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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度义助湖紏》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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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说播州湄潭县,有一人姓湖名紏,字国宝,曾举孝廉科,初时任括州龙宗县令,再任越州会稽县丞。年少时,聘定同乡黄太学之女娥英为妻。因娥英年幼,尚待字闺中,未能成聘。待其长成,湖紏却又他乡做官,故两下蹉跎,不曾成婚。

    比及娥英长至一十八岁,生得如花似玉,更兼深通文墨,琴箫丹青,无所不工,针指女红,样样娴熟。播州刺史欲奉承裴度,遂在地方选取美姬佳丽十人,结成一队,进献相府。已择下九人,只差一个绝色领班。

    闻得黄娥英之名,况又是太学之女,缙绅之后,急不可得。乃出三十万金,嘱托湄潭县令往求之。湄潭县令欲奉承刺史,差人至黄太学家好言相劝。黄太学道:“小女已聘与同乡湖紏,实不敢从命。”湄潭县令屡次强逼,黄太学只是不允。

    时值清明佳节,黄太学举家外出扫墓,独留娥英守家。湄潭县令访的真切,亲诣黄太学家,寻见娥英,不由分说,挟上肩與抬去。又遣两个妇人相伴,即送播州刺史府交接,却将三十万金留下,以为身价。比及黄太学归家,闻知女儿为县令劫去,急往湄潭县来寻,却又闻已送去播州刺史处。乃亲诣刺史府,哀求刺史可怜,放归娥英。

    刺史道:“令爱色艺双绝,入得相府,必然受宠,岂不强似作他人箕帚乎?况你已受我三十万金聘礼,何不赠与令婿,别图佳偶?”

    黄太学道:“县令乘晚生外出扫墓,将小女强掳而去,私撇三十万金于寒舍,晚生未尝面领。今愿奉还三十万金,只求赐归小女。”

    刺史闻言大怒,环眼圆睁,刚髭倒竖,拍案叱道:“放肆!你得我三十万金聘礼,尚不知足,竟敢来此絮聒,是何道理?你女儿已送去晋国公府中,你若不依,自去索讨,休要在此放刁。”

    黄太学见刺史动怒,出言不逊,唬得闭口不言,只得哑巴吃黄连,有苦自家吞。当下含泪唯唯退出,在家守了旬日余,无缘再见女儿之面。娥英自此杳无音信,黄太学整日长吁短叹,勉强度日。

    却说刺史一掷千金,买来金钗宝珠,盛装打扮掳掠来诸女。个个装扮得如天仙一般,又延聘乐师教习歌舞,整日于家中操演。直待晋国公寿辰,遣人送去,以为贺礼。刺史费尽心机,破费许多钱钞,欲博裴度一个欢心。孰知相府内姬妾成群,歌舞盈室,各州县所献佳丽无数。刺史所献诸女,只凑个热闹罢了,裴度岂会中意。刺史不吝千金,到头来只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却说湖紏任会稽县丞已满三年,合当升迁,又思黄娥英今已长成,且归家成亲,再赴京听宣未迟。当下收拾行囊,往湄潭县进发,不一日,回至家中,次日便去拜望岳丈黄太学。

    黄太学知其所来乃为姻缘一事,不待湖紏开口,便将女儿被劫一事,备细述与湖紏知晓。湖紏听罢,惊得目瞪口呆,捶胸顿足,忿忿道:“大丈夫处世,一妻尚不能保全,有何颜面苟活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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