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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进山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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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是熊猫口中危险系数最高,人类使用最频繁、威力最大的武器。

    小狐狸和熊妈他们开了窍后,熊猫偶尔会讲些关于人类的事。

    人类社会的复杂繁琐,社会、科学、人文等等,要真粗略讲一遍,即便熊妈他们能听懂,熊猫也没那个工夫。

    因此,他的讲述重点在于普及人类武器知识,以及遇到人类威胁时的应对方法。

    熊猫基于事实,不带预设立场,既不美化也不丑化人类。毕竟人是复杂的,亲近或厌恶他们都会导致主观判断偏差。

    这种偏差看似微不足道,但往往细节决定成败,很多时候失败正是源于这些细微之处的疏忽。

    熊猫的初衷是好的,只是他高估了小狐狸和熊妈他们的智慧水平,未经系统教育的智慧动物,其实和文盲相差无几。

    他们对事物的认知并不深入,多层面,只能看到事物最浅显的外表。

    熊猫客观描绘人类武器时所引起的恐惧,是源自内心的恐惧,甚至是一种基因深处的记忆。

    他们一方面对世界的险恶感到震惊,另一方面又庆幸自己住在远离人类的深山老林中。

    与熊妈他们只能通过熊猫口述了解人类的危险不同,小狐狸亲身经历过。

    在发现银火树的那个夜晚,小狐狸见识了人类武器的恐怖。

    尤其是那晚最后出现的名为“直升机”的巨大飞行物,那是小狐狸至今见过的最可怕的生物。

    在此之前,她一直以为熊猫是世界上最强的动物。

    人类真的恐怖!

    此刻,山林中再次响起枪声,小狐狸本能地转身欲逃,她想去找熊猫。

    然而,当她想到熊猫时,却又停下了脚步。

    熊猫说过,面对恐惧,唯有正视恐惧才能战胜恐惧。人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未战先怯。

    随着世界变化,动物也在变,人类早晚会有大的举动。就像当初在银火树遇到的那队全副武装的士兵一样

    因此,在大熊猫眼里,光是躲避人类已经越来越不容易了,既然这样,提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防备工作就显得越来越关键。

    大熊猫的这番话,小狐狸听起来自然是一头雾水,不过大熊猫想要表达的主要意思她还是能领会的。

    遇到人类时,不能像受惊的小鸟一样惊慌失措,四处乱窜,得先搞清楚这些人是来干什么的。

    总不能一看到人影就慌慌张张地逃,森林虽然广阔,但是只知道东躲西藏,搞得像是无家可归的流浪狗,未免太过窝囊和愚蠢了。

    大熊猫眼下正在冬眠,小狐狸觉得她有责任也有义务去侦察人类的动静。

    这种主动担当起来的使命感让小狐狸热血沸腾,她感觉自己就像个勇敢的童子军,迈着坚毅的步伐向目标迈进!

    ---

    在森林的边缘地带,几个装扮类似雇佣兵的年轻人在树下嬉闹着。

    尽管他们穿着看似专业,可言行举止间透露出的那股痞气,更像是街头的小混混,而非训练有素的军人。

    没有一点军人该有的严谨态度,背后斜挎的枪支随意摆放,仅从枪械的崭新光泽就能看出,这枪还是新的。

    这时,这群年轻人中,有个脖子上纹着骷髅图案的男子正放肆地大笑。

    他手里拎着一只刚抓到的草兔,那草兔大如小猪崽,身上有一个穿透身体的巨大血洞。

    提着草兔,骷髅纹身男得意洋洋地说:“听说以前有愚蠢的旧人类竟然被兔子弄死了,这绝对是世上最可笑的死法!”

    他边说边把草兔高高举起,继续道:“你们看,兔子再肥也终究是兔子,那些愚蠢的旧人类真该被历史淘汰!”

    男子口中“旧人类”是指激进派变种人对普通人的蔑称,从这个叫法上可以看出,他们自视为变种人。

    骷髅纹身男的嚣张言辞引来周围一阵哄笑,但其中有个人笑得十分勉强。

    他敷衍地笑了笑,对骷髅纹身男说:“弗利沙,别太大意了,这只是只兔子,这片森林里可多的是恐怖的野兽呢!”

    弗利沙笑道:“你太紧张了,尼古拉斯。我当然清楚这里有野兽,其实我们此行的目的不正是捕捉那些变异的猛兽吗?”

    这位尼古拉斯,正是熊猫之前遇到的那个为白头鹰国人士带路的老猎人伊万的儿子。

    当初趁着父亲进山的机会,尼古拉斯不告而别,借了些钱直接前往毛熊国最繁华的城市——首都莫斯科。

    作为从小在山里长大的青年,尼古拉斯迅速被大城市五光十色的生活所吸引。

    就在那一刻,他意识到这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城市,渴望的生活。

    但因为出身山区,他在莫斯科没有一技之长,生存之路变得异常艰辛,只能从服务生做起,勉强维持生活。

    然而对尼古拉斯来说,服务生显然不是他追求的终点,哪怕这里的薪水比老家高得多。

    能力与雄心不匹配,很容易让人误入歧途。

    尼古拉斯正是这样,没做多久服务生,他就辞职了,打算寻找更快赚钱的门路。

    和许多误入歧途的人一样,尼古拉斯起初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违法,只能悄悄寻找法律边缘的灰色地带谋生。

    正因为走上了这条邪路,尼古拉斯结交了弗利沙,还有一帮不务正业的朋友。

    弗利沙是个地道的莫斯科小伙子,他领着尼古拉斯见识了莫斯科光鲜亮丽背后的腐朽生活。

    照这样下去,尼古拉斯眼看就要踏上一条无法回头的路了。

    可偏偏这时候,世界风云突变,变种人横空出世。

    尼古拉斯竟然也成了变种人的一员,这让他觉得一辈子积攒的好运气在这一刻爆棚了!

    然而,成为变种人后想象中的美好生活并未到来,除了身体变得更强壮,他的生活状况依旧如故。

    这时,弗利沙主动上门,给他指了条发财的新路——进山打猎。

    随着野生动物价值飙升,捕猎野生动物已成了一本万利的买卖。

    尤其是野生肉食动物,相比草食动物,更是身价不菲。

    弗利沙跟尼古拉斯一样也变异了,身为大城市长大的青年,他的想法比尼古拉斯灵活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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