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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第61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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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1杯酒

    条件反射的去看车牌, 一个数字一个数字仔细看过去,连在一起竟是一模一样的一串号牌。一瞬间,季悄吟手脚冰凉。

    她僵硬地站在原地, 气血上涌, 高跟鞋摇摇欲坠。思绪短暂停歇了数秒, 衔接不上,她竟不知该作何反应。

    是他吗?

    要见面了吗?

    他堂堂老总会亲自来参加员工的婚礼吗?

    脑子里滚过好多念头, 搅得季悄吟心烦意乱。她一瞬不眨地看着这辆宾利车熄了火,主驾车门被打开,下来一个男人。

    “季经理?”来人熟悉的嗓音将她拉回现实。

    季悄吟用力掐了掐手心,调整自己的情绪,扯出笑意,“常助理, 是你呀!”

    “季经理,你什么时候回国的?专程回来参加程经理的婚礼啊?”常助理就跟对待一个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似的,亲切热情。

    “前两天刚回来。程经理结婚,我必须参加呀!”她一直紧紧盯着后座, 目光如炬, 车身都快被她盯出一个窟窿来了。

    迟迟未曾等到那个人下车。

    察觉到她的视线,常助理了然于胸, 赶紧告诉她:“宋总没来, 他安排我过来参加程经理的婚礼。”

    听说宋雁书没来, 季悄吟紧绷的神经立刻放松下来, 翻涌的气血得以平复。

    常助理本想偷偷通知老总。老总今天就在宛丘,他来谈一个项目。得知程若今天结婚,特意安排他过来随礼。

    但看到季悄吟如此如临大敌的样子,他又有些于心不忍。看这样子季经理是一点都不想见到宋总。

    老总那边的态度也让人捉摸不透。自打那次从荷兰参加研讨会回来, 宋雁书就特意屏蔽掉了一切有关季悄吟的消息,身边人谁都不准提季悄吟,一提他就炸。久而久之,这个名字都变成一种禁忌了。

    算了,还是懒得给自己找麻烦了。

    ——

    季悄吟和常助理一起乘坐电梯去到二楼宴会厅。

    程若一身红色秀禾服,盘

    着简单的新娘盘发,美出天际。

    她的先生倒是稍显普通了,中等身材,微微发福,但面相瞧着十分和善。一看就知道是个顾家,疼老婆的好男人。

    季悄吟随上份子钱,送上祝福:“祝你和你老公幸福美满,三年抱两!”

    “三年抱两就别了吧,想都不敢想。”程若一脸幸福,“孩子可是吞金兽,一个足够了,多了可嚯嚯不起。”

    “怕什么啊,你老公又不是养不起!”程若的先生是一家互联网公司的产品经理,家底还算殷实。

    程若脱口而出:“你以为是咱们宋总家里有矿啊,养多少个都没压力。我们这些普通家庭养一个都难。”

    猝不及防地提到宋雁书,季悄吟脸色微滞,不过转瞬即逝,照旧浅笑吟吟。

    虽然和宋雁书在一起的那半年,他们很低调。但情侣之间的眼神是骗不了人的,程若很快就看出来了。不过她从来没在季悄吟面前提过,所有人都心照不宣。

    程若自知失言,赶紧转移话题,“悄吟,我今天把捧花扔给你,你明年一定要结婚。”

    季悄吟笑着说好。

    扔捧花的时候,程若摆明了要扔给她,当着那么多宾客的面,直接往她手里一塞,“明年我一定要喝到你的喜酒。”

    季悄吟:“……”

    一众宾客嗷嗷大叫,说新娘作弊。

    程若笑得没心没肺,全然不在意,“我把好运送给我的好朋友,我想看到她当新娘。”

    程美人的好意,季悄吟当然要收下。

    低头才发现,程若的捧花是一束灰蓝色郁金香,中间夹杂着几根香槟玫瑰。

    这分明是为她量身定做的。

    季悄吟眼眶微湿,眼里弥漫着大片水汽。

    身边所有人都希望她能幸福。

    她在心底告诉自己,她一定会幸福的。

    ——

    参加完程若的婚礼,时间还早。季悄吟一个人在酒店附近逛了逛。

    酒店离茯苓山庄很近,一年多没来,这边的商铺有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很多新

    兴的店铺。

    不过那家“等你在时间之外”的老店一直开在哪里。

    老板娘和她可爱的女儿都不在店里,看店的是一个大学生店员。

    店里依然有很多游客,那面留言墙照旧被各色便签贴得满满当当的。

    季悄吟在角落里找出她当年写的那张便签,黑色字迹已经有些模糊了,但还是能看清上面的内容。

    她把旧的这张便签撕下来,找店员要了黑笔和便签,写了一张新的贴上。

    还是同样一句话——

    【雁书寄到君前,我倩谁怜。】

    写完,她便离开了。

    她完全不知道,她忘记了她的捧花。那束灰蓝色的郁金香安安静静地躺在柜台上。

    店员忙着招呼游客,谁都没注意到它。

    近来宛丘有大动作,当地政府准备出资在远郊新建一个大型度假村,目前正处在招标阶段。

    h&s集团瞄准商机,准备入驻这个度假村,在酒店和餐饮这块分一杯羹。

    宋雁书和杨珂一行人就是为这事儿来的。

    上午结束,市政府的几个领导想请宋雁书吃饭,被他婉拒了。

    让杨珂等人先行回去,他一个人叫车去了茯苓山庄。

    他也不知道自己今天为什么会来这里。

    反正等他回过神来,专车司机就已经把他送到这里了。

    这是一个有故事的地方,他和季悄吟曾经来过这里。

    那个时候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

    人都是念旧的,似乎总想去寻找过去的影子。但事实上故地重游,物是人非,最能击垮一个人。

    从街头走到街尾,那家据说是某个娱乐圈影帝为他老婆开的火锅店,照旧人满为患,不愁生意。

    而那家极具特色的纪念品老店也始终安静地伫立在原地。

    等你在时间之外。

    看看,多么贴切!

    宋雁书抬步走进去,店员正在招呼一对小情侣,见到他,不甚在意地说了一句:“欢迎光临!”

    他的目光不

    由自主地被柜台上的那束漂亮的灰蓝色郁金香给吸引了。

    它远远地躺在柜台上,裹在复古的英文报纸里,用粉色的蝴蝶结绑着,露出灰蓝色的花枝,含苞待放,安静从容。

    原来也有人跟季悄吟一样喜欢灰蓝色的郁金香。

    宋雁书注目一瞬,移开了目光。

    他走到那面留言墙前,各色便签填满整面白墙,不留一点缝隙。迥然不同的字迹,五花八门的心愿,这里的人来来去去,永不停留。

    红尘男女,白骨色相,皆有所求,谁都不能免俗。

    宋雁书循着记忆,找到曾经的那个位置,却并未如愿见到季悄吟贴的那张粉色标签。

    被撕掉了吗?

    也不是不可能。毕竟游客这么多,心愿这么多,墙就这么大面积,总是要定期清理的,不然根本贴不下。

    他不死心,又找了一遍。

    没有找到曾经的那张便签,但是看见了一张新的——

    【雁书寄到君前,我倩谁怜。】

    一模一样的一句诗,一模一样的字迹。

    男人琥珀色双瞳骤然一缩,全身震颤,目光迅速调转,看向柜台的那束花。

    不会这么巧的,绝对不会!

    一定是她回来了。

    宋雁书猛然冲向柜台,拿起那束郁金香激动地问店员:“人呢?”

    店员不明所以,狐疑道:“什么人?”

    宋雁书:“刚刚抱着这束花的女孩。”

    季悄吟长得很漂亮,她的外貌很有特色,让人过目不忘。店员对她有印象,忙说:“刚走一会儿。”

    “她穿什么衣服?”

    “水蓝色网纱裙。”

    “那位小姐怎么把花给忘了呢……”

    店员花话未说完,眼前的男人便消失了,和他一起消失的还有那束郁金香。

    “什么人呐!”店员一脸奇怪。

    ——

    正值五月,头顶太阳炙热,明晃晃地照着,大地密不透风,犹如巨大的蒸笼。

    宋雁书一口气冲出店门,在街上四处搜寻,一边跑

    ,一边喊:“悄吟!”

    “悄吟!”

    人潮汹涌,男男女女的面孔不断在他眼前切换,各种颜色的衣裳晃来晃去,他穿梭其中,神色焦急,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不是她……

    不是……

    这里没有……

    这里也没有……

    她在哪儿?

    他跑得满头大汗,脸色通红,始终没有搜寻到她的身影。

    店员明明说她刚走没一会儿,为什么他找不到她?

    喧哗的商业街,眼前乌压压全是人,穿裙子的女孩子不计其数,可都不是她。

    她不在这里,不在其中。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她到底去了哪里?

    他用力攥紧手里的花束,大口大口喘息。

    他绝望地闭上眼睛,呢喃着,“悄吟,你到底在哪里?”

    一泄气,腿虚软,直接瘫坐在路边。他走不动了,双腿如灌铅块,又沉又重,他一步都走不动了。

    面颊迎着日光,被照得发烫,大片通红。嘴唇干燥泛白,起了皮,像是顶着烈日在沙漠中徒步许久的旅人,极度缺水,干涸难耐。

    他后背一阵汗湿,黑色衬衫过了水,完全变了个颜色。

    精气神好像被抽空了,只剩下一堆皮肉。宋雁书失神地坐在路边,眼前全是游客,不同面孔,不同的衣裳,世界仿佛静止了,万籁俱寂,耳畔杂音尽消。

    眼前这么多人,但他不属于其中的任何一拨,他好像游离在了众人之外,整个世界都将他抛弃了。

    心里的窟窿越来越大,空荡荡的,会漏风。他整个人也越来越空虚,犹如一具行尸走肉。

    时至今日,他依然走不出来。他一直深陷回忆,他不想往前走。

    纵然他很清楚,季悄吟不会回头。但他照样固执地守着那点稀薄的回忆画地为牢,困住自己。

    过去二十多年,一直游戏人间,从未把感情当回事儿。没想到二十八岁这年会栽在一个女人身上,而且栽得这么彻底,爬都爬不起来。

    说出去恐怕都没人

    信,他们仅仅只谈了半年。可分手后却好像要了他半条命。

    宋雁书坐了很久很久,到最后双腿发麻。

    常助理的电话就在这个时间打进来,“宋总,婚礼结束了,您现在在哪儿?我去接您。”

    “她回国了是不是?”男人的声音低而沉,像是攥紧了一把沙子在手中,还透着一股落寞和无力。

    常助理愣了一会儿,马上反应过来老总口中的这个“她”指的是谁。

    “季经理回来参加程经理的婚礼。”

    “我在茯苓山庄,你过来接我。”

    常助理到底于心不忍,多说了一句:“我听程经理说,季经理傍晚的飞机飞上海,您现在赶去机场,应该还来得及见她……”

    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就传来一阵忙音。

    常助理不免暗自腹诽:让你这么傲,活该你单身!

    季悄吟到家以后才注意到自己的捧花丢了。

    她回想了一下,她应该是落在纪念品店了。

    不过她来不及回去找了,她马上要去机场,傍晚的飞机飞上海。在上海转机,再飞阿姆斯特丹。

    捧花丢了,她觉得有些可惜。程若特意送给她的捧花,带着新娘美好的祝福,预祝她明年结婚的。

    可能连老天爷都不希望她结婚吧!

    女儿匆匆回国,待不了两天又得离开。汪莉女士一千一万个不愿意。

    送女儿下楼,汪女士语重心长道:“悄悄,差不多该回来了,你难不成真想躲一辈子啊!”

    季悄吟当然知道她不可能在荷兰躲一辈子,她总是要回来的。只不过人都有近乡心怯的心理,一个人在外面飘得越久,她就越不敢回来。

    反正两年任期满之前,她是不会回来的。

    等任期满了再说。

    她安慰母亲:“妈,还有半年我就回来了。”

    “注意身体,别天天熬夜,按时吃饭,中药别断,你的身体要好好调理……”汪女士絮絮叨叨,话越说越多,总是放心不下。

    她抱了

    抱母亲,“知道啦妈妈!”

    ——

    打车到机场,季悄吟先去值机。

    队伍很长,她排在中间位置。

    前面是一位年轻的妈妈,带着一对约摸四五岁的双胞胎女孩。

    姐妹俩穿一样的粉色蓬蓬裙,肉嘟嘟的,可爱极了。

    以前季悄吟没觉得自己多喜欢小孩子。可自从跟宋雁书在一起以后,大概是他长得太好看了,要是不生个孩子,基因就浪费了。她总是会下意识去幻想她和宋雁书的孩子。在外面见到可爱的萌娃,她就忍不住会多看两眼。

    事实证明,她也就想想。

    年轻妈妈办理完,领着漂亮的孩子离开了视线。

    轮到季悄吟,她把相关证件拿给工作人员。

    取完登机牌,正准备去安检。谁知手腕处传来一记力道,将她往边上用力一拽,紧跟着一个低沉熟悉的男声,“跟我走!”

    如果这不是长在她心里的声音,她几乎以为自己遭遇抢劫了。

    宋雁书单穿一件纯黑的丝质衬衫,双颊通红,额角浮出一层细汗,细碎的刘海沾了汗水紧紧粘成一团。大口喘气,像是刚跑完八百米。

    季悄吟从未见过他这么急,这么狼狈。

    大厅里人头攒动,两人隔着人影对视,彼此眼底的情绪外泄,无处可藏。

    久别重逢,深情溢出来就变成了安静与无言。

    她无法形容自己当下的感受,凝滞的目光迟缓流动,她听见自己的声音,“你怎么来了?”

    话一出口,连她自己都不免惊讶,她的声音竟然可以如此平静,她竟然可以这般从容地面对宋雁书。

    相比季悄吟的平静,宋雁书就显得有些焦急了。

    他紧紧抓住她的手,大踏步将她往外面带,“你现在跟我走,我有话对你说。”

    “我还要安检!”她不为所动。

    “我给你买下一趟航班。”他不顾她的反抗,一手擒手腕,一手扣腰,直接拖人。

    季悄吟动了气,用力挣脱他的钳制,语气沉冷,“有什么

    话就现在说。”

    “到车上去说。”

    “我不,就在这里说。”

    “听话悄吟,我们去车里说。”他眉头紧锁,神色严肃,却仍然没忘去哄她。

    “我就要在这里说,有什么话不能在这里说?”她非常坚持,半点不让步。

    宋雁书颓然地站着,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他跟她商量:“那去外面说好不好?”

    周围人来人往,乌泱泱的,喧闹如晨间的菜市场,实在不是说话的场合。

    “好。”两人僵持半晌,季悄吟做出让步。

    宋雁书一手拖她的箱子,一手牵她的手。

    他握得太紧,她挣脱了两下,发现挣脱不开。

    算了,懒得计较这么多!

    两人走到南区通道口,这里没什么人。

    季悄吟抽出自己的手,冷声道:“说吧。”

    宋雁书终于无力地开口:“我后悔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说真的,破镜重圆能重圆的前提是两人都放不下,但凡其中一方放下了,那必然是圆不了的。

    所以悄悄放不下很正常啊,她只是比宋总清醒理智。我特别欣赏这样的女孩,不管多喜欢,该有的理智和自尊一样不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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