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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一只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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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发现野生动物的价值后,立刻开始策划。当别人还在莫斯科周边的森林各自为战时,他已经打算组织人马去西伯利亚淘金。

    尼古拉斯是在山边长大的孩子,因此在弗利沙的计划里,第一个就想到了尼古拉斯。

    俩人一合计,随即弗利沙又找到了几个志同道合的激进派变种人,他们踏上了前往西伯利亚的寻宝之旅。

    尼古拉斯没敢告诉家人自己去了哪儿,实际上他也没回那个小镇。

    从莫斯科一路过来,弗利沙不知从哪里搞到资金,不仅提供了全新装备,还租了架直升机直接把他们送到了深山里。

    伊万压根不知道儿子其实已经从莫斯科回来了。

    直升机把他们送到林区深处就走了,留下几个满脸兴奋的年轻人。

    这些人除了尼古拉斯,都在城市长大,对森林既不了解也不敬畏。

    特别是在变成变种人后,他们更加傲慢,自认为是新时代的主宰,理应高人一等。

    而狩猎动物则是他们迈向成功的首步,是为了未来的辉煌积累的第一桶金。

    有尼古拉斯带路,一行人还算顺利。

    只是随着冬天临近,他们沿途并未发现任何动物踪迹。

    这让他们感觉满身本事无处施展,有种英雄无用武之地的错觉。

    好在这情形没持续多久,他们在一片森林外发现了一只变种草兔。

    作为这次行动的名义“领袖”,弗利沙当仁不让地站了出来,他要给行动开个好头,博个开门红!

    他们背上背着的是变种动物潮后新研发的枪,不同于过去捕猎远东豹用的大口径枪械。

    这种枪口径稍小,威力减弱,但精度和射程更有保证,更适合普通人使用。

    弗利沙的射击姿势并不标准,第一枪没有打中。

    不过依托变种人惊人的反应速度,弗利沙迅速适应了枪支,几枪之后便打中了草兔。

    子弹的巨大威力直接将草兔身体贯穿。

    随后就出现了弗利沙拎着草兔炫耀的那一幕。

    弗利沙将草兔挂在腰间,这种携带猎物的方式他也是从尼古拉斯那里学的。作为入山的第一份收获,他决定晚餐就吃这只草兔。

    “走吧,我们继续前进!”弗利沙十分享受当领导的感觉,挥手的动作让他仿佛觉得自己是个人物。

    尼古拉斯望着地上的血迹,皱了皱眉头。

    按父亲伊万的教导,在森林里捕猎后若要露宿野外,必须掩盖血迹,否则会引来狼之类的野兽。

    但想到他们此行目的正是猎杀野兽,尼古拉斯索性任由血迹不去掩盖。

    希望能引来野兽。最后瞥了眼血迹,尼古拉斯跟在弗利沙后面进了森林。

    这片灰黄的世界,连尼古拉斯都没见过如此色调的森林。

    虽然这次行动弗利沙是主导,但作为猎户之子,尼古拉斯是队伍中至关重要的人物。

    他不像其他人那么随意,每一步都似乎经过精确计算。

    行走间,目光四处扫视,他在搜寻大型动物的线索。

    随着深入,前行变得困难。

    冬季林中,积雪最深处足以没过膝盖,厚重的雪中,单独行动显然不理智,那是徒耗体力的愚行。

    因此,他们排成一列行进,最前的人开路,其余人跟着脚印走即可。

    开路是个苦差事,所以每隔一段距离,领头人就会轮换。唯一不变的是尼古拉斯,他总是在领路人后方,负责指挥队伍行进方向。

    就这样缓缓推进,抵达半山腰时,尼古拉斯终于发现了猎物的痕迹。

    雪地上有一串清晰的脚印。

    凭尼古拉斯的追踪水平,他无法从这脚印中确切辨认出是什么动物。

    但要是判断大致方向,他还是挺有信心的。

    据尼古拉斯分析,这些脚印出自一头熊,至于是棕熊还是黑熊,他就分辨不出了。

    脚印很明显,大家都看到了。

    弗利沙有些激动地问:“尼古拉斯,这是个大家伙吧!”

    尼古拉斯点头说:“没错,这是熊的脚印,但到底是棕熊还是黑熊我就判断不了了。毕竟现在动物变异,棕熊也可能长得比黑熊还大。”

    队伍里有个人接了尼古拉斯的话茬,开口说:“管它黑熊白熊,反正块头大得很,咱们运气真好,进山第一天就撞上了这么个大家伙,要能把这家伙逮回去,咱可就发了!”

    弗利沙点点头,表示同意:“对头,只要咱们能把它逮住,每人至少能分这个数!六百九!”

    弗利沙边说边伸出了五个指头。

    其他人瞧见他的手势,眼珠子亮得像饿极了的狼似的。

    都知道进山捉野物赚头不小,可没想到这么赚钱!

    这还仅仅是个熊呢,要是能抓到一只西伯利亚虎,那还不得赚翻天了啊?!

    大家眼前仿佛浮现出成堆的钱在向自己招手,巴不得立马把这熊抓了,回头接着在山里找东北虎的踪影。

    唯独尼古拉斯保持着冷静,作为一个山里长大的孩子,他知道熊的厉害,那可是比西伯利亚虎更危险的东西。

    毕竟西伯利亚虎少,一般碰不上。可熊不一样,不论是黑熊还是棕熊,在山林里都不罕见。

    以往,猎人通常不会主动去猎熊。一是因为保护动物,二是抓熊成本太高,费那个劲不如捕些鹿这类吃草的动物来得实在。

    虽然有点长敌人威风的意味,尼古拉斯还是说了:“熊确实是值钱,可危险系数也很高。”

    “别的不说,光看这脚印就知道这熊体型有多大了。这么大块头的熊,在动物变异之前根本没见过。”

    “放一百个心吧,我们都是变种人,一只熊而已,咱们有枪人又多,还能搞不定一头野兽?”弗利沙满不在乎地说。

    尼古拉斯很想反驳,听说非洲那边已经有些动物不怕子弹了,虽然他们的枪大,威力猛。但面对未知的变异动物,谁能打包票万无一失呢?

    心里这么想着,但看看周围队友那高涨的士气和贪婪的眼神,尼古拉斯硬是把快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在莫斯科闯荡这些年,尼古拉斯从一个无知的山里穷小子变成了有点油滑的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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