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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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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小杰继续谈她的侦察的情况“我调查有了初步结论时,已经天黑了,我就在莫架桥头的饮食店用了晚餐,到了十二点钟的时候,我到向阳伯伯门前的木凳上找线索,不好找,只在锈钉上发现一丝被锈丁咬的很牢的丝线,取了出来后,就到新桥饭店办理了入住,在房间里开始研究了起来,发现那根丝线和旅社窗台上的布丝一模一样,就是同出一处。”

    “我取的了这几条线索,就开始正面接触书院中学了,所谓的作案现场不能不去看,于是我连夜打电话到了浙江省教育厅的同学那里,寻问了书院中学女教师被杀的事件,省教育厅对这件事十分的重视,就等待法院的审判结果,我同学听我打电话向他寻问这件事,就让我从另一个侧面了解一下事发的过程,马上通过网上发给了我一张省教育厅的介绍书,我收到介绍信之后,就到了书院中学,向校长寻问了那女教师平时的生活作风和家庭情况。校长很负责任地告诉我,那女教师的工作能力很强,也十分喜欢和人开玩笑,但说话也没轻没重的,对姚雪松的关系确实很好。那女教师的丈夫在外面有私情,曾经在家里抓到过现行,两人已经没有了感情,她老公也多次向那女教师提出离婚,因为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一直就拖了下来。女教师发现了丈夫有外遇之后,几乎天天都住在学校的宿舍里,也无儿无女,没有什么放不下的。学校的宿舍离办公室也就几步路,晚上很多的时间都在办公室里备课,有时到深夜才回宿舍休息。”

    “姚雪松是我侦破的重点,我就问起了姚雪松平时的生活作风。校长说,姚雪松教学能力很一般,与同事们的关系也不是很好,平时特别喜欢和女同事开玩笑,加上那女教师说话也口无遮拦,两人经常说些不着边际的话,但没有发现有出轨的现象,最起码校长没有看到过,而且多数教师都这么说的,也就是说话不着边际,说话没轻没重,为此大家平时都对他很反感,不理不睬的。”

    “我了解了这种情况之后,就问起了那女教师老公的情况。校长说,女教师的丈夫是衢州日用百货公司里采购部的科长,平时都在外面跑生意上的事情,在出事当天的早上来过学校的办公室,告诉女教师他又要出差到玉山去,当天夜里那女教师就出事了。我听完了校长的话,又让校长陪我到了教师办公室里看了现场,也闻到了一股和旅社里客房中同样的血腥味,所不同的是办公室里的血腥味不是原生的,是人死后从体内流出来的。因为现场的血迹已经清理掉了,留下的仅仅是残留的气味,原来的教师都换办公室了。”

    “我听完了校长的介绍,就离开了书院中学,以采购日用百货的名义到了衢州市日用百货公司,专门打听那女教师丈夫郑三,想从郑三的嘴里套出点有用的东西,接待的人告诉我郑三已经到玉山去出差了,要过几天才能回来。就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我在省教育厅里的同学到了衢州,还带来了我两个高中的同学,这两个高中同学黄小娟你知道,是省公安厅里专门从事刑侦的。他们知道我一筹莫展的时候,就直接去了衢州市日用百货公司,要求郑三和他的两位手下马上从玉山赶回来配合公安的询问。他们是怎么询问郑三和他的两位手下,我不能去听。他们出来之后告诉我,那女教师出事当天夜里,他们三个人都住在玉山的一家不是很高档的旅馆里,三个人同时相互做证,郑三和他的手下住在紧靠的两个房间。”

    “我同学有一个问话引起了我的注意,郑三有一位手下说,郑三每次出差都喜欢一个人单住,郑三有一个喜好,就是夜里总喜欢带女人到房间里,或者一个人到外面去寻野食。刚开始我也总是有点先入为主,总想找到一个突破口,郑三手下的这句话也只是唯一可疑地方,于是我就顺着这个方向去想了。郑三他们三人平时都是自己开车出差的,而那次是乘火车到玉山出差的,这本来也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但事发的当天夜里无法证明郑三是在玉山火车站旁边旅馆的房间里。在当时,我想这可能是神经过敏所引起的,但不这么想又能怎么样,然而即使这么想了又该怎么办,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而且又是在外地,又是乘火车到玉山去的。我顿时出现了一个在当时看来十分愚蠢的办法,到玉山火车站去,人到了玉山再说,也想趁坐车的时间睡一下,可那里能睡的去啊。”

    “我本来想乘火车去玉山的,到了火车站发现当时没有车次到玉山,汽车站夜里不发车,见一辆出租车到了我面前,问我要不要用车,我犹豫了一下就上了出租车去玉山,毕竟是个女的,在车上那里敢睡,一路上和驾驶员聊天,问玉山夜里客运的情况,夜里开车从衢州到玉山返还的客运多不多。驾驶员说,平时碰到过,但不是很多,并不是不想开,而且返回的时候多数是空趟的,不合算,除非是来回跑。我又问他自己碰到过没有,他说没有,今天一整天才赚了两百块的车钱,拿回去交老板的钱都还不够,开一趟玉山可补交老板的钱。我又问,玉山平时喜欢开夜车的人多不多,主要集中在那个地方。那驾驶员说,在玉山喜欢开夜车的人最集中就是火车站附近,而且大多数都是没有营运证的,公家不会来管,开出租车的行规不能不顾,凡私人来开夜车的必须是出租车司机不原意接活的,所以开私家车的人很固定,有时来,有时不来。”

    “我坐出租车到了玉山火车站,驾驶员对我说已经到了,看他的样子是在等我付钱。这个驾驶员是玉山县城里的人,一夜玉山到衢州一个来回也有点累了,我碰上了是他的运气好,不然,他就一个人开着空车回玉山了,我看表上显示是三百块,就付给他三百五十块钱,他也不客气收了下来。我问他,如果我想连夜乘出租车回衢州去,怎么才能找到开私家车的驾驶员。他告诉我玉山火车站旁边有一个路口是专门用来停私家车的,要找就到那个地方去找。驾驶员离开了之后,我到了郑三他们住的旅馆里,问了旅馆里的前台的服务员,有没有从衢州来的客人,服务员告诉我,有三位衢州来的客人前一天下午刚刚退房,来开房的时候是交的是三天的房费,因为回衢州有急事要处理,还让他把原来的房间保留着,很快就要回玉山来办事的,还说那三位衢州人,凡到玉山来办事都是住在这家旅馆里的,是旅馆里的常客。我简单询问和观察了一下,发现这家旅馆里没有设置摄像头,入住时只要做个登记,交了钱就能入住,根本不需要查验身份证,而且通宵达旦进出都没有人顾问。”

    “我为了进一步证实,案发的当天晚上郑三他们三人是不是住在这家旅馆里,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担心郑三他们三人提供的信息有出入。我对服务员说,不对啊,我上个月和郑三一起到玉山来并不住在你旅馆里。那服务员深夜一个人守在旅馆的前台,也十分的无聊,见我一个姑娘人家和他招呼着谈天,也来了兴致。他对我说,这我就要和你掰扯掰扯了,到我旅馆里来住的人都有登记的,公安局刚刚来查过,上个月的登记本还在抽屉里。他说着就把旅馆客人入住的信息登记本给我看了,我也就飘过案发当天的记录,看见郑三他在案发的当天夜里确实入住在这家旅馆里,一共开了两间房,第二天上午八点钟候退的房间,也就是案发后的半个小时。我把登记本还给了服务员,客套了几句就离开了旅馆,进入到我思路的第两步,也是最最关键的一步,一点把握都没有,茫无头绪,只能靠碰运气了,独自走到那个私家车载乘客的路口。”

    “此时已经是后半夜了,那个路口只有三辆私家车停在那里,走近一看,其中两辆车上已经有人了,正在讨价还价。那辆空着的车上走下来了驾驶员,向我招呼着,问我要去那里。我没有直接回答,就上了他的车,让他随便朝那个方向开去,打车的钱按时间计算。我坐在车上想下一步如何进行侦查,假设那女教师的丈夫郑三有作案嫌疑,唯一的可能就是在与他同行的两个人熟睡的时候,潜回到了衢州书院中学来进行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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