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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黑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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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你三十岁,我调查了很久,却始终找不到你过去三十年的生活痕迹,就像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样。”

    唐眠对此表示哑口无言,她很想说如果乌琳能找到那个世界的话,她会比任何人都要高兴。

    她自己不去查,是因为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查,从哪里查起。享受过科技便利的温室社畜一直在心中缅怀着智能手机和网络游戏。

    哦,还有外卖app。

    “葛里姆是弗雷泽的第一骑士队长,贝娅也是女骑士队长。他们之间的暧昧关系无人不知,你却凭借女巫的身份介入其中。”

    唐眠很想对“介入其中”的说法表示抗议,但想到贵族和平民之间森严的等级制度,那么在贵族们的眼中,自己这个平民必须是个无耻的第三者。

    啊呸,哪里来的第三者啊喂。

    “乌琳,你知道费兹和劳克这两个骑士平日里的为人吗?“

    唐眠看着寒光闪闪的锋利短剑,思索着能够洗脱嫌疑的借口。

    她以前也被扣过很多黑锅,也曾申诉过,得到的答复却大同小异:我们把责任按在你身上,是因为我们这么做不会有任何问题,没人会在意无权无势的底层,你除了接受,没有其他选择。

    这就是残酷的社会。

    “那两个人啊,一条出老千的阴险赌徒和一个下流色胚莽汉,你还认识他们?”

    乌琳将手中的短剑抛到空中,短剑在空中悬停,锋利的刃尖遥指敌人的脖颈。

    “你通过招惹他们,和葛里姆拉近的关系?”

    赛莉安小姐想要对骑士队伍进行改革的想法是正确的,指望一群只敢躲在屋子里赌博纵欲的歪瓜裂枣护卫城市,还不如花重金招募有信誉和实力的佣兵。

    啧,要不这群垃圾仗着贵族身份天天找事,以艾蕾为首的佣兵们又怎么会递上辞呈。

    “以你这段时间的表现出来的性格和行为习惯,不像是愿意和那种人打交道的家伙。”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臭味相投的人才能聊到一起去。

    “你就不能把角色对调一下再去想。”

    唐眠抽着嘴角,很是无奈。

    “我只是不聪明,又不是个傻子。”

    “对调一下么,唔,他们招惹了你,不可能的。”

    乌琳立即摇头否定,因为这个猜测有着无法忽视的证据。

    “他们是贵族里的渣宰,若是他们先盯上了你,你早就被随便找个理由弄死了,根本活不到现在。”

    就像号称自由的国度里,警察可以随意射杀平民一样。这个世界的贵族有着各种各样的特权,处理掉一个平民和踩死一只虫子一样轻松简单。

    至于理由,平民献上的果子不新鲜,平民惊了贵族老爷的马车,平民其实是逃跑的奴隶,平民其实是乔装打扮的盗匪。

    不听话的平民,只适合用来杀鸡儆猴,不应该活着喘气。

    唐眠不仅活着,活得还挺好,这就是“不可能”的证据。

    “可我也是个女巫,女巫的诅咒会带走罪恶,这个传言更加具有威慑力。”

    上位者总是会赞扬和信奉最慈悲的神明,因为只有这样的神才会无视他们罄竹难书的恶行,将他们引渡到天国。

    脾气差的神只会把他们往油锅里扔。

    女巫的身份是把双刃刀,能导致他人的排斥和疏离,也能在关键时刻,成为最后的保命符。

    骑士队长知道自己的手下劣迹斑斑吗?

    他一直都知道,只是手下们都懂得区分贵族和平民,因此他选择视而不见罢了。

    不仅如此,他还带头反对赛莉安小姐的改革方案,认为那是在破坏传统。

    呵,不就是担心自己手中的权力流失么。

    女巫的传言如同盛行已久的玄学,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如果因为玄学导致自己在权利之争中败北,那才是骑士队长将要背负终生的可耻笑话。

    乌琳擅长收集情报,但她是为贵族服务的,关注对象也只会停留在贵族阶层。

    “你既然握着他们的把柄,那你又为何要离开?留在弗雷泽生活才是最好的选择。”

    地头蛇都不敢惹的身份,自然可以横着走。

    “你是因为查不到我的过去才认为我是间谍的?”

    唐眠此时终于发现了信息差的存在。

    “不是因为别的贵族找你举报,说我胆大包天,行为恶劣,不像个老实平民什么的?”

    “你正在朝洛瑞斯坦的方向前进,那里也被称为间谍的逃生通道。”

    乌琳把玩短剑的手停了下来,敏锐的察觉到两人在意着完全不同的点。

    “糖棉,还有什么事是我不知道的。”

    或许那两个贵族还没有走出森林。

    唐眠抿了抿唇,取出一件尚未来得及缝补的上衣。

    最受冒险者欢迎的布甲,是用两种不同的布缝制成的,外层结实耐磨,内层细软透气。如果有需要,中间可以再夹几层其他品种的布料,用来防水防虫什么的。

    乌琳看到的上衣,后背的位置上有一道从上而下的破口。鲜血染红了大半件衣服,只剩袖子和衣领还保持着原本的颜色。

    “谁干的,费兹,劳克,还是葛里姆和贝娅?”

    情报头子的神色变得复杂起来,仿佛看到几年前的故事重演,醒悟后的炮灰正在竭力逃生。

    “你遭到他们的迫害了吗?”

    “没有,你想多了,我只是想证明我不是间谍,离开弗雷泽是有原因的。”

    唐眠急忙将自己在森林里遇到两个贵族的事说了一遍。

    “我没问他们叫什么名字,但城市就这么大,感觉早晚会被发现,所以才想离开。”

    至于为何选择去洛瑞斯坦,那是因为没得选。

    “我想去魔法之城凡登堡,从洛瑞斯坦坐船过去是最好的选择。”

    平民在意的是安全和便利,哪里想到贸易之城还有别称。

    间谍居然还有专门用来逃跑的中转站。

    嘿,还是贵族玩得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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