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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尼致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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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第一次遇到佩珀,其实是在加入森林徒步协会之前。我们萍水相逢,并没有交换姓名,也没料到以后还有再见面的机会。

    但我猜,这世上的惊喜永远不嫌多。

    那天是个星期六,差不多是入冬之前最后一个温暖的日子。乐队演出到晚上八点多才结束。其他人都去享受疯狂的夜生活了,因为第二天是礼拜天,是上帝的日子,大家伙儿既不需要上课,也没有五花八门的小考要应付。

    我对于带着一本侦探小说早早上床没啥兴趣,于是就在晚风中沿着街道散步。从联邦大道拐到查尔斯河畔之后,气温稍稍降低了一点。我拉紧衣服,把手揣进口袋里。吉他在背后沉甸甸压着我的肩膀,好像突然增重了十磅。

    河对岸是一片连绵的建筑,我知道mit也在对面。突然之间,我需要做点什么。什么都好,只要不是继续沿着这条与河对岸永远平行的路一直走下去就行。

    之前的演唱令我口干舌燥,可这会儿我又想唱了,而且非唱不可。于是我在路边的长凳上坐下,拿起吉他唱了起来。要是有人停下来,礼貌地问我会不会唱某某歌,我也不会拒绝。

    我想我唱了雏鸟乐队的《再见》,又唱了《一个锡兵》,还把甲壳虫乐队的《挪威的森林》唱了不下二十遍。

    等唱到小理查德的时候,有只脏兮兮的流浪猫钻进了被我放在一旁的吉他包里。它找了个又舒服又暖和的位置躺下,就像已经这么做过几百遍似的。但不妨这么说,它可不是今晚唯一一个不请自来钻进我包里的。这晚回寝室的时候,我的口袋里装着差不多九块钱,全都是路人扔进吉他包里的。

    真的,如果不是担心会被警察抓起来,继而遭到学校退学,最后落得在越南丛林里躲子弹的下场,我可能还会考虑改行卖艺。

    不过请别误会,佩珀并没给我钱,她是冲着那只猫来的。

    即便穿着漂亮的蓝色裙子,一头蓬松的金发上配着同样颜色的发带,她看上去依旧有哪儿不对劲。首先,这高个儿美女在深秋季节光着脚,高跟鞋拎在手里。其次,她的眼神空空落落,仿佛落在千里之外。

    不过等她蹲下来去摸那只猫的时候,那双漂亮的浅蓝色眼睛终于有了着落,甚至还流露出几分喜爱,尽管那猫看上去就像刚从垃圾桶里钻出来似的,又脏又臭,还浑身长癣。

    我当时正唱到《他们渴望和你靠近》。只犹豫了半拍,我就继续唱了下去。她不过是摸摸那只猫,关我鸟事。

    “你被人抛弃了吗?小家伙。”她问,当然对象是那只猫。她轻轻揉着猫的下巴,而那只脏兮兮的猫也开心地仰起头让她摸。“真可怜,可怜的小家伙。”

    猫没有点头表示赞同,而是翻了个身把肚皮露了出来。我也没有表示赞同,而是继续弹唱下去。

    过了许久,等那只猫舒服得都快睡过去了,她终于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问:“你会唱《带我飞到月球》吗?”

    我正巧会。

    ·6·

    当然,我和佩珀成为好友的事情经过,并不像烂俗电影里常演的桥段那样:各自怀着一颗破碎的心在陌生城市独自徘徊,然后像命中注定一样相遇,随即敞开心扉,在人生的低谷蹭出热烈的火花。我敢打赌,如果现实世界能像电影一样,我们铁定还会共同收养那只又脏又丑的猫,作为这份奇缘的见证。

    不过现实世界的情况是:学生宿舍不许养猫,而且那天晚上我和佩珀说过的话统共也不超过三句。如果不是我下定决心要加入森林徒步协会的话,我和她是永远不可能再次相遇的。

    所以我很庆幸,那天路过报亭的时候,我到底还是买了那本厚厚的黄页薄,然后查出新英格兰森林徒步协会的地址,写好申请信寄了过去。

    两周之后,我收到了一份表格,以及一份需要提供的证明清单。来信还附有短笺,诚邀我于几日后亲往会所办理其余的入会手续。

    我就是在那里再次见到佩珀的。不过她和那天晚上相比可是完全变了个样:头发梳成两条麻花辫,穿着运动夹克和牛仔裤,看上去就像个大学生——她也的确是个大学生,不过已经三年级了。

    “哦,嗨,我们又见面了。”她一下就认出了我,于是挑了挑眉,冲我伸出手,“维吉尼亚·波兹,朋友都叫我小辣椒。”

    我也握住她的手,尽量保持镇定于礼貌,“嗨,我是詹姆斯·罗杰斯,朋友叫我吉米。”

    “你好,吉米,欢迎来到‘绿色地狱’。”

    她没进一步解释什么是“绿色地狱”——听起来像是个内部笑话——而是让我在一张看起来像是由花椰菜改造而成的沙发上坐下。

    “我知道,这张沙发的确丑得可怕。”佩珀注意到我的眼神,她笑了起来,“老实说,这里的家具丑得如出一辙。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我们才会迫不及待地逃到森林里去。”

    “呃,”我拍了拍沙发扶手,“你知道,我真想帮它美言两句,但确实一个字也想不出来。”

    “那么,是什么让一个摇滚男孩儿想要到森林里去呢?”

    “必须有理由吗?”我在沙发上挪了挪屁股,“也许我只是……你知道,热爱大自然。”

    “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的理由。”

    “这算是测试吗?”

    “嗯哼,”佩珀似乎被逗乐了,她点点头,“你可以这么想。”

    我努力地思考了片刻,既不想让自己听上去像个疯子,也不希望她觉得我是个口是心非的家伙。

    最后,我说:“我最近一直感到……森林的召唤。”这话说出口要比光在脑子里想想愚蠢得多,不过我还是挣扎着说下去了,“所以我想到森林里去。我想感受它。”

    佩珀并没有觉得我的理由奇怪。即使她这么觉得了,也一点没有表现出来。

    “好极了,那么欢迎入伙,吉米。”她轻松愉快地说,“但我要先知道,你以前有过徒步的经验吗?”

    我摇摇头。

    “在真正进入森林之前,你得先接受‘培训’才行。”佩珀抬手在空中打出引号,“别担心,不是什么吓人的玩意儿。你需要提前做些准备,衣服、靴子、背包,还有其他一些必需品。你需要知道,在森林里怎么做、不能怎么做。很多人觉得森林徒步和小时候去郊外远足是一回事,但其实不是。”

    “我从没跟爸妈去郊外远足过,”我说,“但小时候参加过童子军夏令营。”

    不过童子军夏令营可不是我的最爱,那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而那些负责夏令营的大人很乐意看到我这样的弱鸡被其他男孩生吞活剥。

    “你也许还记得怎么在森林里辨别方向,”佩珀温和地说,“不过还是该有个人给你提供点儿指导。”

    “那个人是你吗?”

    我不想让自己听上去太轻挑,但是我喜欢她的爽快劲儿,喜欢她第一句话说的是“我们又见面了”,而不是假模假样地装没见过。

    况且她很漂亮,不骗你。

    佩珀笑起来,显得很高兴的样子,“可以是我,如果你希望的话。”

    “我确实希望。”我严肃地说。

    “我们最常去徒步的地方是迈勒斯-斯坦第绪国家森林,就在麻省南部。”她说,“如果你准备得够好,也许还能赶上下一次活动。”

    我点点头,“我会尽力的。”

    “这个嘛,我们走着瞧好了。”

    ·7·

    十一月中旬的时候,我考砸了德文课的随堂小考,还因为宿醉误了半堂课。但这不是因为我跟着乐队四处演出,或者去迈勒斯-斯坦第绪国家森林进行徒步旅行的缘故,至少它们不是主要原因。

    托尼·史塔克给我打了个电话。

    当时我正在宿舍复习功课,追赶落下的进度。舍监来告诉我有电话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妈妈打来的,要不就是费林又打算夜不归宿,需要我替他应付查寝,所以去一楼大厅接电话的时候,我相当不耐烦。

    结果话筒里却传来托尼的声音。

    “吉米,嗨,是我。”

    我愣住了。晚上七点钟差不多是一楼大厅最热闹的时候,但这一刻,其他一切声音都齐齐退居二线,变成了背景噪音一样的存在。我紧紧抓着话筒,清楚地听到自己突然变得沉重的呼吸声。

    “喂?喂?”托尼大概以为线路断了,“吉米,你能听到吗?”

    “能。”我感到喉咙发干,声音就像砂纸一样粗糙,“托尼,我能听到。”

    “哦。”那边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我几乎能想象出他在电话亭里那副不耐烦的样子:不断换脚倒腾重心,伸手拨弄头发。每次托尼有话想说又找不到调的时候,就是这副模样。“你有时间吗,哥们儿?”他过了一会儿用随意的语气说道,“我们喝一杯吧,或者吃点什么,我饿了,我不反对吃点什么。”

    “……你在哪儿?”

    “你学校外面,”他顿了顿,听声音像是推开玻璃门朝外面望了望,“附近有个汉堡店,呃,叫什么‘辛迪与灵迪’之类的。他们家有芝士汉堡卖吗?”

    “有。”我把头靠在一旁的大理石台子上,低声说,“他们家的确有芝士汉堡。”

    “那就来吧,我请客。”托尼说,“兄弟,好久不见,我觉得都有一辈子那么久了。我们该好好聚一聚,像以前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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