况而定,一切有我,不需要你们出手。”千落抿了口茶水,平静的注视大家一眼,下了命令。
“是!属下遵命!”大家起立,对她抱拳应道。
“嗯,甚好。也没什么事了,都散了吧,我还得赶回山庄,不知道那小东西在家里怎么样,我一双眼皮老是跳,放心不下。”千落闭上眼睛捏着眉心,倦态尽显。
“亥时已过半,黑灯瞎火的路上不安全,不如就宿在这里一晚,明早赶去。”李牧把看向窗外的视线拉回,劝她。
“李牧说得不错,夜里路不好走,你到山庄都子时了,也没什么要紧事,小主十一岁了,他会照顾自己的,你若非要赶回去,我们亲自送你吧,要不然真不放心。”蓝少军英俊的五官都快成苦瓜脸了,说什么也不同意她一个人大半夜的回山庄。
万一有什么闪失,他就成了整个凤城的罪人了。
“也不是说我非要回去,只是我出门前答应了他,今晚一定回去的,等不到我肯定坐到天亮,你们也知道,这小东西身体不好。”她按着突突痛的太阳穴,接着说:“不用担心,不必送我,我一个人反而快些。”
千落一口喝光杯里的茶水,放下水杯后,就率先走出了门。
众人将她送出后门,李牧帮她牵出快马。
她接过后一跃而上,一条长长的马尾随着动作而扬起,让男装的她,更显飘逸不羁。
“都回去歇着吧,我走了,驾∽”一声马鸣响彻夜空,抬起前蹄疾步如飞,众人望尘莫及,转眼不见了踪影。
“如此奇女子,将来不知道花落谁家。”蓝少军望着远去的人,眼神晦暗不明。
别的人都回去了,只有蓝少军和李牧还站在原地。
双眼所及的远方,早已就看不到人了。
李牧很久后,才扭头看了他一眼,默默的什么都没说。
满腔的苦涩,各自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