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天上掉下鸡腿
逸歌想着不能放过这几人,不然不知道还会有多少受害者。
杀人没做过,报官又没证据,若他们一口咬定没做过坏事,只有我一面之词,恐怕也很难断案。
于是挨个挑断了他们的脚筋。
到村庄只有两里路,他们应该能够爬得到。下半辈子都无法走路了,应该无法再害人吧?
做完这一切,逸歌心满意足的朝前走去。
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多年后的这条大街上,就从一个到处打散工的流浪者,变成了衙门的荣誉捕头。
棱角早已磨平,激情渐渐归于冷淡。唉,岁月催人老!
逸哥正在感慨,忽听到前面有人在大喊:“快来看打架啦,快来看打架啦!”
人流朝着声音涌动,很快就围成了人墙。
这种情况怎么少得了逸歌?
逸歌很快选中几个年轻女性作为突破口,凭着身子壮,挤啊挤,挤到了最前面。
此时映入眼帘的是,两个乞丐在争一只鸡腿。
鸡腿是很美味,可是只有一只,乞丐却有两个。
一人一半就行了,为什么一定要一整只?这样打来打去,后果会很严重的。
好像仇人一般,各自使出了最狠毒的招式。
手脚并用,用拳头擂,用脚踹,拉扯头发,张口就咬。衣服都扯烂了,露出皮包骨的胸膛,还有羞羞的两点。
打得彼此都嗷嗷叫痛,又彼此都不愿停下来。
没人劝架,天哪,你们都不劝架的,只是围观,天朝的百姓就是这么冷漠的吗?
这样继续打下去,肯定至少得有一个人重伤或死掉。
逸歌正想出手制止时,从天空又掉下了一只鸡腿,砸在了两个乞丐的中间。
一人一只,打架自动停止,两个乞丐马上大啃起来。
从鸡腿掉下的方向往上看,是一间酒楼的二楼抛下来的。逸歌想上去了解情况,想着酒楼那么多人吃饭,也很难知道是谁,想想算了。
知道是谁又能怎样?把他抓回衙门?天朝并无高空抛洒食物惩罚的律法。
逸歌只能摇摇头往前走。
此时,一间叫美味酒楼的二楼靠窗处,一对母子正对着一大桌子佳肴,慢慢吃着饭,身旁站着两个保镖。
母亲约摸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小孩六七岁。
小孩早上一直嚷着要出来逛街,母亲拗不过他,带他出来体验优越感,肚子饿了,点了最贵的座位在这吃饭。
小孩一看是最喜欢吃的鸡腿,兴奋地拿了起来。
咬了一口,觉得太咸,随手往后一扔,就从窗口飞了出去,砸在一个乞丐的头上,却被旁边另一个乞丐拿去。
一句话还没讲完,就抢着往嘴里塞。
都饿了两天,打人的力气不减。
后来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喝彩声让不远处的杂技表演急红了眼,声浪直达,正欣赏着琵琶的孩子的耳朵。
“同是天涯沦落人……”
——正唱着这么一句。
“娘亲,外面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
做娘的学着孩子,把另一只鸡腿,也往后一扔,仍平静地吃着东西。
不久楼外面,复归于沉寂。
有时候你认为很大的事,不过是别人无意间的一个小动作。
逸歌与这母子俩再无任何交集。本来也不算什么交集,面都没见过。
他们吃他们的饭,逸歌走逸歌的路。
每天每个人在大街上遇到很多很多的人,只是擦身而过,或者抬头看了一眼,又把视线收了回来。
第二次再见,压根就不记得。
或者记得,可是,那也不过是路人而已。
逸歌走累了,他想找个地方休息,竟发现,所有能让他体面坐下来的地方,都需要收费。
除非,他可以不要脸的,坐在大街上。
在酒楼,买上一盅小酒;在茶馆,买上一壶粗茶;在小吃摊,买上一碗甜豆花……
买了,就能在人来人往的地方,给你一个坐的位置。否则,就只能继续赶路。
站着不需要钱,可坐着要。
罢了,脚确实酸。
逸歌走进一间小酒馆,要了半斤烈酒。不胜酒量的他,喝着喝着,哭了。
无声地落泪。
他看到人世间太多太多的悲惨,自己竟无能为力。就像刚才那两个乞丐,他能够把自己身上的钱给他们吗?
给了,自己怎么办?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挣不到钱,连工作都难找。因为穷,他不回家乡去,他怕见到嫁同村的表妹。
表妹,现在应该是几个孩子的娘了吧?
我好失败,我好失败呀!
逸歌喃喃地自言自语。
他不想喝酒了。他怕自己再喝,会跳脱衣舞。
哭倒没事,反正谁也不认识谁。跳脱衣舞就不好了,有伤风化。虽然自己练武的,身材很好。
在喜欢自己的人面前脱,人家会流口水。
在不喜欢自己的人面前脱,人家会吐口水。人家凭什么喜欢你?又不认识!
而且,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好东西,要偷偷欣赏的。
还是趁自己未完全醉,回衙门寝室睡大觉去吧!
睡成猪八戒,醒来才能成为孙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