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制考卷二
宋王应麟撰
春官注:郑师农云:「唐虞历三代,以宗官典国之礼与其祭祀,汉之大常是也。」疏:代异法殊,礼有沿革,故至汉时,祭祀之礼使大常主之。
「典瑞」注:瑞,节信也。典瑞,若今符玺郎。疏:举汉法而况之。「守祧奄八人」注:奄如今之宦者。疏:汉以奄人为内宦,则名奄人为宦。世妇,每宫卿二人,中士八人。注:世妇,后宫官也。王后六宫,汉始大长秋、詹事、中少府、大仆亦用士八人。疏:见周时用奄之义。
「鞮鞻氏」注:鞮屦,四夷舞者所屝也。今时倡蹋鼓行者,自有屝。疏:谓汉时倡优作乐蹋地之人,并击鼓作声者,行自有屝屦,证四夷舞者亦自有屝,与中国不同也。
太宗伯「副辜」注:故书「副」为「罢」。郑司农云:「罢辜,披磔牲以祭,若今时磔狗祭以止风。」疏:举汉法以况义,狗属西方金,金制东方木之风,故用狗止风也。
「五命赐则」注:则,地未成国之名。王莽时以二十五成为则,方五十里,合今俗说子男之地,独刘子骏等识古有此制焉。疏:「时有孟子、张、包、周及何休等,并不信周礼有五百里已下之国,以王制百里、七十里、五十里等为周法,故郑指此等人为俗说也。」
「孤执皮帛」注:「帛,如今璧色缯也。」疏:「汉时有璧色缯,故郑举而言之,未知色之所定也。」
小宗伯「立军社」注:「社之主,盖用石为之。」疏:「案许慎云:今山阳谷祠有石主。」
「甫竁」注:「今南阳名穿地为竁。」
「肄仪为位」注:「谓若今时肄司徒府也。」
肆师「治其礼仪」注:「故书仪为义。郑司农:义读为仪。古者书仪但为义,今时所谓义为谊。」
司尊彝「皆有舟」注:「郑司农云:舟,尊下台,若今时承盘。」疏:「汉时酒尊下盘,象周时尊下有舟,故举以为况也。」
「献酌、修酌」注:「献读为摩莎之莎,齐语,声之误也。修读为涤濯之涤,今齐人命浩酒曰涤。」
司几筵「黼依」注:「斧谓之黼,其绣白黑采,绛帛为质。依,其制如屏风然。」疏:「屏风之名,出于汉世,郑以今晓古,故举屏风为况也。」
「缫席、次席」注:「缫席,削蒲蒻展之,编以五采,若今合欢矣。次席,桃枝席,有次列成文。」疏:「汉有合欢席,故举汉法况之。汉世以桃枝竹为席,次第行列成文章。」
「纷纯」注:「纷如绶,有文而狭者。」疏:「汉世绶是薄帔,有文章而狭。」
典瑞「祼圭有瓒」注:「汉礼:瓒盘大五升,口径八寸,下有盘,口径一尺。」疏:「此汉器制度文,叔孙通所作。」
「珍圭」注:「杜子春云:珍当为镇,以征召守国诸侯,若今时征郡守以竹使符也。玄谓珍圭,王使之瑞节,如今时使者持节矣。」疏:「持节,即子春所云竹使符也。」高帝纪注:「节以毛为之,上下相重,取象竹节,将命者持之以为信。」武帝纪:「征和元年,更节加黄旄。」光武纪注:「节所以为信,以竹为之,柄长八尺,以旄牛尾为其眊三重。」冯衍与田邑书:「今以一节之任,建三军之威,岂特宠其八尺之竹、牦牛之尾哉!」
「牙璋」注:「郑司农云:以牙璋发兵,若今时以铜虎符发兵。」疏:「铜虎,竹使符,汉时皇帝使者之瑞节。」
汉齐王传:「魏勃绐召平曰:王欲发兵,非有汉虎符验也。」吴王传:「弓高侯责胶西王曰:未有诏虎符,擅发兵击义国。」严助传:「上曰:新即位,不欲出虎符发兵郡国。乃遣助以节发兵会稽,会稽守欲距法,不为发。」
司服「韦弁服」注:「韦弁,以袜韦为弁,又以为衣裳。今时伍伯缇衣,古兵服之遗色。」疏:「郑袜为赤色,韦犹以为疑,故举汉事以为况。言伍伯者,伍,行也;伯,长也,谓宿卫者之行长。」见服赤之衣,是古兵服赤色遗象,至汉时,是其兵服赤之验也。
「奠衣服」注:「今坐上魂衣也。」疏:「守祧云:遗衣服藏焉,至祭祀之时,则出而陈于坐上。」
冢人「丘封之度」注:「王公曰丘,诸臣曰封。」汉律曰:「列侯坟高四丈,关内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疏:「周礼丘封高下树木之数无文,以汉法况之也。」
「职丧」注:「国之丧礼丧服、士丧、既夕、士虞今存者,其余则亡。」疏:「仪礼三千条,汉兴,惟得十七篇,高堂生所传,即今仪礼是也。」
大司乐「成均」注:董仲舒云:「成均,五帝之学。」疏:「董仲舒作春秋繁露。繁,多。露,润。为春秋作义。润,益处多。」
「弛县」注:「弛,释下之,若今休兵鼓之为。」疏:「乐县在于虡,释下之,与兵鼓县之于车上。休亦释下之,义相似,故举今以况古。」
乐师「帗舞」注:「帗,析五采缯,今灵星舞子持之是也。」「皇舞」注:「皇,杂五采羽,如凤皇色,持以舞。」疏:「汉世凤皇数出五色。」
「行以肆夏,趋以采荠。」注:「郑司农云:人君行步,以肆夏为节。趋疾于步,则以采荠为节。若今时行礼于太学,罢出以鼓陔为节。」
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注:「郑司农云:版,籍也。今时乡户籍,世谓之户版。」卿大夫之诸子,则案此籍以召之。汉大乐律曰: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庙之酎。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关内侯到五大夫子,先取适子高七尺已上,年十二到年三十,颜色和顺,身体修治者,以为舞人,与古用卿大夫子同义。疏:「汉法,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庙之酎,则元士之子不入,故知卿大夫之诸子也。」月令四月云:「天子与群臣饮酎。」郑注云:「酎之言醇,谓重酿之酒。春酒至此始成,作此酎,亦谓重酿之酒,祭宗庙而用之,祭末有相饮之法。」汉纪注云:「汉承秦爵二十等,五大夫九爵,关内侯十九爵,列侯二十爵。」宗庙舞人用贵人子弟,与周同,故引以为证。「十二」误,当云「二十至三十」。卿大夫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案韩诗二十从役,与国中七尺同,是七尺为二十矣,不得为十二也。
小师「箫管」注:「箫,编小竹管,如今卖饴饧所吹者。管如笛而小,并两而吹之,今大予乐官有焉。」
鼗注:如鼓而小,持其柄摇之,旁耳还自击。疏:「后郑解鼗,依汉法而知。」
钟师「祴夏」注:杜子春云:「祴读为陔鼓之陔。」疏:「汉有陔鼓之法。」乐师注:鼓陔见上。笙师「笛管、舂牍、应雅」注:郑司农云:「舂牍以竹大五六寸,长七尺,短者一二尺,其端有两空,髹画,以两手筑地。应长六尺五寸,其中有椎。雅状如漆筒而弇口,大二围,长五尺六寸,以羊韦鞔之,有两纽。」疏:画。杜子春读笛为荡涤之涤,今时所吹五空竹笛。疏:此皆约汉法知之。
旄人「教舞散乐」注:散乐,野人为乐之善者,若今黄门倡矣。疏:不在官之员内,谓之为散。汉倡优之人,亦非官乐之内,故举以为说也。
汉礼乐志:成帝时,郑声尤甚,黄门名倡丙强、景武之属,富显于世。艺文志:黄门倡车忠等歌诗十五篇。
占梦注:以日月星辰占梦者,其术则今八会其遗象也,用占梦则亡。疏:按堪舆大会有八,小会亦有八。
大祝「六曰说」注:董仲舒救日食,祝曰:「炤炤大明,瀸灭无光,奈何以阴侵阳,卑侵尊?」是之谓说也。「九祭」注:郑司农云:「衍祭,羡之道中,如今祭殇无所。」「王命九拜」注:杜子春云:「奇读为奇偶之奇,谓先屈一膝,今雅拜是也。」或云:「奇读曰倚,倚拜谓持节持戟拜,身倚之以拜。」郑司农云:「褒拜,今时持节拜是也。肃拜,但俯下手,今时撎,于至反。即今之揖是也。」疏:仪礼乡饮酒宾客有撎入门之法,推手曰揖,引手曰撎。
左传郤至敢肃使者。注:肃手至地,若今撎。字林云:「举首下手也。」汉何武举方正,所举者召见,盘辟雅拜,有司以为诡众虚伪。
小祝「置铭」注:「郑司农云:铭,书死者名于旌,今谓之柩。」疏:「汉时谓铭为柩。」
「设道赍之奠」注:「杜子春云:赍当为粢,道中祭也。汉仪每街路辄祭。」疏引汉法为证。后郑不从者,按既夕礼祖庙之庭礼,道中无祭法。
甸祝「禂牲」注:「今侏大字也。」疏:「今汉时人傍侏,是侏大之字。」司巫「掌巫降之礼」注:「巫,下神之礼。今世或死,既敛,就巫下□其遗礼。」疏:「郊特牲乡人□,郑注云:□,强鬼。彼逐疫疠之事,此□当家之鬼,非强鬼也。」
「女巫」注:「岁时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类。衅浴,谓以香薰草药沐浴。」疏:「一月有三巳,据上旬之巳而为袚除之事,见今三月三日水上戒浴是也。」
大史「正岁年以序事」注:「中数曰岁,朔数曰年。中朔大小不齐,正之以闰,若今时作历日矣。」「抱天时」注:「郑司农云:大史主抱式以知天时,处吉凶。」疏:「据当时占文谓之式,以其见时候有法式,故谓载天文者为式。」艺文志有羡门式法。
冯相氏「十有二岁」注:「岁谓大岁,岁星与日同次之月,斗所建之辰。乐说说岁星与日常应大岁月建以见。然则今历大岁非此也。」疏:「以今历大岁,岁星北辰,大岁无跳辰之义,非此经大岁者也。」会天位注:「合此岁、日、月、辰、星、宿五者,以为时事之候,若今历日大岁在某月某日某甲朔日直音值某也。」
保章氏「星土」注:「堪舆虽有郡国所入度,非古数也。今其存可言者,十二次之分也。星纪,吴、越也。玄枵,齐也。娵訾,卫也。降娄,鲁也。大梁,赵也。实沈,晋也。鹑首,秦也。鹑火,周也。鹑尾,楚也。寿星,郑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此分野之妖祥,主用客星彗孛之气为象。」疏:「古黄帝时堪舆亡,后代有作堪舆者,非古数。虽非古数,时有可言者。」
占梦注:天地之会,建厌所处之日辰。疏:「堪舆天老曰:假令正月阳建于寅,阴建在戍。张逸问厌对之义,答曰:案堪舆黄帝问天老事云:四月阳建于巳,破于亥;阴建于未,破于癸,是为阳破阴,阴破阳。故四月有癸亥,为阴阳交会,十月丁巳为阴阳交会。」艺文志:堪舆金匮十四卷。注:「许慎云:堪,天道。舆,地道也。」「十有二岁」注:「岁星为阳,右行于天。大岁为阴,左行于地。十二岁而小周。其妖祥之占,甘氏岁星经,其遗象也。」
「五云之物」注:郑司农云:「以二至二分观云色,青为虫,白为丧,赤为兵荒,黑为水,黄为丰。」疏:「盖据阴阳。」书
内史「凡四方之事书,内史读之。」注:「若今尚书入省事。」疏:「汉法,奏事读之,故举以况之也。」
霍光传:「尚书令读奏,
以方出之。」注:杜子春云:「方,直谓今时牍也。」疏:「古时名为方,汉时名为牍,故举以说之。」
「外史达书名」注:「古曰名,今曰字。使四方知书之文字,得能读之。」疏:「聘礼记云:百名以上,书之于策;不满百名,书之于方。古者之文字少,直曰名。后代文字多,则曰字。字者,滋也,滋益而多,故更称曰字。」
「御史掌赞书」注:「赞为辞,若今尚书作诏文。」疏:「谓若今出诏敕之书。」
续汉百官志:尚书侍郎三十六人,一曹有六人,主作文书起草。安帝时,陈忠上疏荐周兴曰:「诸郎多文俗吏,鲜有雅材,每为诏文,宣示内外,转相求请,或以不能,而专己自由,辞多鄙固。」乃拜兴尚书郎。「巾车」注:「缨,今马鞅。」
「容盖」注:郑司农云:「容谓幨车,山东谓之裳帏,或曰潼容。」玄谓盖如今小车盖也。疏:「此举汉法小车有盖以况周。」
「翟车有握」注:「有握则此无盖矣,如今軿车是也。」疏:「汉法軿车无盖,故举以况之。」
「蒲蔽」注:「郑司农云:谓嬴兰车,以蒲为蔽,天子丧服之车。汉仪亦然。」疏:「汉时有嬴长兰乘,不善之车,故举以说之也。」
「藩蔽」注:「藩,今时小车藩,漆席以为之。」
「良车散车」注:「不在等者,谓若今辎车后户之属,作之有功有沽。」疏:「汉时辎车与古者从军所载辎重财货之车,皆车后开户,故举以说之。」「典路」注:「汉朝上计律,陈属车于庭。」疏:「汉朝集使上计律。法谓上计会之法。」
安帝纪:「永初四年春正月元日,会,彻乐,不陈充庭车。」注:「每大朝会,必陈乘舆法物车辇于庭,以年饥,故不陈。」
「司常九旗之物名各有属。」注:「属,谓徽识也。大传谓之徽号。」「令城门仆射所被,及亭长著绛衣,皆其旧象。」疏:「引今汉法,欲见古有此物,遗及汉时也。」「司爟」注:「爟读如予若观火之观。今燕俗名汤热为观,则爟火谓热火与?」
司甲注:「甲,今之铠也。」疏:「今古用物不同,其名亦异,古用皮谓之甲,今用金谓之铠,从金为字也。」
「司戈盾」注:「戈,今时句孑戟。」疏:「汉时见戈有旁出者为句孑,亦名胡孑,故号戈为胡孑戟也。」「句」,古侯字。
大司马「师帅执提」注:「郑司农云:提谓马上鼓,有曲木提持鼓立马髦上者,故谓之提。」疏:「据当时已有单骑,举以况周,其实周时皆乘车,无轻骑法也。」
曲礼:「前有车骑,则载飞鸿。」正义:「古人不骑马,经典无言骑者,今言骑者,当是周末时礼。」左传正义:「六国之时,始有单骑,左师展将以公乘马而归,此骑马之渐也。」
「誓民」注:「誓以犯田法之罚也。誓曰:无干车,无自后射。」疏:「此据汉田律而言。」
「左右和之门」注:「军门曰和,今谓之垒门,立两旌以为之。」疏:「汉时军垒为门,名曰垒门,与古和门同,故举为说。」
「司勋祭于大烝」注:「今汉祭功臣于庙庭。」疏:「引汉法,欲见古者祭功臣在庙庭也。」
汉旧仪:「宗庙祭功臣四十人,食堂下,惟御仆滕公祭于庙门外塾。」
「加田」注:「郑司农云:禄田亦有给公家之赋贡,若今时侯国有司农少府钱谷矣。」疏:「汉法谷入司农,钱入少府,故举以为况。」掌固「设其饰器」注:「兵甲之属,今城郭门之器亦然。」疏:「汉时城郭门守器所饰,亦若今城郭门傍所执矛戟,皆有幡饰之等。」
挈壶氏「分以日夜」注:「异昼夜漏也。」漏之箭,昼夜共百刻,冬夏之间有长短焉。大史立成法,有四十八箭。疏:「马氏云:漏凡百刻,春秋分,昼夜各五十刻;冬至,昼则四十刻,夜则六十刻。夏至,昼六十刻,夜四十刻。郑注尧典云:日中者,日见之漏,与不见者齐。日长者,日见之漏五十五刻,于四时最长也。夜中者,日不见之漏,与见者齐。日短者,日见之漏四十五刻,于四时最短。此与马义异。以其马云春秋分昼夜五十刻,据日见之漏,若兼日未见、日没后五刻,昼五十五刻,夜四十五刻。若夏至昼六十刻,通日未见、日没后五刻,则昼六十五刻,夜三十五刻。一年通闰有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四时之间九日有余,较一刻为率。云大史立成法有四十八箭者,此据汉法而言,则以器盛四十八箭,箭各百刻,以壶盛水,悬于箭上,节而下之水,水淹一刻,则为一刻。四十八箭者,盖取倍二十四气也。」书正义:汉初,率九日增减一刻,和帝时,霍融始请改之。郑注书纬考灵曜仍云九日增减,犹未觉误也。
续汉历志:「永元十四年诏曰:今官漏以计率分昏明,九日增减一刻,违失其实。大史待诏霍融上言:不与天相应。」令下晷景漏刻四十八箭,立成式,官府当用者,计吏到班,予四十八箭。
「射人射牲」注:「今立秋有刘云。」疏:汉时苑中有刘,即尔雅「似貍」。刘,杀也。云立秋杀物。
武帝纪「五日」注:如淳曰:「汉仪注:立秋。」苏林曰:「,祭名。,虎属。常以立秋日祭兽,王者亦以此日出猎,还以祭宗庙,故有之祭。」颜师古曰:「续汉书作刘,、刘义通。」法言「腊」注:「,八月旦也。今河东俗奉以为大节,祭祀先人也。」「罗氏」注:「今俗放火张罗,其遗教。」疏:「汉之俗,间在上放火,于下张罗丞之,以取禽兽,是周礼之遗教。」
「罗春鸟」注:「若今南郡黄雀之属。」
「方相氏」注:「冒熊皮者,以惊敺疫厉之鬼,如今头也。」「敺方良」注:「天子之椁,柏黄肠为里,而表以石焉。」疏:「引汉法为证。」
「霍光传」注:如淳曰:「汉仪注:天子陵中明中高丈二尺四寸,周二丈,内梓宫,次楩椁,柏黄肠题凑。」苏林曰:「柏木黄心,故曰黄肠。」
「大仆大寝之门外」注:「大寝,路寝也。其门外,则内朝之中,如今宫殿端门下矣。」
「达穷者与遽令」注:郑司农云:「穷,谓穷冤失职,则来击此鼓以达于王,若今时上变事击鼓矣。」「遽,传也,若今时驿马军书当急闻者,亦击此鼓。」
「前驱」注:「前驱,如今道引也。」
「小臣燕出入则前驱」注:「燕出入,若今游于诸观苑。」疏:「引汉法证之。」
「隶仆掌跸宫门之事」注:「郑司农云:跸,谓止行者清道,若今时儆跸。」
弁师「延纽」注:「延,冕之覆在上,是以名焉。纽,小鼻在武上,笄所贯也。今时冠卷当簪者,广袤以冠,其旧象与?」疏:「古之纽,武笄贯交处,若今汉时冠卷当簪所贯
者,于上下之广及随之袤,以冠者贯簪之处,当冠之中央,是周冕垂纽于武贯笄之旧象。」以无正文,故云「与」以疑之。凡冕体,周礼无文,叔孙通作汉礼器制度,取法于周,今还取彼以释之。案彼文「凡冕以版广八寸,长尺六寸,以上玄下朱」覆之,乃以五彩缫绳贯五采玉,垂于延前后,谓之「邃延。」
「缫斿」注:「郑司农云:缫当为藻。缫,古字也。藻,今字也。同物同音。」
「会五采」注:「郑司农云:沛国人谓反紒为。玄谓会读如大会之会。」疏:「汉历有大会、小会,取会聚之意。」「玉璂」注:「璂读如薄借綦之綦。綦,结也。」疏:汉时有「薄借綦」之语,故读从之,亦取结义。「薄借」之语未闻。
司戈「盾设藩盾」注:「藩盾,盾可以藩卫者,如今之扶苏与?」疏:举汉法以况之。
司弓矢枉矢注:枉矢者,取名变星,飞行有光,今之飞矛是也。疏:案援神契云:「枉矢射慝。」考异邮曰:枉矢精,状如流星,蛇行有尾,见天文志曰:状大流星。是其妖变之星,行时有光。汉时名此矢为飞矛,故举以为说也。
廋人注:郑司农云:「散读为中散大夫之散。」
圉师注:杜子春读椹为齐人言铁椹之椹。
职方氏天下之图注:天下之图,如今司空舆地图也。疏:大司徒掌九州,不言夷狄,九州之内有邦国,故以郡国言之。此职方兼主夷狄,夷狄中汉时不置郡国,惟置校尉掌之,故此注亦不言郡国也。
司圜注:郑司农云:圜土谓狱城也。今狱城圜。疏:东方主规,规主仁恩,凡断狱以仁恩求出之,故圜也。
司隶注:隶,给劳辱之役者。汉始置司隶,亦使将徒治道沟渠之役,后稍尊之,使主官府及近郡。疏:以汉时司隶官与周同,故举以为况也。
萍氏注:今天问,萍号作苹。疏:离骚有天问篇,天不可问,故以天问为名。
冥氏注:郑司农云:「冥读为冥氏春秋之冥。」疏:冥氏作春秋,书名若晏子、吕氏春秋之类,取其音读也。汉儒林传:堂溪惠授泰山冥都,都与筦路又事颜安乐,故颜氏复有筦、冥之学。冥氏春秋即冥都也。疏恐误。
「薙氏」注:郑司农云:「今俗间谓麦下为夷下,言芟夷其麦,以其下种禾豆也。」
「蝈氏」注:「蝈,今御所食蛙也。」
霍山曰:「丞相擅减宗庙羔莵蛙。」
「伊耆氏」注:「今姓有伊耆氏也。」大司寇「两剂」注:「剂,今劵书也。」
「欲有复于上」注:「复犹报也。报之者,若上书诣公府言事矣。」
「以邦成弊之」郑司农云:「邦成,谓若今时决事比也。」疏:「若今律,其有断事,皆依旧事断之,其无条,取比类以决之,故云决事比也。」
晋志:「汉时决事,集为令甲以下三百余篇。」
小司寇「读书则用法」注:郑司农云:「如今时读鞫已乃论之。」疏:「鞫谓劾囚之要辞,读已乃论其罪也。」
「八辟」注:郑司农云:「议亲,若今时宗室有罪先请是也。议贤,若今时廉吏有罪先请是也。议贵,若今时吏墨绶有罪先请是也。」疏:「汉法,丞相、中二千石,金印紫绶。御史大夫、二千石,银印青绶。县令六百石,铜印墨绶。」
「前王而辟」注:郑司农云:「小司寇为王道辟除奸人也,若今时执金吾下至令尉奉引矣。」疏:「汉时执金吾及令尉为帝奉引,犹如小司寇为王导,故引以为况。」士师「五禁」注:「古之禁书亡矣。今宫门有符籍,官府有无故擅入,城门有离载下帷,野有田律,军有嚣夜行之禁,其觕可言者。」疏:「举汉法以况之,在车离耦,载而下帷,恐是奸非,故禁之。」
「三曰禁」注:「禁则军礼曰无干车,无自后射」,比其类也。「追胥」注:「胥读如宿胥之胥,胥谓司搏盗贼也。」疏:「时有夜宿逐贼,谓之胥。」
「士之八成」注:郑司农云:「八成者,行事有八篇,若今时决事比。」疏:「凡言成者,皆旧有成事品式,后人依而行之。决事,依前比类决之。」
「邦汋」注:郑司农云:「斟酌盗取国家密事,若今时刺探尚书事。」疏:「汉时尚书掌机密,有刺探尚书密事,斟酌私知,故举为况也。」
「诏司寇」注:「若今曰听正法解也。」
「傅别」注:故书「别」为「辩」。郑司农云:「傅或为符,辩读为风别之别,若今时市买为劵书以别之,各得其一,讼则案劵以正之。」
「乡士辩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注:「要之,为其罪法之要辞,如今劾矣。」疏:劾,实也。
左传疏:「汉世名断狱为劾。」
「士师受中协日。」注:郑司农云:「协,和合支干善日,若今时望后利日也。」「士师受中,若今二千石受其狱也。」疏:「汉时受二千石禄禀郡守之等,受在下已成之狱。」利日,即合刑杀之日。三公若有邦事,则为之前驱而辟。注:郑司农云:乡士为三公道也,若今时三公出城。郡督邮,盗贼道也。疏:邮谓邮行往来,盗贼谓旧为盗贼,即不良之人。故郡内督察邮行者,是盗贼之人使之道,以况古乡士为道相类也。
讶士有治于士者造焉。注:如今郡国亦时遣主者吏诣廷尉议者。疏:汉时狱官号廷尉。
四方有乱狱,则往而成之。注:犹吕步舒使治淮南狱。疏:吕步舒明春秋公羊,为丞相长史。淮南王反,武帝诏使宗正刘德与步舒穷验其事。
朝士外朝之法注:雉门设两观,与今之宫门同。疏:举汉以况周,
今司徒府有天子以下大会殿,亦古之外朝哉。疏:举汉法况义。
得获货贿、人民、六畜者注:郑司农云:若今时得遗物及放失六畜,持诣乡亭县廷,大者公之,大物没入公家也。小者私之,小物自畀也。
期外不听注:郑司农云:若今时徒论决满三月不得乞鞫,
有判书注:郑司农云:「谓若今时辞讼有劵书者为治之。」犯令者注:若今时加贵取息。坐臧
杀之无罪。注:郑司农云: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疏:先郑举汉贼律云:晋志:魏李悝著法经,其律始于盗贼。盐铁论:一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或以治,或以乱。
司民皆书于版。注:版,今户籍也。
司刑注:今东西夷或以墨劓为俗,古刑人亡逃者之世类与?宫,若今宦男女也。郑司农云:「汉孝文帝十三年除肉刑。」疏:宦男女即宫人妇女及奄人,使守内合者也。文帝赦肉刑,所赦者唯赦墨、劓与刖三者,其宫刑至隋乃赦也。书吕刑正义:汉除肉刑,除墨、劓、剕耳,宫刑犹在。隋开皇之初,始除男子宫刑,妇人犹闭于宫,
诏刑罚法,处其所应,不如今律家所署法矣。
司刺三宥注:郑司农云:「过失,若今律过失杀人不坐死。」玄谓识,审也。不审,若今仇雠当杀甲,见乙诚以为甲而杀之者。过失,若举刃欲斫伐而轶中人者。遗忘,若间帷薄忘有在焉者,而以兵矢投射之。疏:甲乙者,兴喻之之义。三赦注:郑司农云:「幼弱老旄,若今时律令,年未满八岁,八十以上,非手杀人,他皆不坐。」
司约丹图注:丹图,未闻。或有雕器簠簋之属,有图象者与?今俗语有铁劵丹书,岂此旧典之遗言与?
职金楬而玺之注:郑司农云:「今时之书,有所表识,谓之楬橥。」疏:「楬即今之板。」
「金罚」疏:「夏侯、欧阳说云:墨罚疑赦,其罚百率,古以六两为率。古尚书说百锾,锾者,率也,一率十一铢二十五分铢之十三也,百锾为三斤。郑玄以为古之率多作锾。」
萧望之传:「张敞曰:甫刑之罚,小过赦,薄罪赎,有金选之品。」注:「选音刷,字本作锊,锊即锾也,其重十一铢,二十五铢之十三,一曰重六两,
用金石。」注:作枪雷音诔。「椎椁宅耕反。」「之属」疏:「皆谓守城御捍之具。」
「司属掌任器货贿,入于司兵」注:「郑司农云:若今时伤杀人所用兵器。」「盗贼臧加责,没入县官。」疏:「加责者,即今时倍臧。」
「其奴」注:「郑司农云:今之为奴婢,古之罪人也。玄谓奴从坐而没入县官者。」疏:汉时名官为县官,非谓州县也。
史记索隐云:「夏家王畿内名县内,即国都也。王者官天下,故曰县官。」
「司圜任之以事」注:「郑司农云:若今时罚作矣。」史记冯唐传:「云中守魏尚削其爵,罚作之。」
「掌戮」注:「斩以钺,若今要斩也。杀以刀刃,若今弃市也。」「宫者使守内」注:「以其人道绝也,今世或然。」
「野庐氏比修除道路者」注:「比较治道者名,若今次金叙丈功。」疏:「谓汉时主役之官,官名次金叙,主以丈尺赋功。」
「凡道禁」注:「禁谓若今绝蒙大巾,持兵杖之属。」疏:「古时禁书亡,故举汉法而言也。」蜡氏「置楬焉」注:「郑司农云:今时楬橥是也。有地之官,有部界之吏,今时乡亭是也。」
司寤氏「掌夜时」注:「夜时,谓夜晚。早,若今甲乙至戌。」疏:「甲乙则早时,戌亥则晚时也。」疏:「以戊为戌,误。甲乙至戊,谓夜有五更。」西域传:「杜钦曰:斥候士五分夜击刁斗自守,一夜有五更,故分而持之。」天文志有甲夜乙夜。袁宏汉旧仪:「昼漏尽,夜漏起,省中用火。」「中黄门阙五夜: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相传授,守火阙内户外。」「鼓五止,宫中卫官城门击刁斗,传五夜,百官各徼直符行,卫士周庐击木柝,唯呼备
夜士。」注:「主行夜徼候者,如今都候之属。」疏:「行夜来往周旋,谓徼候者。」
司烜氏「以鉴取明水于月。」注:「鉴,镜属,取水者,世谓之方诸。」疏:「汉世谓之方诸。」
「明竁」注:「若今楬头,明书其罪法也。」
条狼氏「执鞭以趋辟」注:「趋而辟行人,若今卒辟车之为。」庶氏「毒蛊」注:「贼律曰:敢蛊人及教令者弃市。」
薙氏「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绳而芟之。」注:「萌之者,以兹其斫其生者。夷之,以钩镰迫地芟之也,若今取菱矣。」疏:「汉时兹其,即今之锄也。」
「蝈氏」注:「齐、鲁之间谓蛙为蝈。」
「伊耆氏齿杖」注:「郑司农云:今时亦命之为工杖。」
大行人「谕书名」注:书名,书之字也。古曰名。聘礼曰:「书名以上。」小行人「秋献功」注:「若今计文书断于九月,其旧法。」「管节」注:「如今之竹使符也。」
「赙补」注:「郑司农云:若今时一室二尸,则官与之棺也。」司仪「旅摈」注:「旅读为鸿胪之胪。」
行夫「传遽」注:「传遽,若今时乘传骑驿而使者也。」
掌讶次于舍门外注:「次,如今官府门外更衣处。」疏:「举汉法以况之,即今门外亦然。」
考工记注:胡,今匈奴鲍书或为「鞄」,苍颉篇有「鞄□」。疏:「艺文志:苍颉有七章,秦丞相李斯所作,鞄□是其一篇,内有治皮之事,故引为证也。」
「既建而迆」注:「郑司农云:迆,读为倚移从风之移。」疏:司马长卿上林赋云:
「戚速。」注:「齐人有名疾为戚者。」
「终古」注:「齐人之言终古,犹言常也。」
「」注:「郑司农云:读为旃仆之仆,谓伏兔也。」疏:「伏兔,汉时名,今人谓之车屐是也。」
轮人「三材」注:「今世毂用杂榆,辐以檀,牙以橿也。」疏:「郑举今世所用木为此三者。」
「牙也者」注:「郑司农云:谓轮也,世间或谓之罔。」
「视其绠」注:「郑司农云:绠读为关东言饼之饼。」疏:「依俗读也。」
「察其菑」注:「郑司农云:菑读如杂厕之厕,泰山平原所树立物为菑,博立枭棋亦为菑。」疏:「史游章:分别部居,不杂厕,博戏时,立一子于中央,谓之枭棋。」
「为之弱」注:「今人谓蒲本在水中者为弱。」疏:「史游章云:蒲蒻兰席,谓取蒲之本在水者为席。」「」
注:郑司农云:「蜀人言曰。」
「弓」注:「盖橑也。」疏:「汉世名盖弓为橑子也。」
辀人「其牛后」注:郑司农云:「关东谓纣为。」
筑氏「为削」注:「今之书刀。」疏:「古者未有纸笔,则以削刻字,至汉虽有纸笔,仍有书刀,是古之遗法也。」汉书刀笔吏注:「刀所以削书,古者用简牒,故吏皆以刀笔自随。」
冶氏「戈广二寸」注:戈,今句孑戟也,或谓之「鸡鸣」,或谓之「拥颈」。「铤」读如麦秀铤之铤。疏:「据汉法而言,汉时见胡横之句孑戟。鸡鸣者,以其胡似鸡鸣故也。拥颈者,以其胡曲,故谓之拥颈,有此数名也。」
「倨句」注:「俗谓之曼胡,似此。」疏:「胡外广而本宽,曼胡然。」案庄公四年左氏传:「楚武王荆尸,授师子焉以伐随。」注:「孑,句孑。凡戟而无刃,秦、晋之间谓之子,或谓之鏖;吴、扬之间谓之伐。」东齐、秦、晋之间,其大者谓之曼胡,其曲者谓之句子。「曼胡
重三锊」注:「许叔重说文解字云:锊,锾也。今束莱称或以大半两为钧,十钧为环,环重六两大半两。锾、锊似同矣,则三锊为一斤四两。」疏:「锊、锾轻重无文,故王肃之徒皆以六两为锾,是以郑引许氏及东莱称为证也。」「戟」注:「今三锋戟也。」疏:「三锋者,见此经言援言胡,又言刺。」
「桃氏谓之下制」注:「下制长二尺,重一斤一两三分两之一,此今之匕首也。」疏:「汉时名此小剑为匕首也。」
「凫氏钟县谓之旋」注:「今时旋有蹲熊、盘龙、辟邪。」疏:「举汉法,钟旋之上,以铜篆作蹲熊及盘龙、辟邪。辟邪亦兽名,古法亦当然也。」
「篆间谓之枚」注:「今时钟乳侠鼓与舞,每处有九,面三十六。」疏:「举汉法一带有九,古法亦当然。钟有两面,面皆三十六也。」
「栗氏量之以为鬴」注:「鬴,六斗四升也。鬴十则钟方尺,积千寸,于今粟米法少二升八十一分升之二十二,其数必容鬴,此言大方耳。」疏:「算术有算粟为米之法。」
「画缋山以章」注:「齐人谓麇为獐。」
「五入为」注:「,今礼俗文作爵,言如爵头色也。」
「氏沤其丝」注:「楚人曰沤,齐人曰涹。」玉人「侯用瓒」注:瓒读为「□」之□,作旦反。疏:「醢人职有食,汉时有膏。」
「玉多则重,石多则轻」疏:盈不足术曰:「玉方寸,重七两,石方寸,重六两。」
「大圭」注:终葵,椎也。相玉书曰:「珽玉六寸,明自炤。」疏:「齐人谓椎为终葵。」
「祼圭」注:瓒如盘,其柄用圭。「有流前」注。
矢人「夹而摇之」注:今人以指夹矢舞卫是也。「梓人顾」注:郑司农云:「读为鬜,头无发之鬜。」疏:「时俗有以无发为鬜。」
「觚三升」注:觚当为「觯」。疏:礼器制度云:「觚大二升,觯大三升。」
庐人「句兵椑」注:齐人谓柯斧柄为裨。
匠人「四阿重屋」注:四阿,若今四注屋。重屋,复笮也。疏:燕礼云:「设洗当东霤。」则此四阿四霤者也。复笮,重承壁材。上林赋「高廊四注,
大扃小扃。」注:大扃,牛鼎之扃,长三尺。小扃,膷鼎之扃,长二尺。疏:此约汉礼器制度知之。
「外有九室」注:九室,如今朝堂诸曹治事处。疏:「据汉法,谓正朝之左右为庐舍者也。」
「宫隅城隅」注:「谓角浮思也。」疏:郑以浮思解隅者,案汉时云「东阙浮思灾」,言灾,则浮思者小楼也。明堂位「疏屏」,注亦云:「今浮思也,刻之为云气虫兽,如今阙上为之矣。」则门屏有屋覆之,与城隅及阙皆有浮思,刻画为云气并虫兽。
文帝纪:「未央宫东阙罘罳灾。」颜师古注:「罘罳,谓连阙曲阁也,以覆重刻垣墉之处,其形罘罳然,一曰屏也。」王莽传:「遣使坏渭陵、延陵园门罘罳,曰:毋使民复思也。」
「耜广五寸」注:「古者耜一金,两人并发之。今之耜歧头两金,象古之耦也。」疏:「后汉用牛耕种,故有歧头两脚耜,今犹然也。但以牛种用一耜,则畎下布种,与古异矣。」
「堂涂」注:「谓阶前,若今令甓祴也。」疏:「汉时名堂涂为令甓祴。令甓则今之也,祴则道也。令音零。甓,薄历反。祴音阶。」
车人「一有半谓之柯」注:「郑司农云:苍颉篇有柯。」车人「为耒」疏:「古法耒下惟一金,不歧头。先郑云耒下歧,据汉法而言。其实古者耒不歧头,是以后郑上注亦云今之耜歧头。」「以其一为之首」注:「首六寸,谓今刚关头斧。」疏:「汉时斧近刃,皆以刚铁为之,又以柄关孔,即今亦然,故举汉法为说也。」
「羊车」注:「羊,善也。善车,若今定张车。」疏:「虽举当时汉法以晓人,汉世去今久远,亦未知定张车将何所用,但知在宫内所用,故差小为之,谓之羊车也。」
弓人「茭解」注:「茭读如齐人名手足掔为骹之骹。」
故剽注:郑司农云:「剽」读为「湖漂絮」之漂。疏:时有此语,从俗读之。
樴脂膏殖败之殖。疏:若今人头发有脂膏者,则谓之殖。
汉制考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