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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 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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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凌楚楚才注意到, 花婶抱着的孩子,小脸冻地红彤彤的, 脸颊不止起了皮,还有细小裂纹。

    “花婶,还是家里暖和,早些带孩子回去吧。”

    她也是快要做妈妈的人了,不忍心看到孩子跟着大人受罪。

    “到饭点再回,要不我那老婆婆,又要指挥我做这干那。”

    她那老婆婆实在是太会折腾人了, 在家除了晚上睡觉, 平时就别想歇下, 出来, 也是想躲个清闲。

    花婶一口东北大碴子口音。

    还怪好听的。

    反正她听着这话就觉得亲切。

    这里人讲话都一股很浓的东北话,但除了口音、天冷像, 其他没一处跟她所知的东北相似。

    这便是,作者写作描述不全, 才会造成有些东西不存在。

    照猫画虎,直接造就了一个自创的新世界。

    “四娃,你这次回来是探亲?”

    刘婶喊的正是凌楚楚小名。

    大院里的人都这么叫。

    大哥是大娃, 大姐是二娃, 二姐是三娃, 她是四娃。

    双胞胎弟弟妹妹是五娃跟六娃。

    她妈要是在多生一个,都能凑成七娃。

    这让她不由的想起了动画片葫芦七兄弟。

    “不能说是探亲, 因该是回家。”

    刘婶不解的看着她, 问道:“你不是知青吗?难不成以后不去乡下了?”

    凌楚楚解释道:“我拿到了返城名额,所以以后不用再去乡下那里。”

    “哎呦,瞧你这运气可真是好, 回城名额那好事,都能让你给赶上,我听我们家兰兰说,一个村庄几十名知青,返城名额可就只有一个,想拿到那返城名额可不大容易。”

    她家兰兰之前就是知青,要不是她大伯有些本事,兰兰可能到现在也回不来城里。

    回来后,跟她讲了许多,关于农村趣事。

    其中就有讲过,有知青为了得到返城名额,不惜跟人做苟且之事。

    “呵呵,是不太容易,我也是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才得来的返城名额。”

    至于细节,凌楚楚不愿多说。

    “我们兰兰跟我讲过,知青给村子做过贡献,才有希望回城,四娃你这才去了乡下多久,能给村里做些什么贡献?”

    刘婶看凌楚楚的眼神都不对了,八成就像他们家兰兰所说的那样,凌楚楚跟人做了苟且之事,才能重新返城。

    “我有功啊,村主任还给我颁发了奖章,就佩戴在身上。”

    凌楚楚食指指向自己胸前。

    别着一枚红色勋章。

    这勋章,是她临走前,村主任给她的。

    勋章代表着,一个人的成功与荣誉。

    花婶也忍不住凑近仔细瞧了瞧,“呦!还真是,四娃,你快跟婶子讲讲,你都给村庄做了什么贡献?”

    “就是,快跟婶子们讲讲。”刘婶也在一旁连连附和道。

    凌楚楚没想到,这两人会这么八卦,也是,原身的记忆中,刘婶跟花婶是大院最八卦的妇女。

    “额,这个说来就话长了,以后有空再跟你们讲,我这走了这么长时间,怪想念我爸妈的,着急先回家看我爸妈。”

    人把话都说这份上了,即便是心里有再多的好奇,也只能目送人离开。

    凌楚楚推门而入,屋内有两人,一名两鬓角发已变白的中年妇女跟一名扎着两个高高的双马尾辫少女。

    这便是原身的母亲,她的脸,跟她早已过世的妈妈,有着七分相似度。

    在凌楚楚推门而入的时候,凌母跟五娃,同时抬头看向她。

    凌楚楚红着眼睛,略微激动地朝着屋内人大喊:“妈,我回来了。”

    凌母放下了手中棉花,鞋都没穿,迈步走到凌楚楚身旁。

    “楚楚,你咋回来了?”

    凌楚楚抬手抹了一把眼泪,哽咽着:“瞧妈这话说的,难道我回来妈妈不高兴?”

    “高兴,妈可高兴了。”

    刘芳华仔细端详着凌楚楚的脸,“白了,比你二姐姐下乡回来的时候气色好。”

    三娃回来的时候,人瘦的皮包骨,还天天咳嗽,痰中带血,医生跟左邻右舍的人都觉得活不成了,就连她也觉得活下去的希望渺小,掉了不少眼泪,伤心了好

    多天,没成想,她天天给三娃蒸一个鸡蛋羹,养了十来天,三娃人就精神了,彻底养好身子,代替楚楚,进了工厂。

    “楚楚姐,你可回来了,你是不知道,你离开的这些日子,妈她有多思念你。”凌菲菲忍不住在一旁插了句嘴。

    凌楚楚这才将注意力集中在凌菲菲身上,“菲菲长高了。”

    凌菲菲撇了撇嘴,很小声的嘟囔了一句:“长高了一点都不好!”

    长高了,裤子却变短了,刚才妈之所以把她留在家里,就是想絮完那条棉裤,剩余布料往她裤子上补一节。

    凌菲菲说话声虽小,但足够在场的人听清,凌楚楚下意识问道:“为什么会觉得长高不好?”

    小孩子不是总盼着自己长高长大的吗?至少她小时候就是盼望着长高长大。

    这时刘芳华接下了话茬:“你瞅她那裤子都短了一截,我正打算,絮好棉裤,剩余的棉花跟布料,给她裤子上补一节呢。”

    明白了凌菲菲不想长高的真正原因,凌楚楚忍不住地一阵心酸。

    她庄园里有这辈子都用不完的棉花、蚕丝、布料,却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拿出来给家里人用。

    刘芳华一直握着凌楚楚的手就没舍得松开过,

    “楚楚,你在家待多久会在走?”

    “妈,我这次回来就不打算在去乡下了。”

    “你是知青,不去乡下能行吗?”

    刘芳华听到这话,第一个反应不是高兴,而是无尽的担心。

    “楚楚,虽然妈也很舍不得你,也知道乡下的日子苦,但做人要有始有终,你既然去了,就要坚持下去,咱可不能做那软骨头的逃兵。”

    知青逃避继续回乡,后果非常严重。

    这个时候,凌楚楚还没跟刘芳华说她不去乡下的原因。

    “楚楚姐,你要是真当了逃兵,我可是会瞧不起你的。”

    凌楚楚好生无奈地叹息一声:“你们想什么呢,还逃兵!我可是凭着自己的本事拿到了返城名额才回城的。”

    “真的假的?”首先凌菲菲第个不信,要知道,娇娇姐当初下乡好多年,

    都没能拿到返城名额,

    楚楚姐才下乡几个月,那种好事居然能轮到楚楚姐头上。

    “楚楚,快跟妈说,你是怎么拿到返城名额的?”

    凌楚楚只好实话实说,“我把制茶工艺技术教给了乡亲们,也算是做了件好事,然后我申请的回城名额就很顺利的通过了,现在我不是回家探亲,而是调离农村,返城。”

    一般调离农村的知青,城里会有安排好的工作,她也有的,让她给拒绝了。

    书中女配虽然占用了女主返城名额,但她并没第一时间返城,而是跟夜锦尘结婚,生完孩子后的几年才回的城里。

    显然,刘芳华不大相信她的说法,神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楚楚,你说谎了,你什么德行,我这个当妈的最清楚,而且制茶工艺本就很简单,恐怕没有几个人不会制作,你老实说,回城名额到底是怎么得来的?”

    她是真的怕自己的闺女吃亏,娇娇曾跟她透露过一些乡里黑暗事件,有些知青,为了能回城,宁愿委身于能当她爹跟爷爷的老头子。

    自家闺女可别想不开做了傻事。

    “妈,我有你说的那么不堪吗?”

    “你瞧,我胸前衣服上别地这枚勋章,就是村主任向上面申请的,我离开村庄的时候,给我的。”

    凌菲菲眼睛亮晶晶的瞅着凌楚楚胸口衣服上的红色勋章,“楚楚姐,能摘下来给我瞧瞧吗?”

    “行呀。”说着抬手就去摘红色勋章。

    这枚勋章对凌楚楚来说就是一个装饰品,但这个时代人却非常看中它。

    刘芳华瞪了凌菲菲两眼,“去去去,尽捣乱,勋章这东西是能摘下来随便瞧的吗?”

    “楚楚,你可别往下摘,摘下来容易弄丢了。”

    “哎呀,妈,没事的。”凌楚楚已经把勋章摘了下来。

    凌菲菲双手捧着那玫红色勋章。“咱们家除了楚楚姐,还没有人得过荣誉勋章呢。”

    “可不是。”

    勋章是有些人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

    “楚楚姐,你很了不起,今后,你就是我的榜样。”

    凌楚楚

    心想,还榜样,要是你知道我现在怀了身孕,肯定会后悔把我当做是榜样。

    想想还真是愁人,她还没想好要怎么开这个口。

    尤其是她得好好想想,怎么编造一个莫须有的死鬼老公。

    有了勋章,刘芳华彻底信了凌楚楚所说的话。

    这个时候,不是人人都有资格佩戴荣誉勋章。

    有功的人才配拥有勋章。

    只要是身穿军服、以及胳膊上绑红袖章、胸脯衣服上、胳膊衣袖上别勋章的,都是有功之人,这类人,走路都高高抬着下巴。

    她的四娃楚楚很优秀。

    这时刘芳华从裤子里掏了几下,掏出三块多零钱,其中有一毛的,五毛的,一分的,还有一张肉票,“菲菲,拿去买二斤肉回来。”

    凌菲菲刚要接过钱票,凌楚楚便喊:“妈,天这么冷,别让菲菲出去了,我这次从乡下带回来不少东西,其中就有两条鱼,晚上我们吃鱼。”

    其实她就带了个包,包里只是装了平时做掩护的日常生活用品而已,只是她有庄园,她的这包里,她想让它有什么,它就能有什么。

    鱼跟猪肉一样精贵,在这个年代,每家每户都是按人口分配。

    凌楚楚把包拿到了厨房,从包里拿出了两条鱼,其实是从庄园拿的,关键是鱼还是活着的。

    她又没勇气拿刀柄把鱼拍死。

    慢半拍走进厨房的刘芳华瞧见了桌上两只蹦跶的鱼,惊呼一声:“呀,这鱼居然还活着。”

    “是啊,我也没想到,跟我走了这么远的路程,鱼居然还活着,估计是因为木盆的原因把。”

    凌楚楚脸上的表情要多尴尬就多尴尬,好在刘芳华此刻地注意力都集中在鱼身上,没空搭理她。

    倚在厨房门口的凌菲菲:“楚楚姐,你这包瞧着也不大,咋能装下木盆的?”

    “里边空间大啊。”

    “对了菲菲,我这包里,还给你带了布料呢,正好你在长个阶段,等妈有空的时候,让妈给你做条裤子。”凌楚楚及时转移话题。

    “啊,真的?”凌菲菲激动地差点蹦起来。

    这

    时候,刘芳华已经麻利的拍死一条鱼,另一条鱼,她接了半盆水,把鱼放在里盆里,然后就出门去处理另一条鱼内脏了。

    鱼内脏腥的很,如果在家处理的话,容易把家里污染的一整天都散不出去鱼腥味。

    凌楚楚从包里拿出了折叠整齐的布料,两种颜色的料子。

    很厚实的毛呢布料。

    这个时代已经有这种布料了,但很少有地方卖这种料子,就是在上海,也找不出几家卖这种毛呢料的店铺,的确良布料风靡整个七十年代,而毛呢布料则在八十年代初,或者是七七年恢复高考以后,才开始出现在大家视野中。

    七七年到八十年代,追求时髦的女同志,省吃俭用攒钱,就是为了去裁缝铺做一件毛呢外套。

    其实毛呢衣料在民国时期就已经有了,但到了这个时候,更多人选择的确良布料。

    凌楚楚猜测,选择的确良布料,是因为它耐磨。

    “楚楚姐,这料子好特别,厚实,摸起来就很暖和,也不是硬邦邦的。”

    紧接着凌菲菲将脸贴了上去,一脸享受的样子,“不扎脸,很舒服。”

    “你喜欢就好。”

    凌楚楚本来是没打算继续给家里人布料的,但刚刚菲菲的话,让她心里莫名感到心酸,就没忍住,拿出了布料。

    凌菲菲爱不释手的拿着凌楚楚递给她的布料,“楚楚姐,你对我真的是太好了。”

    凌楚捏了捏她娇俏小脸,“你是我妹,当然要对你好了,不过,这料子,你一个人用不完,把底下那个灰色部分的,分一半给弟弟。”

    “可是弟弟跟奶奶回乡下去了。”

    这么好的衣料,她好想独占。

    凌楚楚又那里会看不出她的小心思。

    “那就留着等弟弟回来再给他。”

    “哦,知道了。”凌菲菲很不情愿的应承着。

    五点多钟,凌爸凌国栋回了家,他虽然不善言辞,不善表达,但从他的表情中看得出他非常地高兴。

    连说好几遍回来就好。

    五点半左右,凌娇娇回了家。

    当她看到许久未

    见的妹妹,在原地愣了好久好久。

    凌楚楚脸上洋溢着笑容:“怎么了娇娇姐,不认识妹妹我了?”

    下一秒,凌娇娇就抱住了凌楚楚,激动地述说着:“楚楚,你能回来,我实在是太高兴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1-06-04 10:34:28~2021-06-06 00:44:2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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