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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篇·夏to飞·梦中爱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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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干巴老头:

    以下是你对我说过的话,中间还夹杂了好多老年的我,对许多事情的补充,我都将他们记录了下来。

    我听完这些故事,是真的爱你。

    不听也爱。

    以下便是老年的你,说给年轻的我的话——

    我们的爱情,很浪漫。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没有这么浪漫的故事。

    我们俩,因为八嘎结缘。

    一个大小伙子,搬家,遇到隔壁的邻居,养着一条柴犬。

    他想办法去逗弄柴犬,却看上了隔壁小伙子。

    几乎是一见钟情。

    相遇的那天,是一个阴沉沉的冬日傍晚。我下了班,骑着小电驴回家,远远地看见八嘎和王夏天隔着挡板玩耍。

    我远远就看到了王夏天,头发浓密,染成了一个怪模怪样的颜色,皮肤不白,看着很健康。

    他开口了,声音不高不低,充满男子气概。

    你可能不知道,对我们同性恋而言,我们真的会讨厌特别娘的声音。

    不知道为什么,经历了这么久的生命之后,我依然讨厌自己的声音。

    我想,那大概是源自青春期所遭受的嘲笑吧。

    王夏天说,他刚搬过来,工作就在旁边的那栋楼上。

    他是那么地挺拔、高大、英俊,几乎满足了我对男人的所有幻想。我想,当下,我就爱上了他。

    因为爱情总是跟自卑一起来的。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当时我脑子里闪过的声音:“我配不上他。”

    后来,王夏天告诉我,他脑海里闪过的念头是:“我多半没机会。”

    那时候,他以为我有对象。因为我的取向特征太明显了: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穿着当时同性恋最为流行的白袜,还养着一只柴犬。

    王夏天说,我就是一个“已婚同性恋”的样子,家里没有另外一个男人,是不可能把日子过这么好的。

    我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要心存幻想。

    可是人啊,就是这样,越是规劝自己,自己就越不听劝。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总是有意无意地在阳台上碰见他。他有时候手里拿着鸡肉干,有时候空着手,把手伸给八嘎,让八嘎吃鸡肉干,或者干脆舔他的手。

    我仔细地观察过他的手,手指细长,骨骼分明。

    我幻想过他那只手捏着我的脖子。

    我会迷醉的。

    我是个好色的人。

    不过那时候我很胆怯,总是想不到什么理由,去公开表达我的好感。

    有一天,天气很好,王夏天去爬山了,回来之后,给我看他爬山的照片。

    之后,他问我,要不要一起去吃火锅?

    我内心狂喜。

    而他,打了一个响指。

    我会永远记得那个响指,也会永远记得那一天。

    我想,我们的墓志铭上,一定要写上我们的爱情期限,就是从那个响指算起。

    我为聊什么担心。

    我的人生是很苍白的,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什么值得大说特说的事情。

    我阅读的也不够多,从没度过太多有深度的文学作品。

    我是学艺术的,所以学习也不好。

    我真担心。

    结果,我们居然聊起了火锅怎么吃才好吃的话题,他当场给我调了几个他觉得特别绝的料汁。我的心放松下来了。

    我发现,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也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

    对任何问题,似乎都能轻松拿捏。

    他很自信。

    后来,我才知道,他都是装出来的。

    但我相信,那时候的他,是真的美好。

    我们不可避免地聊到了父母、聊到了过往的经历。他讲述了自己多年的求学经历,我讲了这么多年北上广的漂泊经历。

    在很多的时候,他都是一个人,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生活,清苦、贫穷、孤独,靠着奖学金过日子。真正等到经济富裕的时候,已经养成了终身抠门的好习惯。

    吃海底捞,成了他唯一舍得为自己花大钱的地方。

    而我,跟我的小狗八嘎一起生活,同样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生活,自给自足。

    我们发现了我们两个相像的地方。

    我对他很动心,很想靠近。

    可我的心里更加胆怯,不知道我这么一个“三十而立”却怎么也立不起来的人,要如何才能配得上一个闪闪发光的他?

    我不知道。

    我无法想象,究竟是什么将我们牢牢地粘在一起,一过就是50多年。

    有了这次聚餐。

    我们就熟络了起来,生活半径变得越来越大了。

    我们不只是在阳台上共享一只狗的关系了,我们会去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我们看的第一部电影,叫《年会不能停》。

    我们当时是社畜,看得特别代入。

    不过,我总是不自觉地侧过脸,去看王夏天的鼻梁。他的眼睛在黑暗中亮晶晶的。

    电影里的歌,我们俩后来学会了。

    有一回路过一个卖唱的人那儿的时候,他突发奇想,要唱给我听。

    他就去找人家借了话筒。

    唱得贼难听。

    但是那个卖唱的人,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对我们皱了皱眉头,仿佛是在警告我们:“不要再侮辱我的话筒了!”

    他拉着我就跑,活力四射。

    我想,我们真能玩到一起,要是能更进一步就好了。

    也没过多久,我们终于在一起了。告白什么的,像是很顺理成章的事情,就那么发生了。他说,头一回没经验,还是太过简朴了。

    可我已经急不可耐地,想要脱掉他的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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