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01
周四晚上,约翰为了抢夺电视,向哈顿夫人告发我看《top of the pops》,结果是我们俩都没有电视可看,它被一块布罩起来,布上印着“旧约善行”四个字。
哈顿夫人对我承诺,如果我能在周日的教堂知识竞赛中获胜,她会带我去看电影,我对此毫不期待,上次她的奖励是带我去看《十诫》。
但赢得比赛并非没有好处,也许我可以期待哈顿夫人在接下来的一周炖几次肉吃,约翰因此甚至会督促我复习,虽然他对教堂的一切都深恶痛绝。
科克沃斯并不大,我一来就是区里教堂鼓舞人心的名人。克莱门茨牧师会向人们展示治愈疾病的神迹,哈顿夫人每次都要把我带到他面前,试图让我因此想起些什么来,或让我的智力发育的更快一些——她一直认为我的脑子有问题。
每当克莱门茨牧师要求我们举证说明上帝的善行,哈顿夫人就会踮起脚尖、兴致勃勃的把我“又认识了一些字”“想起了一些过去”的故事讲给他们听。
我第一次教堂小测就得了第一名,这让哈顿夫人喜极而泣,之后我每次都是第一名,克莱门茨牧师因此很喜欢谈论我,仿佛圣光充满我的身心,他不止一次的提到给我取名时,他好像受到了上帝的指示。
我叫伊丽莎白,老实说,我不喜欢这个名字,听起来和约翰一样,古板、老派。
我当然又是第一名,克莱门茨牧师宣布的时候,红头发的伊万斯拥抱了我,她看起来比我高,得弯下腰才能抱到我:“你太棒了,每次都是第一名。”
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这儿参加竞赛的孩子几乎都不到十岁,而我显然比他们都大,但他们似乎认为我智力有缺陷,这让我赢得比赛这件事看起来更像神迹。
伊万斯夫人有一对异常优秀的女儿,教堂的每个人都知道这一点。棕头发的佩妮是本区十八岁以下100米短跑的纪录保持者,而红头发的莉莉和约翰一样,就读苏格兰一家封闭的寄宿学校,记忆和学习新东西的速度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要快,约翰说莉莉是她年级的第一名。
但她的两个女儿从不同时陪她来教堂,哈顿夫人常常在家大声议论:“瞧瞧那家人!我敢说他们一定遇到了麻烦,女孩就是这样……上帝保佑他们!”
事实上,约翰从来不去教堂,我会想伊万斯夫人在家会不会也这么议论哈顿夫人:“瞧瞧那家人!我敢说他们一定遇到了麻烦,男孩就是这样……上帝保佑他们!”
如果不是伊万斯夫人向哈顿夫人提起,我甚至怀疑她会不会让我上学,她可能就这样把我养大,然后把我扔回我的故乡传教。
哈顿夫人捡到我时,她坚持我只有10岁,但医生认为我在13-15岁。我一开始只会说普通话,科克沃斯没有华人,哈顿一家一直以为我是越南人或朝鲜人,去伦敦接约翰的时候,他们才知道我说的是中国话,伦敦遇到的华人猜测我来自新加坡或香港。
聚餐结束,回家的路上哈顿夫人买了些牛肉和洋葱,我简直想立刻飞奔回家在厨房削土豆皮,我喜欢干这种活儿,尤其是我知道今晚餐桌上会有多么美味的炖菜。
她又开始乐此不疲的对我谈起她自己皈依的故事,谈到上帝如何在她祷告之后赐给了她一个期待已久的男孩——当然是十分浪漫的故事,对另一个当事人约翰来说却并非如此。
哈顿夫人没有对我讲过,但这并不难猜,也许她一度想要把这个男孩献给上帝做仆人,男孩十岁前在教堂小测中一直获胜,但当他十一岁时,想明白自己并不想回去上帝那儿,还发现自己有个更好的去处,导致了母子关系的决裂。
在那之后,或许是害怕上帝收回男孩,或许是害怕男孩和这个家庭遭受惩罚,她每天都更真诚的祷告。有天晚上,她梦见自己还会有个孩子,过了一阵子,她在回家的路上被一条狗吸引了目光,跟着它走到垃圾桶旁,那里有个头发蓬乱、衣不蔽体的女孩。
她坚持:“这是上帝给我的指示。”
女孩说不出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自己的过去,她甚至不会说话。哈顿夫人带走了她,第一次去教堂后,她就成了伊丽莎白。
约翰不在家,他和同学约好去买开学用品,哈顿先生是镇上的医生,有一间小诊所,大多数时候也不在家。
下午哈顿夫人会把家里都打扫一遍,永远不嫌累的擦她光亮的水槽,整理一家人的鞋子,好像这样就能把自己和那些穷光蛋和邋遢鬼区别开。
她不愿意把这些事假手他人,我曾提出帮她整理鞋子,但最后我连替她晾衣服的活计都得不到。挂晾衣绳和擦晾衣绳、挖土豆和削土豆是我最拿手的活儿,剩下的时间用来去遛狗。
有时候我真希望哈顿夫人为遛狗给我点零花钱,自从我来到哈顿家,这个差事就从没落到其他人手里。每次我都牵着查理从商业街道上拥挤着的店铺前走过,但我口袋里没有一分钱,这种情况在我逐渐识字并开始在教堂小测中获胜后才变得好一些。
克拉克家经营着镇上唯一的一家音像店,我遛狗的路上去还哈顿先生之前租的录像带,看店的是老克拉克的儿子吉姆。
“可怜的小东西,”他说,“如果你想要我报警,就给我唱首歌怎么样?”
“我什么都不会。”
“你这话什么意思,所以你现在其实想让我报警,对吧?”他冲我咧开嘴笑。
“是的,我现在就想让警察把你抓走。”我摇了摇手里的录像带,放在他面前。
“你可真够怪的。”他撇嘴,“我没恶意,小不点,我是男人,我不可能不知道男人在想什么,如果你真的需要帮助……”
“你对每个来租录像带的人都这么说吗?”我说,“怪不得你的生意这么差。”
“嘿,当然没有。”他突然贴近我,脸上的雀斑被我看的一清二楚,“实话告诉你吧小不点,这个镇子上的男人和女人九成以上都光顾我家生意,剩下的都是同性恋。”
“怎么,你家没有同性恋的带子?”
“如果有人来光顾,我肯定知道哪个家伙是同性恋,他在这个镇上就呆不下去了。”
我去货架上挑了一盒带子,吉姆看到挑了挑眉:“我知道哈顿医生喜欢西部片,小不点,不过他最近好像有点别的兴趣。”
“是我自己看,他今晚不用看带子来消遣,可以来点真的。”
“这么说他和布雷弗曼夫人是真的了?”
“今晚七点前可能还不是真的,”我说,“你要去看然后录下来吗?”
他咯咯笑了出来:“我一定会告诉老哈顿是你说的!”
街道尽头是一群小山,更远的地方是茂密的丛林,镇上的人周末会在街道尽头的矮坡上野餐,哈顿一家住在隔壁的灯台街。约翰曾带我爬上山顶俯瞰科克沃斯——尽管我怀疑他是想把我扔掉,那儿能看到小镇另一头,有一整条街的仓库,好像有一家倒闭的金工车间,一家锻铁厂和一家造纸厂,味道很大,脏东西都飘在河里。
查理带我经过矮坡的时候,我看见伊万斯和斯内普坐在一棵树下,他们显然带了一些让查理感兴趣的东西,因为我拉不住这个冲动的大家伙往他们那儿踉跄跑去,最后它挣脱了我的控制,率先跑到伊万斯身边,围着篮子兴奋的转圈。
我到那儿时,查理正低头舔着一根肉骨头,伊万斯站起来冲我挥手,斯内普跟着站起来用黑漆漆的眼睛看我,我在离他们有几步路的地方停下来打招呼。
如果我能和莉莉·伊万斯成为朋友,我想我第一句话就是问她有没有闻到斯内普身上甜腻的腐臭味,这种气味让我想起露宿街头的那段日子。有时候我注意到他剪了指甲,洗了头,换了件干净的衣服,那种气味还是会回来。
“约翰没有和你一起吗?”她问。
“他和同学约好去买开学用的东西。”
“我和西弗打算明天去。”她说,“你九月也要上学了吧?”
我点头:“金墩中学,他们问了我一些问题,认为我可以插到三年级。”
“你和佩妮一个学校,”她的声音变轻了,“她比你高两个年级,快要毕业了。”
“他们都说她会去伦敦,上专业的体育学校。”
她听完沉默了一会儿,笑着说:“你今天看起来很不错,哈顿夫人带你去买新衣服了吗?”
于是我知道,我应该小心避免再次谈到佩妮,但这太难了,因为我身上穿的正是佩妮的旧衣服,一件蓝条纹衫,它对我来说太大了,哈顿夫人比着我的身高改了大小,又把上头的褶子熨平,让它看起来和新的一样。
“还没有。”我别无他法,只能说:“我要走了。”
我牵起查理,这家伙跑的很快,我拉着绳子扯着它下坡,转头看到他们俩依然站在那里,斯内普在对伊万斯说着什么。
路过安德森家服装店时,我看见安德森太太正把琼斯小姐赶出来。吉姆说镇上一半的男人都和琼斯小姐睡过觉,而另一半付不起她的过夜钱,我想这大概就是哈顿先生为什么选择布雷弗曼夫人。
晚上,约翰和哈顿先生都没有回来,哈顿夫人问我《皆知上帝》读的怎么样,我背诵了其中一段给她听。作为奖励,她允许我看一会电视,我打算趁这个机会用录像带放电影。
我一直猜测哈顿夫妇是仓促成婚的,这么多年来哈顿夫人一定像改造我和约翰一样试图改造哈顿先生。我一直觉得哈顿夫人教不会我什么,尽管她是这个家里对我说话最多的人,而哈顿先生虽然沉默寡言,却让我对很多东西产生了兴趣。
他可能不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租的录像带,这几周他和布雷弗曼夫人打的火热,但恐怕没有什么实质性进展,只能看录像带来缓解,这种改变令我猝不及防,那些画面像没处理干净的鸡肉在锅里炖的发白。
在这之前,他的品味一直很不错。看完《黄金三镖客》的那晚,我关灯躺在床上,一直做打响指的动作,试图模仿布兰迪出场时手搓火柴的场景,我觉得那很酷。
通常,我一定会失败,直到现在,我也知道自己不可能用手搓出火焰,但当时我的眼睛欺骗了我,指间真的冒出了火星。
有一瞬间,我害怕它会把我烧成灰烬,但它停留在我手上,像一团窗户上的幻影。我的手移动到哪里,它就飘到哪里,当我从床上站起来走到窗户前的时候,迎接我的却只有窗外漆黑的夜晚,和玻璃上我自己的影子。
电影的时间很长,我没有看完。
约翰回到家后不久,外面下起了雨。临睡前,我意识到闹钟不再嘀嗒的发出声响,于是去敲约翰的门。通常,他不会开门。
“开门,否则我告诉她,你让人走你的‘后门’。”
他打开门时,永远不会好好穿衣服,我永远会看到他躺在床上抽烟或是睡觉,他似乎从不觉得无聊,有时候他会故意把走路和开门的声音搞的很大,但这次他没有。
“听清楚,中国佬,我——没——有——让人走我的——‘后门’。”他说的咬牙切齿。
“我的闹钟不工作了。”我说,“我需要电池。”
“你他妈到底有什么毛病?”
“我需要电池。”我用两手握出一个筒状动作,“你的玩具用的那种,你知道,粉色的。”
“去你妈的。”他关上了门。
没多久,他的门又开了,朝我脸上扔了两节电池,我很快接住了它们。
“我不是那些家伙,管住你的嘴,中国佬。”他低声说。
“是啊,是啊,你都用它来按摩脸。”刚说完,我就趁他把我抓到屋里前逃回卧室,如果他来敲我的门,我会大叫把哈顿夫人惹来。
夜里的时候,我睁开眼,看见外头是黑的,于是又把眼睛闭上,重新回到那个奇怪的梦,但我知道,只要我的意志再努力一点,也许就能把自己唤醒。
梦里有两个我,都是今晚电影里的角色,一个叫胡安,一个叫约翰——是的,这家伙也叫约翰。像电影里一样,我打劫了一车有钱人,然后像赶牲畜一样,把脱光衣服的他们赶走,我带着一群我看不见脸的同伴占领了那个好多匹马拉着的车。
我看见另一个我骑着摩托车向我而来,我想问她为什么和我长得一样,想让她停下来,于是用枪打坏了摩托。另一个我拿出了一瓶透明的液体,招手让我过去。
我知道那瓶液体是什么,她只要往地上滴上一点,那儿就会被炸出一个大坑。我知道她要干什么:我把她的摩托打坏了,她要炸死我。
我逃跑了,这次没有马车,我跑了很长时间,这中间我甚至睁开眼睛醒了过来,身心都觉得很累,闭上眼睛后我又开始跑,突然我们俩就面对面了。
但我对面不是拿着液体的我,而是那个打劫了马车的我,她正拿枪指着我,我很害怕,于是把液体泼在地上。
然后我就醒了。
我的床边站着四个我不认识的人,通过窗外的火光,我能看见他们古怪的穿着和脸上冷峻严肃的表情。四周是数不清的尖叫和哭喊,我辨认了一下,其中一道是哈顿夫人。
我浑身动不了,也说不出话。其中一个人用木棍一样的东西指着我,我就又闭上了眼睛,谢天谢地,我这次没有再做什么奇怪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