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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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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里,山花烂漫,金色的阳光洒在众人身上,一股暖暖的感觉,路边的野草已长出青色,树木回绿,虫鸣鸟叫声不绝于耳。远处山峦起伏,层层又叠叠

    回成都的路上,终于有心情欣赏沿途的美景,从没出过远门的人,没有了先前的心事,一路上欢声笑语。一洗来时的沉闷与悲痛,杆子村的三十多名汉子竟然飙起了山歌,听起来像川江号子音,又像傩滩俚南腔,非常高亢、浑厚与飘渺,听得人如痴如醉。

    所有人都想永远这么走下去,一直没有尽头,多好!

    王固是村长王援的大儿子,现年二十八岁,是王援退役后安家时才娶的老婆生的,他长得高大、健壮,颇有乃父英武、干练的作风。

    在这群人中,他能准确使用长枪枪尖扎中用细线悬挂着的铜钱中心方孔,为其中枪术最好的人之一,由于父辈的原因,他比较健谈,小伙子都比较听他的话,隐隐有这群人头领的样子。

    一天,快到资州的时候,小宝眼尖,看到远处一棵大树上有一个又黄又大的柚子,他和姑姑小英嚷着要吃柚子。

    那棵高大柚子树位于一条深溪边,附近残破的土墙和散落的东西和物件来看,这以前是一户人家,不知什么原因搬走了,这棵柚子树便没人照管,大部份柚子已被路人摘去,只剩下树枝高处的柚子因采摘不便而留在了树上。

    如果用石子和长木杆,也不容易打下来,还有掉下来的柚子肯定会被急流冲走,现在天气还较冷,在冷水中捞柚子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陈子杰拿了一块大石头,在树下寻找好点的理想的位置。但他找了好几个地方都不理想。正当他想办法时,旁边的王固跃跃欲试,说道:“我来试试。”

    到陈子杰的同意后,他把他随身携带的包裹打开,取出一柄寒光闪闪的长枪头,他很容易把它固定在长木杆上。只见他找好位置后,呈弓步站在溪边,右手挺举长枪,手随腰动,一发力,长枪笔直刺向柚子底部。

    “啪哒”一声,长枪连同串在上面的柚子掉在了地上,小宝和小英欢呼着飞快地跑过去,两个兴高采烈地抬着长枪和柚子,来到王固面前。

    王固了解小孩子们的想法,很快将柚子从枪上取下来,把柚子皮剥下,将里面的柚子掰成一瓣一瓣的,给了两个孩子。很巧的是,枪头刚好从柚子的尾部穿过,没有对里面的果实造成大的损害。

    如法炮制,柚子树上仅剩的几个柚子都被他摘下来。站在旁边的陈子杰很惊讶他们竟然有这样的本事,从后面马车中走过来的老爹看他样子,便给他解说到:

    “以前在白耳军中,此项投枪本领是必备的,但后来辅以强大的八阵后,投枪便失去了它的用武之地,渐渐地白耳军就不再使用投枪作为制式装备,也只有你祖父的亲卫部队才会掌握此项技能。所以,王固的本领应是村里那些老卒们教的。”

    “那么祖父是如何想到要用投枪的?”陈子杰脑海中想像在战场上应如何使用,当敌人冲过弩箭的拦截后,几十步的距离,除非有连弩,但连弩一般装备精锐部队,且数量有限,那么这个几十步的空挡是很致命的,如果能用投枪,那么在敌人冲到枪阵前,将面临一翻死亡的覆盖,其士气将受很大的打击,对枪阵的冲击将会减弱很多。

    “那是受到马超将军西凉骑兵的影响。马超将军的骑兵军团不尚弓弩,而擅长使用长标,且以脱手长标为特色,对于密集的敌军往往产生一标连伤数人的杀伤效果。它的自重大,杀伤力强,对于甲胄简陋的轻装军队(对于弓箭有一定防御性)攻击力远胜弓弩。战场杀伐中,连中数箭死战不退的场面时有所见,但中标枪者则立即失去战斗力。”将门虎子,老爹在这方面的知识还是蛮丰富的。

    “这种脱手长标实际上也就是投枪,确切的说,这需要使用者有很强的臂力才能使用,也只有出身西域才有的高大人种才能使用。而白耳军中将士的投枪相比长标短了很多,也方便携带,一个步卒可背三根投枪,若遇敌军,一通投枪过后,给敌军以大量杀伤,一个下马威后,然后结阵,对于提高自军士气和自信有非常好的作用。但现在,好像已经没有装备投枪了。”老爹很惋惜。

    而陈子杰已经在构思自已如何打造一支强大的精锐部队:若遇到敌军,三四百步的距离使用厥张弩,二百多步远时使用弓箭,一百多步的时侯使用连弩,五十步远的时侯可以使用投枪,当敌人接近军阵的时侯,长长的长枪攒刺而出,未及敌便伤一半,如此一来,谁还能挡?……

    一路上,陈子杰再无兴致看沿途风光,脑中一直在盘算自己未来的军队。

    公元264年季汉炎兴二年,元月二十九日。

    陈子杰一行三十多人回到了成都亭侯府,还没有来得及喘口气,便听到巴鲁高亢的叫声,原来,府中的热闹声让它意识到主人回家了。

    陈子杰和巴鲁亲热了一会儿,巴鲁却老是往一个方向用低沉的声音吼叫,并用鼻子努力嗅着空气,仿佛空气中有什么似的,一种非常兴奋的表情。

    有下人来报,大蛮牛回来了。“大蛮牛”是下人们对乃娃的称呼,都是从最低层爬起来的,相互之间打趣也没分什么大小尊卑,侯府内的所有人都习惯了。若被季汉其他官僚权贵知道后肯定意见大得很。

    乃娃出现在陈子杰的面前,紧紧抱在一起,这一次注定又是在一起了,他们先来老爹和娘亲那里见了面,请了安。娘亲看到自已的侄子,欢喜得不得了。让他一定在这里多住些日子,好好帮帮陈子杰,乃娃苦笑着说,自已就是你儿子的手下,还希望他多帮帮我呢。

    “给你一个惊喜,走,跟我到军营去。”乃娃神秘地说道。

    二人骑马来到以前陈子杰住宿过的军营,亮了官印后,被允许进入。

    校场内有数十匹马到处游荡,地面上一片狼藉,有近五十名羌人装束的人正坐在一片草地上,左盼右顾,他们也不嫌地面冰凉。

    “巴鲁!巴鲁!”一个羌人看见陈子杰后,大声喊道,陈子杰定眼一看,竟然是红原与他比过武的勇士额张。(巴鲁,羌语:勇士之意)

    经乃娃的解释,陈子杰才明白这群人来这里的原由。

    原来,乃娃回到红原时,带着大量的赏赐,算得上是衣锦还乡,再加上一身校尉的军服,显得人神彩奕奕。他的父亲为了迎接荣归的儿子,在部落里举行了盛大的晚会,连续三天,牵杀牛羊无数。也难怪,红原羌人中到季汉当兵的屈指可数,又能做到校尉的,更是从来没有过的。

    乃娃后来到羌人首领帐中拜会,也受到隆重的接见,还因为他是季汉的校尉,首领要求所有部落的头领都来参加。

    本来话就多的乃娃,马奶酒一喝更是收不住口,他讲起汉军的武勇,装备、阵法等滔滔不绝,精彩万分,听得各头领一愣一愣的。

    请得兴奋时,乃娃提出比武,他抽出以前宁随给他们的长柄环首刀,将羌人武士的弯刀一一斩断,后来,他弃下环首刀,要了一把弯刀,公平地比试,将挑战的勇士一一击倒在地。

    最后乃娃献上他带给首领和各位头领的礼物,精美的蜀锦和金砖,说明,这是凭他的战功获得的,他受之无愧,才能拿出来孝敬各位老大。

    以前陈子杰到红原时,羌人们还怀疑汉军的战斗力,现在,乃娃就是土生土长的,他们看着长大的。他的现身说法和际遇,让这些井底之娃不再怀疑汉军的本事。

    他们纷纷提出要求,要求派出部落里最优秀的勇士到汉军中,为自已的部落挣得荣誉,说白了,去挣那些精美的锦缎和黄灿灿的金子。

    乃娃要的就是这效果,他深知汉军中兵员缺乏,陈子杰那边更是连几个可用的人也没有。于是他故作深沉,他只能充许每个部落最多出五个最好的勇士。首领想了一会儿,觉得如此一来,不影响每个部落的实力,又能向季汉示好,于是就同意了,甚至还派出自已最喜欢的孙子一起加入汉军。

    那些得到礼物的头领们也很爽快,不仅提供最好的武士,还为每个勇士备了两匹最好的草原马。那些简陋的武器,他们觉得不敢拿到汉军中去丢人现眼,都没有让他们带。

    这些都是草原上天天与马打交道的人,上马就是天生的骑兵,下马就是凶悍的步卒。这些羌人勇士一直是各大势力争取的对象,如今,靠着乃娃的功劳,全归了陈子杰。

    陈子杰一一上前用羌人礼节与这些武士打着招呼,不管熟与不熟,认识与不认识,总之都招呼到了,这是陈子杰向宁随将军那里学到的,现在很快就用上了。

    “这有一个大惊喜在等着你,走,跟我到我房间去。”乃娃在陈子杰耳边说道。

    一打开门,在一个木笼子里,一条黑色的巨犬,趴在木板上,吐着长长的红舌,眼睛正看着他,充满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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