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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说中书街(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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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说中书街(106)

    一零六、《清实录》里的故事

    关于捐纳,就和清代官员王鸿绪(公元1645-1723年)在《密缮小折》里讲的一样:“部院衙门之大弊,无过于捐纳一事”。因为捐纳制度泛滥的结果,就是官员腐败,贿赂公行,贪污成风,清朝不清。也就是说,盗贼之起,由于吏治之坏;吏治之坏,由于捐纳之滥。这话说的有理:因为捐纳泛滥而造成官场贪腐成风,贪腐成风自然民怨极大,民怨极大就有可能有人揭竿而起,而揭竿而起就直接动摇了政权的基石。所以,一个将路权卖给洋人的似乎不大的决定就能爆发轰轰隆隆的护路运动,而武昌城头的一声枪响竟然就能埋葬大清帝国。

    关于顾嘉蘅为了筹款捐纳之事肯定是有的,但马步衢那个大公子究竟是为了维护正义还是分赃不均而和知府大人翻脸则是一个永远的谜,在谜底未揭开之前都只能是戏说,也只能是一个故事。好就好在大清帝国崩溃之后,虽然改朝换代了,但不仅留下了一部《清史稿》,还留下了一部厚厚的《清实录》,也就留下了大清朝历代皇帝的起居行动,也留下了历年来详尽的奏折与批复。

    其中有关顾嘉蘅的不多,他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清实录》中,就是道光庚子科(公元1840年)考中进士的名单中。而好就好在他的名字的密集出现也就是在他第五任南阳知府的任上那几年,而且都与他宦海生涯的最后跌宕起伏有直接的关系,虽然是官场文章,还有些官腔,至少将顾嘉蘅之所以被罢官、后来被复职,最后又被免职有了一个准确的解释。

    《清实录咸丰朝第80页》是说明之所以革去顾嘉蘅南阳知府的理由:“丙申。谕内阁、英桂奏参声名狼籍之知府、请旨革职一摺。署南阳府知府顾嘉蘅、系特简夺情。署理兹缺。乃始则刚愎自用。继则藉劝捐募勇经费。辄遣亲友前赴各属、勒派滋扰。以致地方民人。纷纷呈控。并有纵勇扰民之事。且平时于上控案内提审人证。往往抗不解省。案悬莫结。以致物议沸腾。实属任性妄为。顾嘉蘅、著即革职。交该抚查明该员支发勇粮。如何浮冒。并提集各案应讯人证。研究确情。从严惩办。以肃官方。”

    《清实录咸丰朝第99页》则是皇上和内阁对顾嘉蘅之事反反复复给激怒了:“丁亥。谕军机大臣等、前年十二月间。据英桂、奏参署南阳府知府顾嘉蘅、任性妄为。请旨革职。当经降旨允准。交该抚提案讯究。迄今已及两年。尚未奏结。兹据御史贺寿慈奏、该革员三任南阳知府。拏获捻匪。不下万人。现在南阳府属邓州、泌阳、新野、裕州、南召、叶县等处。土匪肆扰。绅民历次京控。犹称从前顾嘉蘅缉捕得力。合郡赖以安堵。今接办之员。未能整顿。以致匪徒四起。请饬该抚速将前案查覆。以平舆论等语。该抚前参顾嘉蘅被控勒捐滋扰等情。即使人证不齐。何至若是迟延。傥该员尚得民心。弃置殊为可惜。若实系一无用之人。亦应迅为办理。庶不致私信往来。代为勒催。因循积习。英桂难辞其咎。虽因军务羁身。在省司道、何所事耶。著英桂、即将此案迅速奏结。并将因何迟延两载之故。一并声明。毋稍含混。将此谕令知之。”

    《清实录咸丰朝第110页》是地方官员的答复:“又谕、前因御史贺寿慈奏、已革河南署南阳府知府顾嘉蘅、参案久悬、请饬该抚查覆。当经谕令英桂、将该革员被控勒捐滋扰等情。迅速奏结。兹据查明顾嘉蘅、审断案件。率多偏徇。并有报销勇粮。任意浮冒。尚无侵吞入已情弊。业经革职。著毋庸议。其收支勇粮等项。除提用各属捐输等报。及以银易钱盈余银五万七千余两。准其报销外。下余应找银三万三千余两。即著责令该革员、照数赔补。以杜侵渔。”

    《清实录咸丰朝第127页》则是对顾嘉蘅捐纳的银子做一个处理:“户部奏、又议河南巡抚瑛棨奏已革知府顾嘉蘅、应找募勇口粮。请自行劝捐归补一摺。势不能行。请责令另筹还补。批。所请该革员劝捐归补之处。近询及豫臬贾臻、并非此时劝捐。乃将前浮冒之款。作为捐借之款。一请奖叙。即为了事。不独有意含混。实亦无此办法。著即照部议。饬令另行设法筹补。不准稍累商民。”

    而到了《清实录同治朝第92页》,皇上和内阁却口吻大变,居然对那个已经免职的顾嘉蘅大加赞扬起来:“昨据贺寿慈奏楚豫两省寇患方殷。请令两省督抚豫筹剿贼。并请责成苏廷魁唐际盛襄理军务等语。苏廷魁唐际盛于军务曾否谙习。著官文吴昌寿酌量委任以资臂助。原摺著钞给官文吴昌寿阅看。又片奏、请令顾嘉蘅兼办南(阳)汝(宁)光(州)一带民团等语。顾嘉蘅五守南阳素得民心。著吴昌寿责成该员将南汝光一带团练认真筹办以固楚豫边防。原片著钞给吴昌寿阅看。”

    可惜翻阅了很久,也没能找到朝廷对顾嘉蘅前后态度判若两人的根本原因,莫非也是银子开路、关系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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