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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风雨已过,都是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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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脾气秉性都摸得透透的,老婆子说走,他就无条件跟着。

    说干就干。老两口手脚麻利地将被子,米粮,一应生活用品包好,放进四只大筐里。又将鸡鸭捆住脚,扔进担子里,用扁担挑着,趁着夜色,四人悄无声息的离开小王庄,向着云顶山深处而去。

    第二日夜里,一队侍卫悄悄摸进小王庄西头,老王婆的家里。

    “什么?又没抓到?”

    林碧玉面目狰狞。她抓起一个茶盏,狠狠地砸向领头侍卫的头上。

    好个赵之润,好样的!

    那夜,当看到抓回来的是钱嬷嬷时,当着下人的面,她亲自动手,生生的,一刀一刀活剐了钱嬷嬷,也没能让她消下心里的那口恶气。

    多少年了?她忍气吞声,伏低做小,等的就是这一天。那贱人是国公爷的嫡妻,生下的,便是嫡子,好不容易有这样的机会,她若还让那对贱人母子活着,她就不叫林碧玉!

    可她竟也没想到,贱人那么聪明。

    她的人根据守城官差的描述,一路跟到大王庄,又从王大牛嘴里打听到,她去了柳屯。等她的人追到柳屯,屯里的人却从未见过一个陌生的孕妇进村。

    那个时候她便觉得不对劲儿。

    可那赵之润能去哪里?

    若是换成她,她会选择去哪里?

    想到此,她眼前一亮,那贱人,一定返回了小王庄。

    等她反应过来也晚了,庄西头的草屋,已人去屋空。

    领头的侍卫不敢躲避,生生的挨了这一下,眼见着,鲜血顺着脸颊,滴滴答答的滴落下来。

    “小的该死,小的马上再去找。”

    “滚,再找不到,便不用活着回来了。”

    侍卫浑身一凛,低头退下。

    草长莺飞,四年时间,眨眼而过。

    密林间,浓密的一人高的青草里,蹲着两个身影。

    “外祖父,我看到兔兔了。”

    “嘘……”

    老王头把一根手指竖起放到嘴边,对着身边的小女娃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出声。

    一只雪白的野兔东瞅瞅,西看看,一蹦一跳,往前奔去。

    快了,就快要到了!小女娃默默的在心里数着数。

    只见那野兔往前蹦着蹦着,一头扎进一个麻绳做的套子里。

    猎物进套,套子口的绳子迅速收紧,把带着野兔的套子,升到半空。

    “抓到兔兔了,外祖父,你好厉害!”

    小女娃高兴的大喊着,拉着老王头,奔着那兔子而去。

    “娘,你看我们猎到了什么?”

    碧绿的林间,两间草屋门口。梳着花苞头,穿着粉色衣裙的小女娃,一阵风般,扑进正在门口晒药材的女子怀里。

    赵之润抬眸,看着小团子被刮坏的衣裙和满头的大汗,故作生气道,“又进山了?”

    “娘,”袁天晴踮起小脚,吧唧一声,在娘亲脸上亲了一口,张开胖乎乎的小手道,“外祖父说,有了这兔兔,娘亲可以做个毛手套,冬天就不会冻坏手了。”

    袁,是赵之润母亲的姓。

    她不会让天晴姓任,怕脏了她女儿;也不会让她姓赵,怕引起林碧玉的怀疑。

    在深山里待了四年了。这四年间,为了女儿和双亲的平安,她磨平了个性,也隐藏了仇恨,她只希望,女儿能健康平安的成长。

    四年时间,住在大山深处的她们,也早已和这有灵性的大山,融为一体。

    老王头和老王婆祖辈农户,识得的药材很多。

    大山里,最不缺的就是野味和药材。

    四个人同心协力,将采来的药材晒干,再由老王头送去山下镇子里的药铺,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闲暇时,老王头也会带着袁天晴做些夹子,套子放进深山里。

    没准儿什么时候,就能猎到兔子,野鸡什么的。

    那一刻,也是袁天晴最快乐的时候,她不但能饱饱的打一顿牙祭,猎来的毛皮,还能给娘亲和外祖母,做个衣裳的毛领啥的。

    在这荒无人烟的大山里一待就是四年,有时候,赵之润觉得,就这么平平淡淡的也挺好;有时候又觉得对不住孩子。

    长安城里的富贵人家,四岁的孩子,都得开蒙读书了,而她的女儿,只能躲在这大林子里。

    虽然,以自己的学识教教女儿,完全没有问题,但该长的见识,她也是真的给不了。

    这些年,老王头下山时总会打听到,附近的村屯里,不时会有陌生人出现。

    那肯定是林碧玉派来的,赵之润心里琢磨着,不能亲眼看到她和孩子死在她面前,林碧玉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也罢,和命比起来,别的是真的不重要了,这大山里,有她的孩子,有爹娘,还求什么呢?

    想到这里,她摸着袁天晴毛绒绒的小脑袋道,“那今晚,娘给你做红烧兔肉好不好?”

    “好耶!”

    袁天晴高兴地跳起来,“那我去挖些野山蒜,放在兔肉里,会更好吃。”

    小团子拿着小铲子,一蹦一跳向山间跑去。

    长安城,英国公府前院书房。

    任召义拿着一本书枯坐了一个下午,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四年了,还是没有找到那个女人。

    人一波一波的撒出去,又一波一波的空手回来。

    他总是带着希望,然后失望,然后再希望。

    难道那个女人真的跟着那个男人走了?

    他们现在是不是已经成婚?已经有孩子了?

    想到这里,他握着书本的手紧紧攥在一起。

    作为英国公,他掌着全长安城的政务,十分繁忙,有的时候还会去别的郡县视察,不经常在府里。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在长安的长街。

    那是一个冬日,一个衣不蔽体的小乞丐佝偻在街角,眼看着就要冻死。

    也就是那个时候,那个一身紫色长裙,外披白狐狸毛大氅的女子出现在他眼前。

    那澄澈如水眸子,巴掌大的小脸儿,如樱桃般的小嘴儿就深深印刻在他的心底。

    她给那小乞丐银钱,给他请了大夫。

    那份关心和担忧,完全发自于内心,没有丝毫做作。

    身为英国公,他见过的美女多如牛毛,多少世家大族的小姐,明着暗着打他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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