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顾盈耳后的那粒小红痣,让程斯安有些心神不宁。
——真有这么巧?顾盈和秦梓柔小时候抱错了,而且她俩的耳后各生了一粒小痣,位置还差不多?
只是两人的痣,形状颜色不一样。
秦梓柔的是黑痣,稍稍有点大;顾盈的是红痣,小巧而动人。
回到家中的程斯安连饭也不想吃,赶走了管家,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也不开灯,闷闷地独自一人坐在黑漆漆的屋子里,用薄毛毯把自己从头到脚包裹了起来,只露出一张脸,贴着玻璃窗朝外头看。
别墅的花园里亮着夜灯,不甚明亮,偶尔有佣人急匆匆走过,但没人注意到他。
也不知过了多久……
突然一辆汽车驶入别墅,头灯射出耀眼的光,猛然掠过程斯安的窗户。
程斯安被吓了一跳,低低地惊呼一声,赶紧用薄毯将自己的头也包了起来,瑟瑟发抖地躲到了窗户底下。
恍恍惚惚的,他仿佛回到了六岁那年。
那天他从冷冰冰的家里逃走,初时倒也顺利,可一到大街上,情况就变得有些不妙。
他的容貌太过于美丽,还自带忧郁气质,走在大街上,有无数女性过来搭讪询问——
“小朋友,你怎么一个人?你妈妈呢?”
“小朋友你是不是迷路了?到阿姨家去好不好?”
“哇这小孩好漂亮!”
“小朋友,阿姨带你去找警察好吗?”
她们捏他的脸,揉他褐色柔软的卷发,甚至还抚摸他的小手……
程斯安惶恐极了。
他不喜欢这些人围着他,不喜欢这些人的眼神、议论的声音,更不喜欢这些人对他动手动脚的!
而且程斯安也不想回家。
他想跑——
却被女人们团团围住。
最后,一个胖胖的中年女人急匆匆赶来,二话不说就狠狠一巴掌扇在程斯安脸上,打得他眼冒金星!
“老娘一分钟没看着你你就跑了!还不快点回家!”胖女人拉着他就走。
程斯安努力挣扎,“放开!放开我……我不认识你……”
胖女人很高壮,直接把小小的他提溜起来,夹在胳肢窝下,一边急急忙忙地走,一边骂骂咧咧地对围观的众人解释,“这个娃儿不乖得很!他恨我和老子离了婚,带着他再嫁,他后老子不给他好脸色看,他就三天两头往外跑……我也晓得他受了委屈,但我一个妇道人家,我也没得办法啊……”
原来是这样!
围观的众人们只得叹息,任由胖女人带着程斯安离开。
无论程斯安怎么哭闹挣扎,人们真的以为是母子俩在闹矛盾。
程斯安被胖女人带走,关在一间小小的房子里。
很快,胖女人就带了一个男人过来,让男人看了看程斯安,又锁上了门,和男人商量,“……我观察了那个娃儿很久,确定他是一个人,就想办法把他带回来了。你表姨不是一直都生不出儿子吗?要不要把这个孩子带走?我只要……”
说着,声音低了下去。
男人骂道:“……你要这么多钱?还不如直接去抢银行!”
胖女人冷笑,“买不起就滚!我卖不掉整一个的孩子,难道不会把他的心、肝、肾卖掉?还有角|膜和骨髓呢!哼,拆开卖说不定价格更高!”
男人骂骂咧咧地走了。
被锁在小黑屋里的程斯安将两人的谈话听了个一清二楚,被吓得连眼泪都不敢流出来。
半夜时分,他仗着矮瘦的身体钻出窗户的防盗网,顺着防盗网从二楼爬到一楼,然后跌跌撞撞地逃入苍茫夜色。
程斯安再也不敢在白天出现在街道上。
可是夜晚也很可怕。有会咬人的流浪狗,还有醉薰薰的醉汉……
白天的时候他就找个地方躲着,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才敢出来,在附近找点儿吃的。
——在垃圾桶附近找。
两三天以后,他正在垃圾堆里翻找吃的,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小女孩穿着一双并不合脚的拖鞋,拎着一包垃圾站在垃圾堆前,正准备扔垃圾。
程斯安和她看了个眼对眼。
“小孩子可不能吃这些东西,会拉生病肚子的,”小女孩甜脆的声音响了起来,“……你为什么一个人在这儿?你家大人呢?”
程斯安转头看向她,发现她嘴角有紫色的於痕,两条腿杆子上尽是被虐打以后斑斑驳驳的痕迹?
他稍稍放下戒心,却依旧抿着嘴不吭声,翻到一袋发出酸味的苹果以后,他拎着袋子飞快地跑了。
小女孩皱眉看着他的背影。
从那时起,他和小女孩偶尔相遇于深夜凌晨无人时。有时候小女孩会带上几块饼干来给他,有时候是一块干净的、泛着香皂气味的湿毛巾……
一天晚上,程斯安正在垃圾堆里翻找吃的,突然间电闪雷鸣,暴雨如瀑!
程斯安被吓够呛,蹲在垃圾堆里一动也不敢动。
隐隐约约的,他听到了世间最最最甜润动听的声音——
“小奶狗!小奶狗!”
程斯安瞪大了眼睛。
——她问过他的名字,可他不想说,她就说他长得很像刚出生的小奶狗,后来就自作主张地喊她小奶狗。
——他也问过她的名字。她想了想,让他喊她“小草莓”。因为她想当一个顶顶娇气的小女孩儿,就像草莓那样,又贵又娇气还很好吃,人人都爱她,会小心翼翼地把她捧在手心里,绝对绝对舍不得打她、骂她。
“小草莓!小草莓……我在这儿!救、救我!”程斯安哭着跑了出去。
果然是穿着拖鞋的小草莓跑来找他了!
她把他带到她住的一幢老宅的阁楼上,又跑了好几趟,拿了衣服、食物和水来给他。
衣服是她的,食物是一个带壳煮鸡蛋。
程斯安所有的注意力都被那枚鸡蛋吸引住。
小草莓说,“你快吃吧!这是我给你留的,本来昨天就想给你送去,可是姨婆又呕又泻的,我照顾她一晚上,还要洗脏掉的衣裳和床单被套,实在都抽不出时间来……你快吃呀!”
程斯安已经饿了好几天,而这只鸡蛋……让他觉得格外不真实。
小草莓见他半天不动,夺走了鸡蛋,磕了壳,剥出白嫩软弹的鸡蛋,直接塞进他嘴里。
“我……”
小草莓凶巴巴的吼他,“小孩子不许挑食的,有得吃就要吃!”
程斯安吸吸鼻子,嘴里被鸡蛋塞得鼓鼓囊囊,湿漉漉的大眼睛盯着小草莓,泪水吧嗒吧嗒的掉。
小草莓收留了他。
她告诉他,她不是当地人,是因姨婆生病了,她才跟着妈妈一块儿过来照顾姨婆。她妈妈很凶,常常打骂她,但是姨婆为人很好。所以小草莓希望姨婆能快一点儿好起来,最好以后她可以和姨婆一起生活。
小草莓很忙碌。
她只比程斯安大一岁,今年七岁,却已经是个做家务的好手。小小的她,不但能把这幢老旧的两层半宅子收拾得干干净净,而且还能去街上买米买菜,做好一日三餐,还要给姨婆煎药,姨婆呕了泻了,她就手脚勤快地替姨婆擦身换衣服,然后洗上一大堆的衣服床单,晒得整个院子都是。
程斯安没有见过小草莓的妈妈,但见过姨婆。
——那天天气晴好,小草莓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姨婆,来院子里晒太阳。正好程斯安扒在阁楼的窗户那儿往下看,和姨婆、小草莓看了个对眼。
姨婆是个非常瘦弱又慈祥的老妇人。
她打量了程斯安一番,然后责怪了小草莓几句,程斯安鼓起勇气对姨婆说道:“婆婆你不要怪她……也不要赶我走好不好?我、我不想回家。”
姨婆愣了好一会儿,伸出苍老粗糙的手,轻柔地抚摸着程斯安的头顶
再后来,程斯安就在姨婆家住了几天。
那几天大约是程斯安一生中最最最快活的时候。
他可以跟在小草莓身后,可以尽情的跑,尽情的笑,帮小草莓做家务,或者和小草莓一块儿坐在姨婆病榻前的地垫上看绘图本。
可是有一天,家里的管家突然找到了姨婆家……
“叩叩叩——”不徐不疾的敲门声,将程斯安从回忆里拉到了现实世界。
他裹紧了毯子,一声也不吭。
门外传来了哥哥程斯康的声音——
“安,管家说你连晚饭也不吃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我打电话给你你也不接,所以我提前回来看看,你到底怎么了?”
程斯安张了张嘴,但最终还是一言不发。
程斯康继续说道:“安,哥哥现在很担心你,但也充分尊重之前我们的约定……如果你没事,只是想一个人静一静的话,那就像我们约定的那样,你摇铃。”
“我会等你十分钟,如果在这十分钟之内,你一直不铵铃的话,那我就会闯进来看看。安,我等你。”
程斯安又呆坐了一会儿,裹紧了毯子,像只毛毛虫一样,缓慢而又艰难地挪到桌边,取过摇铃,“铛铛”的摇了两下。
门外的程斯康松了口气,说道:“安,那你好好休息,哥哥不吵你了。”
程斯安又裹紧了毯子……
可思绪一旦被打乱,他就再也回不到记忆中,更无法看清小草莓耳后的红痣,是不是和顾盈的红痣一模一样了。
但为什么会这样?
当年救下他的那个小女孩,不是秦梓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