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勿忘我
第二个星期日,小樱主动邀请我去她家。当时我的内心非常忐忑,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去过她家。
她家的房子在当时的小镇上属于豪华型的乡间别墅,有十几个房间,每个房间的装潢都非常的气派和高雅。而且她还有自己的书房,有自己的钢琴,除此之外,她还喜欢绘画和练毛笔字。
那是我第一次感到自卑和渺小,虽然都是生活在小地方,但是我们的境遇并不相同。她家里面有钱,她不用像大多数农村孩子那样去放牛,下地干活。
我脱掉穿得非常破旧的鞋子,小心翼翼的走进她的家门。在客厅,一张非常显眼的全家福悬挂在墙壁上,房间的布置俨然城市风格的装饰,家具家电都是高级货,而不是农村那种廉价的木制家具和二手家电。
我像一个乡巴佬一样,有些拘束和不自然。她虽然察觉出我的窘迫,但并没有点破,而是表现得非常小心,尽量不提及一些刺激我敏感心灵的话题。
在她有意或无意的引导之下,让我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她知道我没有吃早饭,于是戴上围裙,在整洁干净的厨房里开始忙碌起来,还叫我帮忙剥蒜洗菜。在她炒菜的时候,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厨房还有吸油烟机这种玩意儿。
写这些并不是为了表现出我的无知和孤陋寡闻,而是在当时那种情况之下,我所知道的东西仅限于农村和大山,因为我平时只能接触到这些东西。
饭菜上桌,都是用精致的碟子装菜,不像村里面的人家户一样,要么用大碗或是直接把整锅菜端上桌。从她吃饭的表情中我可以看出,她根本吃不了辣的食物,为了迎合我的口味,她才在菜里面多加了许多红辣椒。
回想起上次她去我奶奶家时,为了不让我奶奶和我感到尴尬和无所适从,她极力装出一副非常饥饿的样子,吃着辣椒放得非常多的食物。
在贵州农村,几乎每家每户都能吃辣,而且吃得非常凶。这是由地理环境决定的,在西南地区,山高路远,湿气重;吃辣椒是驱除湿气最简单有效的办法,这也是为什么西南地区的人普遍喜欢吃火锅的原因。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
小樱从小生活在江南水乡,吃的东西自然偏清淡和甜。她虽然是贵州人,但并没有养成贵州人的胃。
我连续在她家待了两天,每一顿饭,桌子上必不可少的菜就是青椒土豆丝;可是她和他的哥哥几乎没怎么动这道菜,只是简单的夹了一点表示一下。后来我问她,为什么每顿饭都要炒土豆丝但却不动筷子,她告诉我,这是她家的传统。她的父母大学毕业后,白手起家开始创业,在那段煎熬的时间里,炒土豆丝陪伴了她父母无数个日日夜夜。炒土豆丝代表的是一种不忘初心,缅怀过去的一种象征。
吃完饭后,她会给我演奏一些钢琴曲,有莫扎特,贝多芬等人的古典音乐,也有现代流行的钢琴曲,如《花之舞》《梦中的婚礼》《雨的印记》等。
白色的纱窗在微风中摇曳,一米阳光透过窗帘,照射在她的肩上,钢琴的黑白键上全是浮动的光斑;她美丽的秀发上别了几个小巧精致的发卡,旋律在跳动,阳光在飞舞,我的心随之汹涌澎湃。
她的书房非常大,六十多平米的房间摆满了书架;书架上全是各种各样的书籍,有他哥哥关于法律类的书籍,也有她姐姐的关于美学类和哲学类的大部头书籍。
作为一个中学生,她的阅读量异常惊人。在她的鼓励和影响下,我阅读了生平的第一本小说,川端康成的《雪国》。第一次阅读,我全然弄不懂小说讲了些什么,但是日本作家细腻和耽美的文字让我浮想联翩,深陷其中。
在中考结束的那一段时间里,因为不知道成绩考得如何,我整天忧心忡忡,茶不思饭不想。害怕考砸了,自己以后只能待在农村,要么就是像大多数同学一样去打工。
为了缓解我的焦虑和压力,她借给我非常厚的两部小说,一部是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另一部是罗曼·罗兰写的强调个人英雄主义者的小说《约翰·克里斯朵夫》。如果没有这两部大部头小说的陪伴,我真不知道该如何熬过那个令人焦灼的夏天。
每天一上山,把牛羊赶到芳草萋萋的草地,我便找一棵阴凉的大树,躺在下面读小说,有时候因为过于专注,黑山羊跑了都不知道,最后害得我漫山遍野的寻找羊的踪迹。
一天,小樱带着我穿越麦田,来到了一个幽静的山谷。那里阳光明媚,山风和煦,鸟鸣花香;一条清澈的小溪从山顶的暗河里潺潺流下,山谷里没有任何人前来打扰,只有布谷鸟在山林里不时的啼叫几声。
她穿着白色日系的休闲鞋,一条紧身的牛仔裤,一件崭新的红色卫衣,不急不缓的走在前头。一路上非常的安静,枯树叶清脆的声音时常从脚下传来。
走着走着,她冷不防的问了一句:“佳木,你以前有喜欢的人吗?”
我走在后面,目视着她的一举一动,她的右耳根处有一颗美人痣,两缕细碎的头发别在耳朵上,梳着质朴优雅的马尾辫。
我稍微愣了愣神,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回答。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喜欢和好感的区别。如果喜欢单指和别人玩得好,那么我挺怀念刘欢和高仲贤;如果喜欢是指肉体上发生关系,那么我的女房东算不算呢?
对于一个少年来说,除了对妈妈亲情的爱,根本就不具备男女之间爱的意识。
我的脸唰地一下就红了,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
小樱转过身,脸上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意,她轻轻地说:“佳木,你犹豫了。”
她没有继续追问,而是安安静静的走着,就这样,一直很安静。
相较于男生而言,女孩的成熟程度总是快上一个节奏,她那时问我的问题,我还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但是我喜欢与她独处的时光,那是其她女孩子从来没有给予过我的感觉。
后来我们坐在小溪边上,她脱下鞋子,一双完美无瑕的玉足放进清澈见底的小溪里,任凭山泉洗濯。她的这些动作毫无违和感,仿佛与整个山谷融为一体,有一种天然来雕饰的自然美。
她告诉我,其实她过得并不快乐。她的父母虽然实现了财务的自由,但他们的婚姻却出现了裂痕,他们名义上是夫妻,其实早已同床异梦,心生隔阂。为了孩子,他们才假装和和气气,维持着并不幸福的婚姻。
父母的争吵和矛盾让整个家庭陷入僵局,每当父母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争吵不休的时候,小樱总会躲在房间里,偷偷哭泣。
来到时光静止的小镇,小樱的生活并没有多大改变。她没有朋友,没有人愿意和她做朋友。一来是因为家庭的差距,二是因为生活环境的不同,造成了性格上的差异。多数农村女孩没有过多的思想,也没有读过那么多的书,没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她们言谈举止比较随意,大大咧咧,说话也不会过多考虑别人的感受。
我不知道小樱为什么会看上我,把我当做她的知心朋友,那段时间,我是她唯一可以谈心的朋友。
我曾问过她,为什么会选择我做她的蓝颜知己,她说,因为她觉得这样做不用顾虑,不用担心,很有安全感。
她坐在溪边,双手放在膝盖上,粲然一笑道:“有一天你会把我忘记吗?如果某天你去到一个大地方,有形形色色的人可以做你的朋友,你还会选择我吗?”
年少的我天真无邪,不知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我没有过多思索便说道:“当然不会!只要你不嫌弃我,我永远会和你在一起。”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成了我遗憾终身的忘不了的痛。
小樱笑脸盈盈的望着我,启齿说:“希望你记住自己说过的话,不要忘记我!”
那个阳光晴朗的午后,那个安静的山谷,那条清澈的小溪,还有那个纯真善良的少女,似乎永远的定格在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