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第章 势必放弃
余笙发现乔安安的心理恢复能力很强,走到家门口后,她就恢复了平时的状态,高高兴兴地从便利店买了两个饭团,还不忘把鲑鱼饭团分给余笙一个。
又重重地叹息一声:“遥想你乔姐当年,在哪儿都是吃最贵的料理,波士顿龙虾那都是按麻袋买,现在竟然落魄到吃便利饭团的地步。”
余笙吃了一口,不可置否地回答:“我也是第一次吃这些……果然,价值决定了它的味道。”
瞥了乔安安一眼:“你就这么不愿吃我做的饭?”
余笙没有太多的优点,可厨艺,那可是公认的绝味,主要的原因有两点,一点是因为小时候大哥罚抄她太多太多书了,最后各种诗词歌赋都已经被抄完了,就连国外的诗文都抄的差不多了,最后直接索性把厨子的菜谱丢给余笙抄。
另外一点就是余笙的记忆力实在是太好了,抄一本背一本,后来菜做的比家里的厨子还要香,余沐后来闲着没事干,给余笙带去一个美食点评家,那个美食家就尝了一口,就瞪大眼睛,赞叹地说:
“味道太绝妙了,与我所品尝过那些美食的味道一模一样。”
随即又自我疑惑,喃喃自语:“这味道……未免也太像了,就跟从食谱里直接拿出来的一样。”
也不知道这话是讽刺还是夸赞,但不论怎样,余笙都很少下厨,主要就是因为宋瑾那时候尝过一口,意味深长地拍了拍余笙的肩膀:
“笙儿,原来最适合你的,还是这样的油烟气。”
余笙呵呵一笑:“傻宋,原来最适合你的,还是这样酸不拉叽的柠檬味。”
乔安安好奇地看着余笙邻居的门,转头问余笙:“你邻居这儿有人住吗?要不我明天把这套房买下来吧。”
余笙也颇为遗憾地摇头:“听闻这个地方刚卖出去,这个买家买的二手房,连装修都没用,直接买了家具入住。”
“不像是二手啊,连个春联都没有贴,更像是常年无人居住的样子。”乔安安津津乐道:“笙子,你说这个屋子会不会……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余笙仔细打探了那地方一番:“不应该,这门擦的比cici的毛都干净。”
乔安安又好奇地问:“cici是什么东西?”
“萨摩耶。”
回到家后,余笙最终还是亲自给乔安安焖了一碗鸡汤面,乔安安对余笙这个小家显得格外新奇与嫌弃,她看看这儿看看那儿,啧啧两声,回过头对余笙说:
“笙子,实在不行姐给你买套大的,住在这里你不憋屈?”
又想起余家庄园的辉煌宏伟,恐怕就她家庄园那一座女神雕像,就能买这套房子千八百套,她心疼得不行,抱着余笙哇哇大哭:“好笙儿,你脑子是不是抽了,放着大小姐不当,非跑这穷地方给人打工。”
她拿着余笙的袖子抹了抹根本不存在的眼泪,可怜地说:“就你那小破公司,估计得让董事长给你打工。”
余笙把她推到一边,好笑地说:“收收你的演技吧,别忘了,我二哥可刚拿了影帝的奖项,这么烂的演技我见得多了。”
乔安安嘿嘿一笑,跑到餐桌那里吃起余笙给自己做的面,味道十分鲜美,比外边的酒店做的菜都要好吃,她惋惜地说:“我真不明白你的心思,自己的身份都那么尊贵了,非得从头来。”
“imd比赛不许以个人名义参加,我collins之前所得到的所有奖项,都是归属于我背后的m·l公司,那个地方的信念与我不符,并且还想利用我得到更多的利益,如果我以他们的名义去参加比赛,哪怕得到了最高的奖项。
外界人只会说这个公司辛勤老练,成功一举夺下imd比赛的冠军,对于真正的设计者,仅一笔带过。”
“国内的奢侈品牌虽然少了点,但好歹也有比你现在待着的公司高出不是一个级别的,你受这委屈蹲在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干什么。”
余笙在厨房给她做了一份冰糖雪梨,端到她面前,给自己手磨了一杯黑咖啡,连放了三块方糖,边喝边缓慢说道:“茯予公司背后的实力我很清楚,它现在正处于潜伏期,等时机一到,就能一跃龙门,说不定还能在世界的舞台上大放光彩。”
“而我,就是它们所需要的时机。”
她不能使用collins这个名号,利益总能让一个君子做出沦丧道德的事情,她完全不相信,这家公司在知道她真正的身份后,会对外宣称什么。
乔安安边吃面边看着肥皂剧,余笙在旁边查阅着自己剩下要找的东西,看到那个东西的时候,她顿了一下。
绿绒蒿。
稀世奇花,慕以白给她发的这些文件里,唯独把绿绒蒿这种花格外放了一个地方,底下也有着一个小小的备注:
此花主要生长在你国家的xz,采集具有一定的风险,我听闻有一友人也栽种过此花,若是寻不到的话,我可以给你带到中国。
余笙不想再继续使用师兄的力量,这场比赛给自己准备的时间,还有一年的时间,在剩下的这一年里,她必须要把这些珍贵的花培育起来,好进以调制。
动物香很好获得,而植物香就比较难一些了,大多都生长在具有危险的地方,且数量稀少,能把香给调制出来很难。
而且更主要的则是它所更改的机制,以特别的艺术呈现香所具有的价值。
师兄很仔细地帮她查阅了一些有关于绿绒蒿的出现地点以供余笙采摘。
她时间不多,尤其是已经下好决定要陪乔安安好好度过接下来的时间,葱白的指尖在鼠标上捏得更紧。
是不是该放弃?
情谊与名誉,势必要做一个选择。
她的心从未如此慌乱,她看着眼前还在吃面的女孩,她笑容灿烂,每看到一个搞笑的地方,总是忍不住吐槽两声。
余笙天真地想,若是不去采摘绿绒蒿,就用自己所培育好的其他花种进行调制,是否也可以获得imd比赛的荣誉。
但答案往往都是最心灰意冷的。
不会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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