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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株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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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渐暗,空气中还弥漫着烧焦的难闻气味,街坊们聚在门首,七嘴八舌地编排起王太监与王陂来。

    王太监此人因家贫,二十多上才入宫做了阉人,身上染过红尘,便脱不开那姑娘家的骨朵肉儿。他一贯好色,京城各处都有他的家,只不知为何,王太监对王陂,却是比别的女人更特别一些,有些街坊看不惯王陂那副做派,便说她是那狐媚精转世勾住了王太监。

    这不,王太监一死,她又骤然刮剌了县太爷,颠颠儿地要跟着他去县衙里住了,恁个小骚–狐狸。

    王陂并不在意那些鄙夷的打量,谁也不能代替她生活不是,她没什么好在意这些人的。

    裹紧包袱,她一脸淡然的娓随在万俟宗身后

    李氏好整以暇地望着这一幕,斜撇了眼若有所思的林锦,展颜调笑道,“这姑娘脑子活泛,不用担心她,她呀,比你聪明多了--”

    林锦羞红了脸,软软嗔哼,“宛姨,我不笨的!”

    李氏被她逗得直摆手,“好好好,锦儿最聪慧了!”这丫头就是笨,仗着如此美貌不会用,家世好,性子又好,都不知当初是怎么被人蒙骗的生了孩子,好好的大家族回不去,沦落在市井中,偏还一副怡然自得,丝毫不以为苦。

    李氏想起什么,望着王陂那袅娜的身影,“她不是个坏的 ,也莫要因旁人的三言两语,低瞧了她。”

    林锦应了声是,嘴角梨涡若隐若现。

    王陂这个人,是很受过些苦的,林锦虽只与她做了几个月邻居,风言风语听得也不少,但始终对她很有好感。

    关键的是,她有种隐约的预感,王陂和万俟宗是要走到一起的,万俟宗是个青史留名的大清官。

    这种事情不足为外人道,她有自己的烦恼。

    她原以为自己魔怔,生了幻象,但每次和旁人对视片刻,若这人近来有甚好事或灾异,她脑中便会浮现那些景象,这让她不敢再看别人,生怕看到什么惨烈之事,徒增烦恼。

    不过独独对陈家几人,她全无感应,日日与春丫相对,她也感受不到任何好亦或是坏来。

    有时她真解释不清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便想起小时有那算命瞎子说她四柱纯阴,偏印旺极,阴癸通玄,能看到旁人看不到的,非要抢了她做徒弟,父母只当那老瞎子胡说,如今想来,莫不是真的?

    可从前她是林锦时从没这样过,做了苏锦绣这几个月,也都没有过啊。

    难道是恒儿带出来的?偏怎么想,都想不出个缘由。

    想不透的诡异,就像她为何突然附身别人身上,这么久她都没想透,她也不敢跟任何人说。

    大集时满城跑,没有大集就照常在县衙外兜售汗巾子,她做工虽不甚好,胜在便宜,且她那日不畏大火也要救人的义举,经万俟宗一番传扬,也渐成了坊间佳话,生意比以往好做很多,常常做绣活做到半夜,转天儿又出来售卖,即使如此也只堪堪养活林锦和儿子两人。

    “小姐,那位仗义救人的小娘子就是她了……”一辆马车上下来一主一仆,站在衙前照壁处指指点点。

    那婢女双环髻,云绢比甲,软黄幅裙,生得讨喜伶俐;身旁小姐上着大红通袖衫儿,下身明绿杭绢点翠缕金裙,面若芙蕖,娇娇俏俏,一捻细腰衬得胸前更是坠坠。

    林锦瞥到二人指着她窃窃私语,不禁有些着恼,近来总有些人来这里偷瞄她,跟个看猴儿似的,她摆摊卖货已经很痛苦了,天可怜见再像猴儿般被人观赏,心里已是十分不耐。各个州县的邸报都记录着万俟宗勇闯火海救人一事,许是万俟宗觉得那些夸大言辞受之有愧,邸报中还特别提到有一民妇不顾安危闯进去救人。

    也不知万俟宗使了什么手段,他很快逮住暗杀他的那伙山贼,这些山贼老大被个妓子杀死,正是群龙无首之时,一朝被抓,很快供出城中大户因万俟宗追缴税钱而恼怒,勾结牙人暗害万俟宗一事,此事甚至上达天听,皇上金笔一挥,大户人头落地,锦衣卫更是马不停蹄连夜查抄,几万两雪花银尽归内帑,皇帝心里总算舒服了,赏了宛平银库一千两。

    甚而听闻万俟宗还闯入火海救人,更是连着压根没救人的她一并褒奖,赐银五十两。

    这是笔意外之偏财,原救人的根本不是她,可皇帝富有四海,也不会在乎区区五十两,她就大着胆子把银两交给宛姨,央她盘下正在租住的这座小四合院,附身这具身体后那股久存窝囊之气总算散了些。

    那小姐由丫鬟扶掖行来,俏生生三寸金莲藏在镂金裙下若隐若现,林锦不小心看到,突然就生出些莫名的难受出来。

    虽前世因病弱没有裹脚,但她认识的女子无有不裹脚的,裹脚女子行动不便,痛苦良多。来到大乾快一年了,大乾女子不流行裹脚,这女子是她在这里看到的第一个裹脚姑娘。

    就连一向保守的苏家,几位姑娘都没有裹足。

    她看着好羸弱,像朵颤颤巍巍,在风里蹁跹的花骨朵。

    小姐小脸红红的,因不过十三四的年纪,还一团稚嫩纯真,这样尴尬的年纪,穿着却似妇人,她就像那催熟的果儿,处处都透出些奇特的美感来。她双眸闪着光,亮濯濯如黑曜石般,一脸崇拜地望着林锦,“姐姐,我在家中看到邸报,王太监宅着火,所有人都不敢救火,独您一个人披了湿被只身入火场……”

    “不是,是知县老爷去救人的,我……”她不想欺骗这样单纯的小姐,那邸报上或多杜撰之词。

    “是知县救人没错,知县得到了朝廷的褒奖,可姐姐的勇气却一样值得敬重!”小姐两眼放光,好像她是个英雄一般。

    “……”好吧,真是受之有愧。

    王陂从县衙的小门踅出,她有些憋闷,想找林锦吐吐苦水,见她与一娇小姐说话,便以为是她主顾。

    只那小姐却好生眼熟……

    她眯眼细看,这不是泰宁侯府的庶小姐吗?

    也不怪王陂一个太监老婆都认识这位小姐,实在是她那容貌及小脚太过引人注目了。

    王陂过去与林锦寒暄几句,又转身朝小姐道了万福,那小姐不识她,愣在一旁。

    “陈小姐怎么有空大驾光临?家里没有人跟着吗?”

    “……您……认识我?”小姐仓惶,惴惴低下头,笨嘴拙舌起来,倒像被人欺负了似的。

    ……

    王陂薄唇不着痕迹抽了抽,小姐不知道她自己多出名吗?

    “咳咳,小姐可要汗巾吗,只需三文钱一条,还有方帕……”王陂凤眸一勾,指指林锦手上的汗巾子,极快的转了话题。

    “额,那自然是要的,小红,把姐姐这些汗巾子都买下来吧。”小姐眼儿也不颤了,声儿娇娇地吩咐丫鬟付钱。

    王陂冲林锦使眼色,林锦虽觉得这样有些不好,也说不出什么不要人家买之类的话,缺钱久了,早没了羞耻心,能赚钱不易,于是她很从容的收了小丫鬟递过来的碎银。

    那小姐见她收下碎银,欣喜得眼睛都眯成月牙,她被小丫鬟扶上马车,抿着双唇有些不舍走,车后面倒是跟了排山一样雄伟的护卫,这些护卫看起来实在凶悍,林锦不觉多看了几眼。

    着实奇怪的小姑娘,好似因买了林锦的汗巾子,自己也有了些用处似的。

    送走那位娇小姐,林锦也收了摊,王陂拉她坐到照壁后的石墩子上闲聊。

    “方才的小姐你认识?”林锦斜睨了眼有些闷闷的王陂。

    “京城谁不认识她啊,她姐姐陈妙佛与苏家小姐并称京城双姝,不过比那苏府的草包小姐苏锦绣可好太多了,陈大小姐是太后母族家的小姐,从小诗书礼乐样样都通,这位二小姐陈妙镜,是她父亲外室生的,据说前两年才回到陈家,那外室因泰宁侯喜欢小脚,逼着女儿裹了脚……泰宁侯虽然生气,却舍不得打杀了那个外室,不过把她关在京外庵堂里,时不时还要幽会一番……”

    “噫,你脖子上什么东西发光?”

    “陈妙佛这个贱–人,贯会装腔!”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听得入迷的林锦差点没回过神。

    她唬着脸,若无其事地把玉玦塞进主腰“没事,我娘给的玉链子……”

    “哦,我说哪了?那陈二小姐,陈二小姐可怜啊。”王陂也不过随口一问,思绪还停在陈家二小姐那里。

    林锦生了些兴趣,不仅是对陈二小姐,还有那位与她原身齐名的陈家大小姐陈妙佛。

    王陂想起方才那位小姐,又瞥了眼自己有些平坦的胸前,怔怔道,“男子都喜欢女人那样吗?”

    “哪样?”

    “你没发现吗,那二小姐不过十四,她胸前已经像西瓜般大小了……”

    林锦虽生了孩子,但她实则还是个雏儿,闻言皱眉不解道,“……那有什么要紧,长什么样就什么样,太大了还累赘呢,和男子什么相干?”

    王陂没好气的揩了她胸前一把,羞得林锦飞红了脸。

    “你自然是不用在意这些的……”

    “你怎么了?”林锦察觉出她的低落。

    “没事,我还没给你讲完呢,那陈二小姐闺名陈妙镜,她这里有些……”王陂指了指脑子,“毛病,听说她母亲喂她许多虎狼之药,你看她明明单纯,身体却过早的熟透了,不知那位外室安着怎样龌龊的心思呢,把女儿完全造成一个傀儡娃娃。觊觎她的贵族男子也不少,听说连梁王都喜欢她,想纳为侧妃呢,泰宁侯心疼女儿,一向不许她出门,今夕也不知为何来找你……”

    林锦心下有些异样,这小姐让她想到家中的春丫,可春丫有陈叔和宛姨全心呵护,那二小姐生母那样,在陈府又是怎样的光景?

    旁人的事总归只是小插曲,林锦卖完了汗巾子自然要赶快回家的,今日正午不到就能回去陪儿子,林锦心中还是有些轻省的。春丫每日要去徐大夫处做针灸,恒儿还要吃奶,日子满满当当,赚不了几分钱,却也没有太多烦心事。

    “你还有事儿吗,没有的话我要回了……”

    “没甚事,明日你还会来吗?明日我在这等你吧,我替你叫卖……”

    林锦便知她是无聊了,“万俟知县日理万机,你每日一个人在后院熬着也不成,你身上若有积蓄,不妨像我一样做些小买卖。”

    王陂拽紧手上的汗巾子,有些为难地笑笑,“以我的姿色,街上叫卖会被人骚扰的……”她凑近林锦诡秘一笑,“我才不要像你这样,天天把自己涂成个黑炭。好啦,我给大老爷做饭去了,你也快些回去陪你家小宝贝儿吧。”

    林锦回家路上一直想着那位小姐,不知为什么,一想到她那样年纪要承受那么多,心口就有些发冷。

    “喂,林锦,你怎么能心疼陈家人啊!咱们还是不是一伙的啊!陈妙佛这小贼囚子在王爷面前不顾廉耻,你可不要听你那小姐妹瞎说,当她是什么好的。”那不知躲了多久的玉玦终于开口说话了。

    “……”林锦如今也有些了解玉玦了,她唇角勾起,凤眼噙着一缕戏谑,“所以你们是……情敌吗?你总算出声了!”

    玉玦一阵气闷咕哝,“让你找王府你也不去,自己光顾每天闷头赚钱,糟蹋我那张漂亮的脸蛋,我的‘气儿’也有限,你若乐意受苦你受吧,反正我也扫听清楚了,安王三年不能回京,我大不了等他三年……”

    “锦绣姑娘有没有想过,就算安王现在就在你眼前,那个能和他说话的人,也是我?我是占了你身子,但这也非我所愿,若是可以,我倒希望我还在原来的身体里,哪怕因心疾去了,也好过一路颠簸,连个父母家人都无。我是林锦,不是你,旁人不知,你是知道的。难道你乐意看我和他在一起缠绵悱恻吗?”

    玉玦有些不可想似的,“你不懂!”

    林锦叹气,她没有苏锦绣的记忆,苏锦绣自己记忆也残缺,想搞明白她是真的不易。她既那么想让她靠近安王,为何始终不说孩子是安王的呢?真不知苏锦绣为何这样痴迷一个男子,那男子害她到了如此地步,她竟还一心等他。

    多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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