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自白
我叫于渺。
在这样的一个下雨天,我打算到美国去。
“外面雨下的很大。”
“没关系。”
到美国去,还怕下雨吗?
我冲出了隋逸杰的出租屋,他在后面大喊大叫:“于渺!”,我没有理他,他也没有追出来。
我那该死的男朋友——现在已经是前男友了——讨厌下雨天,讨厌全身上下湿漉漉,讨厌积水渗进鞋子里。他不会追出来。他以为他同样该死的女朋友一会儿就会回去。他不会追出来,他忙着考研究生,他得在一个月之内做完政治一千题,他才不在意我做什么,哪怕我说分手。
我早就想和他分手了。隋逸杰和我高中同校,然后是我的大学直系学长。他喜欢了我两年,我最终和他在一起。我现在要说我后悔了。
我早就后悔了,我在答应他的第二天就后悔了。可我们还是一直在一起,整整互相折磨了两年。两年!两年加两年,我本来是女孩,现在都要变成女人了。
我和他在一起,因为一首歌,也因为我的冲动。那个暑假,他在一家ktv里向我表白,放了《旋涡》做背景音乐。那是让娜莫罗唱的,是一个黑白电影的插曲,也是我十七岁以来最喜欢的歌。我不知道他怎样找到那首歌的,也不知道他到底想了些什么。前奏响起,我的眼眶竟有些湿润。隋逸杰一直是我的好朋友,我没那么喜欢他,但我也不想让他难过。不过,看到他为了讨好我而做的一切努力,我依然会觉得荣幸万分。周围闪烁着五颜六色的镭射灯,同学们在一旁大声起哄,某个瞬间,我决定和他在一起。
“我可以抱你一下吗?”我答应隋逸杰后,他送我回家。那天,这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不行。”我摇摇头,飞快地跑进楼道。厌恶就在这一瞬间产生了。我没做好准备和他牵手,没做好准备和他拥抱,亲吻,甚至是做|爱。我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他,我答应和他一起,不过我似乎只想和他一起听歌。还没进家门,我就意识到了这个可怕的错误。
错误就这样错误地进行下去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也装模作样起来。我表现出一副爱他的样子,就像他装作很爱我的歌。他很好,我越来越意识到这一点。他非常非常好,不过我在一点一点变坏。我们争吵,和解,消停一段时间,我们再次争吵,然后再次和解。他说他会想像我们结婚的样子,我们一次又一次地争吵,然后一次又一次妥协,他说他做好了无条件包容我的一切准备。但我没有,我只想争吵,痛痛快快地吵架,吵到天翻地覆然后抱头痛哭,或者决裂。我不想看到细细碎碎的争吵蔓延在我人生的长河里,我不想原谅别人,也不想被原谅。我也不会结婚的,我从不想那么远,我只想考虑今天晚上将要发生的事情,比如,我打算到美国去,在去之前我要和他分手。
我是个不极好也不极坏的人,也可以说我是个悲剧,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没有人会认同我,也没有人理解。我从上幼儿园就开始领奖状了,小学,初中,高中,直到现在我大三,二十岁。
我的日子过得太顺利了,顺利到我有些害怕。我不配拥有这些,想想中东和叙利亚,想想弱势群体和难民,想想残疾和智力缺陷,我甚至不配说我不配拥有这些。我考上了很好的大学,我开始实习了,美好的未来在我眼前,我的生活在我眼前,我只需要继续向前。
只需要继续向前。
可我突然一步也不想走了。
我像哈姆雷特一样意识到了自己的悲剧宿命。这个暑假,我的耳朵隐隐的有些疼痛,这样的症状从期末周的时候就出现了,不过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我没有和任何人说,直到痛感越来越重。
我最终还是去到了医院。我妈妈是医生,我家就在医院旁边,我应该对这里很熟悉才对,可事实上,荒唐的是,我几乎从来没有去过医院。我的每一次生病,吃药,受伤,无论什么头疼脑热都以一种极不正规的方式得到了治疗。我的母亲,做为一名医生,垄断了对我病情的诊断。她的心自然是好的,可她本人却很矛盾。学了一辈子医学和病理学,她绝不仅仅是个内科大夫。医生不就是这样的吗?他们学到的东西足够多,我相信就算是牙医,也能治好一个人的感冒。
可我母亲学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一些内容出现了本质上的冲突。根据她一辈子的生活经验,她果断抛弃了来自西方的知识与科学,一头钻进了传统文化里,钻进了《黄帝内经》还有《金刚经》。我家里,不知道从哪一天起开始烟雾缭绕,我妈妈一有空就会熏艾条。
我的耳朵没有出什么大问题。医生给我清洁了耳朵,开了药,又用了几天电离子治疗仪,就算是完全好了。
也是这样的一件事,让我发现自己一直在将就。如果这次没有去医院,我很可能会一辈子都耳朵疼,将来再生一个耳朵疼的小孩,我们一起向不堪重负的男人抱怨着自己耳朵疼,然后再争吵再和好。我不想将就了。我要去医院,我要到美国去。
一路都在胡思乱想,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空气里是潮湿好闻的味道,我想到了破土而出的蜗牛。在北方,十一月下雨是少见的,毕竟这是个下雪的季节。今晚的雨像是冰碴子,或许它也并不叫雨,它更可能被称为“雨夹雪”,“寒潮”类似的名字,说不定会贴切一些,不过我想把它称为雨。我走进了一家咖啡店。
今晚,不出意外,我也同样是会在一家咖啡店里的。我的导师在每个双数周的周六晚上都会开会。于是,每隔两周我都会想摔断腿,出车祸,或者跳楼一回。本科生研究不好开展,我曾经拿一个寒假乱七八糟地总结了加密货币的发展历程和文献,那是我对学术研究少有的热情。在另一个暑假里,我跑了整整三天的程序,做支出对经济增长的动态模型,那是我对学术研究最后的热情。
后来,我开始讨厌开组会了。听着研究生们的分享,我忽然想听歌。文献综述和音乐一起流淌进我的耳朵里,我的心砰砰砰地跳动。我在操场上一圈一圈走着,或者躺在床上,钢琴声起起伏伏,人声一点一点地高昂,高昂,高昂……那一瞬间,我忽然感觉自己可能会死掉。我收拾好了散在床角的书和衣服,想象着第二天室友发现我早已冰凉的尸体。想着想着就睡着了。第二天什么都没有发生,不过我起床有点迟。
我喜欢我的导师,我喜欢他上课的样子。他也是我的宏观老师。我看着他意气风发,自信满满,在绿色的小黑板上谈谈笑笑,指点江山。我发邮件选他当我的导师,我请求他做我的导师,生怕他仅有的三个名额被其他虎视眈眈的同学捷足先登。
我成功了。我只成功了十三个月。在我刚上大三的第二周,他被开除了。传闻说是强|奸未遂。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可能死了,坐牢了,远走高飞,或者依然在这个城市里。不过再也不会出现在我的世界了。这有什么关系呢?我有了新的导师。我的导师好极了,她是世界上最好的老师,是世界上最认真负责,也是最温柔的人。哪怕我表现的再差劲,她也不会生气。
这些重要吗?反正我已经打算到美国去了。好消息是论文终于可以拖一拖了,毕竟到美国去算得上是一个正当理由。我坐在咖啡店靠窗的位置,小口地喝着手里的抹茶拿铁。现在是晚上十点二十三分。外面没什么人,只有一盏孤零零的路灯,橘黄色的。开始刮风了。风声大得可怕,大得我一点也不想出去,只想在这个温暖的地方想象外面的狂风暴雨和电闪雷鸣,不过更可能是大雪。雨停了,这有点扫我的兴。今天晚上最好有雨,因为我打算到美国去。
我喜欢路灯,尤其是橘黄色的路灯。那样的灯照亮一块空地,那空地不再是空地,不再光秃秃,毫无新意,它变得与众不同。它与其他黑暗相分离,它沐浴着圣光,它纯洁而神秘。我有时候会忍不住走进被路灯照亮的空地,期待着从此进入一个新的世界。
我想远离这悲剧,远离这副躯壳,它的悲剧不在环境,不在生活,而在它本身。这副被称作“于渺”的躯体,她周围的一切都是极好极好的,只有她有一点坏,这点坏腐烂在骨子里。
我百无聊赖地刷着手机。日元和土耳其里拉又跌了,还有阿根廷比索。行研实习的公司紧锣密鼓地筹备上市,正想方设法地进行专利管理。隋逸杰发了一条伤春悲秋的朋友圈,那个女生又点赞了。
这不是第一次,我早就知道他们了。
滚!我忽然想大声把这个词喊出来,不在意别人看我的目光。可是我做不到。
一整杯抹茶拿铁在我的口中无知无觉,没有味道。咖啡店也没什么人了。店员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下了工作服,靠着离门最近的橱窗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下班时间一到,他们会争先恐后地出去,留下那个最后的倒霉蛋陪着剩下这些讨厌的客人,收拾关店。
我离开温暖的咖啡厅,回到了风中,继续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这个夜晚还是属于我的,我将明天一早出发,像陈白露(她是我最喜欢的话剧人物)那样,说不定还能看着日出。
大约十一点多的时候,我走到了一排桦树下。地上先是积水,然后又铺了一层厚厚的落叶,没准都是这一天之内从树上掉下来的。树枝稀疏,有点像大号的蒲公英。走着走着,可能是习惯了外面的气候,我已经不觉得冷了。我甚至把黑色毛呢大衣的扣子解开,不过手还是插在兜里。我在翻飞的落叶堆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忽然,一个比天气更冰冷的东西抵在了我的脖颈。
我被吓了一跳。沉浸在糟糕的过去和未来里,我竟没有注意到有人正向我靠近。
“不要动,把你身上的钱都拿出来。”
一个毫无感情的低沉声音,一个男孩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