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此后便去拯救
男孩看着老菲格渐渐发硬的躯体。
他的眼泪不止地往下流,呜咽着。
老菲格的躯体逐渐虚幻起来,男孩意识到时,猛然把他抱住,可是,老菲格越来越瘦弱,男孩抱到最后,只能抱紧自己。
老菲格的躯体消散了。
带着所有过往,他安息在烛光前。
男孩抱起老菲格的衣物,学着他的模样,将双手合十,男孩哽咽着,将额头抵到烛台边。
“主啊、主啊”
蜡烛燃烧着,滴着一颗颗晶莹的泪。
“主啊、主啊”男孩学着老菲格的语气,流着泪,祈求着。
他的额头,感受到烛火如此温暖。
不知是不是错觉,他闻到芬芳的蜜糖。
紧接着,男孩浑身都在颤抖,他感受到,身后如此温暖。
那里似乎有一道,看不见、摸不着,又真真切切存在的光。
祂站在那里。
祂还记得,步入地狱之时,祂感觉到,这地狱有什么值得拯救。
什么值得拯救?
神似乎听到祂自己的回答。
那些信仰历经磨难,
那些还未泯灭希望的人。
“你、你是谁?”男孩哽咽着,他试着止住泪水,“你是主吗?”
“或许吧。”祂说。
“你在哪?”男孩颤声问着。
“我无所在,又无所不在。”祂回答。
“你真的存在吗?”男孩又问,他害怕自己看见的是幻觉。
存在。
神记得,有人也问过类似的问题。
“我在即我在。”祂说。
男孩听不懂,但还是点起头,让自己看上去像是懂了。
“你从哪来?”
“我从所有地方来。”
神说着,看向那男孩抱紧的衣衫。
“我来这里,是为验证一个答案。”
“一个答案?”男孩疑惑又诧异,他的眼圈很红,没再哭了。
“关于信仰与希望。”
信仰与希望。
男孩听着,把它们牢牢记在心里,就像记着老菲格的话一样。
神走到男孩的面前。
祂凝望着那燃烧的烛光。
祂被老菲格离世之际的信仰所呼唤。
“主老菲格,他死了。”男孩呜咽着。
“是的,”神低下头,看着那男孩,“然而,有些东西它超脱死亡。”
“主啊,老菲格原本说等洗礼后,要给我一个名字”男孩学着老菲格,在烛光前跪坐下来,“你能为我洗礼吗?能给我个名字吗?”
“不,还不能。”祂这样说着。
祂还没拿回人性。
还没拿回为人的记忆。
“但我可与你定约。”
“定约?”男孩不解的呢喃。
“永恒的约,自你而起,不因你的死而终结,
直至希望被人泯灭,直至信仰脆弱,难经磨难。”
神这样说着,看着男孩。
祂好似已经知道他的结局,冥冥中有所注定。
“信仰与希望,你带着它们,此后便去拯救。”
烛火快要熄灭了。
男孩抬起脸,鼓足勇气道:“我答应你,主,我与你定约。”
“其实,”祂凝望着渐息的烛光,“地狱并非地狱,仍可再造人间。”
随后,
灯火温吞地熄灭了。
主离去了。
男孩望着这一派的黑暗。
他站起身,抱起烛台,将它小心收好。
男孩拉开柜子,找到一本书,封皮老旧又肮脏,翻开其中几页,他不识字,看不懂那些字,也不知道,那就是老菲格的日记,很早的时候,在眼睛还没瞎的时候写下的。
“我以后要识字,要看懂这些东西。”男孩暗暗下定决心,“主啊,等我拯救这里,你要给我取个名字。”
男孩把老菲格留下的衣衫,铺到床上。
枕在上面,他还是忍不住地淌眼泪。
老菲格死后过了很多天。
残疾的罗曼疯了,白天抱着腿,躲在屋子里,晚上的时候,整夜整夜地嘶吼,到处乱窜,当他看到英雄马里尔的雕像时,会跪到那里,不停地亲吻雕像的脚尖,他是孤零零来到这地狱的,除了男孩,再没有别人关心他。
罗曼某天终究失踪了。
男孩推开罗曼住所的房门时,只见空空如也。
他问遍大半个奴隶窟,也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
大家也很快忘了他。
男孩还在做偷面包的事,不偷面包,他们都没法活,但男孩学聪明了,他不再无私地把面包送出去,而是从奴隶们手里换些有用的物件。
自老菲格死后,男孩去得最多的地方,是丽贝卡的诊所,因为她识字,所以男孩辛苦变卖那些物件后,便找上丽贝卡,给钱求她教自己识字。
丽贝卡同情这男孩,她同男孩说:“如果你想的话,可以时常来我诊所帮忙,就当作识字的费用。”
男孩很高兴地答应了。
而每到夜里,男孩试着接过老菲格讲经的任务,他开始复述老菲格以往讲过的经书故事。
不过,一个小孩的记忆总是有限,男孩记不得那么多,理所当然地,无意间走上老菲格编经文的老路。
幸运的是,这些留在这等死的奴隶们没有一位识字,也不在乎那么多,有得听就是了,他们还是听得津津有味。
某一天夜里,有位奴隶提起。
“哈立木老爷那里,好像有人被打死了。”
“这一点都不稀奇。”有位奴隶道。
奴隶被主人打死的事,确实不在少数,只要不是上等奴隶,根据法律规定,只需要赔偿一笔钱给奴隶亲属就行了。
“不止是这样,他的妻子和女儿在这之前就饿死了,哈立木老爷连钱都不用赔,就白白打死了一个奴隶。”
听到这里,男孩的神经颤了颤。
尽管不知道名字,但他好像知道是谁了。
在场的奴隶们唏嘘几句,便不在这话题上深谈,对这些等死的人来说,哪怕身边的人死了,都能当作一种麻木的习惯,掀不起多少波澜,他们对彼此视而不见,对自己也视而不见。。
只有男孩握紧拳头,狠狠地敲动心脏。
让它泵动起来,不那么平静。
男孩挤住眼睛,奋力涌出眼泪。
他不想把这变成习惯。
男孩要永远记着这种感觉,这种悲怆,就好像他记得母亲要永远善良的话一样,就好像每天晚上,他都要把老菲格说过的话,全部对自己复述一遍。
男孩终于涌出眼泪,一下便泪流满面。
从满是泥砂的地上,男孩攥起一颗手掌大的石块,朝着那压迫每个人的雕像,狠狠地丢去。
石头撞在马里尔雕像的头颅上,磨出一道痕迹。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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