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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头盔治理效果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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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部署要求,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社会治理新突破 。4月28日上午,东郊县召开加强社会治理暨农村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活动部署会议,东郊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道军、副县长孙长兴出席会议。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兼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应急、教体、交警、融媒、文旅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交警大队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会议。公安局局长李辉主持会议,东郊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道军作重要讲话。

    会上,副县长孙长兴同志传达了《东郊县加强社会治理暨农村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活动实施方案》。

    李道军同志从交通事故、安全生产、社会稳定、法律法规等角度,深刻分析了农村群众安全头盔佩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下一步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做好农村群众安全头盔佩戴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问题导向,激发创新动能,以“四级书记”责任制为主线,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切实降低死亡交通事故,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他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综合治理,把农村地区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强化组织推动,确保形成声势、取得实效。

    4月30日,东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道军同志主持召开东郊县社会治理提升暨农村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活动推进会。东郊县副县长孙长兴出席会议,并对农村学生及家长佩戴安全头盔工作专门安排部署。交警大队大队长丰伟、在家班子成员及办公室、宣传科、交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分析了当前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结合前期“头盔佩戴工程”所做的工作,对下一步农村交通安全“头盔佩戴工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头盔佩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村民认识到“头盔佩戴”工作是德政工程、生命工程、幸福工程。二是要以点带面,落实到人。要大力宣传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必戴头盔的安全理念,引导村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我县营造平安和谐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及公安交警、交通执法、“两站两员”、农村派出所职责作用,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四是要农村接送中小学生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五是要加大宣教力度,着力强化群众安全意识,形成浓厚宣传氛围。

    加强社会治理暨农村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活动以来,东郊县进一步压实“四级书记”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强化宣传教育,创新工作举措,大力实施“四大工程”, 农村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多次督导检查和领导小组不定时间、不定地点抽查,镇街头盔佩戴率稳定处于90以上,其他镇街头盔佩戴率85左右。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精准宣教”工程有声有色。把宣传引导作为推动农村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活动的“开瓶器”,坚持“宣传先行”“先礼后兵”,组织各级各部门广泛宣传,在全县形成宣传矩阵,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一是阵地宣传夯实有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继续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实施精准宣教,提高宣传效果。交警大队印制《东郊县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一封信》、宣传海报各10万份,宣传条幅600余条,在辖区广泛发放和张贴;各镇街全面启动农村大喇叭早、中、晚播放机制,组织群众签订《东郊县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份,喷涂墙体宣传标语544处;交警大队、教体局联合各镇街开展“进集市、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39次。二是新媒体宣传铺天盖地。发挥新媒体传播快、传播强、宣传好的效果,积极制作一批宣传作品,利用“1+10+x”微信平台(1指县级层面主微信群、10指十个镇街的次微信群,x指全县所有自然村微信群),把各类宣传报道、警示视频推送给每一名群众,形成全县“一张网”,宣传无死角,新媒体宣传矩阵效应明显。其中,交警大队制作安全头盔系列宣传微文47篇,宣传警示视频12个,各镇街制作安全头盔系列宣传微文平均10篇以上,融媒体中心积极转发活动视频和微文,铜城制作的宣传抖音2小时浏览13万人次,宣传影响不断扩大。三是特色宣传深入民心。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模式,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朱家镇等启动大屏视频宣传车赶集进村、走村串巷进行宣传;其他镇街开启“走街式”宣传模式;铜城自编自演“三句半”,将警示视频搬进居民电梯,利用“网红”转发视频等方式进行宣传,均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综合治理”工程深入推进。安全头盔佩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采取综合性举措推进实施。我县按照“一排查二劝导三治理”的步骤,逐步推进农村群众安全头盔佩戴工作。一是开展“全区域”排查登记。组织各镇街对辖区村庄、社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电动自行车底数、安全头盔拥有数,登记造册,便于科学决策。截止目前,各镇街全部完成排查登记工作,共排查登记102万余辆。同时,为解决安全头盔供需问题,邮政局开通14个安全头盔供应点,拓宽头盔供应渠道,方便群众购买安全头盔。二是实施“全方位”宣传劝导。各镇街充分发挥综治网络员作用,借鉴疫情防控劝导模式,配备小喇叭,在村庄主要出入口开展宣传劝导,确保未正确使用安全头盔的村民不出村,不听劝阻的及时固定证据,曝光通报。期间,建立宣传劝导阵地510个,利用网格员开展劝导活动7700余次。三是启动“全天候”联合执法。以镇街为责任主体,每个镇街成立了由交警、派出所、综治网格员等单位组成的2支联合执法队(共计20支),每天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并开启“周末无休”治理模式,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查处的违法行为,现场缴纳罚款,拒不配合的由派出所予以打击,累计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余起,形成了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三是“村口亮化”工程照亮全境。将“村口亮化”工程作为推动农村安全头盔佩戴活动的“助推器”,采取“村居安装一批、企业赞助一批、镇街(部门)兜底一批”的方式,安装爆闪灯1147个,照亮东郊“平安路”。一是依托村居驻地设“爆闪灯”。全县510个自然村按照方案要求,在村主要路口安装爆闪警示牌534处,既提示村民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又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二是依托示范公路创建设“爆闪灯”。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联合开展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对隐患突出的道路,采取安装爆闪灯、“五必上”以及“通视距离”提升等方式进行联合整治,共同消除道路隐患。目前,已经创建了北上路、陈牛路、等县道三条示范路。三是依托“事故黑点”设爆闪灯。以“发挥实际效果,解决实际隐患”为出发点,对辖区近3年以来的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点段进行全面排查,根据隐患情况,设置了“语音+爆闪”一体化爆闪灯,“全天候”提示村民注意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再次发生,也促进了农村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活动。

    四是“考核督办”工程持续助力。为保障安全头盔活动有效顺利实施,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道军任组长,副县长孙长兴任副组长的东郊县加强社会治理暨整治农村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活动领导小组,定期考核、定期督办。一是实行“1+1”捆绑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10个小组,与10个镇街“1对1”开展安全头盔佩戴推进工作,下设小组负责指导并参与镇街工作。为压实相应责任,实行双层考核机制,既考核下设小组,又考核对接镇街,前后施加压力。二是定期“排名”通报。发挥综治平台作用,每两天对镇街、部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全程打分,下发一期“排名”通报,共计下发通报13期、工作简报6期,均呈报县主要领导审阅。三是采取“末位”约谈机制。对连续3次排名后三名的镇街,由县政法委、县安委会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一律深度调查,进一步压实“四级书记”责任,全面推动农村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活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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