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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清风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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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风城外十里,就是赢无极阵斩狼族天榜白元所在。

    虽说这三十年间四族与火族并无大战,也不乏水族侵入、羽族天榜威压宋都这样的大事件。

    但对整个火族,特别是清风城的火族而言,西面的狼族却无时无刻不是切肤之痛。

    四族虽然都在仙、神旨意下压迫、侵杀火族。

    但北蛮不事生产,以掠夺火族人为奴供养自己,虽然残暴不仁,但也算能保得性命。

    南羽却是自诩高贵,视其余四族为粪土,只是守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逍遥度日,平日里那是绝对不会踏入火族疆域。

    只是在仙、神督促下才会侵入火族,就是天榜威压宋都一事,也是事出有因。

    至于水族却是繁衍不易,族中虽高手不少,但受制于人口,纵然偶有侵入,却成不了大气候。

    唯有狼族天性嗜血,尤其喜好食用火族血肉,狼族狼骑又来去如风,掠夺如火。

    数百年来,在没有火族地榜第一人庇护的时间里,这清风城也不知被攻破了多少次,城破后的火族人就是想速死都不可得。

    若非受制于“国号可改、宗族不灭”的天地誓约,只怕狼骑早已迈过此城、踏破宋都,尽食火族之人了。

    平日里,狼骑肆无忌惮游弋在清风城四周,猎食城外讨生活的火族之人。

    但自白元被斩杀在此后,清风城的火族发现,无论怎样,狼族绝不会踏入白元身死之地,以示对他们曾经战神的尊敬!

    因此在这慢慢形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城镇。

    而赢尘已在此生活了近一年光景,此时的他正在镇外不远的一片密林中打柴。

    造化重生后,那个国都中如孩童般瘦小的少年,身高在很短时间里就暴涨了近一倍,结实的手臂正奋力的挥舞着一把柴刀。

    突然,那挥刀的左手似在空中消失了一下!

    只听咔嚓一声,在他面前十余米远的一棵双人合抱粗细的苍天大树瞬间似被什么东西猛烈撞击,居然直接被砸断为两截飞了出去。

    待落地一看原来是半截柴刀,而另外半截则在赢尘停下手臂的左手上被紧握着。

    原来刚刚那下挥刀,速度已经超过了一般人的视线可见范围。

    而粗糙打造的柴刀显然承受不了这个速度下的挥砍,直接断裂开来。

    那飞出去的半截砸在了阻路的树上,造成了足以震慑现下清风城中任何一位火族高手的景象!

    “石天,你这败家子,又砍坏了一把。哎,今天得进城去了,家中十几把柴刀都被你浪费了。”

    “还不知道怎么和马铁匠撒谎是好,这一年都买了上百把了。”

    一个清脆中略微带有些懊恼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赢尘为躲避“黑影”无处不在的搜查和追杀,本名显然已不能再用。

    于是取了石天这个破中取石,承父母破天之意的化名。

    向来人方向转过头,刺眼的日光袭来,却似乎对这个面容变得极为冷峻的青年毫无影响。

    一身粗布衣服遮掩住了挺拔的身形,薄唇剑眉、不苟言笑的脸庞上最醒目的是眉间正中长着一颗红痣。

    好在那略显呆滞的眼神,像极了一个未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否则这扎眼的容貌如何能不惹人注意?

    那懊恼的声音是清儿发出的,一年过去,除了头上象征嫁为人妇的盘发外,倒也没有什么变化。

    走过来的赢尘极其自然的接过清儿手上装满山珍的提篮,又单手扛起堆放在一旁的烧柴,快步向林外走去。

    清儿早已习惯了他的冷漠,拍了拍手上的泥土,蹦跳着追了上去,眼见马上要走出林子时。

    熟练的将赢尘披散的头发束起,挽着他的手臂,装出一副少妇的沉稳来,一起走了出去。

    沿途,熟练的和路遇的乡民打着招呼,不一会就穿过镇子来到了钟离和清儿的家。

    那是处于临近清风城方向一座小土包上的三间茅屋,地处城镇的最外围,篱笆墙圈出的院落外种满了各种应季时蔬。

    赢尘将提篮和柴火放到一旁,熟练的拿起火石,端坐在院落角落的炉灶前,升起了炉火。

    清儿在回程时已在院外挑摘了一些蔬菜,洗的干干净净地来到炉前,见火已升起,利落的炒起菜来。

    而赢尘则再次起身洗了下手后,走进右侧的茅屋,拿出里面常年不熄灭的篝火边,贴在围石上的饼子。

    这一切像极了寻常火族人家的日常。

    束发为人夫、盘发嫁人妇,乃是火族传统,如赢尘原本身份,自不必早早娶妻生子。

    但在寻常人家,如他俩这般年纪尚无婚配,则极不正常。

    为避人耳目,也为了解释自己和清儿因为什么无故消失半年这件事。

    钟离在征得赢尘同意后,就对外宣称,自己和生死兄弟早就定了娃娃亲,这次外出正是去北面完婚的,原本并不打算回来。

    没想到,亲家家乡突遭北蛮劫掠,若不是自己带着两个孩子正巧出门,怕是也凶多吉少。

    遭此变故,女婿受了刺激,不愿再呆在北面,就一同又回来了。

    为避免赢尘尴尬,钟离还一再强调,这不过是权宜之策。

    自己无德无能,出生乡野的女儿也配不上小侯爷的身份,权当将女儿送给他做个堂下侍女。

    他哪知赢尘现在石心无情,压根不会把这事放在心上。

    为了隐蔽自己身份,还有样学样的照着周围夫妻的样子认真当起了他的女婿,清儿的丈夫。

    而回来一月有余后,见两人相处尚算融洽,放下心来的钟离就独自离家,联络赢无极旧部去了,这一走就是将近一年的时间。

    吃过早饭,两人收拾起院落中四处散晒好的山珍,装入几个大篮子,就提篮快步向清风城赶去。

    清风城,火族的英雄城!

    来自四面八方的无数血族儿郎埋骨在此,护城河外五里范围内,是一片寸草不生,混杂着火族、狼族血液的红土荒原。

    高耸的城墙上布满了犬牙交错的倒刺,刺尖呈现不正常的黑色,那是不知多少性命凝结成的悲歌。

    各种守城器械探出城外,时刻严阵以待的火族军士与城内的喧嚣反差极大。

    作为一座常备十万兵将的军城,城内所有的一切都是为战争服务,宽敞无比的主街显然是为了方便兵员调动。

    而四通八达、散落无序的小巷在城破时,则是人人赴死的最后战场。

    这是任何一个土生土长或是匆匆过客的火族人都知道的残酷事实。

    但清风城人可不想一直活在恐惧中!

    纵使家家缟素,生活还是要继续的,热情奔放的火族女子,随处可见的背刀侠士,四处洋溢的乐观笑容。

    这里与沉闷压抑的宋都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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