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情劫未了
街道的石板些微潮湿,树枝上也残留着未干涸的雨露。因昨晚刚下了场秋雨,所以今天早晨的空气变得格外清新。天才蒙蒙亮,就不断有岗集的人,行着马车在街道横过,车轮撵过水洼,清水也变得浑浊起来。
“卖包子咯!卖包子咯!”一肩挎麻布的老汉,喊得热火朝天。
“如果想吃,就去买一个吧。”宇文戚从袖口掏出,两个泛黄的银币。
闻言,钟冀立马从那些包子上,移开了目光,他道:“我还不饿。”
话音刚落,肚子立即就发出了抗议的声响。
宇文戚一顿,挑起眉头:“不用跟我装,拿去买。”
钟冀纠结了许久,别别扭扭地接过银钱,他比手势道:“等下,包子我们一人一半。”
说完,他径自跑到包子铺前。
他们确实没有多出的钱,再买一个包子了。宇文戚从派中带出来的钱,早就被他花到兜底了。现在是身无分文,一分钱也拿不出来。
看着钟冀快跑回来的身影,宇文戚却先转过了身:“不必给我,你自己留着。”
宇文戚是修仙之人,自然不需这些食物。
钟冀一怔,他嘴唇似有点浮动,默默地收回了手,慢步跟在他的身后:“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
“为什么?突然这么说?”宇文戚回身问。
“我知道。如果不是因阿娘早世,你是不会捎上我的,还养了我这么久。因为,你觉得我可怜,没有亲人……”
钟冀低下睫帘,声音也有点哑涩起来:“幸好,在你眼里我是个无人要的孤儿,不会轻易被你抛弃。”
“……”
宇文戚深吸了一口气,他无奈道:“我从没想过抛弃你,也不觉得你有什么好可怜的。人活着就得往长看,不能事事都想着自己的短处。这世间哪个不比你更可怜。你说,这些每天早出晚归,还混不到一口饭吃的百姓可怜吗?我为什么不去可怜他们,反而是来可怜你?”
“以后类似于这些话,就不必在我耳边说了。”
钟冀微抖着身子,嗫嚅着措词:“我……我……”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对宇文戚这么说了,这个男孩心理有多自卑。
一股腥臭味冲刺过二人鼻息,宇文戚瞬间就捂起了口鼻。这种味道,更像似溃烂的腐肉。
在他们前方正围了一群,大清早岗集的人,个个仰头张望,还时不时交头接耳。
“哎!这都捞上来多少具尸体了。我看,这河水我们今后是用不得了。”一中年汉子满脸怨丧,粗眉都快成八字眉了。
“哎呀,这可不是吗?死了这么多人的水,还能喝吗?这可真是造孽啊,造孽啊……”旁边一老头也叹气了起来。
就在昨晚,打捞河道的渔队,突然从河中打到了无数具水尸。据身形和体构猜疑,竟都是些盛世英杰的男子。这些男尸,不但头颅被生生砍落,连身上都分布着狰狞的鞭痕。
更加让人难以启齿的是,这些男尸身上竟都是一丝\不挂,连一块遮掩私密处的布料都没有,私密的不私密的通通暴露在外。是什么人如此残忍,竟做这等不入流的龌龊之事。
这举,真是有损修仙风气。
此事一出,旁边的低派弟子,立马就安排弟子来调查此事。有些弟子行踏着小舟,还在河中捕捞。
碧绿晶莹的河水,在此看来是无比的污秽,如一条藏污纳垢的河沟。
宇文戚挤过人群,一排排用席毯盖着的尸体,就摆在河岸上。他蹲下身,掀起了一具尸体的毯子。断裂的脖颈,和一大块腐白的肌肤暴露了出来,接着而来是让人退避三尺的熏味,又腥又臭。这味道一散开,够让人吐三壶的了。宇文戚立即屏住了呼吸,他扫码似的,迅速在男尸的裸\体上扫了一遍。
他的目光停顿在尸体的左臂上,一块不明显的鱼鳞纹身,引起宇文戚的注意。他表情渐渐失色,比呕吐更反胃的恶心感窜入心头,让他五官一阵扭曲。
一低派弟子看他掀毯,立马高声喝止:“喂!你快点把席毯放下!平民百姓参活什么热闹,走一边去。”
一旁百姓立马退步三尺,纷纷捂起了口鼻。
宇文戚放下毯子,但他脸色依旧难看。
这种看着如鱼鳞的纹身,被他们称为‘蓝银鳞纹’。也是作为炫瑛男弟子的一种代表纹身。只有这种鳞纹的人,才算得上是真正的炫瑛血统,也将会成为,后代继承掌门之位的人选。
但炫瑛的女弟子,却没有这种鳞纹。炫瑛女子在派中的地位都比较低下,就算是掌门的女儿,都没有这种鳞纹。这也代表着,女弟子没有与男弟子竞争掌门位的资格。说实了,就是传男不传女。这举行为,也强行把这些女弟子,困死在这摇篮中,没有攀登上位的余地。
宇文戚并没有被那弟子撵走,心中仍然有些感触,他随后去掀另一具尸体的毯子。鳞纹图案被浸泡得很浅,但他还是一眼就看出,这是‘蓝银鳞纹’。
他敢肯定眼前这些男尸,都是清一色的炫瑛男子。一时间,心中就惶恐了起来。
旁边那弟子一看,又来赶他:“走走走,死人尸体有什么好看的。”
宇文戚被那弟子推得连连后退,他稳住了身子。
钟冀身子骨小,硬生生跟人挤了很久,才挤了进来。宇文戚转身拍着他的肩膀,示意他离开。
两人走出人群,后面的参杂声渐渐模糊,直到消失。宇文戚的眉头却是越皱越深,连钟冀在旁喊了他好几遍,他都没有回应。
却不知,他这一凝神,竟错过了与好友相遇的机会。一白衣男子从他左肩行过,宽袖与他相擦。但宇文戚并没有理会,这刹那的小细节。
白衣男子在一家小店铺前,立定了脚步,在他左侧还跟着一个俏皮的小女孩。
小女孩指尖拨起了,挂在铺前的一排风铃。她从中选出两个风铃,拿在手中,随着她的动作,风铃不停在虚空相碰。清脆玄妙的声音,响进人的耳蜗。在淡光下闪着缃白光泽,看着十分漂亮。
“宋哥哥,你觉得这两个哪个更好看?”女孩手缠起一撮麻花辫,陷入了纠结。
那白衣男子无措地咳了一声,淡淡回道:“都依你,你喜欢哪个。”
这声音如含了春蕊一般轻柔,让人耳朵瞬间怀孕。
可惜,男子眼睛蒙着纱布,是个看不清路的瞎子。所以刚刚小女孩问的时候,他才会琢磨了那么久。
闻言,小女孩一喜,不做犹豫地道:“那两个都要了吧,老板帮我都包起来。”
说话的女孩肤色偏黑,并没有中原人那么白皙,而是极其健康的小麦色。在她腰上系着一串铃铛,马尾辫清爽的盘在脑后。比起温婉的中原女子,她显得更加野气活泼。
旁边这白衣男子,却是彻彻底底的中原人。这人面目清秀,肤如白雪。脸上随时随刻的那抹淡笑,仿佛清风抚过心坎。只一眼,便让人好感倍加。可称他为清新脱俗,如春日的一捧清泉。
小女孩看着天色暗了下来,开口道:“宋哥哥?我们也出来很久了,要不先回去吧。不然,大哥又要骂我们在外面鬼混了。”
“好。”宋珉晞点头回应,他神情很淡,接过老板递过来的物品,便转身离开。
落在后方的女子,只能快步跟上,还缠上他的手臂:“等等我啊!真是的,宋哥哥走这么快干嘛?”
两人刚跨进门槛,就有个孤傲的声嗓,从屋内传来,这人嗓门之大。
“你们干脆别回来了。去外面过夜好了,还回什么家!”
“现在才刚入昏,我们又不是去到半夜三更。再说,我们几时回来,关你什么事?”小女孩毫无畏惧,直接怼了回去。
“我是你哥!你说关我什么事?”她大哥恨铁不成钢地骂道。
女孩无所谓地瘪过嘴,看样子,根本就没有把她大哥当回事,如苍蝇在耳边喔喔叫。
这小女孩名字叫段瓷,她大哥叫段昔。切记说宋珉晞是被兄妹俩,从江边捡回来的,也成了这一家子的成员。
段瓷每句话直怼人,说得人无机还口。她大哥自然说不过她,骂也骂不过她。
“你别吃饭了,这些饭,我不如去喂一只狗。”
段昔拿起碗筷,招呼道:“宋珉晞,你过来吃饭。”面对着自家妹妹却道:“饿一顿,饿不死人。”
宋珉晞天天听他们吵架,耳朵都快起茧子了,夹在中间束手无策。他思量了一会,主动拉起段瓷的手,也坐了过去。
几人的凳子还没捂热,门外就传来一个急急忙忙的敲门声。
“锦昔大哥?锦昔大哥?”
门外那人不停的拍打着门栓。
段昔顺着碗沿,扒拉了几口米饭,才气冲冲地去开门。
一个举着灯笼的小屁孩,立在他们家门前,他的神情很是焦急。
段昔没想到,会是村长这小儿子,他把刚要骂出口的话,又咽回肚子里去。
“小德,大半夜的,你跑来这里干嘛?”
说话间,吐沫星子不住横飞,段昔不觉尴尬,因为他还没有女朋友,不必在意形象,他用衣袖往嘴边一擦。
“锦昔大哥,宋哥哥他在家吗?我爹爹有事找他。”说着,小德提起小油灯就往屋内巡视。
村长家离他们这里不远,穿过绿林,几步路就能到。
也不知道这老村长大半夜,要找他干嘛。虽老村长只说找宋珉晞,但是段家两兄妹,却也屁憋屁憋地跟来了。
宋珉晞走前一步,他问着小德:“是你爹爹生病了吗?”
小德摇了摇头,他道:“没有。你等一下,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宋珉晞听他这么说,便安静地走在后面。
几人跟着小德,来到老村长他们家。
这个地方叫‘平鸯村’,就位于长江的中游,虽然物质匮乏,却是个种物的风水宝地。
一老头子早就立在院前,等候多时。他的头发花白了大半,看着极其羸弱,如一束随风飘摇的橄榄枝。
终归是年纪大了,晚上走夜路也不安全,加上他本身腿脚就不方便。幸好,还有这小儿子,可以帮他跑腿。
老村长下头有几个女儿,但都已经出嫁了,陪伴身边的只剩这小儿子。
但小德却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老村长和他老伴年纪大了,怎么可能生出个这么小的儿子。论他的幼女都比小德大了十六岁,小德这个年纪,当老村长的孙子还差不多。
小德是他前些年,从山野上捡回来的儿子。
因为,他老伴生的都是女儿,并没有儿子。这儿子来得很对时机,小德自小就聪明懂事,虽不是亲生的,但老村长夫妇也极疼他。
小德一看,爹爹还在门外等,急忙招呼他们进屋,自己也扶着年老的父亲进了屋。
“老村长,找我们来是有什么急事?是不是,脚那毛病又犯了?”宋珉晞一进屋,便率先问了出来。
老村长坐上凳子,摆手道:“不是。”
“今日俞娘和丈夫,在江边掉鱼,还带回来了一个男子。”
老村长皱起眉头:“这人伤得严重,俞娘夫妇都没有办法,就只能送到我这来了。要把他送到镇上去,太费时间了,怕扯动到他的伤口。这个村会有点医术的人,也只有你。”
“不说了,你先进卧看看吧。”
一听是名伤患,宋珉晞连忙点了点头。
老村长突然记起一事,他道:“你之前给我用的伤药,不错,可以给这人试试。”
俞娘是村里头的一位普通妇女。因为,这人实在伤的太重,她们并没有那么多的钱,找人医治,就只能把人推给老村长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