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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劈了叉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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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完唐眠的讲述,乌琳想到一个词汇:倒霉。

    因为女巫觉醒导致记忆受损,迷失在魔王领深处,见到的第一批人类是下流的色胚。好不容易逃走却又被野心勃勃的骑士队长盯上,还丢给备胎持续监视着。

    这还没完,故地重游时又遇上了两个男人,这次不要色了,人家直接要命。

    总之,就没有一个是好人。

    乌琳还曾觉得奇怪,依照葛里姆的性格,为何不把唐眠推到台前,用来争取更多的利益。

    原来不是不想用,而是用不了,女巫压根儿不是自己人,安稳待着不拆台就已经很不错了。

    唐眠想要离开弗雷泽的确是当前最好的选择,她不仅拒绝了贵族的命令,还利用臭气弹脱身,可以说是把那两个贵族往死里得罪。若是真被发现了,怕是会被套上麻袋直接丢进兽潮里去。

    倘若唐眠真是个间谍,说不定还能判个死缓。这种单纯的平民得罪贵族事件,只会是死刑立即执行。

    不过话说回来,是谁家的贵族这么想不开,居然跑到魔王领里找刺激?

    “精致的铠甲,会高级别的治愈魔法,身边有忠实的护卫,味觉敏锐,喜欢百货店的汤料包。”

    这些信息加起来,总觉得十分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乌琳正在思索着,身边突然出现一点荧光。

    带着尾巴的小小光团吐出手指长的纸条,飞向无尽的星空。

    唐眠看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去找一个女冒险者,身材中等偏瘦,后背受了伤,擅长搜索感知魔法和会用飞行魔法,懂得烹饪,以采集药草为生。找到后不要声张,尽快送她离开弗雷泽。”

    简直是瞌睡遇到枕头,乌琳终于想起来是谁了。

    这不就是地主家的傻儿子,伯爵家的二公子拉尔夫么。

    在情报头子的印象里,长不大的贵公子喜欢热闹的派对,华丽浮夸的衣服,精致的高跟鞋,浓过头的香水以及含铅的化妆品。

    乌琳听说这货在城里待腻了,带着随从和护卫去森林里去玩狩猎游戏,没想到跑去了那么远的地方。

    怎么感觉不大对劲呢。

    能在伯爵唯一的儿子身边当随从和护卫的人,也都是贵族子弟,只是等级低些罢了,不可能都是傻子。

    拉尔夫想去森林深处找刺激,这群人就算是为了自己,也应该拼命拦着才对。否则被宠爱儿子的伯爵知道了,谁也讨不到好。

    即便如此,他们还是陪着一起去了,在遭遇魔兽的袭击后,只有两人活了下来。

    通过唐眠的遭遇,乌琳猜测那时的拉尔夫并不打算回城,而是想继续留在森林里。

    森林里有什么东西,值得喜好玩乐的贵公子亲自前往呢?

    为什么不让骑士队陪同。

    这不合常理。

    情报头子收起短剑,从自己的空间石里取出一个盒子形状的魔导器。

    唐眠看到警报解除了,便开始收拾残局,把衣服收入空间石,把水桶的残片丢进火堆里,顺便架上锅子烧开水。

    “留下来吃魔兽肉蔬菜汤吗?”

    “吃,要加面片儿的。”

    还能坐下来一起吃饭,那就是没事了。

    唐眠并不觉得自己能从乌琳的手中逃脱,能够在探索感知魔法的范围内做到突然消失和出现,目前有且只有这一个女人。

    干脆下点儿药好了。

    盒子形状的魔导器应该是一个通讯工具,唐眠又看到一个荧光团出现,吐出新的纸条。

    乌琳看完纸条上的字,深深吐出一口气,顺手把纸条扔进了火堆里。

    “唉!糖棉啊,你想知道缘由吗?”

    “不想。”

    唐眠对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毫无兴趣,她深知作为炮灰,知道太多真相绝非好事。

    “你直接说能不能放我走就好了。”

    “能啊,你当然能走。”

    乌琳有气无力的回答道。

    “我都想跟你一起走了,路上还能吃到好吃的。”

    恋爱脑这东西,从来都是不分性别的。

    半年多前,拉尔夫曾邂逅了一位到弗雷泽做客的尊贵殿下。此后,二人一直保持着着书信交流,情愫渐生。

    最近,那位殿下透露,她曾在魔王领的森林中遗失了一件贵重的饰品,希望拉尔夫能在弗雷泽的珠宝店里留意一下。如果有冒险者或魔法师出售那件饰品,请他先行买下来。

    毕竟常有冒险者深入森林采集素材,也有魔法师为了提升自己的魔法师等级,到弗雷泽来寻找特定的魔物。

    万一真的有人捡到了那件饰品,在珠宝店里直接处理掉的可能性最大。

    陷入热恋中的拉尔夫牢记心上人的请求,半年间频繁出入各家珠宝店,却始终未能找到那件饰品。

    于是,这位地主家的傻儿子自恃擅长治愈魔法,决定亲自带领着随从与护卫深入森林寻找。

    然后越走越深。

    至于贵公子不愿让骑士陪同的理由,则是因为他把高大威猛的骑士队长当做了假想情敌。

    在武技水平方面,忠心侍卫米多克仅次于骑士队长葛里姆。

    “恋爱要人命啊。”

    唐眠一边听故事,一边煮汤。故事讲完了,汤也煮得恰到好处。

    “他们是怎么出来的?”

    “儿子在森林待的时间太长了,身为母亲的伯爵很担心,于是派骑士队长带人去找,将他安全带回了家。”

    风暴魔狼是极好的战宠,在很多方面都很有用。

    “伯爵对于自己的领民竟敢公然违抗她亲儿子的命令,甚至还用臭气羞辱他,感到极度愤怒。即便是赛莉安小姐出面调解,也未能平息伯爵的怒火。因此她希望我找到你,然后尽快送你出城。”

    魔狼的嗅觉极为灵敏,仅凭一张包药草的纸,也能找到碰过纸的人。

    “没想到你就是那个倒霉的冒险者,好在还不算太笨,自己知道先跑出来。”

    可惜选择了一个会令人产生误解的逃跑方向。

    看上去还是有点儿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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