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十章找呀找呀找花花
鱼,红烧鱼,热气腾腾,香味四溢的红烧大鲤鱼!
御梓看着桌上的鱼正冒着白气,香味氤氲,那酸辣的调料和鱼的肉香交织着直朝鼻子里钻。
用筷子轻轻在鱼的肚子上戳了个口子,白嫩的鱼肉瞬间翻转出来,带出一股热气,挑起一丝鱼肉,嫌不够,再沾染上酸辣的调料汁,裹上辣椒和酸菜碎末,慢慢朝嘴里送。
“诶,诶,诶……”胖子看着这一幕,嘴里止不住地叫,眼睛瞪得和铜铃般大,喉咙直咽口水,好像是自己在吃。
一旁的李时也是紧紧盯着那送入嘴里正细嚼慢咽的肉,咕咚一声,不知是谁喉咙发出的声响。
哎,御梓暗叹一声。
这个场景是每天都会发生的。
每次的早餐,午餐,晚餐,以及随时李时准备的加补餐,都会看到这样的情形。
就是一个人在那里吃着,不能就那样一口一口如同木偶般进食,机械般的咀嚼,食不言寝不语,而是要像这样,一边形容,夸赞这个食物的美,食物的妙,食物的色香味!一边慢慢地扒开肉,戳开骨,啃出骨髓,吸溜一下,尽量能表现出这个食物让人神魂颠倒!
御梓刚开始吃的时候,确实有被这个场景吓到,你能想象,在吃饭的时候被两只鬼死死盯着,一动不动的样子?
御梓艰难地吃完了饭,两只鬼才各自散去。
然后第二次、第三次,乃至第无数次。
御梓才明白过来,为什么李时和胖子对她吃饭的样子如此迷恋了。
就像是有的人想减肥了,但是又想吃东西,告诫自己不能吃,千万不能吃,于是做好丰盛的餐,或者买自己特别想吃的食物,给自己家人或者朋友,看着他们吃,而且要像自己吃的时候那样,这么咬下去,多大口吃,然后眼睛眯起一副心满意足的迷离姿态……
这个比喻好像不太恰当,但是也差不多。
他们俩就是,自己把不能吃饭的遗憾转嫁到御梓身上,看着她吃,看着她怎么用筷子挑起菜,放入嘴里,怎么嚼,怎么咽下去,心里生出好像自己也在吃的满足感!
御梓慢慢了解了他们的需要,每次吃饭的时候,尽职尽责的做好一个表演者,让他们这两个看官看得开心,看得满意。
但是小白就不一样了,看着这两鬼盯着自己吃东西,尾巴顿时夹在腿间,脖子上的毛发直立,嘴里不住的呲着气!有病吧!这俩蠢鬼!
于是,每次吃东西的时候,小白都在单人间,豪华住所,一个倾斜的大缸下享用自己的饭菜。
……
饭后,御梓去拿了那柄万能锄头,能挖地能挖尸,可能以后还能挖点什么。
于是为了开发这个锄头的新用法,御梓准备出门去山林其他地方寻宝了。
拉着背篓的一处肩带往身后一甩,另一边肩带被稳稳的抓住,手一伸,背好,弯身拿着锄头往后放在背篓里,寻了一个方向,就要朝那边走。
李时一直看着,等御梓要准备走出草屋地界的时候,忙跟了上去:“你要去哪里?”
“我去看看这附近有什么宝贝花草这些。”御梓头也没回,双手插着胸前的肩带朝前一提,背篓向上一升。
“你要什么花草,我给你弄来就是了,你何必去跑一趟。”李时跟着御梓的脚步,稍稍停下,“何必浪费时间。”
御梓顿了顿脚步,转头看向李时,李时被看得有点不自在,把脸偏向一旁,“你说吧,你想要什么花,什么草。”语气中自带些骄傲,仿佛只要御梓说出口的花草,在一瞬间就能出现在她眼前。
御梓听完李时这么一说,心里有些高兴,话到嘴边正想说着又咽了下去,眸光微亮,一副想通的神色,“算了,想想还是觉得自己去找好些。”抬眼看了看身后的茅草屋和周围山间的景致,“一直呆在这边,都没有好好去林里转转,这些花草还是自己去采摘才有成就感。”
李时一时静默,双唇微微抿了一下,墨玉似的双眼透出些纵容之色,“嗯好,走吧,我陪你去。”
脸上浮出一丝笑意,御梓赶紧答应,“好呀!”
说是陪御梓去,但是带路的是李时,本来御梓想的是随意走走,能走到哪里就走到哪里,能发现宝贝就发现,不用带着目的性的去找什么东西。
李时走在前面,御梓坠在身后,彼此距离不远,只有半丈左右,御梓像是在郊游般轻松,凡李时走过的地方,草木枯枝瞬间伏倒在地,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压制住,紧紧贴在泥里,若是遇到大树,也是瞬间朝一旁移动,留出一人宽的位置,路面很平御梓踏上去没有感到丝毫的阻碍。
一路走走停停,李时突然开口:“你是找什么样的花草?这个可以吗?”
冷不丁的听到李时突然开口,忙回了神,御梓朝那方望去,看着李时站在一株花的前面,指着,“这株花叫聪明花,你看看,喜欢吗?”
御梓走上前,瞅了瞅眼前的花,像是开得最艳的玫瑰,整个花瓣全都张开撑圆,花瓣颜色由里及外呈紫色慢慢渐变成红色,花蕊由数根淡黄色的蕊芯组成,点缀其中,摇曳生姿,好独特的花!
“这花好看呢!为什么叫聪明花?好俗气的名字?”御梓用手点了点花瓣,用指腹轻轻摩挲了一下,又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赶紧收回看手,不会是它像是食人花那样,很聪明,伪装自己,看起来美艳诱人,实则趁其不备将猎物吞入腹内,御梓越想越觉得可能,刚刚摸过花瓣的手,此刻变得黏腻起来。
李时不知道御梓的心思,沉沉的声音带着些山间清泉的气息,“聪明花是送给文人学子的花,本来有个雅名,叫做致知,取自格物致知,但是叫法有些拗口,又本是祝愿文人学子头脑清晰聪明,就按照最通俗易懂的意思,一直流传开来。”
“这花对环境要求极高,喜阳不喜阴,喜湿不喜干,水浇多了烧根,浇少了干枯,放室内易败,放室外也易败,需要时时看顾,掐算时间,晒几时的太阳,浇几壶的水,但是天时地利哪是这么容易预测的,即便分毫不差地浇了水,但是,天公不作美,连日阴雨,不见阳光,这花也养不起来。常人难寻,非常人者也要花很大力气才能养活,养活就算是不易了,要想要养好,那才是真的难,所以,这花也被有心人赋予了品质,非要自比于高洁不屈,处浊世不污的雅士。”又是一个念头起,李时蹙了蹙眉头,接着补了一句,“这花也就这样吧,难养!”
原来如此。
“那好,这花,我养。”御梓闻言立马放下背篓,拿出里面的锄头。
花有什么难养不难养的,虽然没养过花,但是有李时这个大助力,几分的水和阳光那不是很容易吗!
被惦记着的李时突然觉得,这花,好像从开始见着的看起来不错,突然变得有些碍眼了。
李时本想帮忙,一看她兴致勃勃地拿着锄头慢慢挖,眼神中透露出阵阵喜悦,也就站在一旁静静看着。
土质松软,也没多费力气那花就连同泥土被抬了起来,怕娇气,又在根系上留下好些泥土,捏着根茎托着根系泥土小心翼翼地放在背篓里。
看了看那个大坑,御梓转头又到旁边挖了一棵草种了下去,取你一蓬花,还你一棵草,不然总觉得有些对不起这个坑……
李时在旁边看着总觉得有些好笑,但是怕这妇人又说出些歪理来,赶紧抿了抿嘴唇,将快要脱口而出的话狠狠咬住赶紧咽了下去,否则,就怕又是一路都不得安生。
御梓很满意自己的杰作,那棵草在坑里很张狂地舒展着,摸了摸草的叶子,蹲下来轻声说道:“好好呆在这里,以后你就是这里的老大,我现在给你挖坑,你以后得还我青青草地!”
李时背着手,挑了挑快要纠结在一起的眉毛,终于下定决心,缓缓开口,“要不我们再去其他地方看看吧,这林中潮湿,一会儿趁着天早回去。”
“嗯嗯好。”御梓一边应着一边起身。
李时走过去一把揽住背篓,想要背在身后,御梓忙阻止,“你走你的,这又不重,我自己背就又是了。”说着又把背篓接了过来,看着李时一脸疑惑,又笑嘻嘻道,“翩翩少年郎,气宇轩昂,美不胜收,你走在这都是一道风景,我看你走路就成,背着背篓压低了你那风姿,不好看的。”说完又是点头一番,很是认同自己的说法。
随着这一段歪理冒出,李时不知是红了脸还是觉得理所应当,转头就走,脚下几欲生风,御梓忙跟上,又见转了一个方向,李时背影都找不到了,地上只留下一道铺就好的路,忙喊住让等等,李时这就又出现,留下个风姿绰约的背影,不急不慢地走在前头。
有了李时这个向导,不多费力气,一路上总是能发现些这山林里旁人求之不得的花草,不过李时一路上不愿说话了,御梓就跟在李时身后,路旁遇到那些花总要停下看看。
这花太素,不够艳丽,走吧,再找找。
这花太大,背篓装不下,走吧,再找找。
嘶,这花怎么还有刺呢,走吧,再找找。
这花可以,我闻闻,呸!怎么这么臭,走吧,再找找。
呀!这个这个,这花好,又艳丽又小巧,没刺还香,但是,咦,这花怎么这么脆弱,我才刚碰到,它就断了。
……
这一路,临近天要擦黑,御梓才背着那刚出门就找到的聪明花和李时回到了小屋。
胖子和小白已经在小屋门口等着了,胖子在一旁用凝聚的手给它按摩揉捏,小白舒服地微眯着双眼,喉咙发出鼾声直呼呼,尾巴一甩一甩,在地上扫出一道弧线。
看到李时和御梓,胖子嗖地冲了过去,“嫂子,老大,你们怎么去了那么久,找了什么呀。”
御梓放下背篓,弯下腰揉了揉发酸的腿,笑道:“你姐夫找到的聪明花,你来看看,这山林间我就只看上了这个,其他的花要么这不好要么那不够的。”
“这花确实好看,花瓣颜色又与其他花不同,如果多种些,制成胭脂,那可多得那小姐夫人的心呀,那些小姐夫人对这些可都是舍得花钱的主,如果得了她们的青睐,靠这个花都得日入斗金呢!”胖子飘了过来,围着背篓转了一圈,又仔细看了看,反着又转了一圈,指着花,兴奋地仿佛发现了一背篓的金子。
御梓也被这话感染,对着花一顿夸一顿赞,自己只是看这花好看,想拿回来种着每天看看,赏心悦目,饭也能多吃两口,没想到还能延伸出这赚钱法子,一时间也和胖子敞开了话匣子,双双蹲在背篓前,从养花到制胭脂,从制胭脂到买店铺,从买店铺到一箱箱的金子,从金子到房子,从房子到马车,从马车到马厩,从马厩到马料,从马料到人料,哦,不,人的食物!
嘿,好像忘记了什么!
御梓摸着干瘪的肚子,咽了咽已经说话都有点嘶哑的喉咙,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干什么!
正想着,就听到厨房里传来了天籁:“手洗一下,来吃饭了。”
四周皆寂,唯有一人,一鬼,一猫,望着厨房,六眼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