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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 章 入 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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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杏看着谢世军离去,内心极其苦楚。她与这个男人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结婚二年多来,她们虽然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却从来没有行过夫妻之礼……

    离婚,早就写入了她们的剧本里。

    那年,小杏谈了一个男友,叫阳斌。不到半年她们就偷吃了禁果。起初男友还顺着小杏,不想玩腻了小杏之后,阳斌显出了本性。脾气暴躁,吃喝嫖赌,样样俱全,并且还时不时以拳脚伺候,小杏在忍无可忍之下离开了阳斌,结束了这段孽缘。

    然而,小杏与阳斌这事,小杏的父母并不知情。他们忙碌着生意,对小杏不闻不问。在他们的词典里,只要有钱,何必怕找不到如意的女婿。他们在上海有好几处房产,并且经营了两家酒店,资产已是上千万,因为只有小杏这个女儿。他们计划招一个上门女婿,以延续他们的香火。

    不久,小杏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又不想去堕胎,左思右想,她得找个人结婚,不然阳斌知道了,非得来要孩子。那天,小杏看到一个农村来的男孩,一眼就看中了他,他叫谢世军。

    谢世军来上海一个月了,因为是职校毕业,文化不高,难以找到工作,去工地上做过几天,又有点吃不消。

    小杏来到谢世军身边,问:“你是不是在找工作呀?”

    谢世军看了小杏一眼,说:“是的。”

    “要不你先到我朋友的餐馆去吧。”

    “我恐怕不行,没学过厨师。”

    “没事的,我让朋友教你。”

    就这样,谢世军就在小杏朋友的餐馆找到了一份工作,小杏还为他租了房子。不久,小杏的肚子开始大起来,她找到谢世军,说出了自己的苦衷。她说,她有一段孽缘,怀了孩子。她想把孩子生下来,但得马上找个人结婚,不然孩子就是一个黑户口。

    “其实,第一次看到你,我就喜欢上了你,你愿意娶我吗?”小杏说。

    谢世军听后,心想,小杏帮过我,我也没有非分之想。既然她看上了我,就是在抬举我,我不应该辜负了她,谢世军于是答应愿意娶小杏。

    小杏挺着个肚子与谢世军去登记了结婚,当小杏带着谢世军去见父母时,父母是大吃一惊。父亲强烈反对这门婚姻,还扬言,如果不去离婚,就要断绝父女关系。

    母亲见女儿与姓谢的生米煮成了熟饭,不得不让女儿搬到另外一套房子去住,就这样,谢世军就与小杏开始他们的夫妻生活。谢世军辞了工作,一直在家照顾小杏,真的是无微不至,悉心呵护。当然,小杏的母亲自然不放心女儿,营养品与水果一样不落下。

    当小杏产下一个男婴后,父母的态度才有所改变。但他们依然从骨子里看不起这个来自农村的女婿,贫穷不必说,问题是还没有什么文化,让他们觉得脸上无光,很没面子,于是与谢世军约法三章。第一,谢世军必须做上门女婿。第二,谢世军与小杏的孩子,必须同小杏姓。第三,谢世军不能继承他们家的财产。

    不久,谢世军就到小杏父亲的餐馆上班,当起了学徒,期间受到小杏父亲的百般折磨,但由于肯吃苦,很快就学会了许多拿手菜的制作,在参加厨艺大比拼中,获得银奖。

    谢世军任劳任怨,早上四五点就得起床,做好一家人的早餐。丈母娘喝的粥,米要捣碎,讲究细,滑,软,并配二三种小菜。岳父的早茶,很为讲究,主要是豆制干丝和面点小食,比如馄饨,鱼汤面,干拌面,炒面等各种面条,以及蟹黄汤包,鲜肉笋包,干菜包等等。这些吃食,食材要新鲜,并且天天换不同的口味。

    谢世军就跟他们雇来的保姆一样,照顾着小杏一家,稍有不如意,就被臭骂一顿。

    “你这个小瘪三,还不如老子养的一条狗。”

    “从你进我们家门那一刻,我就知道你是冲着我们家的财产来的。”

    这些话语,严重地挫伤了谢世军的自尊心。他也是爹娘养的,并且是谢家唯一的儿子,这种诋毁,让他无法容忍,他向小杏提出离婚。

    想不到谢世军这一行为,激怒了丈母娘,她认为谢世军根本没有资格提出离婚,只有她们可以把他赶出家门,就像赶走自己养的一条狗一样。

    谢世军想,人活着,尊严很重要。他是那种宁愿坐在自行车上笑,也不愿坐在宝马车里哭的那种人。

    谢世军要离开小杏,小杏自然有几许不舍,但看到他那样痛苦地活着,也有几许不忍。谢世军拯救了她,以及她的孩子,她觉得这个男人值得她去爱。如今,让他走,就是对他最大的爱。

    其实,谢世军也不想离开小杏,这与入赘无关。他只是为了尊严地活下去,而不得不选择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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