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
厨房送来几种寿宴上要用的酒,骆怀英品了几杯,喝着喝着睡了过去。
管家愁得胡子掉了一大把:“哎,这可如何是好,大郎君酒量浅,一醉过去要睡到晚上才起来,可寿宴上要用什么酒还没定呢。”
沈闻君指指里面:“不如定他怀里的那坛酒,抱得这么紧,想必很好喝。”
管家一捋胡须,觉得可行,就这么定了!反正能送到骆府的酒一定价值不菲,滋味都好,选哪个都没差。
着人拿着酒提盛了一杯酒,管家尝了尝,露出惊讶的表情:“这酒不是小人送来的,许是大郎君酿的酒?前几日见他从树下挖出来。倒也好喝,有一股辛香,让人口中发热。”
沈闻君凑过去闻了闻。
哦,胡椒。
胡椒可不多见,这是波斯商人带过来的东西,可以放在食物中增香。虽然价格有些贵,对于骆府来说完全不是问题。但问题是,骆怀英极度排斥胡人的东西,又怎么会用胡椒,还突发奇想地将胡椒用来酿酒?
这酒应不是骆怀英酿的。
寻常的大昭百姓没有骆家的财富,想不到这个用法,也难以忍受这等刺激的味道。
这种酿酒手法,沈闻君只在胡人身上见到过,酿酒的应是一个胡人才对。
正是这时,骆怀英翻了个身,梦呓了一声:“元娘。”
原来是那位心上人酿的。
……等等,骆怀英的心上人是胡人?他不是最讨厌胡人的吗?
沈闻君震惊地瞪大了眼睛,管家面色极不自在地避了避,似是知道什么内情。
好哇,宅门秘辛!
瀚海府只有她和沈渡君两个人,冷冷清清,连架都吵不起来,沈闻君还从没听过宅门秘辛。
还是这么大的一个宅子!
沈闻君竖起耳朵听了半晌,却只得到一句:“厨房还差点心未定,若娘子得闲……不如去帮忙罢。”
厨房做好的点心足够开一场宴席,根本不需要她帮忙。
这就是不想说了。
沈闻君撇撇嘴,背着手出去了。
不说就不说,正好公仪向她讨花折鹅糕,今天阳光正好,是个下厨的好时候。
在织女镇做厨娘的时候,沈闻君有一处酒铺,酿酒并做些小菜去卖。
去铺子里吃饭的客人们,郎君们行了远路,肚饿难耐,口中寡淡,多吃烧鸡烧鸭。娘子们吃的略清淡,吃的煎饼肉汤,唯有随行的小儿爱玩,特地点了饴糖来吃。
倒是少有人特地吃糕点。
若是到了织女镇别的谁家,还不一定能做出来,或许听也没听过。
沈闻君在瀚海府的时候常吃。
花折鹅糕,顾名思义,先将糕点折成盛开的花,花瓣的每一个褶要一样的大小,花层越多越好看。折好花形,再往花心处淋一层浸了蜜汁的鹅肉碎。
鹅肉碎晶莹剔透,甜香四溢。
糕点如盛开的花朵,栩栩如生。
人吃上一口,既有糯米的清甜,又有鹅肉的荤香,这道花折鹅糕才算够了火候。
这般费心思的糕点,只有在骆府这样的后院,才供得上新鲜嫩滑的鹅肉,也只有在这样的好天气,才能让沈闻君生出好兴致下厨。
厨娘是个地地道道的北方人,府里倒是很少吃糯米糕点,她有心见识一番,于是殷勤地帮忙打开屉笼。
看着沈闻君淋了鹅肉,啧啧称赞:“我的乖乖,这可真真是金贵的糕点,向来只有大郎君和主子们这般金枝玉叶的贵人才能吃上一口了!”
沈闻君听她说话觉得好笑,递上筷子:“你来尝一尝,我做的好不好吃。”
“使不得使不得。”厨娘连连摆手,道:“一升酒费三十钱,一只大头鹅价值二三千钱,足够买一百升酒了。我这等烧火做饭的婆子吃不起,平白糟践好东西。”
“什么糟践不糟践的,吃了就不是糟践,何况我也只是投了个好胎……”
沈闻君装着糕点的手忽然一顿。
因为郡主的头衔,她自己有封地食邑,沈渡君的俸禄也由着她花,养出了她这样不食人间烟火的败家性子。
竟没意识到一盘花折鹅糕花费这么费钱。
可公仪是怎么如此自然地提出这个要求的?
五百两一斤的茶叶,她见怪不怪,雁回城的由来,她如此清楚,这可不是寻常富贵人家能接触到的东西。
公仪究竟是什么身份?
还有她总挂在嘴边的兄长……
沈闻君提着食盒,慢悠悠地走在骆府的回廊上。她没注意到,栏杆之下隐蔽地蹲着一个人影,鼻子嗅了嗅,双眼放光地看向沈闻君手中的食盒。
人影跟着沈闻君缓缓挪动。
接着,沈闻君停步。
人影有些急不可耐,伸出一只手去越过栏杆去掀食盒的盖子,摸到热乎乎的糕点,激动地收回手往嘴里塞。
糕点停在眼前,动弹不得。
沈闻君握住人影的手腕,发现这是一个用衣服包住头脸的女子,不由卸下防备,慢悠悠地笑:“哪来的小贼?糕点刚做出来……”
“烫”字未说出口,小贼就把糕点塞进口中,沈闻君只看到衣服拉开了个小缝,迅速合拢,连那女子长什么样都没看清楚。
小贼吃了一块,伸手在食盒里抓了一大把,跑了。
沈闻君:“……”
她一块都没舍得吃呢。
骆府里的姑娘们走路都是小步小步地挪,少有这样不顾仪态、手脚麻利的。
这倒激起她的好胜心了。
她倒要看看,这小贼究竟什么样!
一撩衣摆,束起头发,沈闻君跳上屋檐飞奔。
朝格正在院子里荡秋千。
那座椅极宽,他几乎躺在上面,一手拿着本书,一晃一晃的。因为喝了几杯酒,他有些头晕,不太想动,于是将书盖在脸上。发辫子绑的小铃铛也安静下来,春光透着树叶打下来。
惬意的午后,实在让人懒洋洋。
朝格眯着眼睛,快要睡着。
一阵疾跑声由远到近。
朝格竖着耳朵细听,那其中还夹杂着金片玉石相撞的声音,睁开眼睛一看,果然是阿依古丽。
她跑得又快又慌张,连头上的金步摇都甩出了残影,看见他眼中一亮,嘴里叽里咕噜了句龟兹语,可惜说得太快,朝格没辨认出来。
阿依古丽躲在秋千身后试了试,发现少年单薄的身形并不能遮住鬼鬼祟祟的自己,于是仰着头爬上树去了,钻进了大半个身体,露出一双脚在外面,不动了。
她可能以为自己藏得很好。
但沈闻君一眼就看出来,气喘吁吁道:“小贼,下来!”
朝格这才反应过来,方才阿依古丽说的是:救救我。
若是换了旁人,他或许没有兴致多管闲事。可恰好被追的人与他一同被视为异族人,恰好追人的是他看不顺眼的六娘子。
他这兴致便来了。
朝格:“六娘子,别来无恙。”
沈闻君不乐意搭理他,越过秋千去捉阿依古丽,却被一只手拦住去路。
朝格笑吟吟地说:“六娘子,你或许不知道,草原男儿的领地不可随意踏入,否则我可尽全力护卫。尽管你我同为商队的同伴,我也不能为你坏了这个规矩。”
沈闻君看出来了。
小贼和卷毛郎是一路的,他要偏袒这个贼人。
原本这只是件小事,抓住小贼说几句也就算了,可有了这卷毛小子的插手,沈闻君顿时觉得,这事没办法算了。
而她与这小子也没话可说。
沈闻君:“苦师父说不可互斗,可没说不许我防御,既然是你先挑起来的,那待会儿就由你去跪着认错。”
朝格冷笑:“凭什么是我去,你们中原人动不动就跪,那么爱跪,你去跪好了!”
沈闻君一把药粉扔过去:“谁输了谁去!”
朝格正愤怒着,呛了个正着。
药粉是迷药,人吸入口中浑身无力,朝格果然倒了,仰面躺在地上,他还不停咳嗽,眼中很快沁出泪来。他的脸黑得和炭一样,看不出美丑。可盛着盈盈水光的一双眼眸无力地看着来时,沈闻君竟然觉得他,如果他脸是白的,应长得应该很好看。
脑中冒出这个念头的一瞬间,沈闻君轻轻给了自己一巴掌。
想什么呢!
海郎才是最好看的!
再一眨眼,卷毛小子还是那张黑脸,果然方才的念头是错觉。
待喘匀了气,朝格愤怒地问:“蜈蚣脸,你在里面加了什么!”
沈闻君不客气地回:“黑脸卷毛狗。”
不过是放了点胡椒粉罢了。
她拍拍手走近朝格,知道他宝贝自己的衣服,故意一脚踩在他衣服上,蹭了蹭鞋底:“黑脸卷毛小子,上次偷我的东西,这下可知道我的厉害了?你输了,去跪着认错吧。”
朝格一双眼要冒出火来。
他不仅介意旁人踩他衣服,更介意旁人说他容貌,他是草原上最俊俏的儿郎,当初就是凭着一张脸才让沈六娘倾心的。
他以容貌为傲,不容许旁人诋毁。
朝格猛地使力,竟站了起来,抽出腰间弯刀刺向沈闻君,沈闻君一时不察,往旁边一顿,谁料到又撞到一柄弯刀。
卷毛小子竟然绑了两柄弯刀!
朝格的头还有些晕,他笑得猖狂,黑脸上一口白牙尤为突出:“现在该你去跪着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