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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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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41

    叮咚——

    电梯到岸,黎胜男突然间在电梯顶幽幽发蓝的灯光下,以一种古老而诡秘的语调吟诵说,“这人世间的情情爱爱,本就是一场骗局。”

    “什么?”曹启明没听清,不过他一条腿已经跨出电梯门,正回过头看她。

    又是回头——

    她常常凝望他背影,痴等他回头,譬如在警校时,他登台演说,她在台下热烈鼓掌,又或是在警局,他熬通宵,她不言不语陪他整晚,从不缺席,被人称作o记“拼命十三妹”。

    他不知道,他落魄离婚时,她正在厕所隔间狂喜狂笑,他颓废买醉,她也曾经趁酒浓夜深,偷偷靠他肩膀。

    一切不过是“听上去很美”,讲到底都是荷尔蒙作祟,大脑产出幻觉,自己骗自己。

    “没什么,突然间鬼上身。”黎胜男摇一摇头,努力让自己逃脱幻觉,落回现实。

    曹启明说:“我看你是喝太多,酒还未醒。”

    “喝醉酒的感觉前所未有的好。”

    “所以一到凌晨满大街都是醉鬼。”

    黎胜男追一句,“所以有人把失控都推脱给酒精,不过我不喜欢失控的感觉。”

    曹启明与黎胜男肩并肩走出一叠一叠火柴盒一样密密麻麻的村屋,走出那座窄小的门,好似终于从一条蜿蜒曲折的地道里钻出地面,空气清新、豁然开朗。

    门口两条路,往南是兴发大厦,往北是上坡路,通向城市的更外围。

    曹启明想也没想就要往兴发大厦方向走,却被黎胜男叫住,“其实从我家出发,港岛北地铁站比港岛南更近,我带你抄近路,少走五分钟。”

    “你才搬过来没几天,就对这里这么熟。”曹启明收回腿,不想其他,跟住黎胜男往港岛北方向走。

    黎胜男说:“来之前要先熟悉环境,曹sir,这都是职业病。”

    曹启明开玩笑,“啧,胜男,你天生就要做警察。”

    黎胜男面色僵冷,抿了抿嘴唇才说:“我哪有那种好运气…………往上,这边走…………”向左转,走进一道生长在两栋高楼之间、窄得让人无法呼吸的巷道,“如果有得选,我也想做个娇娇女…………”

    细雨不常有,一下雨好比老天在哭,不哭到天荒地老不肯收声。

    游泳池照旧摇晃着暗蓝色的光,映出满墙的斑驳。

    姜晚贞如同受惊一般站直身,瞪大眼睛对着慌慌张张推门而入的陈勘。

    他进门,眼神径直略过姜晚贞,看向窗外。

    不等她讲话,他立刻冲上前,顺手将她推到一旁,仿佛将她当成人生路上最大绊脚石。

    他贴紧窗台,探出头向下、向四周望,确定无人值守,正要翻窗——

    “你想干什么!”她尖叫,好像一只受伤流血的兔子,吵得陈勘血液翻涌,心浮气躁,一回头、瞪大眼,呵斥道:“你发什么疯?”

    放到往常,他语气不善,她一定立刻委屈、流泪,最后生气分手。

    但今夜气氛紧张,人人都置身战场,没时间计较一句话的长或短。

    姜晚贞马上上前,紧紧抓住陈勘的黑色外套,“你想去哪里?你是不是想翻窗出去?”问出来才发现,每一个音都在她喉咙里颤抖,同她的心一样。

    陈勘侧过头,甩开她的手,“你不要管,你只要闭紧嘴,别出声。”

    姜晚贞根本不听,再度抓紧陈勘,这一次用尽全身力气,攥得手指发白也绝不松手,“你以为爹地放你上来,就不会派人守住后门?你当他是白痴?还是你自告奋勇要出门送死?”

    “你不用管——”

    “你是我的人,我当然要管!”

    “我不想跟你争,松手!姜晚贞,松手!”说完,大臂一挥,这次用了全力,姜晚贞不到一百磅的身体根本不是对手,立刻倒退两步,摔倒在书桌旁。

    他不回头,根本没时间。

    “你放心,我有把握甩开这帮泰北烂仔。”话还没说完就要跳窗逃跑,可他听见——

    “陈勘!”

    姜晚贞的发音奇特,听起来仿佛声嘶力竭耗尽全力,实际却又放低声音,压抑喑哑,成就了一段怪异而凄厉的哀嚎。

    即便是此刻的陈勘也不得不回头。

    她抽出牛仔裤里早就准备好的小刀,抵在左手手腕上。

    锋利刀片紧紧贴着她白皙的皮肤,皮下淡青色的血管在静谧当中汹涌澎湃,似乎只需轻轻一勾手,那些沉默地血液就要叫嚣着、嘶吼着,喷薄漫延。

    姜晚贞看着陈勘的眼睛,他的眼里藏着一万种无奈和震惊,他仿佛在一刹那间被人勒住喉咙,正要闭着眼在游泳池的蓝色光波中被彻底湮灭。

    “你敢走,我立刻死在你面前。”

    “…………”

    “陈勘,你看着我,我说到做到。”

    姜晚贞的话,每一个字都铿锵,每一个音都决绝,相比沉默不语的陈勘,她气势勃勃,似乎已然登上高地。

    然而只她自己清楚,她输了,输得一败涂地,输得彻彻底底。

    小雨是另外一番情调。

    阿bin早就等在兴发大厦。

    他皮肤黝黑,身体瘦小,从年头到年尾都是一件四处透风的短袖衬衫与一双缝缝补补无数次的塑胶凉鞋。

    浑身上下处处都散发着一股“穷”的气息。

    嘴里的香烟又烧到头了。

    这是今晚的第四支烟,照旧随手丢在脚边,也随手撕开繁荣城市的虚假文明。

    于宝哲匆忙停车,下车立刻向兴发大厦狂奔,路过一家小报摊,跑出去又折回来,喘着气去和抽烟看赛马的报摊老板说:“劳驾,帮忙打999报警,兴发大厦□□械斗。”

    老板上上下下打量他,不讲话。

    于宝哲着急要走,随手把钱包扔在层层叠叠的报纸上,“里面的钱都给你。”说完就跑——

    老板骂一句“痴线”,这才慢慢吞吞去捡钱包。

    于宝哲在兴发大厦底座绕了一圈,没见到曹启明的身影,却只在西南角上难得的绿荫处,遇到前一刻同桌吃饭的泰北仔。

    阿bin头顶刚过于宝哲肩膀,远看像一只猴,根本没威胁。

    他笑呵呵跳下花坛,双手合十,向于宝哲走来,“萨瓦滴端烟——”

    于宝哲皱起眉问:“人呢?”

    “人?财神爷要找什么人?”声音从于宝哲身后传来,是悄悄跟踪他出门的人,也已经入场,“我们替你找吧。”

    他扯起嘴唇,笑起来,眼睛却是冷的。

    于宝哲心里一抖,算一算三对一,简直自投罗网。

    心急则容易犯错。

    黎胜男一路都在深呼吸,迫使自己冷静,更要迫使自己冷情。

    他带领曹启明,在小公园里越走越深,最终走到一处连路灯都透不进光的角落。

    到现在,曹启明还未起疑,他只是满脸温和地看着黎胜男,两只眼角各自延伸出一段又细又长的笑纹,“你还说你有职业敏感度,我看你根本记错路,越走越偏,早知道就不应该相信你,我往南走,现在都已经等到地铁。”

    “对不起。”黎胜男低下头,眉心凝重,呐呐说。

    当下换曹启明尴尬,“开个玩笑而已,我又没有责怪你,至多是往回走一走,就当是饭后散步,锻炼身体,什么东西?”

    草丛里、树影后,隐隐约约有身影晃动,曹启明基于本能,马上把黎胜男挡在背后。

    他警惕地弓腰、反手去摸侧腰——

    下班后已经交枪,他摸到一片空。

    三个泰北仔从阴影里走出来,他三个身体矮小,枯瘦发黑,好像长期处于极度营养不良状态,让人产生一种轻易能赢的错觉。

    但是颂帕善曾经同姜五龙说,他们,杀人太快,像鬼,不要养。

    连颂帕善都感受到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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