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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死亡是我的归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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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孤儿。没有名字。

    我爸爸在我很小的时候酗酒过世了。

    记事起我也没见过妈妈。

    以前觉得很烦躁,后来想起却不会觉得很遗憾。

    因为我很帅。

    这不是我自己觉得,从边塞的村民到国都的使者见到我都会说我一句:

    噢,我从未见过如此完美无瑕的脸庞。

    也大概是因为我有点颜值,村民便不会像责罚其他穷工一样鞭挞我。

    村里有一口井。某天我用烂盆接上打来的水照了照,接着听到自己说:

    “确实挺帅的。”

    以至于,从那以后。

    无论什么样的事情发生。

    我好像都不会放在心上,

    或许因为我有让我觉得我是“优等”的特征。

    我就没有必要与“劣等”计较。

    然而我不过是在自我安慰。

    没有钱,什么都不是。

    成年以后,我愈发看得通透。

    出来做活,要靠实力,要靠经验。

    于是我凑了点烟兑换了些纸笔,将经验写下后,又拿别人不要的线装订起来。

    我把老板和客户说过的有意义的话也写下来,还有别的同行犯过的错误,我都记录在案。

    师傅们说我父亲姓晴,给我取了个名字叫晴空。他们说我从不会让自己空闲下来。

    其实并非不想,只是害怕我空闲下来,会丢失什么。

    比如我的父亲。

    尽管时隔多年,我依旧随身带着这本经验之谈,可这些腐化的纸张将恶臭味铺开,让我难以想象我曾经艰苦求学的志气,其中唯独不能忘记的却只有老生常谈的人情世故。

    也许是命运吧,命运否决了卑微的祈祷,将我们都按在砧板上了。

    都看到这里了,我介绍一下我的工作吧。

    我是个送葬人。从制作棺木,考定墓地,起草碑文,到入殓,下葬,等等。我什么都干。

    25岁出了名,因为比同行快,而且态度好。都是口碑,不是我自己的功劳。几番处事过后,我便积累了些盘缠,准备上国都发展。

    然而国都的环境让我咋舌。不是我有环境歧视,而是那里实在是不适合下葬。

    也怪不得许多国都里的大富大贵会选择葬在边塞。

    人们总是对别人口里的好东西趋之若鹜。

    然后用自己的那套先来后到,占据先贤留下的果实。

    我根本不适合欺瞒良心地追名逐利。

    回去吧,纸醉金迷也好,文化天国也罢。

    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重返故居之后,我常常在闲暇时眺望大海。广阔的海洋会让我忘却我曾假想自己替代客人经历惨淡的一生而后赴死的痛苦。不知从何时起,我再也没想过好好生活,而是浑浑噩噩地过完娶妻求子的一生,再把我自己送给大海。

    大海是我的归宿。

    一天,皓月当空,海面玉光闪烁。

    我正侧卧着聆听海哭的声音,忽地听到后方一女子的大声呼救。

    我急忙起身奔去,一拳将那欲图不轨的莽汉打退了两步。

    “先生,救我!”

    我将女子护至身后。

    装出一副大义凛然。

    “你先走!”

    她目测20岁,眉清目秀,身着华丽,品相端庄。

    我已经36岁了,却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美丽的女子。不由得精神触动,心神失守。

    正面对抗时,不慎。

    被大汉打入了海里。

    神啊。

    我好不容易,心动一次。

    你却让我输的,这么彻底。

    我没有选择挣扎,希望大海把我吞噬。

    可当我以为我就要去见父母的时候,一股神奇的清流包裹住了我。

    好像有空气不胫而来。

    同时压迫感和痛感也不翼而飞。

    那种感觉,就像我成为了鱼一样。

    在我眼里,一缕水流便是一缕清风。

    我只需心念一动。

    便是惊涛骇浪。

    我按照心里的安排进行逆袭,英雄救美之后,也将歹徒交由官府。女子称父母双亡,无家可归,便要以身相许。我稍加推辞,怎奈盛情难却。

    于是月黑风高,洞房花烛。

    那个女人,利用了我的天真。

    磨牙吮血,杀人如麻。

    将我用封锁魔法控制住。

    早知如此,悔不当初。

    扔下鸳鸯楼。

    我其实有点恨的。但不是因为钱财。

    钱财是身外之物,丢了便丢了。

    也不是,身体受到了伤害。

    我从接受过大海的洗礼开始,便可以随心关闭一切痛苦的感觉,也可以操纵水分,让我接触到土壤里渗出的软流,避开皮肉之殇。

    更不是,灵魂被背叛。

    事实上,我也没有认真为那个女人考虑过。我原来都没有认同过她,只是当做一个可以在表面上充足自己的周边,慰藉自己并不孤独的存在。

    也许只是因为不甘。

    不甘于我就这么孤独地苟活。

    确认没有被追踪,我潇潇洒洒地离去了。

    我或许不是可怜之人。

    但我觉得我有可恨之处。

    我利用了不知来历地力量,完成常人不能胜任的委托,满足自己的虚荣。甚至用假魔杖充门面,胡乱地挥舞,好像那样我就还是有人性在的。

    明明早就不想活下去了。

    可我想到我是孤独的。

    到死也只能是一个人。

    我便想再活下去。

    那一天,我看见一只半猫人。

    你问我什么是半?

    哦,她的魔晶不纯,想来父代中有一方并非魔物。我也是杀了五年魔物的人了,当然认得。

    她就那样淋着瓢泼的雨,倒在泥泞不堪的路边。

    面黄肌瘦,眼神空洞。

    我便掏了掏衣袋和裤脚,将两小片面包递给她。

    尽管我知道,这对一个具有魔族血统的家伙来说,这点食物远远不够。

    “谢谢你救了我。”

    我将清风裹挟着的细雨变成轻柔的抹布,擦拭着她的脸。

    “举手之劳。”

    她很知性。

    “你作为人类,为什么要救我呢?”

    也很美丽。

    “我只是不想看到死亡。我也不在乎什么人类魔族。”

    我突然觉得,我不孤独了。

    “你愿意相信我吗,我可以给一点回报。只是现在还是很饿。”

    我觉得我可以就这样死去了。

    “把我吃掉吧。”

    把我的身心都给她作食物。

    “诶?”

    这样,我就永远地成为不孤独的生命了。

    “生命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了,但如果可以帮助到你的话,请把我吃下去吧。不要担心我,我会消除疼痛的魔法。”

    就算,会痛,我也可以。

    “你难道是魔族?”

    只要和你在一个身体里。

    “不是,我可以肯定。但我被神秘的力量祝福了。就像史诗里歌颂的英雄一样。”

    “我想请问,你的生命为什么就没有意义了呢?”

    “我残杀了太多没有邪恶之心的魔族,甚至人类,同时也目睹了太多生死。我知道,我活着就是感受痛苦的旅程,而死亡,是我的归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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