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玫瑰
我,还有所有的像我这样的人,毁灭是否是我们的唯一归宿?
活在世上,第二种痛苦就是孤独,还有无助。闵子骞躺在我身边,可我永远也不知道他脑袋里在想什么。他说不定在想着怎样杀死我。遇到他,是我这辈子很幸运的一件事情,他让我有了听众,有了我想要的听众。我好像没那么孤独了,但我们一样无助。
昨天以来,我卸载了所有的通讯软件,美其名曰想要一个安静的假期,不过我知道我的手机每时每刻都在冒出消息。想想那边的时间,我现在已经把它称之为那边了,期中考试刚过,大家应该都正忙着小组项目。每个里面有我一份工作,我应该做点什么的,可能有人正在骂我。
如果我是个早已死去的人,我完全不用考虑这些,可是现在我还活着,我他妈的,还死皮赖脸的活着,我应该做点什么。
做点什么,承担点什么。痛苦九十九天,快乐一天,然后再痛苦九十九天。大家都是这样的。
那些被我划分到“荒唐”,“可笑”,“无意义”的事情里,不多不少,有一半都是我应该做的。我应该做的,就算是我的责任。
我是不是应该改进一下我的分类?“荒唐不得不做”还有“荒唐爱做不做”,结婚算是第二类。剩下的,我悲哀的发现,几乎全都会被划进第一类里。我不得不做一些我觉得荒唐的事情,我于情于理该做一些我觉得完全属于人类画蛇添足的事情。人创造了责任。
死去的人死去了,创造的标准和责任留了下来。活着的人继续创造责任。谁制定规则,谁就创造出责任。
责任是荒唐的。我得出这样一个荒唐的结论。他在旁边翻了一个身,忽然的动静吓了我一跳。
现在远没到睡觉的时间,只是我们的作息不太规律。楼下又传来了喝酒划拳的声音,时不时还有电动车警报声。想想现在。我用他的话,也是我自己的话,告诫我自己,至少,我们现在属于彼此。
昨天,在废弃的仓库里,可能由于环境渲染的缘故,有一瞬间,我真的感觉闵子骞想要杀死我。那一刻,他不是于连,他是他自己。死亡对我来说没什么关系,我只是担心着他。不过出于对等,出于公平,我是不是也该考虑一下如何杀死他的事情?
如果要我杀死他,我想我会用那把刀,床头柜的第二个抽屉深处的那把黑色的折叠刀,我会用那把刀捅进他的胸膛。杀了他,我可能会成为一个英雄,我会写一本书,就写我如何在这个可怕的男人手里活下来,我说不定还会出名。
很可惜,我发现自己并没有这样的念头,我希望他完完整整,我只是担心着他。
更坦诚一点,我其实是在担心着我自己。我不想离开他,也不想他离开我。
放心吧,我会揭露自己,在所有人揭露我之前,不必担心我有任何的叙述诡计,只需担心我的局限。
我的局限。比如,我永远都不知道他脑袋里在想些什么。
我又在想什么?我在旅游啊!我想起自己之前给所有人发的消息,我现在是在旅游。我的行动轨迹确实越来越像旅游了,我骗他们,好像把自己也骗到了。我骗到了我自己,接下来呢?
闵子骞醒了,现在正揉着眼睛,小男孩总是爱睡觉的。
“现在几点了?”他黑色的头发有些凌乱。
“七点十四。”
“别看手机了,”他碰了碰我的胳膊,“看看我。”
“我已经看你一整天了。”我还是放下了手机,“吃点什么?”
“我不饿。”他找到了我的手,只是握着,我们并没有多做交谈。
“如果你根深蒂固的,认为一些事不重要。”我打破了沉默。
“我根深蒂固地认为一些事不重要。”
“但你想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就得认为它是重要的。你怎么办?”
“如果你……我,这全在我的选择。如果我想活,我就去接受它,不必认同,就是接受。”
“接受会带来痛苦,一种顾影自怜的痛苦。”一种幼稚的,滑稽的,可笑的,不值一提,但又是最深沉的痛苦。它只针对那一个人,它让她自我怀疑,反反复复。
“所以我他妈不接受。”他咕哝了一句。
“你听外面。”他忽然说道。
在他说话的同时,我也听到了,一大声凄厉的猫叫。我们看着对方,沉默着。我下了床,由于腿有些软,我差点摔倒在地上。我来到窗边,朝院子里看去,可那里连个猫影子都没有。
“怎么了?”他比我到的早。
“我刚刚看见一个灰色的影子跑过去。”他转过身,“应该没什么事,说不定是被喝醉酒的人踩到尾巴了。”
我松了一口气。我也希望它好好的。我希望它长命百岁,如果这也是它的愿望的话。
“出去逛逛吧。”他忽然提议道。
“好。”我点点头。
远远地看了一眼猫咪后,我们进了古城,像一对旅游的情侣。每一条街上都有很多人。我不太喜欢这么多人,闵子骞在其中倒是很自在。我买了一条蓝色细麻编织的手链,很快戴在了手腕上,他发现这一点后,就换了个位置,开始牵着我带手链的那只手。
走了许久,我发现我们两人对街边的商店都没什么兴趣,除了在一家店门口看了十分钟的非洲鼓教学。里面的姑娘很热情地邀请闵子骞进去尝试,不过被他推辞掉了。后来,我们就只是一条街一条街的走着,我看着天上深灰色的云,他在看人,街上来来往往的人。
“那家酒吧里有个姑娘,一直在看你。”我扯了扯他的手臂。
“她好看吗?”
“好看。”
“那咱们去找她。”他拉起我就往酒吧走,我赶紧把他拽了回来。
“去找她做什么?”
“我和她打一架,”他笑道,“凭什么我女朋友只看她,不看我。”
“不能打女人。”
“那你动手,”他说,“你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说着,他往那家酒吧的方向看去,那女人还坐在浅茶色的玻璃里,此刻正低头喝着一杯酒。
“咱们过去吧。”他忽然说道。
“去哪儿?”
我抬头看他,发现他的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没了笑意。
“那家酒吧。”他辨认着黑漆漆的招牌,“去原野。”
“去干什么?”我忽然产生了一些预感。
“请你喝酒。”
我跟着他走进“原野”。酒吧面积不大,不过环境很舒适。里面有着民谣歌手在弹吉他。灯光昏暗,混着一股淡淡的酒气,每张桌子上方,都有一盏摇摇晃晃的白色吊灯,照着下面的香薰蜡烛,还有插着玫瑰的蓝色花瓶。这样的设计在我看来有些不伦不类,不过总体还是和谐的。吧台上坐满了人,桌子却空出不少,我猜测他们可能是调酒师,或者老板的朋友。
他没有去找那个女人,这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我们在距她很远的一张桌子旁坐下,他点了两杯酒,洋葱圈,还有一大盘炸薯条。吃的喝的,几乎和我们第一次见面一模一样。我那该死的预感又来了。我总是害怕,可能就是因为这悲剧预示般的第六感。我的耳边已经响起旋律,我已经听到开场音乐了。我可能要面临些什么。
酒吧本身不大,在他和服务生说话的时候,我继续观察着那个女人。坐在这个位置一定是他考虑过的,因为我发现,这里既可以看到她,又可以看到大门,这里甚至连整个酒吧都一览无余。
她独自一人,二十多岁的年纪,最多不超过三十。她穿着白色的针织衫,往下是水蓝色的长裙。头发在脑后随意地扎起,她的耳边依然散着几缕棕色碎发。她确实很美,我不得不承认,连她穿着的白色的圆头平底鞋都很优雅。
“看什么呢?”他打断了我的思绪。
“看她,”我朝那个女人扬扬脑袋。“我以为,你来也是为了看她。”
“才不是。”
服务生很快把酒和食物端了上来,我开始心烦意乱地吃薯条。这酒的名字叫“青草蜢”,是一种加了奶油般的绿色,上面还浮着一片玫瑰。
多好看的玫瑰。如果我是一株植物,那最好便是朵玫瑰。我只管开我自己,毕竟,一朵玫瑰开成什么样都是美的,我不用开成那些昂贵的品种,我也听不懂那些人说话。我只用随便的开一开,然后凋谢。我不用去建设什么花园,也不用制造氧气。我不管怎么开,都是美的,因为生命是美的。
玫瑰也不用承受什么痛苦,缺水了就死了,营养充足就活着,没有玫瑰会质疑她为什么不努力活着。吸收水分和养料,还有晒太阳,都是生命自发的活动,从不为了什么,它本身便是目的。它不用努力活着,它不用挣扎活着,它不需要任何超越它本身存在的意义。它不用任何标准,也不用总结,不用方便,更不用效率。它活的是它自己,它就算不想活了也没关系。
“等会咱们去买一支玫瑰,我总觉得咱们的房间里少了些什么。”我忽然说道,“一会回去的时候……卖花的那家店应该不会关门。”
“好啊。”闵子骞下意识地回答,他刚刚显然也正想着自己的事情。我们坐在一起,这样近,又这样远。
等我再次注意到那个方向,那女人已经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他看着手机,一边吃着洋葱圈。
“那个女人走了。”我把薯条往他那边推了推,他从善如流地拿起一根。
“她不会是你的前女友吧?”
“怎么可能。”闵子骞笑了一声,他好像觉得我问出这样的问题很奇怪,也很有趣。“她至少比我大十岁,而且我也不认识她。”
“我也……”我想说什么,又放弃了,我喝完了最后一点绿色的酒。“对不起。”
“怎么了?”
“你会离开我吗?”我趴在桌子上,侧着脸望向他。
“不会,我不会离开你,”他看着我,“我保证。”
因为我自己,我感到有些烦躁。红与黑的隐喻在我脑海中徘徊不定,又迟迟不肯离开,如果我算是玛特尔,那女人对号入座就是瑞纳夫人,她也正是那样的年纪。我每天都在做梦,也在幻想,我不会放过梦与现实一丝一毫的联系。在我的故事里,闵子骞只爱我,在别人的故事里呢?还会有别人的故事存在吗?
“可怜的玛特尔!”
我从来都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和她一样。这是我担心的事情,这也是部分事实。同样的事情发生了,我会重金买回我爱人的头颅,埋葬在我们初次见面的那棵桦树下。
我一定会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