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路难
天气阴寒,雪半月才化,河水冷凝,呵气成霜。
这日好不容易出了个艳阳天,晌午的日头高悬,照的人心里觉出些暖来。
里长家的女儿春丫一如平日在河边游荡,她小时被烧坏了脑子,十五的人了,心智却像个孩童,她没有旁的爱好,就喜欢每日瞎跑乱窜。
无论她走到哪里,村民们总是一脸慈爱地送她很多吃食,她的小包里永远塞的满满的。
她停在河边土屋的篱笆墙外,一眼瞥见不远处坐着位漂亮姐姐。
春丫最喜欢看漂亮姐姐,她蹦蹦跳跳地跑过去。
林锦身着酱色暗花缎斜襟夹袄、暗蓝缎连裙,肩上还披着她那件灰色皮氅,她正闭着眼侧耳听,不知从何处飞来的阵阵钟磬声。
有脚步声慢慢走近,她顿时紧绷起来。
一抬头,对上一双极纯净的眼睛。很明显有些痴傻的姑娘,但家里人拾掇的极利索,身上半旧不新的棉夹袄衬蓝缎裙洗得干干净净。
不是苏俊。
林锦唇角微翘,眸中总算带了一丝真诚的笑意。
美人一笑连天都亮起来了,春丫就更开心了,她飞奔至她面前,双手送上自己的手炉,嘴上还咕囔着,“漂亮姐姐,给你。”
她声音清脆悦耳,行动也很利落,林锦多时没见过外人了,连玉玦近来也不爱出声,她正好想找人说说话。
她摆摆手,把手炉还给她,“我不冷,你拿着吧,”村子里物资匮乏,还不知她从何处淘了这样稀罕的物儿来。
春丫又推回去,“我不冷,姐姐冷。我回去还有的,我兄长带了个好朋友回来,他有好多这个呢?你是苏俊叔叔的婆娘?”
林锦愣了一下,脸色涨得通红,忙矢口否认,在这样清透无知的丫头面前,她无需隐藏自己不喜欢苏俊的事实。她咳出声,状似无意地转换了话题,“这个村叫什么?你哥哥也在村里吗?”
一提起哥哥,春丫可自豪了,“我哥哥是要考状元的!他和玄哥哥都是状元!玄哥哥从好远的地方来!他们要去见天子啦!对了,姐姐还问什么了?哦,对了,这里是桃花村,会开满桃花哦!”
林锦下意识转头张望,突然想起今早苏俊上山打猎去了,复平静下来。
春丫这厢说完,才反应过来好像又犯错了,她连忙捂住胖乎乎的手,圆溜溜的眼睛瞪得老大,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我可什么都没说!不许罚我写字儿!”
林锦失笑,春丫见她温柔可亲,便缠着她问东问西,姐姐肚子里有小宝宝啦,可以和他玩儿吗,漂亮姐姐可以去我家吗……小嘴噼里啪啦不停,林锦也极有耐心的答着。
她还从包包里翻出白玄送给她的杭州产的果味软糖,林锦这次没有拒绝
嗦着清新的糖果,听春丫一言一语不搭调的话,不需要讨好谁,实在是少有的放松。
一声咳嗽声打断了和谐的画面。
苏俊一脸阴沉地站在不远处,肩上还扛着头野猪。
春丫看到苏俊,就像老鼠见了猫儿,吓得一溜肩就要逃,她又想起哥哥说要有礼数,转头朝林锦匆匆服了一礼,小声作了别,贴着墙角溜了。
林锦扶肚起身,像是没发觉他发沉的脸色,兀自甜笑道,“苏大哥回来了?我做了豆豉肉酱烂的小豆腐,还有腊肉、蒸玉米馍馍,快去吃吧。”
林锦卧床二十日,差不多能起身后就开始每日做些吃食。
苏俊不爱言语,喜怒难辨,每次都是默默吃饭,林锦便想着法儿的和他说话。
林锦也不想如此,但她得让苏俊相信,她是真的不记得一切了,也是真心愿意和他过日子。
一个失忆且无依无靠的女人,生活技能为零,从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如今只能紧紧攀附他,不敢有丝毫逃跑的念想。
她想,这应是极容易让男人膨胀的一件事吧。
他们曾经也有过很多记忆,苏俊稍一试探,就知道她确实什么都不记得了。
有一次他若无其事地提起安王,问她还记不记得?
那是她曾经最喜欢的男人。
林锦心下诧异他竟也认识安王,面上却显出迷惑来,一脸无辜地问这人是谁,是个王爷吗?
她确实没有任何留恋不舍,就真像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般。
苏俊为买她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欠了一屁股债,两人的生活很是拮据,但他没有见过小姐露出嫌弃的表情。
她和以前完全就像两个人,苏俊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
他不记得从前她会不会做饭,一个千金小姐根本无需自己上手。但他见过她去酒楼,稍微有些不合口味,她就不会动箸,小姐最是挑剔,各种珍馐美味都吃过,口味刁得很,甚至还是京城最火爆酒楼里的常客,他以前很难想像,她会像现在这样,安静地坐在他身侧,小口咬着掺了玉米的馍馍。
但他转念一想,从前她不会在他面前说这么多话,一开口也无非是使唤——“苏俊,我要出门”“苏俊,拴好我的马”“好生打他一顿”……
可能是他从未了解过小姐。
他很快打消疑虑,甚而自得起来,这样鲜活甜美的小姐,他更喜欢。
“春丫是个傻的,她很怕我,你若寂寞,想找她玩,我就在外多待一会,只一点,咱们这里很少有人过来,他们怕我,都是从另一头出村,咱家到底安全一些,但若是你不小心看到村里那些不三不四的男人,躲远一点,等我回来教训他们就是。”
桃花村民风淳朴,虽没有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地步,但也差不了多少。
只是锦绣小姐长得太美了,他担心有些人惦记。
至于小姐,她失了记忆,又怀着身孕,从前就是个草包美人,只会狐假虎威,不过是仗着爹爹疼爱,又有个梁王世子的表哥,她没有大智慧,甚而有时有些愚蠢,他从不担心她会逃。
就是想,她也没能力逃掉。
他这样说,林锦就笑得更真心了些,她是真的喜欢那个小姑娘。
苏俊不由看呆了,他真希望她能天天对自己露出这种真心的笑啊,像要把雪全都融化掉,山川都消融掉的笑,他才发现她嘴角边竟有深深的梨涡,没有以前那种冰冷命令,也不是一脸高傲地指责他不配肖想自己。
失忆的小姐更好,他便也没必要再记得那些不堪的从前。
等孩子生下来,他就明媒正娶,他们好生过日子就是。
林锦歪头盯着苏俊吃饭。
“今日我好像听到有钟声响起,这附近有什么禅寺吗?”
苏俊点头,声音紧绷,“是有那么座毗卢寺,香火很旺,”他顿了顿问道,“想去?”
“……不用了,肚子大了,怕冲撞。”
苏俊“哦”了声,低头扒饭。
吃过饭,转回隔壁的茅草屋歇下。
苏俊体谅她身体虚,把唯一的床让给她,自己则在隔壁随便铺了张草席。
还给她买了很多衣服、鞋子,甚至不让她沾水,她除了每天给两人做做饭,也没别的事可干。
若平常人见了,必定得夸他一声体贴。
林锦窝在床上,心里想着毗卢寺、京城……
安静了很久的玉玦开始闪光,林锦低头,就见玉玦往外浸水,声音比檐上的冰还冷。
“为什么不逃?你每天倒像丫鬟巴结主子一样,不会真的想等宝宝生了之后和他安心过日子吧?我不要,快点回京找安王,他会帮你的!”
林锦四下逡巡,确保她身边没有其他人也没有别的形态的物质,“嘘,现在我身体这样虚,孩子不生下来根本跑不了,就是逃也可能是一尸两命,我要找个合适的机会……”
玉玦哼哼,“他喜欢我,喜欢不应该是成全吗,我不喜欢他,他就应该放我走啊……”
林锦摇头苦笑,“要真这么简单就好了,我以前听我娘讲过,被卖到山沟沟的女人,被关一辈子逃不出去的比比皆是,那男人好不容易有个婆娘,怎么可能轻易放人走?指望他们的怜悯,不可能的。”
玉玦像是听不懂,咕囔一句又不开口了。
林锦又续起被打断的思路。
虽过了一百年,新朝承袭旧制,京城风物变化也不算大,从前母亲总带她到处乞佛,京郊的寺庙也叫她们跑了个七七八八。
印象中京西确实有座毗卢寺,位于王平口巡检司,属宛平县管辖,这里很多采煤的人家,总是灰尘遍布。
但她来了半月,此处每天都天际晴明,看来百年前这里并没有发现煤矿。
顺着这条,她又想起来一事,靖和末年,宛平县出了个青天大老爷,名叫万俟宗的,因姓特殊,她倒是记得很清楚。
他在宛平知县任上做了五年,打破了宛平知县一年一换的魔咒。
他任职的五年好像就是从靖和四十年开始,到四十五年皇帝驾崩。
因有个无恶不作的弟弟,总也得不到升迁。后来还是新帝登极,他大义灭亲,亲手把弟弟送进牢狱,才破格升了知府。
史书单独列传的万俟知府,后世颇有声名。
如果锦绣口中的安王真能安置她们母子(女),当然更好,但若是安王也是个坏的的呢?
万一锦绣只是一厢情愿,而实际上安王并不喜欢她呢?
她不能全然指望一个不认识的人。
林锦心中渐渐有了模糊的念想。