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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章 别扭的心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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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去秋来,夏日冬霜,八年时间说长不长,改变不了小城风光,但足够小莎长成大姑娘。

    现在的小莎有了新的名字,叫哈伽莎。

    这个名字来自于乌洛斯一时兴起,都相处好长一段时间之后才想起来问小莎有没有真正的名字,在知道小莎没有名字后当即拍板送给小莎一个名字。

    “我全名叫加利尔乌洛斯,那既然这样你叫哈伽莎好不好?”

    小莎哪有不同意的道理,至少能和乌洛斯有一个相同的字。

    从这天开始就没有小莎了,只有乌洛斯亲手养起来的哈伽莎。

    说是储备粮,每天冬眠过后出来的第一件事却是看哈伽莎过得好不好,这储备粮储备了一年又一年,始终没有入过口。

    底下的小妖精们都说大人这不是在养肥储备粮,分明是在养童养媳,被发现自然是遭揍得遍体鳞伤。

    渐渐也没人敢开口说话,只敢在心里偷偷腹诽。

    “莎莎,你又跑出去干活了,出一身汗,来,擦擦。”

    “乌洛斯,我只是想要独立一点而已,我已经长大了。”哈伽莎嘴向旁边撇去,无所谓地拿帕子吸掉汗。

    “行,孩子长大了就不听话,哥哥都不叫了,以前还甜甜地叫我哥哥,跟着我到处跑。”

    乌洛斯显得有点受伤,神色黯然。

    哈伽莎意识到或许有点过火了,踮起脚把下巴放到乌洛斯肩膀上,“我错了,乌洛斯,我只是觉得我们是一辈的,你对于我来说不仅仅是一个哥哥而已。”

    乌洛斯抬手给了她头一个脑袋蹦,“你就会拿捏我,不是哥哥那是什么?你不想要我了,不想和我一起生活了是不是?”

    “也不是只有兄妹才能生活在一起的,我们现在不也生活得很好吗?”

    跟着乌洛斯生活久了,哈伽莎的性格也受到他的影响,独占欲越来越强,也越来越会打秋风。

    现在还不是说出来的时候,过一段时间吧,哈伽莎幽幽叹气,乌洛斯你会是我的,不管过程会有多曲折。

    年轻的小蛇还不知道她到底在说些什么,乌洛斯怀疑地看向哈伽莎,但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行吧,自己养大的,只能宠着了。

    “不过说起来,我听他们说你似乎把我当成冬眠结束的储备粮,乌洛斯,不解释一下吗?”

    哈伽莎勒住乌洛斯的脖子往后仰,逼迫他直视自己的眼睛。

    乌洛斯眼神躲闪,眼珠四处乱转,不敢看。

    为什么要躲闪,他把这归咎于蛇对于危险的第六感。

    “你不敢看我,是心虚了是吧?”

    “其实哪怕你把我当储备粮也是理所应当,你是蛇,我也不指望你一开始对我有多深的感情。”

    “但是现在呢,现在也是这么想的吗?”

    “或许这八年在你眼中只是弹指一户,但是对于我这是实实在在的将近三千天的时间,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陪伴如果你还只是当我是个单纯的粮食,那就直接吃掉我吧,再拖肉就老了。”

    哈伽莎认真地说出一番话,既没有恐惧,也没有不甘,平静,该死的平静。

    乌洛斯反而比她更生气,把她拉到身前一把抱住,“我也只活了三十多年,按你们人类的年龄换算,我比你还小,这三千天我也是一分不减地度过。”

    “我承认,我一开始是准备把你养肥点吃掉,你的小青蛙也是我吃掉的,但是八年前我就后悔了,你不是食物,你是哈伽莎,我的哈伽莎。”

    “不管谈不谈风花雪月,不管以什么形式存在,我们都不会分开。”

    乌洛斯的双眼澄澈如水,哈伽莎能清楚地从他眼里看到自己的倒影。

    罢了,罢了,他能说出这些话也很不容易了,乌洛斯,我和你先暂时和解。

    冬天又要来了,一年当中分离最久、最难熬的日子越来越近。

    “真的不能留在树洞冬眠吗?或者我陪着你到那个地方去,三个月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

    依依不舍,不愿意放开他的衣角,乌洛斯心里同样不舍,不过这是冬眠的特定习惯,留在这太危险,仇家太多,带着哈伽莎也不行,他不能让哈伽莎有一丝一毫的闪失。

    “多里,从树上下来,这是哈伽莎,你的新主人,在我不在的时候,她就交给你照顾了。”

    树上的小猫头鹰飞下来落在哈伽莎肩上,认真严肃地行鞠躬礼。

    “好了,没你事了,走开,我要和哈伽莎再说说话。”

    工具人猫头鹰面部表情地又飞远。

    乌洛斯掰开哈伽莎紧握衣角的手,触手一片冰凉,这手居然比一条冬天的蛇都冷。

    把她拉近一点,手放进自己的衣兜里面,揉搓生热。

    很快,手的温度升高,泌出汗来,乌洛斯不知道哈伽莎的脸早在他拉住人家的手的时候就红透了,会出汗也不是因为热,是因为害羞。

    幸好还有围巾和头发,他看不到,庆幸的同时也伴随着失落。

    这感情进度太慢,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下定决心搏一搏。

    “乌洛斯,等你回来,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到时候你不准拒绝,只许答应。”

    哈伽莎色厉内荏,话很任性,内心很虚,权当是为自己壮胆了。

    心里隐隐有了预感,乌洛斯止不住内心的欢乐,脸上泛起了红晕,使劲点头,转身快速走了,步伐很快,甚至飞奔着离开,连走路的步伐也那么的自信,仿佛眼前灰蒙蒙的天空这一下都变得很湛蓝。

    乌洛斯走的第一天,想他;走的第二天,想他;第三天、第四天……

    撕开的日历页数渐渐堆积,算起来也有八十天的,本以为会慢慢习惯,毕竟以前也不是没有分开过,但是思念泛滥成灾,看着他用过的东西,常常会发呆,而后更加无所适从。

    乌洛斯,真的让人上瘾。

    三个月的时间快要完了,哈伽莎最近的心跳动过于剧烈,紧张、兴奋、害怕交织,老是会幻想如果他答应了之后的事,脸上就会泛起红云,脸埋进老绒毛毯子,在床上扭来扭去,想到床也是乌洛斯亲手做的就不舍得再滚。

    但是一想到会被拒绝,就会失落地坐上半天,看着窗外凋零的树桠。

    多里看在眼里,多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压根没去管哈伽莎的少女心绪。

    那个人可是乌洛斯,他不可能会拒绝哈伽莎。

    想当年那个男人打遍全国树林的巨兽,兽兽们听到他都瑟瑟发抖,这样的人会为了哈伽莎去学做饭、洗衣服、做家具,在她面前伏低做小,她在前面闹,他就在后面笑。

    偏偏自己不知道,还在大家面前吹牛,以为自己的心思没变,变不变的大家都看在眼里,迫于淫威不敢说罢了。

    就连骂过她的花店老板丈夫现在骨灰都被扬了好几年了,所有欺负过她的人都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样的特殊对待除了哈伽莎也没有第二个人享受过。

    在多里眼里,哈伽莎的顾虑完全就是没有必要的。

    她很不幸,有一个不完美的童年和经历;她很幸运,遇见了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满手鲜血地

    捧着一簇干净不染的玫瑰,如一只归家的鸟

    儿,朝着黄昏,一路向北。

    他是荒原,而她是无尽的荒原上唯一的玫瑰花。

    荒原永远不会抛弃他唯一的花,就像乌洛斯永远不会放弃哈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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