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见色自然要忘友
吃完饭,阚乡长给周溪放假了:“下午你不用去上班,先把手头的工作放一放。元朝还是第一次来咱们这,你就领他去转转。那些比较有特色的地方,别忘了给他介绍介绍啊。”
大家心照不宣地笑,姜玫红还一再夸:“这样的领导多好,知道体贴下属。”
“主要是小周老加班,领导也看在眼里。”陈主任不失时机地补充道:“早就说小周太忙了,应该给她补几天假。”
“恩,等她周末回街里,再让元朝领她去玩。年轻人也不能老干工作,该放松得放松。”姜玫红笑道。
周溪其实挺尴尬的,她完全想不出,应该带这个陌生人去哪“转转。”
倒是元朝一直没有冷场,颇有兴致地问他们:“听说周围这座山很有名气啊。果然云雾缭绕,看着很有感觉。”
洪梅姐就催周溪:“那你们就去爬爬山吧,我看都穿的是运动鞋。”
周溪有些犹豫,欲言又止。洪梅姐马上明白了:“哦,你那个表格没写完,我帮你弄,没事,放心吧。”
姜玫红看着洪梅姐,欣慰地点头:“你们同事之间相处得真好,工作气氛不错。”
陈主任笑:“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不都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吗,这是阚乡长领导得好。”
阚质清也笑了起来:“老陈啊,你这是在夸自己吧?明明都是你的兵,哈哈。”
大家说说笑笑,无比融洽。而周溪也在众人的催促之下,带着元朝向远处的山出发了。
草色遥看近却无。这山也是望着近,其实很远。一路上,元朝心情明显愉悦,不时夸这里山清水秀。周溪看着他想,反正你也没擦防晒,没准会让太阳晒秃噜皮,到时就笑不出来了。
而她长期在这里生活,知道又有蚊虫,又有烈日,鬼才想在这个时间爬山。
但元朝似乎很有天缘,很快就晴转多云了。居然一点也不晒。群山环绕的乡镇,气候也和平原不同,有些变化莫测。
他们想去的,是附近最矮的一座山,山上平坦的地方,已经被开垦成了土地。有人烟,倒也没有大型野兽。换成那些草木茂盛的地方,周溪还真不敢领着这位县城里来的公子去玩。万一碰上野猪,那可不是玩的。
她不想开口,元朝一边走,一边还在活跃气氛。笑意从亮亮的眼睛里流露出来:“相亲这种方式太不自然,我也不喜欢。不过呢,你不要有思想压力。就当是认识彼此的一种方式。咱们就像朋友一样相处,最后的结果,最坏的就还是朋友。”
这人眼睛会笑。周溪心不在焉地想,一边询问地望着他。
“就是说,咱俩会有两种结果。或者发展为恋人,或者仍旧是朋友。没有第三条路可以走。”
“哦。”周溪想,这种说法倒是得体。
元朝:“凭我的长相,肯定不会有人一见钟情。所以呢,我们现在就是朋友了,多了解了解彼此,不挺好的吗。一切都顺其自然,没有那么强的目的性,和功利心。”
“恩。”这点,周溪倒是很赞成。她的心里暂时没有空位置,没有办法容纳眼前的人。只是,元朝并不讨厌。相反,还很有趣。
“姑娘,你多说一个字可好?”他笑了。
周溪正在走神。顺其自然,这句话很耳熟。飘忽似乎曾经对她讲过。她没太听清他说什么,只是也笑了一下。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元朝轻叹,问道:“你听过李延年的那首为汉武帝献的歌?”
这回周溪有反应了,薄怒轻嗔。直接瞪了元朝一眼,似乎在怪他轻薄。
元朝想的其实是,一笑倾人城。他并不知道,周溪无意中一笑,在这山野之间,居然就让他瞬间被打动。
好在她并不知情。
他严肃地告诉她:“其实,我见过你一次,在闫沃父亲的葬礼后。他安排你们同学坐一桌,我本来在那里帮忙。你穿一条白裙子,好像没有注意到我。”
“你们认识?”
“他是我的朋友的朋友,现在也是我朋友吧。”元朝似乎在观察她的反应。
周溪:“那这次相亲……”
“是我求表姐帮忙的,知道她认识你们那个副乡长。”
周溪不明白,元朝为何又轻易把底牌亮了出来。不是说,他们从朋友做起吗?
元朝:“知道这些,你也不用有负担。如果最后你还是不喜欢我的话……我愿赌服输。”然而他的神情,却是势在必得。
周溪觉得,他根本不是个认命的人。倒是飘忽曾经用过那句酸掉牙的话:“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当时,周溪告诉他,特别讨厌徐志摩。
飘忽:“是温瑞安的武侠小说中提过这句。我也不喜欢徐。”
现实与网络交织,周溪心乱如麻。她没有办法像元朝那样轻松享受此时此刻。明明他破釜沉舟,决心已定。却仍旧如在人世间畅游。
“我……”周溪甚至很想跟他说,我喜欢上一个网友。你能理解吗?
又觉得交浅言深,实在荒谬。虽然元朝看着像一个很好的倾诉对象,可是现在身份不对。她总不能真的拿他当“朋友”。
元朝:“我知道你是一路严肃生活的人。听闫沃说,你在学校就是优秀学生,很明显,现在在单位也是好员工。不过,你一定在业余时间,不会玩儿。我觉得你的爱好可能是看书,看电影、旅行之类的。”
周溪有些反感他的武断。却又无话可说,她确实是这样的一个人。
“那我一定是你平时并不接触的类型。能专心陪我一会吗?来之前,我还特意去查过这座山的资料呢。就怕和你没有话题。”
周溪笑了。一旦元朝想讨一个女人喜欢,是很会撒娇卖萌的。只是,他一米八的身高,这样隐形撒起娇来,还真是有喜感。
“那,你都查到了什么?”
“说考古队曾经在这里发现过新石器时代的遗址。新石器时代啊,距现在最少两千多年前。最早呢,可能是五千至一万年前。那个时候,这里就已经有人类生活了……估计是渔猎的少数民族。这有江,有山,可以打鱼啊,打猎啊,有充足的食物和水源。”
元朝的声音温和,讲起话来是沉稳的,不急不徐。周溪觉得他的声音有点特别,似乎在某些音节上,会突然的一拐,不按正常套路出牌。估计唱歌会很好听,别具风味那种。
据说,男人只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才会滔滔不绝。而平时,他们只有和哥们在一起,才会互相聊天吹牛。日常的生活里,那些老夫老妻,绝对都是女人在不停唠叨,而男人左耳进,右耳出的。
“你说的这些,我还真不知道。”周溪诚实地说:“出土了什么文物吗?”
“就发现点石器,上面有打磨的痕迹。估计在咱们这种外行眼里,没什么看头。即使在山上无意中遇到了,也意识不到它的价值。”
元朝正说着,周溪却看到砂石铺就的乡间小路上,有一块石头像玛瑙。等她捡起来一看,果然,就是还蒙着灰尘,看不清楚全貌。
她低着头沉吟,会发现它的存在。像元朝,心思都用在她身上,基本上没有看路。
元朝也望过来:“这种酒红色的玛瑙石真不多呢。咱们这基本上都是淡黄色的。偶尔有珍惜的蓝玛瑙。”
两人路过田野间的小溪水时,元朝就帮她洗那块石头。洗出本来面目,发现挺精致。正面有坑洼的深红,背面却是聚宝盆的形状,很是别致。元朝对着阳光看了下,是酒红的。
他笑道:“好兆头,有纪念意义。等我帮你打个孔,再串个绳,就可以当吊坠了。”
周溪想起,小时候看过一本描写鄂伦春族生活的小说《冰雪摇篮》。里面的阿汉贝亚就送给库玛一块玛瑙石。
“不过,我不喜欢戴配饰。”周溪婉拒道。
“那你把它送给我吧。”元朝老实不客气地说,知道她这回不能拒绝了。
他果然得偿所愿。很是珍惜地把那块普通的玛瑙石,放进了裤兜里。
周溪觉得他真是古怪。时而笑得豪爽,不拘小节。时而又对她小心翼翼,似乎拿不准她会是什么反应,还有些观察的意味。
“我还在县志中发现,这座山里曾经有一个日本人留下的山洞仓库,储存物资不详。”元朝又反客为主,介绍起这山的历史来。
“这我倒听村里的妇女主任说过。她说小时候,村里人就说这山上有日本人留下的宝贝,在一个洞里。她们还去寻过宝呢。原来真有这么回事啊。”
“恩,无风不起浪。传说都是有点根据的。不过,这仓库早就已经废弃了。估计也没什么东西了。”
现实真残酷,一点都不如传说中好玩。周溪想。
这山其实很好爬,一点都不陡峭。元朝走在前面,遇到略为“险峻”的地方,就想伸手拉一下周溪。奈何周溪不给他机会,自己拽着旁边的小树枝,顺利地登上去了,不费吹灰之力。
倒显得元朝多此一举了。
他只好继续卖弄临时抱佛脚学来的知识:“我还问过老人,听说这山上曾经还修过五神庙呢。”
“哪五个神?”
“当时我也问了,那老大爷说不知道,只知道其中有一个蛤蟆神。”
“那是什么?没听说过。”
元朝也不清楚。并不想在周溪面前不懂装懂。那样,他会莫名心虚,只怕这个眼神偶尔犀利的女孩,早晚会揭穿真相。
和她一起站在山顶,俯瞰周围的碧绿田野时,元朝的心情莫名舒畅。对不起了,闫沃。他可以失去一个朋友,却不想失去身边这个女孩。在他看到她第一眼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一定要认识她,想方设法和她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