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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原来我有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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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敢了,再也不敢惹你这突下黑手的女人了。”由于水浅不过尺,郑耀的脸上沾了一层厚厚的黑泥。

    “哈哈哈,此时我该怎么形容你的样子呢!”波清漪大笑着手托起了下巴,又道:“落汤鸡……不对,应该叫落泥狗才对,调戏失败,咎由自取的落泥狗。嗯!没有比这更恰当的形容了!”

    语毕,她发出一阵阵大笑转身走了。

    郑耀快速洗去了脸上的污泥,嘴角弯弯的笑了。方才,他已猜到了波清漪会来这么一脚,自己若直倒下,定会弄的一脸泥。然不要紧,只要她开心的笑了就好。

    ……

    经过两个多月的跋山涉水,漫长路途,大家终于来到了目的地,一处林中茅草屋。这里的环境非常好,院子中开满了七彩缤纷的花朵,引来了群群的蜜蜂忙碌,蝴蝶起舞。

    院外,桃树、杏树、梨树等,各种果树横展大地,果实相互比斗,压弯了滋养它们的树枝,累坏了哺育的各棵树体。

    旁边,数百米麦田,犹如一片金色的海洋,清风吹过,叠浪翻涌,耀人眼目。放眼望去,无一处不展示着夏的绚烂多彩!

    热,炽盛的太阳仿佛一个巨大无边的火球,散发着腾腾燃烧的火焰。远远望去,仿佛火海悬空,火光流滚滚流动,笼罩着天地万物。

    即使周围是一片片树林,也热的大家汗珠不断,犹如落汤鸡般。不过每个人心中皆畅爽无比,因经历多难,终于找到了林仲。然他在午睡,大家只好各自找阴凉树下去乘凉了。

    很快过去了一个多时辰,诸将士有的烦躁了,但只敢小声的嘀咕:这老东西怎么这么能睡,是不是半夜偷鸡摸狗去了之类的话。

    那个老者并没有对他们赶尽杀绝,最后活下来了一千多人。

    又过去了将近半个时辰,林仲终于醒了。

    慢步不急的来到了院子,见他们的行头,蹙眉道:“想必你们又是朝廷派来的人吧?你们能不能让老夫悠闲的过完余生,非要等到老夫发火才肯罢休吗?”

    林仲食指弹出了一个光点,飞向了百米外一棵大树,就在距离大树数尺时,骤变成一把光刀。树口齐平开,大树直倒下,轰然砸在了地上。

    郑耀深深躬身道:“前辈不愧为沧澜大陆的顶级高手!真是让晚辈大开了眼界!”

    其招看似容易,但在最后能变化的招数,非常的难,只有修为甚高的人才能做到。

    林仲攥住了他的手腕,波清漪急了:“你想干什么?”

    “公主莫慌,前辈若想杀了我们任何一个人,谁又能逃的了呢!”

    别人也觉得波清漪太大惊小怪了,包括她自己,不知为何这么紧张郑耀,赶紧控制起了微红的脸。

    林仲笑了:“小丫头,你喜欢这小子?”

    “胡说,他根本就是一个混蛋加无赖,本公主怎么可能会喜欢他。”波清漪嘴是够强硬的,可已绯红的脸却出卖了自己。

    “是嘛,混蛋加无赖!跟我年轻时挺像的嘛!”林仲面带微笑,捋起了尺于长的胡须。

    郑耀问道:“前辈,您年轻时候也很混蛋无赖吗?”

    “老夫曾把祖父气晕过,也把父亲气吐血过。因偷老太太东西被骂街三天,还因欠钱让妓女追打过十八条街,你说这算不算混蛋无赖?”

    林仲并不老,须发皆黑,今年四十六岁。但很爱以老夫自称,用他的话说老是个尊贵字,夫乃大丈夫。两字加在一起显得牛气,有面儿。

    “这何止叫算,简直是混蛋无赖的老祖宗!前辈,想不到曾经的您道行这么高!我若打小就认识您,定能学来大本事……前辈,我这么说您不生气吧?”

    郑耀突觉不能太放肆,如果惹了这等高手,对方一怒,很可能未等林蝶舞出来,便一息魂飞了。

    “不生气,继续说,大胆的说。”林仲依然慢慢的捋着胡须,笑容更浓了。

    众人瞬间如丈二的和尚,想不到这个骁国的绝顶高手,不仅有这么不正经的一面,更爱听不正经的话。

    “好,和您相比,我若为萤火之光,您便是皓月之明。我若是寒鸦,您就乃鸾凤,我若是驽马,您就是麒麟。总之一句话,我和您的差距,好比一座无峰山与小土包,差的太远太远了!”

    林仲仰头大笑道:“哈哈哈,说的好!好一句无峰山与小土包。想不到你小子不仅是个练武的好苗子,还有一副好嘴!可惜啊可惜!若你我二十年前相识,老夫定收你为徒,把你培养成天下第一!”

    低级武者,通过打斗才能猜出对方的实力。而高级武者,把脉一探,即可得知对方的修为和体质。

    “前辈,现在也不晚!”

    “不,太晚了,在她走的那一刻,我的世界已再无任何色彩!我之所以还苟且的活着,只为那一个承诺!”林仲露出了苦悲的表情,和方才判若两人。

    “不,您的世界色彩并没有完全消失,而且得到了延续!”郑耀走到人群,把林蝶舞推了出来。

    看到她长的那么像自己死去的爱人,林仲立刻明白了郑耀的话意,激动的微颤起了身体,眼中含泪道:“你是说他是我的女儿?!”

    “是,您和卢依珊的女儿。”

    一颗颗深情泪水,从林仲的脸上缓缓落下,笑的眼角都要连上了眉毛。

    旋即,他面容一肃,恍然大悟道:“依珊,原来你最后的两句话深意在此!当初你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何我们有女儿,这么重要的事你都不告诉我?”

    林仲,以前骁国三大宗派之一,神光阁的掌门,亦是如今骁国的三大顶级高手之最。

    林仲乃富商之子,年少时也是个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无一不沾。有一次,他输了不少钱,由于其父和祖父没有花震那样的胸襟,亦因他顶嘴激烈,直接把祖父气晕了,把父亲气吐血了。

    而这一切并不能全怪他。

    因两位是个十足的财迷吝啬鬼,对妻妾儿孙都十分的算计小气,其程度非常令人咂舌。

    这还得从几十年前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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