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初见沈万千
如果说01年有一个地方能称之为世界的焦点。
那纽约的排名一定是名列前三。
而曼哈顿区则是位于这焦点之中的核心区域。
这里几乎汇聚了所有的繁华以及多元化。
时代广场,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中央公园,即将被袭击的帝国大厦,以及华尔街
你可以在这里享受到最顶级的服务,最自由的空气。
当然前提是你兜里有足够多的刀。
这里汇聚了无数的富豪,一边享受着纸醉金迷,一边压榨着世界的血肉。
三人来到这里的时候,已是下午。
汪星宇可以忍受陪着林晚晚坐经济舱的行,但在住和食上绝不妥协。
王朝暮和林晚晚也不会在这方面和他唱反调,毕竟还有安全因素要考虑。
虽然现在0元购没有后世那么普及,但夜晚也同样不算特别安全。
这个主要鹰酱的体制决定的,繁华区域纳税多,安保系统包括警力就顶级,一般地方嘛,那可能人员匮乏,只能等到迟来的正义了。特别是对于他们这种外来人,所谓的自由,大概不包括安全自由。
汪星宇态度强硬,买单的也当然是他,因为他可不想王朝暮和林晚晚住在他的视线之外。
他们入住了the plaza hotel,也就是纽约广场酒店。
这间酒店历史悠久且豪华,位于曼哈顿区的中心。
曾经中央花园的小广场,现在已然成了时尚聚集地,这酒店也从历史见证地变成了名利场。
距离建成已经快一百年了,梦露,赫本,披头士都在这里留下过足迹,而四年后,这间酒店就会易主,重装,能感受到这最后的厚重时光也仅有这几年了。
“有钱人的生活确实是简单粗暴。”王朝暮和林晚晚看着房价足足一千刀,也是感叹不已。
这可是01年啊,算起来几乎等同于国内近万了。
而国内这时候人均工资才多少,拿双庆来说,普遍不过千。
汪星宇的钱确实也没白花,只要你肯大把的撒币,那么你确实能享受到全世界最顶级的服务。
除了没中餐,几乎没什么缺点,棕榈厅(palm court)的英伦下午茶更是享誉纽约。
此时的汪星宇,就在里面和几个人聊着什么。
这小子果然不会放过这次事件。
当然王朝暮和林晚晚暂时没考虑享受这些,分别把行李放回房间后,两人碰了头。
“真打?”林晚晚看着王朝暮,心中却是极其不安。
“都专门来了,总不能真当做来旅行一趟吧。”王朝暮说的轻松,但实际上还是有些紧张的。
“那你来拨号吧。”林晚晚对这件事的感觉还是很复杂的,一方面是想见到自己的亲生父亲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另一方面,又有种对未知的恐惧。
“为了你和丈母娘,我拼了!”王朝暮做出了视死如归的夸张表情。
找沈万千是一定要找的,但是理由必须是为了林怡人,为了弥补晚晚的遗憾,这是王朝暮的倔强!
林晚晚没好气的看了一眼王朝暮,这男人啊,总是喜欢给自己安上一个正当的理由,明明是他有求于沈万千好吧。
电话拨通,没几下,对面就接了起来。
“who are you and why do you have this number”电话里传出的声音有种天然的厚重感,像是一个久居上位的人一般。
“我叫林晚晚,我找沈万千。”王朝暮也不是第一次打这个电话了,直接用中文说道。
很明显对面发生了一些嘈杂的事情,似乎对方用手捂住了电话,王朝暮只听到了不太清晰的一句:“fcckoff!”
不多时,对面的声音又一次传来,这次换成了中文。
“我就是沈万千,你从哪知道的这个号码,你认识林怡人么?”尽管沈万千极为激动,但也尽量平复着语气。
“林怡人是我母亲,我这次来鹰酱,有一半的原因是来找你。”王朝暮的话让对面彻底沉默了。
曼哈顿上东区,一处豪宅之中。
沈万千整个人都陷在沙发之中,满脸都是不敢置信以及惊喜的表情,眼神之中又是回忆和哀伤,他似乎不知道怎么回答。
自己等了多少年,终于又等到了林怡人的消息,而如果这件事是真实的,那对面正和自己说话的女孩,就是自己的女儿!
这个电话,他留存了二十年,也等了二十年。
每一次响起,都是一次失落,基本都是不小心打错的。
如果不是不远处还有个女模特在穿衣服的话,那沈万千可以被称赞一句专情不易。
“你现在在哪?”沈万千也不是没有怀疑过事情的真实性。
但这里是纽约,是鹰酱,没人可以在这里骗一个超级富豪而不用付出代价。
他甚至可以在一天内就完成亲子鉴定,顺带安排人把胆敢骗他的人沉入太平洋之中。
“plaza hotel。”
“我马上就过来。”沈万千没想过,对方竟然距离自己这么近。
敢来到曼哈顿,能说出林怡人,原本没准备亲自去的沈万千,这次决定亲自去。
“电话挂了,没声了。”王朝暮准备扭头看一眼已经和自己处于贴贴状态的林晚晚,他发现自己硬扭头的话大概会变成一次kiss。
说是不关心,但实际上就差把听筒给抢过去,细密的胡茬子都蹭到我脸上了,别说感觉还挺奇怪的。
“我可不是关注他,我只是担心你到时候被骗。别忘了,我们知道的那个沈万千可是个年过六十都不安分的花花老头!”林晚晚听到王朝暮的语气,差点炸毛了。
这傲娇鬼。
王朝暮感受着林晚晚的反应也是会心一笑。
没多久,一辆lamborghini murciélago就停在酒店门口。
还是骚气的黄色。
今年才出不久的murciélago,被国内称之为蝙蝠,是兰博基尼经典力作,其后续款就是被俗称大牛的aventador。
就算在曼哈顿,也不算多见。
但这样的超跑,在沈万千手里,就像一个玩具一般,随手就把钥匙抛给了门侍。
沈万千有着东方人的儒雅随和,也具备着西方人的健壮体格和张扬。
年过四十,成熟的魅力简直像是自带气场一般。
穿着定制的西装,戴着百达翡丽,儒雅的西装暴徒,很难不吸引别人眼光。
沈万千走过那道十字旋转门,就吸引到了王朝暮和林晚晚的注意。
这人的气质,他们自认是生平仅见,哪怕后世的汪星宇都远远不及。
“这人看起来好像有点来头啊。”王朝暮对着林晚晚低声说了一句,他甚至都不愿说这人好装啊, 因为有些人真的就是那种鹤立鸡群。
比如这男人一看就不好惹!
“这就是我心目之中你应该有的样子!可惜现在只能让我来当这种人了。”林晚晚用手指点了点王朝暮的额头,做出了这样的点评。
“啊(二声),不行的,我不允许你变成这样!”王朝暮急了,开什么玩笑,林晚晚要是练成这样子,他下半辈子还不知道遭多大罪呢!
“逗你的。”林晚晚没忍住偷偷捏了捏王朝暮的鼻子一下。
虽然来人气度非凡富贵逼人,但是王朝暮和林晚晚倒也不羡慕,我们只是不愿意变成这样,又不是做不到。
沈万千进门的时候,习惯性的环视了一下, 很轻易的就看到了王朝暮和林晚晚。
原因无他,因为那个女孩和自己记忆之中的林怡人太像了。
唯一不像的地方,大概就是那个女孩看起来更英气一些,想来是遗传自我!
什么亲子鉴定,什么沉入太平洋,在这一眼之中,就被沈万千给抛于脑后了。
他十分确定以及肯定。
这个女孩,就是他和林怡人的女儿。
只是旁边那个男孩有点碍眼啊,要不还是沉海算了!
林晚晚万万没想到,自己“亲爹”看到自己的第一想法竟然是把自己沉海!
“我是沈万千,也是你亲生父亲,晚晚,跟我回家吧!”“暴徒”径直走到王朝暮的面前,语气温柔又直接。
王朝暮闻言浑身一颤,他想过很多种可能,但是没想过沈万千现在的形象竟然会是这样。
不是说时尚帅气,一脸柔情,情话张口就来的翩翩公子世家大少么?
怎么会是个西装暴徒!还是个花臂壮汉!
关键沈万千看向林晚晚的那一眼还是凶神恶煞的,扭头过来看他的时候又完全化作了温情。
老丈人啊,你未来的日子估计不会好过咯。
林晚晚此时也是很生气,虽然自己现在的肉体是王朝暮的,但灵魂认知之中,眼前的男人可是自己的亲爹。
几十年对自己和母亲不管不顾就算了,到老了还当花花老头也算了。
我又没吃你一碗饭!
看到自己的第一眼竟然是这个眼神!怎么,还想宰了我?!
忍不了一点,大不了这事我们不掺和了。
朝暮想来是愿意为了我丢一点点微不足道的面子吧。
想到这,林晚晚就给了王朝暮一个眼神,拉着王朝暮就要离开。
王朝暮自然是懂,惹谁不好,非要惹林晚晚。
自家晚晚虽然啥都好,就是有点小脾气,这种时候必须要哄,哄不好,那也必须要哄好。
沈万千看着自家闺女竟然对那个小男生言听计从,说走就走,连亲爹都不要了,也是愣住了。
心里那个憋屈,愤怒啊,就准备冲上去将其暴打一顿!
老子有最好的律师!
可是王朝暮回头深深的看了沈万千一眼,让沈万千冷静了下来。
因为那个眼神中的意思很明确,如果你真冲过来了,那以后就别见面了。
呆滞了半天,沈万千也没找到那个男孩的优点,怎么就能把自己女儿治的服服帖帖的呢?
殊不知二十年前,林寻迹对沈万千的态度,也是一模一样,可谓是因果循环。
沈万千也没有回家,直接在酒店里开了一间总统套房住了下来,嗯,一万五刀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