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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可我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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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孩在十五岁时成了某个贵族的农奴。

    或许用“农奴”这个单词并不贴切,毕竟很多农奴严格来说并非是奴隶,而是一种用劳动赎买权利的农民,可是在这里,所谓农奴,就真的只是务农的奴隶。

    事情是自然而然发生的。

    男孩在奴隶窟每日去丽贝卡的诊所识字,不时便到市场去偷面包,凭着精湛的技艺,加上万分的小心,每每都能得手。

    随着年岁的增长,男孩逐渐沉稳下来,他已经学会了真阿文,能看懂老菲格留下的日记,几乎每天都会看一遍,记在心里。

    而后,男孩十五岁了,或许应该用男人来称呼他,毕竟在很多地方,十四岁都能算成年了。

    总之这个曾经的面包男孩,他在十五岁那年,大概是在前四分之一年(这里没有四季)的某一天,他潜入某个贵族家中,盗走了一摞的纸和一盒子的羽毛笔和三瓶墨水。

    回到家里时,男人摊开一张亚麻纸,他深吸口气,提起笔,歪歪扭扭地写下自己的日记。

    他把十五岁之前的往事尽量记了下来,那些重要的时候,自然不能避免地写到老菲格的死,以及烛光中,那个“我在即我在”的主。

    事无巨细地记下那些,男人花光了无数心思和力气,以致于写到最后有种解脱的触感。

    写完这些后,他又写下自那夜起,至今日的回忆,男人惊讶地发现,每一天都是大同小异的,昨天和今天没什么不同,他每天在奴隶窟讲经文故事,又每天去偷盗,最后夜幕降临时,如往常般回到床榻上。

    一成不变。

    这种对麻木的审视惊醒了他。

    每每走在人群中,他总感觉自己在同一个地方流浪。

    现在看来,是整个民族在麻木的荒原里流浪。

    当男人把日记记到今天时,他似乎冥冥有所顿悟,想起那个生自雅各共和国的山卜人,他重新翻看起老菲格的日记,那是一个老人最年轻的时候写下的,有种难以言喻的生气,字与字,句与句间,蕴藏着饥饿愤怒的野兽。

    那野兽吞食了男人,男人也欣然接受了它。

    某天夜里,当他抓住一个石子砸向奴隶窟的马里尔雕像。

    男人常常这样,起初是出自孩童时期好玩的心理,但现在,他从心底否定那个雕像。

    那个石子不大,大概半只手掌大。

    而英雄马里尔的雕像,早已在男人经年累月的石子下残破不堪,随处可见痕迹,和稍稍下陷的凹痕。

    马里尔的雕像是单膝跪下的,一只手将巨大的石板托在背上,另一只手按在地上,那满是肌肉的石质腹部往内里凹,一根根青筋凸在皮肤外。

    精心雕刻的面部,马里尔神情悲悯,眼睛直勾勾地往上看,好似在盯住远方那座未建好的塔。

    男人扔出石子的力度不大,只是平常的力度,石子划过一个高高的弧线,砸到了那雕像的托举石板的手腕上。

    啪的一声。

    那只残破的手被砸断了,掉在地上。

    那些奴隶们听到声响,纷纷转过脑袋看去,他们没想到会被砸断。

    他身边的奴隶们很慌乱,涌到马里尔雕像边,企图将那手黏上去,还有些奴隶,拿责备的目光扫视他。

    托着石板的手砸断了,沉重的石板还在背上。

    男人的心里,也有一只野兽,嗷嗷待哺。

    至于男人是怎么成了农奴的,那是在下半年。

    一些小贵族们总会到市场亲自甄选奴隶,拣选一些年轻健康的,送到自己的农庄上,那里远离城区,男人看到了摆脱流浪的机会,在一个早晨,他打听好哪位贵族农庄亟需农奴,找准时间站到那贵族面前。

    “大人,或许你农庄上缺一位年轻的。”男人如此同那贵族说。

    贵族上下打量他,掐了掐方正的肩膀,而后殷笑着吐字:“好,好,二十铜德里克,一季度十铜德里克。”

    对于一般主动到市场上贱卖自己的奴隶来说,这是很合算的价格。

    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一是因为这位名叫达拉布贵族是众多小贵族的一员,刚刚继承家业的他,还需要亲自到农庄上监督奴隶们劳作,甚至是帮忙搭把手。○

    二是因为男人在近十年的偷盗生活中,没有亏待过自己,他不时会偷来那些供给贵族们的肉类,所以他比一般奴隶来得健壮些,这座地狱,很多地方都与人间无二。

    可是又有不计其数的人,沉沦在这麻木的荒原中。

    那座乳白巨塔建到一半了。

    如此显眼的塔,它如此美好,它背后的寓意又如此令人着迷。

    待建成之际,所有坠入这里的山卜人都可以重返人间,去建造山卜人的国。

    贵族们这么说,祭司们也这么说,山卜人受尽苦难后,终会建下属于他们的国,所有承诺都会兑现。

    但美好的事物,便能理所当然地压迫吗?

    人理应为美好而斗争,而不应被美好压迫。

    这是男人在老菲格的日记里看到的话。

    男人也曾偷来过蜂烛,求问那“我在即我在”的主。

    山卜人还要受多少苦难,才能够建下那座塔,重返每个人梦寐以求的人间,重新站在阳光下。

    主只是说:

    “苦难没有意义,拯救才有。”

    男人明白了什么。

    他左胸心脏里,那头野兽在叫唤。

    告别了丽贝卡,告别了奴隶窟,那些受过他恩惠的奴隶们,哭了一整晚,或许再见不到这么好的人了。

    男人上了贵族的马车,里头还有别的奴隶。

    所以,十五岁那年,男人来到一片种植黑麦的农田上。

    那位买他的达拉布,这种小贵族,他不敢勒紧农奴们的缰绳,所以男人劳作完后,总有不少的空闲。

    男人保持着写日记的习惯,他把这当作每天的总结,那重复在田垄里劳作的时间,总会有各样地想法蹦出来。

    在这里,男人交了一群朋友,因他为人太宽厚了,他不是刺头,又总能恰到好处地为他人争取到利益,又秉持着从老菲格那学来的公正,帮这些不识字的农奴们裁决纠纷。

    而且,男人会讲经,每夜都有农奴围在他身边,听那些他从老菲格日记看来的,或他自己编造的经文故事。其中,凯克和科尔文听得最起劲,也是男人的忠实拥磊。

    他的主人,贵族达拉布惊诧地发现,农奴们团结在他的身边,只要他出现,农奴们总会不由自主地劳作得更加卖力,只为早点干完休息。

    有男人在,达拉布渐渐不再担心农庄的事,这贵族开始整日待在自己的宅邸里。

    许是小贵族的身份带来的良心,偶尔的时候,达拉布会请祭司到农庄上,同这些农奴们讲经布道,宽慰他们的精神。那个时候是不用劳作的。

    某天,祭司来了,他照往常一样,站到高台上,面朝着农奴们。

    “我们现在还没有重返人间,是因为我们山卜人受的苦难还不够多,当我们所有山卜人那意志教我们敬爱的主听到后,祂会收回那惩罚我们的蠕虫巨兽,看着我们的塔修到人间。”

    祭司同这些盘坐地上的农奴们侃侃而谈。

    然而,场上只有稀稀疏疏的掌声。

    祭司疑惑地环视着在座的农奴们,他们的目光盯着祭司,里头有某种质疑,教他不寒而栗,祭司抚着身上的绣着银线的长袍,清清嗓子。

    这祭司想同在场所有人,去讲那英雄马里尔和安德里王的伟大故事,而把每个人感动得落泪,这是他以前一直做过的。

    他刚刚开口

    人群中,男人站了起来。

    祭司迷惑地盯着男人,不知道那人为何站起,他想让那人坐下。

    “你说的是哪位主?”男人顿了顿,又道:“这世上的主有很多。”

    “当然是我们的苦难之主,只有祂,如此仁慈,将所有死去的山卜人包容在这最好的地狱中,”祭司看到男人眼里的鄙夷,带了些怒意地说道,“懒惰、贪婪的山卜人越多,他们便会拖累所有人,辜负安德里王的期望与英雄马里尔的意志。我们也将受此牵连,永远留在地狱,以此惩戒我们!这是场试炼,源自我们敬爱的苦难之主!”

    “可我心里有一位拯救的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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