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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醉后的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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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沈万千的第一次见面,不算顺利,主要是林晚晚生气了。

    晚饭之后,汪星宇看着王朝暮和林晚晚有些不对劲,倒也没有继续跟着。

    他来鹰酱本来就有很多事情,现在的状态更是巴不得林晚晚和王朝暮最好能吵一架,等他做完手里的事情,在未来两个月内名利兼收,到时候说不定晚晚都分手了,正好趁虚而入。

    前世没有来鹰酱这种展开,所以汪星宇也觉得王朝暮和林晚晚的感情也不一定就那么坚不可摧。

    甚至还推波助澜的推荐了酒店的玫瑰俱乐部(rose club),直言今晚他们的消费都挂他身上。

    玫瑰俱乐部的鸡尾酒很不错,氛围也算良好,一个女歌手正唱着枪姐(alicia keys)今年的热单fallin。

    这歌在格莱美上爆杀,融合了灵魂和节奏蓝调的元素,很是热门。

    巧的是这歌是枪姐表达自己和母亲的爱的。

    林晚晚越听越烦躁,一口就把面前那杯柯梦波丹(cosmopolitan)给喝光了。

    吞咽之后还轻轻“啊”的呼出一口浊气,这已经是第四杯了。

    王朝暮不由得舔了舔嘴唇。

    好想喝,柯梦波丹是很好看的一种鸡尾酒,粉红色,味甜美但也不失烈度,是为数不多发明者还活着的经典鸡尾酒。

    正如其名字,在大都会极其风靡。

    只是可惜的是,林晚晚的身体对酒精的分解释放率极低,也就是很容易醉。

    所以王朝暮只能看着林晚晚喝,自己只能喝着苏打水。

    只是王朝暮那具身体,现在也没经历过酒精的历练,已经有几分显醉了。

    “晚晚,其实你换个角度想想也很正常吧,要是我作为一个父亲,看到自家女儿被别的男生带走,我也会很生气的。”王朝暮选的角度,很贴合他自己的想法,也是大多数父亲的想法。

    “可他凭什么啊,又没照顾过我,甚至以前连见都没见过,他倒是潇洒自在,可我们过的是什么日子!见面就还要干涉我的生活,凭什么啊!”林晚晚语气低落,王朝暮见状也只能靠过去,轻轻搂住林晚晚。

    林晚晚会这么难受,王朝暮完全能理解。

    沈万千的生活和林怡人的生活可谓天壤之别。

    甚至前一世,林怡人还是因为没钱,早早过世。

    在知晓了林家存在后,王朝暮觉得林怡人输在了她的倔强,更输在了她的深情上。

    不愿意回林家,是为了证明她当初没有选错,自己也能把晚晚培养好,但更多的,是表达对当初的那段情感的无悔。

    知晓林晚晚的心思,王朝暮也不知道怎么劝,只能抱着林晚晚,做一个倾听者。

    “朝暮,你自己说,我们难道不是也度过了一场无悔的时光么?他凭什么一眼就否定你,他根本不了解你!”林晚晚的声音越发的低沉。

    说者无心,但听者有意。

    王朝暮不断轻抚林晚晚肩膀的手突然顿住了!

    林晚晚根本不是因为那一眼而对沈万千生气!

    她生气的是沈万千没能看上王朝暮!

    前世从未相见的亲生父亲,没能看上她相濡一世的丈夫。

    “我们回去吧,没有林家,没有沈万千,我们一样能活的很好,妈妈会支持我们的,我们也能把遗憾通通都弥补上。”

    林晚晚抬头看向了王朝暮,脸色发红微醺,眼神有些恍惚,但饱含深情。

    王朝暮看的极为心疼,林晚晚心中的空间并不大,林怡人,王朝暮,王家二老,几乎就是她心中最重要的组成家的部分。

    至于林家,至于沈万千,上一世没有的,这一世也并非必须。

    尽管王朝暮很想就这么答应林晚晚,但他却摇了摇头。

    “晚晚,一直以来都是你在为我做那么多事情,我也想为你做一些事情啊。”王朝暮语气极致的温情,像是自言自语一般。

    “你的遗憾,不仅仅是你自己,也包括妈,林家也好,沈万千也好,这些都是妈的遗憾,只有帮她完成了这些,才算弥补了你的人生。”

    感受着自己怀中逐渐均匀的呼吸,王朝暮也不知道林晚晚到底听到哪一段。

    林晚晚的情谊之重,王朝暮只觉得自己必须要担当起来。

    轻轻了吻了一口,结果感觉却不是很好。

    这具身体不耐酒,也从不喝酒。

    别说触电的感觉了。

    本能的感觉像是亲在一个柔软的酒瓶上,浓烈的酒气,有种生理上的不适。

    王朝暮突然笑了,他想到了前世林晚晚骂他的时候。

    那是他应酬完,回到家的时候,一身酒气,烟味。

    还非要朝林晚晚索吻,还要闹着法式湿吻。

    结果第二天就被骂的狗血淋头。

    “王朝暮,你是不是有病,叫你别抽烟喝酒,做不到的话,至少要先去漱口!和你接吻像是在亲一个掺了假酒的烟灰缸你知道么!你还好意思伸舌头!分手三天!三天里你抽一根烟,就往后延续一天!”

    林晚晚确实有些醉了,走路都歪歪扭扭,王朝暮谢绝了侍者的帮助,自己艰难的托着林晚晚往房间走。

    很累,也很重。

    曾经也不知道有过多少夜晚,他回到家后就几乎失去了最后的意识,林晚晚就是这么把他托到床上的。

    不远处,沈万千看着自家女儿和那个该死的男生逐渐远去的背影。

    说不窝火是不可能的,自己的女儿怎么能受这种委屈!

    该死的酒鬼!喝不了酒就别喝!醉了还要劳累晚晚!

    沈万千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不多时,一个光鲜亮丽的模特就来到了酒店。

    没办法,他不出口气,估计真能把那男孩沉海。

    文化的差异性,在这一刻体现的淋漓尽致。

    沈万千确实是花花公子,但他不是不爱林怡人,甚至恰好相反,在他心里,林怡人是唯一的挚爱。

    如果现在能重新结婚,他甚至愿意为之抛下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但常年在鹰酱生活,他也深受影响。

    例如婚姻观念来说,单身可以随便玩,哪怕婚前一天也算自由日,婚后就忠贞家庭,

    一直没结婚,就是在等待某一天和林怡人的重逢。

    深情与渣,或许在某些时候,只是观念的不同。

    不管沈万千如何,王朝暮总算是艰难的把林晚晚扛回了房间。

    他没有离开,反倒是主动帮林晚晚收拾起来。

    从外套到袜子,即使林晚晚相对于他原本来说已经很注重自己的卫生。

    但王朝暮还是皱起了眉头。

    换做是曾经那往好了说叫不拘小节的样子,估计自己都能想就这么丢一旁让他自生自灭好了。

    所谓最难消受美人恩,只有自己亲身体会了,才知道前世林晚晚对自己的“恩”有多重!

    真要换做自己,王朝暮感觉自己大概率会选择抛弃自己,选择汪星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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