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封笺
见字如面:
有些时候,我们就像夕阳和黄昏,在某些时刻如此的相似,中间却隔着整个黑夜。
那个下午,阳光还很暖,你看着窗外,我看着你。就这样好几年。后来,我们都毕业了,也在夏日与你别离,夏日的阳光自是灿烂无比,夏日的骤雨时节也是昏天黑地。就像棋子终分黑白,总有些情感是“bad ending”。
我还记得,曾经向别人炫耀过你,不止一次。与兄弟对酒当歌的夜晚,月亮只是静静地旁观。天南海北的胡扯一通,拼着拼着兴致愈高,人也口无遮拦。食色性也,酒色不离。轮着划拳掰腕飞花令,输家开场,轮流讲起了自己过往的辉煌事迹。有夸自己对象仪态好的,有说温柔体贴的,大俗大雅者皆有之,但是当提到你的名字时,都愣住了,不知谁手中的酒瓶滑落,碎的好像心呐。显然不是说伊不好看,事实上多数见过你的人都要说道两句,面目清秀,好写文章,只是与外在柔弱不同的是略有彪悍的心。哥几个都曾折在伊手中,喜欢的紧,确实不敢下手。
当时其实并不明白他们的心思,只是后来发现,他也喜伊。他并不想让我知道,我们是真的穿过一条裤子的。没一起喝过酒,但一起挨过打;没一起追过妹,但睡过一张床。很难过,很难做。常言道“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手足自然是不能砍了去,但是衣服也同样不能乱脱吧。终于到后来,我们都散伙了,手足没了,衣服也没了。
随意的理由,随便的分手。没多少人知道,就像没多少人知道我们曾在一起很久。从前,大家最喜欢的一个词是万里无云,不是因为心像天空一样明朗,而是因为那里面有你的名字。仿佛只有这样才敢光明正大地喊住你,似乎这样就能让我感到困迫,其实已然许久未曾爱过。断了指甲,断了青丝,断了红烛,未断牵挂。
还是习惯什么都用双份,双人餐,两件衣,一对笔。在的时候刚刚好,不在的时候连自己都想要丢掉。右手上藏了很久的绷带,左腕上写的很深的名字,口袋里的糖与发卡,拿不出,放不下。有人说人生的烦恼说开不过就是十二个字:想不开,放不下,看不透,忘不了。很有道理,想必也是个失意人吧,只是能醒不愿醒。伊的一条条短信,我都完完整整的留着,未曾删除,是为了证明哪怕是你,也曾有那么多时光,深深爱着我。
当回忆落满了灰尘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吹来一阵风,吹去了所有日积月累的掩饰,吹尽了心心念念留下的业障,吹的人流下了眼泪,催的满面桃花香。
十七岁的时候,大约是不可能送你一支玫瑰花了,那就希望二十七岁之前,能和你一起喝一场酒,喝到身体里烧起一团火,烧去所有的理智,只剩下本能。为自己活一次。
爱和爱过,只差了一个字,中间隔的,却是一整个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