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封爵改革
上次,国事改革委员会上奏泉皇四世的《官员品级秩序与爵位等次分流规章》草案被御前驳回,国事改革委员会决定先行修订封爵制度相关方案后,再对《官员品级秩序与爵位等次分流规章》进行修订。
源亲王浅民以国事改革委员会首席大臣的身份邀请王公代表进行座谈。舞平郡王 恩振 ,洛安郡王 恩伟 等30余名王公参加了此次座谈。舞平郡王 恩振在会议上表态说:“陛下下旨改革,兹事体大,我等不敢乱言,但求圣意得以贯彻,诸王公侯伯皆应配合国事改革 。”汤邑县公 本思提出问题:“敢问源亲王殿下,改革方向到底是哪里,王公等爵世袭罔替之制是否会停?”源亲王答曰:“目前,秉持圣意,诸爵位不得按原爵世袭,王公诸爵数目要保持在一个标准内,以此缓解朝廷财政和维持礼法秩序。”随后参会的大小王公皆提出自己的意见。
国事改革委员会经过三轮全委会,克服一些王公的压力,最终定下《皇室爵位规章》、《功臣封爵办法》。泉皇四世御览后同意下发。
《皇室爵位规章》中将爵位档次和待遇列出:
亲王(两字亲王为泉联最高级的爵位封号,待遇超然,有皇储之说。一般单字亲王者食邑一万户,多者为一万五千户。由帝卫左军提供护卫,一般者为一百人,多者一百五十人,护卫经费由帝卫左军专饷中拨付。)
郡王(一般郡王者食邑三千户,多者五千户。由帝卫左军提供护卫,一般者为三十人,多者为五十人,护卫经费由帝卫左军专饷中拨付一半,另外一半从郡王食邑获得中补充。)
国公(一般国公者食邑一千户,多者一千五百户。由帝卫左军提供护卫,一般为十五人,多者二十人,护卫经费由帝卫左军专饷中拨付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由国公食邑获得中拨给。)
郡公(一般郡公者食邑八百户,多者一千户。由帝卫左军提供护卫,一般为十人,多者十五人,护卫经费全部由郡公食邑获得中拨给。)
县公(一般县公者食邑五百户。由帝卫左军提供护卫,一般为五人,护卫经费全部由县公食邑获得中拨给。)
乡公(一般乡公者食邑三百户。由帝卫左军提供护卫,一般为三人,护卫经费全部由乡公食邑获得中拨给。)
县伯(一般县伯者食邑一百户,可自行组织护卫,但按照礼制不得超过三人。)
乡伯(一般县伯者食邑五十户,可自行组织护卫,但按照礼制不得超过三人。)
宗士(享受皇室最低生活保障,由皇家发展基金会资金中划拨,在帝卫府宗室供给处领取。)
另附公主等待遇办法如下:
公主(按照皇家之规,公主者皇家贵女也,出嫁之前,享受郡王之食邑、护卫等待遇。出嫁后,享受国公之食邑、护卫等待遇。)
郡主(按照皇家之规,郡主者皇家次贵女也,出嫁之前,享受国公之食邑、护卫等待遇。出嫁后,享受郡公之食邑、护卫等待遇。)
县主(按照皇家之规,县主者皇家女也,出嫁之前,享受郡公之食邑、护卫等待遇。出嫁后,享受县公之食邑、护卫等待遇。)
乡主(按照皇家之规,乡主者宗室女也,出嫁之前,享受县公之食邑、护卫等待遇。出嫁后,享受乡公之食邑、护卫等待遇。)
《功臣封爵办法》中档次分明如下:
郡王(非特别重要之大功臣,一般不轻授。一般郡王者食邑三千户。由帝卫左军提供护卫,一般者为二十人,护卫经费由帝卫左军专饷中拨付。)
国公(非重要之大功臣,一般不轻授。一般者食邑二千户。由帝卫左军提供护卫,一般者为十五人,护卫经费由帝卫左军专饷中拨付。)
郡公(授予大的功臣。一般者食邑一千五百户。由帝卫左军提供护卫,一般者为十人,护卫经费由帝卫左军专饷中拨付。)
侯(没有大的功劳,尤其是军功者,一般不轻授。一般食邑从五百到一千二百户不等,不设护卫。)
郡侯(功勋卓著者,一般食邑三百户。不设护卫。)
伯(立有功勋,品德佳者,一般食邑二百户,不设护卫。)
县伯(一般食邑一百户,不设护卫。)
一切爵位非泉皇陛下圣恩加封,均按《皇朝秩序录》规定由嫡长子降等承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